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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07 14:50:11 查看人數:94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事部門,對于公司所需人員的聘用,員工的合同解除,合同管理等方面如何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可供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六條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第2篇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工資。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三

      十六、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三

      十七、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三

      十八、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三

      十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四

      十、 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四

      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二、 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三、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四

      十四、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四

      十八、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四

      十九、 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第七節附則五

      十、 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3篇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第4篇 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范公司員工管理,每個公司都會特定一份易管理的規章制度,以下詳細為大家提供了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一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一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所有員工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員工的待遇,負責全體職員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第二條門店經理的管理權限和工作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管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事宜。

      二、做好各門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六、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七、根據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進行合理的安排,保證完成全年的各店鋪銷售任務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與管理

      第一條招聘原則:公開招收、自愿報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條聘用流程: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填寫《個人簡歷表》面試安排店鋪進行實習入職前培訓(介紹公司情況企業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鋪或區域辦理相關手續(正式上班)

      第三條試用:導購員試用分二個階段:1、實習導購試用期為10天,合格者晉升初級導購。2、初級導購試用期為20天,合格者晉升為中級導購(試用期結束)。特別優秀者經過考核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實習導購員試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權利隨時解聘不計算工資。

      三、實習導購不參與銷售提成,工資按每天20元計算。初級導購日工資20元另加個人銷售提成。

      四、店長、領班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上交店面經理。

      五、店面經理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以及店長領班的初核評語作出決定并通報總經理。

      第四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銷售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店面經理可以報請總經理批準對此員工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并享受正式員工的相關待遇。

      二、在試用期10-15天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店面經理可以提前向總經理報請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五條員工錄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事負責人與其簽定《員工聘用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六條勞動協議:《員工聘用協議》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事經理。(經理則要提前30天)

      第三章培訓機制

      第一條為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培訓。

      第二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店面經理(督導)、店長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3.業務技能培訓;服務意識;禮貌用語的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業務技能,店長領班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特別是淡場的培訓。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

      第四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一條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牢記“顧客至上”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上級安排的任務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滿意的答復。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條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對不服從領導安排與管理的員工可以采取記大過、開除等懲罰辦法。

      三、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五、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

      六、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七、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條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資與職務工資組成。

      二、加班工資,按實際情況給予補休或者補薪。加班時間在2-6小時以內的加班工資按4元/小時計算(注:長白班人員加班工資按5元/小時),加班時間達6小時以上(含6小時)按5元/小時計算加班工資。

      以下情況視為加班: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加班;(節假日工資次年3月15號發放)

      2.公司規定的加班時間超過二小時以上的(當月發放)

      三、銷售提成:根據各門店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具體見每月銷售任務)

      四、導購之星獎勵:完成當月個人銷售指標且銷售額或數量排名第一者可獲得導購之星獎20元。

      五、全勤獎勵:分月全勤獎勵、年度全勤獎勵。

      1.月全勤獎勵:當月出滿勤(未請事病假、無遲到早退、無曠工)者給予月全勤獎勵30元。

      2.年度全勤獎勵:連續四個季度出滿勤(未請事病假、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給予年度全勤獎金100元。

      第二條節假日工資計算

      元旦1天日均工資*2/天

      春節3天日均工資*2/天

      清明1天日均工資*2/天

      端午1天日均工資*2/天

      中秋1天日均工資*2/天

      國慶節3天日均工資*2/天

      勞動節1天日均工資*2/天

      注:次年的3月15號發放以上節日工資

      第三條:福利

      一、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過節費:中秋節、端午節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三、員工生日:由公司相關人員安排,并出50元用于購買蛋糕等禮品以表慶祝。

      四、婚假、喪假、年假之福利

      第四條:月工資制,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第六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一條公司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店面)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條晉升制度:

      一、晉升職業規劃:實習導購員初級導購員中級導購員資深導購店長助理店長經理

      二、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作為后備干部儲備。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

      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三、晉升操作規程:晉升分一般晉升和破格晉升。在平時人事考核中表現優異者、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可以破格晉升。各店店長呈報晉升者名單同時應該準備下列資料:

      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

      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

      3.店長或經理鑒定

      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關材料

      第七章假期管理

      第一條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春節假:春節三天(初一、初二、初三)可以帶薪休息但要服從公司安排進行輪休。

      二、婚假:員工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間發放底薪,按全勤結算。婚假按工齡享受不同的假期

      1.1年以上2年以內的,2天婚假

      2.2年以上3年以內的,4天婚假

      3.3年以上的,5天婚假

      三、喪假員工可享受喪假喪假期間發放底薪,按全勤結算。喪假規定:

      1.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假期2天

      2.旁系親屬: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1天,

      四、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3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5天年假。年假在每年的6月-8月安排,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五、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事假除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外還要扣除當月全勤獎勵。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扣發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病假一天以內的由店面經理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發放一天底薪,當月病假超一天以上無全勤獎勵。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店面主管,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八章獎懲

      第一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銷售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六、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一次性獎金、通報表揚等。

      第二條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斗、詐騙、索賄、受賄、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等商業機密者;

      九、不按銷售人員接待順序之規定隨意搶單者經過警告不改的;(接待順序見店面管理之接待順序規定)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嚴重警告、警告、一次性罰款等;

      第九章離職與解聘

      第一條離職:導購員要求離開本公司,應提前15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店長以上職員離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必須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二條解聘:員工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而被解聘的,應由店長以上人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請店面經理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由總經理批準。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三條辭職流程:

      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店長簽字確認店面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離職工作交接

      確認:無失貨賠償、無店鋪扣款

      服裝洗干凈連同銘牌一起歸還公司

      工作服和銘牌遺失照價賠償

      工作服根據每季制服價格,銘牌價格為8元/個

      第五條辭職申請必須通過經理以上人員審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附言

      對本制度之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困惑不解之處請及時向部門經理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未盡事宜由經理和總理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并通告全體員工。

      第5篇 船舶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二、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三、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四、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五、調配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7、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的為九個月)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辭退。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七、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年度評選優秀員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八、培訓

      1、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門和船舶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不得拒絕參加。

      2、船舶應在每年底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定、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分別向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訓需求,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審核后分別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輪機部、駕駛部、酒店部,及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3、岸基其余部門在每年底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4、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船舶的培訓需求編制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總裁和總裁審批后由各部門和船舶實施。

      5、船員適任證書和各類專業考證培訓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執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資的臨時性培訓,各需求部門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職能部門和人

      事部會簽,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各部門、三船、人事部均應建立健全培訓臺帳。

      九、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十、臨時工的管理

      1、船舶開航期間可聘用少量的臨時工,臨時工的崗位、名額由酒店管理部確定,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

      2、駐船經理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確定的名額內提出招收臨時工的報告,并注明擬安排的崗位,經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準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臨時工。

      3、駐船經理必須將所招收的臨時工的個人資料、指定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及時報船長、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備案。

      4、駐船經理必須安排專人對所招收的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員工手冊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以達到上崗標準。

      5、公司對臨時工實行定崗培訓、定崗使用,原則上不予調配,以保證人員素質。

      十一、附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在適當時間再作補充規定。

      3、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6篇 某物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 管理原則:

      '嚴格的管理'是向廣大業戶提供滿意服務和公司獲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強有力的保證。為此,公司制訂出內部管理的原則,以保障正常的運作秩序。

      本公司在內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以下之十大原則:

      一、統一指揮原則:各級員工都必須執行公司總經理的決策,接收公司總經理的統一領導。

      二、層級管理原則:每一級員工在工作中必須聽從直接上級指揮或上級授權人員的命令,各級管理人員只對直接下級擁有指揮權。

      三、分工負責原則:每一個員工按照分工對自己分擔的業務工作負全面的責任。

      四、責、權、利連帶原則:每一個員工的責任、權限、利益三方面連帶生效。

      五、命令服從原則:每一個員工必須執行其直接上級的命令。

      六、督導工作原則:各部門及人員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權監督部門或人員的督查和指導,對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時采取糾正措施進行改進。

      七、民主參與原則:每一個員工對本部門及公司經營與管理均享有建議權和監督權。

      八、友好協作原則:在不影響本部門正常運作前提下,各部門有盡可能為其他部門提供協作的責任。

      九、特殊授權原則:任何情況下,每一個員工都必須接受本公司授權人員的指揮。

      十、獎優懲劣原則:每一個員工的功績都將受到獎勵,其過失也將受到應有的懲處。

      第二節:員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員工的主要原則是依據應聘者是否適合應聘崗位職務的素質和培養潛質,并以該職位人員應具有的實務知識和操作技能作為考核準則,'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申請人首先必須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經面試、培訓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請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報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規模招聘:如組建新的服務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規模較大、人數較多時,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制定完整、細致的招聘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平時增補員工:

      1、由用人部門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請表的內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應聘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關人員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筆試及現場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試評議。

      (五)初步合格后,應向招聘人員講解、出示有關規章制度、工資待遇等有關規定。

      (六)通知應聘人員按期到公司報到,參加培訓和崗前學習。

      二、員工入職 :

      (一)被招聘的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到公司報到。

      (二)報到時,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個人資料。

      (三)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其內容(地址電話、婚姻狀況、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應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若一經發現屬虛報或偽報,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試用期

      (一)凡新入職本公司的員工,一般須經3個月的試用。若員工所在部門總經理(主任)認為有必要時,也可將試用期酌情延長(但延長期不超過3個月);表現優秀、業績突出者,報請公司批準,將試用期酌情縮短。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倘若不稱職或觸及了公司的有關規定,公司有權隨時將其辭退。

      (三)試用期滿后,員工經所在部門考核,確認其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由部門填具《員工轉正申請表》,經公司批準,員工將轉為正式聘用工;不勝任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辭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三大基本原則以及根據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工資分配管理中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確定。

      (二)員工薪金按照崗位類別和職位高低,并依據公司的薪金管理辦法確定。

      (三)員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制度和規定的情況下方能領取薪金。

      (四)對違反工作制度和紀律的行為,將采取薪金罰扣機制

      (五)員工薪金發放按月進行,當月工資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適逢節假日,公司可視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時間不超過一周。

      (六)員工在職因為工作調動和崗位晉升,薪金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將按規定進行調整。

      五、膳食

      公司職工食堂向當班員工提供中、晚兩餐,其中護衛員包吃兩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裝及配發用品、工具

      (一)員工工作服裝由公司統一制作或購買,員工需交納一定比例的服裝押金及按比例個人交納一部分,具體標準由公司統一規定。

      (二)員工工作期間必須按規定著裝,員工未按規定使用造成服裝損壞的應當賠償。

      (三)員工離職時,應將所配發的服裝上繳,并事先清洗干凈,上繳時公司將收取整理和消毒費用。

      (四)公司所配發的用品、工具,員工簽字認領,個人保管好,造成遺失和損壞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應將配發的用品、工具清點好一并上繳公司。

      六、工作時間及節假日

      (一)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公司的具體規定執行。

      (二)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元旦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春節3天,共10天法定節假日,當與工作時間和內容要求沖突時,應執行管公司規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點,員工應當服從公司安排。

      六、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正式調入公司的員工,需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為1年。

      (三)在合同期內所發生的勞動糾紛,均按合同有關條文處理。

      第三節 職務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為賢、量材而用'的原則,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對各級主管以上職務的任免由部門負責人研究提出,經總經理簽發職務任免令生效,工資隨職務變動。

      第四節 崗位變動及晉升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的崗位,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調動其管轄內員工時報公司核準后方可調遷。

      三、公司跨部門調動員工由總經理批準簽發調動令。

      四、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應按指定時間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及時到新崗位工作。

      五、員工工作表現優異、成績突出者可申請晉升,填寫《崗位晉升申請》后,由部門組織審查合格報公司領導批復后,可按公司規定晉升晉級。

      第五節 員工離職

      一、 被招聘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求辭職,必須提前7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如在轉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如員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夠的時間后沒辦妥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三、合同期內,如屬本公司之原因辭退員工,則提前1個月通知本人并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四、凡辭職或辭退之員工必須在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后再領取工資。

      五、若本公司因業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裕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會提前1個月通知并按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第六節 請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請休假制度

      (一)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室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請休假歸來后,應及時到相關部門進行銷假,否則按延休假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一)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由部門主管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物業總經理審批;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業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后,報服務中心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

      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補辦病假手續。

      (三)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行政人事部核準后,報物業總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喪假3天

      (四)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婚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辦證)者增加優待獎35天。

      (五)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主管或物業總經理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部門主管審查后,報請物業總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一)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事假不得連續超過5天,當年請事假不得超過10天,否則公司可視情予以辭退處理。

      (二)病、傷假:3天內發放全額工資,3天以上不發放工資,病、傷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當年病、傷假不得超過20天,否則公司可視情予以辭退處理。

      (三)員工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當年累計休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工齡不滿3年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滿3年而不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70%的標準支付;滿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資80%的標準支付。

      (二)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工資、獎金照發。

      第七節 培訓

      每一個員工從入職之日開始,就必須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訓,以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公司也將根據各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訓內容,幫助員工提高業務知識、專業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訓遵守以下規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參加各類培訓班和專業進修。參加培訓或進修的內容,原則上要與本人從事的專業相關,以業余時間為主,不能影響本職工作。

      二、因業務需要,要求參加各類培訓或進修的,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外培審批表,公司領導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三、經公司領導同意,參加培訓(進修)的公司員工,其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據員工的服務態度和工作成績,簽訂培訓合同,待獲得相關培訓證書后交公司報銷培訓費用,對違反培訓合同的培訓人員,公司有權收回相關培訓證書,并按規定要求員工進行賠償。

      第八節 考核

      為了及時地掌握每個員工的動態,公正、合理地評價員工,從而為員工的獎勵、晉級、調整、遷升提供客觀依據,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為試用期及年終考核。

      一、試用期考核

      聘用員工試用期滿由試用部門負責考核。如試用部門認為必要延長時間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員工表現事實情節,報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延長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如試用部門認為可予轉正,應附轉正申請表、定級審批表,報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

      二、年終考核

      (一)年終考核于每年12月底舉行,考核年度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試用期人員不參加考核:

      (三)公司年終考核將相關知識筆試與評議和技能測試及有關平時的工作表現結合起來對員工的德、績、能、勤分細目考評,以各細目分數評出等級;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辭退。

      第九節 獎懲制度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創造性并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應有的懲處,公司在管理中將嚴格貫徹'獎優罰劣'的基本方針,即:'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小過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務中心行政獎罰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與此配合補充實施。

      一、獎勵

      (一)獎勵條件:

      1、有功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2、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4、在發明、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著效益的;

      5、為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7、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8、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9、見義勇為,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情況;

      (二)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記功;

      3、晉升工資或晉級;

      4、通令嘉獎;

      5、授予榮譽稱號。

      6、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直接上級將事跡書面報告和《獎懲記錄表》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經公司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二、處罰

      (一)過失種類: 員工過失分甲、乙、丙三類,觸犯其中任何一條都要給予相應的處罰。

      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甲類過失:

      (1)上班遲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時間會客聊天或長時間占用電話的;

      (3)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4)不按規定著裝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為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乙類過失:

      (1)代人打卡或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的;

      (2)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尚未造成經濟損失的;

      (3)當值時擅自離崗、睡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種物品占為己有或違反規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的;

      (5)涂改或偽造醫生證明書、各類工作記錄表格的; ;

      (6)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語言的;

      (8)服務態度差,遭業戶合理投訴的;

      (9)一切有礙生產安全和公共秩序行為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丙類過失:

      (1)連續礦工2天以上或1年內累計曠工4天以上的;

      (2)貪污、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4)損壞設備、工具造成經濟損失的;

      (5)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或公開拒絕執行上級命令的;

      (6)服務態度差,當年累計被客戶投訴3次以上或損害客戶利益的;

      (7)公司發生緊急情況時不參與救護或逃離現場的;

      (8)參與打架斗毆、尋釁鬧事,造成人員傷亡的;

      (9)其他嚴重違犯公司規定的。

      (10)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處罰方式:

      1、口頭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領導發出;

      2、書面警告:員工如有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的行為,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記錄表》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物業總經理簽署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員工從收到'警告通知書'后1年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經所在部門領導提出,物業總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可取消書面警告處分。

      4、降級、撤職、罰款:員工違規,有所在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獎懲記錄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在給予其他各項處分的同時,可一并給予降級、撤職或一次性罰款處分,也可單獨給予這類處分并要求作書面檢查。

      5、辭退或開除:員工受書面警告處分后再次出現同類過失,公司有權立即給予其辭退處分;對觸犯丙類過失者,給予開除處理。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記錄表》,經公司行政人事部對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并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無理取鬧、糾纏或惡意報復,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員工,公司將其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7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個公司為加強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工作都進入標準化,規范化,并使行政部門的工作效率得到進一步提升,都會制定相應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鑒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閱單”后,報送有關領導簽批、審閱。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并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注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范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范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毀。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鑒(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后方可蓋章,并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行政人事部備案后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并監督使用。并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后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周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周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于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24小時之內整理、發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盡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并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于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后將座椅整理好。最后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復制、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

      第三十條屬于公司機密產品研制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毀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并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并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后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并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復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并簽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并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復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復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并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并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布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并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范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筑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柜、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后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于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后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并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范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范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并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嘩,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志、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并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后,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匯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并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后,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并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后,除特殊情形核準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后,報總經理批準并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后,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后,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后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準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行政人事部批準。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請假批準后,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并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余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后,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后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占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凈、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采購、勤采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并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并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并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功:

      1.對于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于負責,并措置得宜,免于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臟、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8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事勞資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 __ 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呈準延期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五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上級暫時代理。□ 解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當然解職、、辭職、停職、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30天前以書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 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中心總監認為必要停職者;

      (二) 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條 命令停職者。遇到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有關機構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服務

      第一條 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表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形象與聲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嚴格遵守《職務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規定,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驕傲自滿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發生斗毆、搬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的事情。

      第十條 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管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由部門經理簽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加班,后由中心總監簽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續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交接分

      (一)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交接。

      (二) 三級以下人員交接。

      第二條 《公司人員分類表》規定的三級以上(含三級)的人員。三級以下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第三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人員名冊。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 主管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 三級以下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資料名錄。

      (二) 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 三級以上主管人員交接時應由公司中心總監監交,三級以下人員交接時可由該部門經理監交。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中心總監核定。

      第七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應于交接之日將本章

      第三條 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應于交接日將本章

      第四條 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 三級以上(含三級)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 三級以下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一條 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接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二條 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10內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9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部門每位管理人員的工作權限及管理程序等,公司都會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并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員遵守。以下是詳細的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后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于員工離職半年后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并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并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后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準。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準后,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采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擇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于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后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后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后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復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復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復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閑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閑書、玩游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準,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準,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工作幫手網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一定為***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后,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元/月、午餐補助***元/月、住房補助***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采用月工資制,于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系;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具體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后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準并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鑒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斗、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范、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準。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系調入公司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干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第10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怎么寫

      什么是人事管理相信有不少人對此抱有困惑。為了加深大家對人事管理這一制度的了解,以下整理了一份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工廠、企業人事或行政管理人員參考。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旨在明確管理處員工入職、轉正、請銷假、離職管理工作,明確人事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以德為本、量才用人、人盡其能、獎優罰劣,培養敬業創新的管理隊伍,是本公司規范健康發展。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各管理處所有的員工管理。

      一、員工的聘用

      1、 職務任免 公司領導由總經理任免;部門級主管由總經理任免,其他人員由經理任免總經理審核。

      2、 招聘與錄用

      (1) 本公司在核編范圍內,根據崗位職責及素質要求標準實行聘用制。

      (2) 選聘人員,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招聘招聘遵紀守法,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的人才。

      ⑶ 招聘時采用社會公開招聘等方式,統一考核,公平競爭,擇優錄用。

      3、 招聘程序

      (1) 制定用人計劃:部門主管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核編制,提出空缺崗位所需人員的基本條件及業務專長,填寫《增補人員申請表》,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

      (2) 初選:用人部門負責人與人事行政部共同對收集的應聘人員資料進行初選。

      ⑶ 復試:人事部講初選人員資料交由經理審核并進行面試, 由經理簽署意見;對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要時可進行筆試。

      (4) 審批:人事部備齊復試合格的人員資料并附有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 員工的入職

      1、 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的面試考核結果, 合格者依分公司有關規定填寫“入職薪資核定表”并附“個人資料表”,報上級主管逐級審批。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經理審批后方可通知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為該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審批流程見備注)。

      2、 員工的個人資料必須自己親自填寫。所填寫資料必須屬實,故意虛報、謊報者一經查證將作嚴重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且不作任何補償。

      3、 若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如婚姻狀況、生育狀況、家庭成員、聯系地址和聯 ,系電話等) 員工須在變動 10 天內將變動情況報告分公司分公司人力資源部。 否則,因未及時報告資料變更而造成的后果由員工自行負責。

      4、 未經公司辦理入職手續,不可直接上崗。如發生此類事件,用人部門須負全責。

      5、 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公司為新入職員工辦理《勞動合同》簽訂手續。之后,員工按入職表的報到日期時間到指定部門報到。

      三、 員工的試用、轉正

      1、 新聘人員,按勞動合同約定一般均須經過壹個月或以上的試用期。

      2、 試用人員由其試用部門主管對其成績、能力及態度進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3、 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績效考核,試用部門主管可視實際情況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并附“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表(試用期)”由分公司分管經理審批。

      4、 員工轉正以“直接上級提名,上級主管逐級審批,報分公司核準,最后由分公司分管經理批準”的原則辦理(審批流程見備注)。

      5、 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滿前 7 天左右通知員工所在部門,以便相關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考核。

      6、 若管理處接到通知后七天內沒有向公司提出員工轉正申請, 公司應及時向該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去向。

      7、 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分公司分管經理批準意見辦理轉正手續, 發放“人事通知單”;如不批準,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為該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四、 員工的離職

      1、 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管理處可直接申請辭退該員工,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后辦理離職手續(審批流程見備注) 。

      2、 試用期轉正后的員工,如離職應提前一個月,由該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報上級主管逐級審批至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個人離職交接手續(審批流程見備注) 。

      3、 關鍵崗位員工(副主任級和特殊崗位)按以上流程辦理后,尚須在各項交接手續確認無誤后,接受總公司對其進行財務審計后,方可離開公司。

      4、 對已與公司簽訂《員工保密協議》的員工,在履行保密期內,公司將不定期對保密性工作人員就履行情況進行追蹤、調查。違約者在按協議收取違約金的同時,還將視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 員工的合同續簽

      1、 員工的勞務合同到期前,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提前 30 天左右通知員工所在部門,以便相關部門對員工進行考核。用人部門要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內,填寫“員工合同續簽申請表”并附“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表”上交分公司人力資源部。

      2、 若用人部門在以上規定時間內沒有向公司提出員工合同續簽申請,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該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的去向。

      3、 “員工合同續簽申請表”由本人填寫后,上級主管逐級審批至分公司人力資源部,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合同續簽手續(審批流程見備注) 。

      六、 人事流程 員工入職、轉正、請假、離職、合同續簽的審批流程如下: 申請→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人力資源部→公司經理 人事管理制度當組織的目標確定后,就需要進一步明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確定各組成部分、各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標一旦確定,就應該列出實現該目標所需的各種制度,物業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錄用、開發、維護、使用和考績制度。

      第11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門。

      3、公司人力資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職能,負責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訂、下達、實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體工作(含獎懲、薪資、福利等)并辦理員工的測試、錄取、聘用、考核、解聘、辭退等各項具體手續。

      二、員工的聘用

      1、本公司聘用員工,由用工單位提出用工計劃并填寫需求表送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2、本公司應聘人須經體檢、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核定后方可聘用。

      3、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規定不得聘用者。

      (2)經本公司醫療或指定醫院實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傳染病者。

      (3)經人力資源部審查有關證件不實者。

      (4)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的面試、筆試未通過者。

      4、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證件,否則視為拒絕受雇,該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1)員工資料卡;

      (2)身份證;

      (3)學歷證件;

      (4)一寸照片;

      (5)結婚證(包括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6)勞動合同;

      (7)介紹擔保書(由公司視實際需要而定);

      (8)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證表;

      (9)辦理工資卡(財務);

      (10)領取考勤卡(行政)。

      三、試用期

      1、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總經理核準免予試用、縮短試用期者外,均應試用三個月(包受訓期間),在試用期間,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試用期間接受培訓,并作試用考核送人力資源部。

      2、試用期的薪金、福利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試用期內經“試用期工作評估”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工齡從試用期開始計算,轉正手續按人事部《新員工試用期滿轉正手續程序》辦理。

      4、新聘用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依據勞動法及公司有關規定與員工協商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補償。

      四、員工行為規范

      1、本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干好本職工作,遵紀守法,服從各級主管合理指揮,接受工作調配。各級主管應對屬下員工加強管理和培訓。

      2、本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維護環境衛生,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3、本公司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認真提高業務水平,保證質量,追求經濟效益。

      4、談吐要文雅,待人接物要有禮貌,音量要適當,態度要誠懇,衣著要整齊、得體、大方。

      5、本公司員工未經許可,不能在工作時間內會見親友,影響工作,若必須會客時,應在指定地點,時間以不超過十五分鐘為度。

      6、本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并親自簽到,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代簽。

      7、本公司員工不得在倉庫、禁煙工作區內吸煙,在工作場所內切忌隨地吐痰,亂拋垃圾或大聲喧嘩,每天下班時,應將環境打掃干凈。

      8、本公司員工因故需請假時,應按請假規定辦理,完成手續后,始離開工作崗位。

      9、本公司員工的加班應事先經審批及得到員工認可,加班可領取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10、本公司員工應了解分層負責原則,對于公事的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可越級報告,但緊急或特殊狀況不在此限。

      11在職期間,不能從事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其他商業活動(如兼職等)。

      五、工作時間及假期制度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42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工廠根據生產量可調整上下班時間)

      2、上班時間:每天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

      3、為加強管理,保障員工的充分休息,公司嚴格控制加班。但因生產業務的實際需要,公司適當安排加班,員工應予配合。

      4、全年有薪節假日共10個工作日:(總經理特批的有薪節假日除外)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

      5、中秋節、冬至、新年除夕,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提前下班,具體以節日前發出的通知為準。

      6、有關假期制度:

      (1)已達婚齡的員工,結婚前后可享受婚假3天。

      (2)產育假

      a、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受產育假。

      b、產假45天:其中產前休假10天,難產者可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享受婚假、產育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5)病假工資:按照請假計算。出現工傷時的病假工資計發,按勞動法規定辦理。

      (6)員工請假(包括產育、婚、病、事、年假等)均需事先申請,未經批準請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7)加班工資:每個星期六計算為加班工資,為平時的二倍,但是有請假、曠工行為者應先扣除請假、曠工時間后再計算;

      (8)關于遲到:遲到1-15分鐘計算為遲到,扣當天工資的1/3;遲到超過15分鐘到30分鐘算曠工,扣半天工資;遲到30分鐘以上計算為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

      (5)病假工資:按照請假計算。出現工傷時的病假工資計發,按勞動法規定辦理。

      六、薪酬

      1、工資是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或協議,支付給職工的勞動薪金。

      2、正式員工的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按不同崗位設置職級,對崗不對人);

      *績效工資(銷售提成、超產工資、節約獎、綜合獎、加班費);

      *津貼(對人不對崗含:午餐、特殊崗位補貼)。

      3、公司根據每位員工的職位、工種、技能、經驗、學歷、工作表現、貢獻及社會通脹,公司贏利、經營狀況及有關政府規定等因素調整員工的工資。

      4、員工必須對自己的工資情況保密。

      5、工資支付日期:每月十五日為上月薪金發薪日,員工每月收到個人

      薪金單后,若發現有差異,應在三天內通知人力資源部核查,核準后在下月發薪日更正。如超過十日,公司有權拒絕更正。如特殊情況,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及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可辦理。

      6、工資要本人簽名領取,如因故不能本人領取時,可委托他人代領,但必須出具委托證明。

      7、加班工資的規定:

      凡符合公司申請加班程序的加班費將按公司有關薪金制度執行。

      8、公司不克扣職工工資,但可以代扣水電費、房租、個人所得稅,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及法規規定的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它費用。

      七、津貼

      正式員工享受公司發放的津貼。津貼包含午餐、特殊崗位補貼。

      八、獎金

      1、公司規定每月十五日發放上月的獎金、超產獎、節約獎。

      2、獎金分配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未滿試用期的行政職員不予發放獎金。

      4、對在當月中有危害企業行為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后按有關規定扣除其獎金。

      5、公司每年根據其財政狀況和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有關情況由董事會決定年終獎金幅度。

      6、公司根據業務發展情況適時制定各類獎勵方案。

      九、勞動合同

      全體員工必須按《勞動法》及廣州市相應的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依據以下條款進行簽署: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的簽署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不得違反各級勞動法律的規定。

      2、勞動合同簽署后具有法律的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應具備以下條款:

      a、勞動合同的期限;

      b、工作內容;

      c、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勞動報酬;

      e、勞動紀律;

      f、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g、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4、簽署勞動合同前,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5、勞動合同沒有變更,公司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工作崗位,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a、雙方協商同意的;

      b、發生事故或故障,需要搶修或人員的臨時調動;

      c、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d、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情況。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a、雙方協商同意的;

      b、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勞動法規已經變更的;

      c、因擴大或縮小生產規模;

      d、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8、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9、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a、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

      b、勞動者患病或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d、不能積極主動工作,采取偷懶、投機、欺騙等手段抵制工作的;

      e、符合勞動合同的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11、有下列情況之一,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內;

      b、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生產條件達不到勞動者安全衛生要求,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c、公司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d、公司不按勞動合同或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e、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2、雙方續簽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3、職工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4、被辭退的員工無理取鬧、影響生產、工作和生產秩序的,送公安部門處理。

      十、培訓與進修

      1、公司對員工的培訓,可分為公司的整體培訓、部門培訓、國內學習培訓等。

      2、任何員工進入公司都要經過新員工公司導向培訓和上崗培訓,未經上崗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崗。

      十一、員工績效考核

      1、試用期考核

      由試用單位直屬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得正式雇用。

      2、平時考核

      a、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品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作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b、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為年度考核作參考。

      3、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4、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各部門主管參與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5、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貽誤。

      6、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人員名冊報備。

      7、年度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定請假辦法額定日數者。

      (2)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第12篇 g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規范人力資源檔案管理,為公司提供準確的人力資源信息。

      2、范圍:全體員工

      3、責任者:總經理辦公室

      4、程序:

      4、1責任區分

      總經理辦公室

      4、1、1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要有兼職檔案管理員,專門負責公司各種檔案管理工作,就此工作對人事助理負責。

      4、1、2檔案管理員負責員工檔案的調入、調出、建立、保存、使用、托管等工作。

      4、1、3檔案管理員要按歸檔材料要求,及時、準確收集員工檔案材料所需信息,錄入個人檔案中。

      4、1、4人事專員、檔案管理員有權要求員工按時上交、補齊個人檔案材料。

      4、1、5在公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逐步建立員工電子檔案。

      員工責任:

      4、1、6公司正式員工都必須向公司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

      4、1、7部門助理以上及個別關鍵崗位員工的個人信息,要由總經理辦公室專門調查核實。

      4、1、8對惡意提供個人虛假信息的員工,一經查實,一律作辭退處理。

      4、1、9員工個人原有人事關系檔案可由個人或公司協助調入,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為保管。

      4、1、10員工個人信息發生變化,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報告總經理辦公室,以便及時更改。

      4、2檔案建立

      4、2、1正式員工必須建立統一的基礎檔案,基礎檔案包括:應聘登記表、員工履歷表(主管以上員工)、各種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駕駛證、上崗證)復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照、體檢表、健康證。

      4、2、2員工檔案后續內容包括:轉正定級表、勞動合同、任免表、年度體檢表、入黨、團登記表、獎懲表、培訓記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內容異動表(姓名、民族、學歷、職稱、崗位、薪資、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婚姻、證明人、擔保人)。

      4、2、3員工個人檔案材料的收集,屬于在公司工作期間發生的材料由檔案管理員直接收集歸檔,個人認為需歸檔的材料,交由人事專員辨析確認簽字后歸檔。

      4、3檔案管理

      4、3、1員工人事關系檔案一律交由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公司可報銷50%檔案托管費。因個人原因不按規定辦理托管造成死檔的,后果自負。

      4、3、2正式員工在公司的人力資源檔案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保管。

      4、3、3員工個人檔案不得帶出檔案室,查閱檔案資料只能在檔案管理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4、3、4加、減、改動員工檔案信息須經總辦主任審查同意方可進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篇)

      公司的人事部門,對于公司所需人員的聘用,員工的合同解除,合同管理等方面如何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可供參考。一、總則第一條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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