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有限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施工過程作業安全和個人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方(甲方)必須對外來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1、驗證乙方營業執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設備、安全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第五條? 甲乙雙方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簽訂安全協議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外,要由安全科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廠規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甲方安全科要同乙方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協議書。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負責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生產區內,并須按公司規定著裝。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第九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自覺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絕對保證甲方人員、生產和設施安全;及保證自身設施和人員安全。如果因管理不善及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損失或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2篇 公路工程施工單位施工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防止和杜絕重特大安全機械事故的發生,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設備使用原則
1. 按機械設備規定的性能指標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 使用機械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運轉。
3. 機械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油料應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滿足使用要求。
4. 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員的正確指揮,確保工作質量,與施工員密切配合,及時完成任務。
5. 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滿足施工現場生產所需。
三、工作職責
1. 物資設備部,對全項目的機械設備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全項目機械設備需用計劃申報。
2. 物資設備部對項目機械設備進行協調、調配,辦理設備進出場和租賃手續。
3. 物資設備部應建立健全各種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維修和運轉記錄,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機械設備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后,方可持證上崗。
2、機械管理人員,應熟悉各種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法規。
3. 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或操作室內。
4. 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規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工作,經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
5. 實行多班作業的機械,應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6. 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7. 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8. 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 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 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 根據施工情況,對不再使用的機械設備申請報停,辦理調出手續。
12. 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卡片、臺帳和技術檔案,每臺設備必須掛牌作業,注明統一編號,機械設備名稱、技術性能、機長、操作規程。所有機械設備統一標識。
13. 為了保證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確保生產安全。
14. 注意機械防雨、防洪及防風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機電設備及輸電線路因洪水及風災造成的損失。
15. 各類機械使用和操作人員,應做到撊凇⑺畝⑷即:勤學習、勤檢查、勤保養,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熟練操作、會維修、會排故障。
五、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要求
1.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 物資設備部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出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投入使用前應由項目部進行聯合檢查驗收,試吊合格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發證后方能使用。
4.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給予及時報廢。
5.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報請物資設備部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7. 物資設備部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8.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環保部、設備物資部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3篇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晨檢制度范本
一、每天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上班后,由負責人對每位工作人員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精神狀態是否有過度疲勞和病態;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黃(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雙手有否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6、觀察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是否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指甲是否剪短,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檢查中發現個別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不符合衛生要求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處理:
1、帶戒指、項鏈等違規飾品,要求在工作前脫下;
2、對指甲過長,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搞好個人衛生后上班。
三、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管理負責人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4篇 放射診療單位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制度
一、本單位從以下幾方面做好放射診療影像質量控制:
1、人的因素:要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定期培訓,提高影像診斷操作技能。
2、定期檢查檢測設備的運轉程度、性能的情況。
3、各種材料的選擇要嚴把質量關(包括對x線檢查所選用的各種材料、膠片、顯、定影液、造影劑的類型及廠家)。
4、根據攝影位置的不同選用最優的攝影方法。
5、暴光條件要根據患者的年齡、性別、體型等進行選擇,但要以高tv、低mv、短時間及使用最優濾線器為原則。
6、工作環境的質量控制、氣候、地理位置、水的質量。
二、本單位的安全防護制度如下:
1、醫用診斷x線機屬于射線裝置,使用不當具有一定危險性,操作人員首先要在思想上強化安全意識,嚴格按照本操作規程使用機器。
2、醫用診斷x線機應由專人操作,操作前須參加本市專業機構舉辦的放射防護基礎知識和相關法規的專門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上崗證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崗證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器。
3、為使醫用診斷x射線機拍攝準確清晰,操作人員應學習并掌握人體相關部位解剖結構,了解不同部位與相鄰組織的關系及其他可能的影響因素,從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能采用臨床診斷方法確診的受檢者盡量避免采用放射診斷,以減少射線攝入量。
5、保證門燈連鎖運行正常,機房曝光前必須關閉機房門并開亮工作指示燈,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候診人員必須在候診處依次候診。
6、操作人員進機房前須隨身佩帶個人劑量儀,每三個月送交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業部門進行檢測,并建立個人劑量檔案。
7、醫用診斷x射線機拍攝前應向受檢者做簡要的交代,使其了解基本的輻射防護常識并取得其配合,對不適宜做放射診斷的受檢者應做相應調整。
8、掌握并熟悉本醫用診斷x射線機操作程序和意外情況的處理,使用前應在機器完成相關程序的正常自檢后才能讓受檢者進入機房。
9、醫用診斷x射線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撤離受檢者并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維修人員進行檢查。
10、操作完畢后讓機器及各附件復位,關閉電源開關,復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5篇 公路施工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總則
1.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消除生產工作中的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結合本合同段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主要是:
(1)工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
(2)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生產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生產組織和勞動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定;工作場所未達到安全防護要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施工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原則及措施
1.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隱患所屬的工區或班組負責落實治理措施,具體實施整改方案。
2. 分級管理原則。一般事故隱患,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或者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書面報建設單位。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則。對隱患的排查、整改,堅持定人員、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則。措施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5. 對于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必要時停工整改。
6. 項目部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當立即向建設單位和當地政府報告。
三、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責任
1. 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結合工程特點,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建檔、治理、驗收、銷號的工作制度,并設專人負責。
2.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
3. 項目部應每15天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各作業班組或工區還要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組織不定期的隱患排查。即結合專項檢查、防汛、防臺風、防雷擊、防暑降溫等季節性安全隱患排查以及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3. 項目部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
4. 項目經理對本單位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面責任。
5. 項目部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四、隱患排查內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情況,簽到施工班組一級;
(2)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落實及臺帳建立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設計文件中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
(5)風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6)施工設備、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
2. 風險較大工程隱患的防范情況
(1)橋梁工程吊機設備失穩、支架垮塌、高處墜落、基礎塌陷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3)水中施工平臺、墩臺、墩柱施工作業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4)鋼箱梁制造、運輸及安裝作業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5)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五、排查登記、公示公告、防范與整改
1. 排查登記
(1)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省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對各施工工序及設備、危險物品、現場環境與駐地等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及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由建設單位報各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其中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還應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2)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并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及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予以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亦應相應報告。
2. 公示公告
(1)項目部應當如實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危險特征及防范措施,由雙方簽字確認。
(2)在作業場所明顯部位設置重大及特別重大的事故隱患公示牌。
(3)制定應急預案并告知作業人員與現場相關人員,必要時組織演練。
(4)在上述場所應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無法封閉施工的工地,還應當懸掛當日施工現場危險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車輛。
3. 防范與整改
項目部對處在危險區域或有潛在危險的臨時駐地應堅決搬遷,對有危險的作業點進行有效防范,對施工機具登記管理,在使用維修前應加強檢查,對所有隱患的防范措施應一一審核。
六、責任追究
直接責任人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一旦因此發生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記錄
附表1 危險源安全隱患登記臺賬
附表2 安全隱患處理意見書
第6篇 外來施工單位與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外來施工單位是指從事山西**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內部建筑、維修、改造、設備檢修、安裝等施工項目。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山西**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職 責
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
第五條 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施工管理由生產運行部門負責。
第三章 外來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條 外包單位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承包工程資質,特殊項目的工程承包必須有質量監督部門的證明。
第七條 外包施工單位應具備施工簡歷和三年安全施工記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技術素質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條 承包方必須有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第九條 建筑施工承包單位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條 為了落實安全與經濟承包掛鉤,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到安全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協議書要明確應負的安全責任和處罰條款),辦理有關開工手續。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發包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安全部門提出的意見及時整改,對情節嚴重者有權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施工單位負責。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部門。
第十二條 施工管理部門應對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負責,負責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派專人辦理有關工作票手續,進行施工監督,并進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應有雙方簽字,并到安全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在危險性的區域作業,如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氣候變化等易引起人身傷害的場所作業,施工承包單位應制定完善的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后監督實施。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檔案,施工檔案應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安全資質證書、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證明、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試成績、安全交底書面材料、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等。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不得亂動、亂碰運行設備,不得亂接水源、電源、氣源,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凡承包方違章作業,按山西沁水順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獎懲規定進行處罰,給發包方造成財產損失者,承包方應負責賠償。因承包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第十七條 施工結束后應當到安全部門辦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的終止手續。
第四章 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施工單位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將考試成績報安全部門備案,經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準許施工。
第十九條 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前應接受安全部門的入廠安全教育,
第二十條 施工人員應到門衛辦理人員入廠登記、出入證件等有關手續方可進廠,煙、火、手機存入門衛煙火柜,每次進出要出示證件,配合門衛檢查。
第二十一條 施工人員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范使用。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認真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發生的違章行為,與本單位員工同等處罰對待。
第二十四條 施工管理部門指派的監理人員,應熟悉生產現場,監理人員確實做到始終如一,認真負責,監護到位,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疑問,應立即停止施工,向監理人員或甲方領導請示,經甲方人員排查清楚后,方可繼續施工。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通過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護意識,在施工中做到“四不傷害”。
第二十七條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
第二十八條 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持證上崗。
第二十九條 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準在施工現場與施工無關的地方逗留,不準隨意串崗,不準亂碰、亂動所有運行的設備,要愛護保護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因承包方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因承包方檢修、施工質量不良造成的故障,包括在保質期內發生的故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因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安全措施不完善、落實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 因承包方負主要責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由承包方承擔,造成人身重傷的處罰5000元,造成人重傷以上事故的處罰10000元。
第三十四條 承包方發生人員行為違章的如:不帶安全帽、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的等,視情節處罰每人次100—500元。
第三十五條 承包方未辦理開工手續擅自開工的,施工結束不辦理結束手續的,處罰1000元。
第三十六條 承包方施工人員將手機、煙、火帶入防爆區域的,每人次處罰200—500元。
第三十七條 承包方擅自亂接電源、水源、氣源的,處罰500元。
第三十八條 承包方無票作業的,處罰500元,監督人員處罰100元。
第三十九條 其它違章事項按照發包方安全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 施工事故的調查,按照公司事故調查規定由公司安全部門執行。
第四十一條 以上處罰條款,公司財務部門接到安全部門下達的處罰通知單在工程結算時扣除。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7篇 施工現場總包、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總、分承包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
2、分承包工程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3、分承包單位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相應成立安全組織機構,確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安全防護工作,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4、總、分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應訂立安全條款,并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機構協調事宜。
5、各分承包單位根據總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納入具體的施工方案當中。
6、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如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現場作業區應安全有序、安全警示標志要醒目齊全,材料堆放應整齊穩固等。
7、施工現場的工地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落實。
8、分承包單位定期向總承包單位通報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情況,工程竣工后將各自的安全管理檔案移交總包單位。
第8篇 d單位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9篇 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考核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為了調動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監督、服務、指導的工作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創造良好的勞動安全條件,保障施工單位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我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設立'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考核辦法'的目的是促使專職安全員發揮最大的安全監督作用,逐步形成工程部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環。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常駐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
第三章 專職安全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 配合工程部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并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臺帳
第二條 特殊作業準備情況,是否按時、按要求準備完善,具備開具特殊作業證條件,特殊作業開證過程監督,保證開證過程無問題,
第三條 現場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檢查施工方案、防護措施、安全措施等是否到位,監督、檢查施工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每處施工場所每日檢查不少于3次(不少于3小時),安全員發現問題可自行發放處罰通知單并交專業主管備案,處罰金由乙方負責人處理。
第四條 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第五條 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第六條 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第七條 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第八條 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并作好監控記錄;
第九條 參與協助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第十條 每日收尾檢查,對工機具、施工場所衛生及相應收尾處理措施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 配合專業主管進行周安全檢查,根據發現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責任人即為專職安全員;
第十二條 每日形成晨會或晚會制度,每周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員周例會,會議紀要交工程部;
第十三條 按照消防器材維護保養要求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證相應消防要求合規;
第十四條 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全員月例會,并配合工程部專業主管完成月例會;
第十五條 新進施工人員和離職施工人員上報,并提交相應施工人員材料,新進場施工人員由安全員先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有培訓記錄且合格才可交由工程部專業主管進行二級培訓;
第十六條 積極配合工程部完成各項ehs管理項,主動提交關于ehs方面的建議和方案,不斷完善ehs管理,協助負責人制定施工方ehs獎懲制度。
第四章 具體考核方式
第一條 考核形式
1.采用百分制的形式進行量化考核。
2.本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負責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考核。
3.考核與工資發放(建議施工單位執行):
第一檔:考核在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工資全發,并另外給予其全額考核工資的5%-10%進行獎勵;
第二檔:考核在80-89分,享受全額工資;
第三檔:考核在70-79分,只拿工資的80%;
第四檔:考核在60-69分,只拿工資的50%;
第五檔:考核在60分以下,其工資全額扣除。
某月扣除安全考核分超過6分給予嚴重警告,該月前后3月內累計超15分或績效考核連續3個月在60分以下,則該安全員免職,要求其不得再擔任安全員的職務(工程部強制要求)。
第二條 考核項目
百分考核包括安全指標、專業知識、制度執行、現場檢查、其他事項、安全事故分析及其他事項等六項。
第三條 百分考核具體內容
1. 安全指標20分
安全員所屬單位全月無安全事故,此項考核滿分;若發生安全事故,將視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責任扣減2---20分。
2 .專業知識15分
(1) 熟悉掌握本部門生產系統各工序的操作規程、技術指標以及生產設備的性能特點;
(2)具有較全面的安全知識,能指導員工安全從事各項生產工作;
(3)對重大、難、險的項目,能制定較全面的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
(4)有一項不合格扣減5分。
3.制度執行20分
(1)對工程部的安全要求執行落實工作。
(2)對工程部的各類記錄提交情況,施工單位周例會記錄。
(3)配合工程部安全文件、通知的傳達及時性;
(4)督促完成安全隱患通知單的整改;
(5)凡不符合情況的,有一項扣減5分
4. 檢查現場情況30分
(1)每天深入現場檢查應不少于三次,并做隱患排查記錄;
(2)發現安全隱患,有能力解決的應及時排除。不能解決的要匯報所在單位負責人和工程部,采取進一步安全防范措施;
(3)檢查、糾正現場員工違章作業情況.發現違章未及時制止違章而發生問題的,負連帶責任;
(4)隱患排查記錄與現場檢查情況不符的
(5)凡不符合情況的,有一項扣減5分;
(6)對發現問題不匯報,未造成事故的,扣減5分/次;造成事故的,視嚴重程度扣減10---30分;
5. 其他事項15分
月度檢查、安全科、工程部專項檢查中有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員工違章操作等內容,視情況扣減2-5分/項;
6.獎勵處罰
(1)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論證有可操作性和實效性的,報請工程部同意,可增加5~20分;
(2)對由于失職或違章造成嚴重后果者,除上述處罰外,要求不再其擔任安全員職務。
第10篇 單位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單位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一、預防與排查:
1、崗位安全責任:
校長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每一位教職員工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廣大師生的安全。
2、安全大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每天應對校園安全進行檢查,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報到相關人員,按相關制度存檔備案。必要時應予以通報,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二、報告與整改
1、安全隱患報告:
(1)每一位教職員工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學校相關人員,學校應及時、妥善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2、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
(1)安全隱患必要時可以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單位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
第11篇 監理單位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 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 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四、 營業場所、車間、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或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 易燃易爆車間、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暴要求。
八、 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 對消防有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12篇 監理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為確保現場安全施工,較好地完成安全監理任務,根據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06〕248號)的要求,特制定本《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2 凡我公司承攬的工程監理項目,不論規模大小,各項目監理組必須嚴格遵守本《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3 全體人員在各自分工范圍內,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向總監報告,總監根據情況在報告建設單位的同時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或局部《工程暫停令》,要求其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消除隱患。
4 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
4.1 收或接到整改令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且無意繼續整改的;
4.2 收或接到《工程暫停令》后即不停工也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
5 整改未果的情況下,經公司授權可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6 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后,應當填寫《安全監理重大情況報告》(gdaq4313),存檔備查。
7 事故隱患除應在《安全監理重大情況報告》中記載外,尚應將隱患及報告等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中。
8 對于違背本制度的項目組或個人,對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工資)或調離現崗的處分。對造成后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停止工作直至開除處分;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