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政管理規定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臟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 保證洗手間內干凈、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 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 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 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者。
7、 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 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 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雇除名:
1、 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 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 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 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 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 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并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行政中心窗口辦公微機日常管理規定
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公微機日常管理規定
1.工作人員在本窗口使用自己的帳號操作中心辦公軟件,不得使用他人的帳號、密碼登陸。
2.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微機上安裝與本中心辦公無關的程序,嚴禁外來軟盤隨意裝入中心微機運行。窗口單位如要安裝本部門的業務軟件,需報經中心批準后方可安裝調試。
3.非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本中心的微機,否則因誤操作影響系統正常工作,后果由該窗口的工作人員負責。
4.保持工作環境清潔,下班之前退出所有程序,特別是中心辦公軟件,以防數據丟失,關閉插板電源后方可下班。
5.運行辦公軟件要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遇到問題及時與中心主控室管理人員聯系,不得進行盲目操作和惡意操作。
6.不得在上班時間內玩游戲,不得隨意刪除文件和重裝操作系統。
7.窗口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拆裝機箱和打印機,否則對硬件造成損壞或缺損,后果自負。
8.嚴格作息時間,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時間之外操作微機。
9.中心主控室配備殺毒軟件,已安裝到辦公微機上,工作人員定期對辦公室及窗口的微機進行病毒檢測和殺毒。
10.窗口微機和電話插孔不準隨意移動,嚴禁兩個插孔相互調換。
11.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直至建議有關部門給予政紀處分,并取消個人年度評先資格。
12.中心為各窗口一次性配備的微機辦公設備(含打印機、電話機、桌椅等)為中心所有,各窗口單位應辦理領用簽字手續,平時應注意保管和維護。設備的耗材、維護及更新費用由各窗口單位自理。
第3篇 公司行政管理規定一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挪用。
第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 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 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
第四章 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 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 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 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 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s、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 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 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
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 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坪定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第4篇 企業行政管理規定一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外部關系,做好協調與服務,使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檔案管理
1、建立專門檔案室、檔案柜,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搜集歸檔和保管工作;
2、歸檔范圍:公司的證照、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技術資料、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委托書、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3、檔案管理要明確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的齊全完整,重要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4、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部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清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必須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要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一般內部檔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方可。
5、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如按規定需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方可,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方可。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6、檔案資料等重要文件要與辦公物品區別分類,規范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方可用章,特殊情況由行政部經理(或專人)電話請示總經理方可用章,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表格、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 以備查詢、存檔。
4、不允許在任何空白合同或不規范的文書資料上蓋章。
5、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經行政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3、公司及各部門打印的文件、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五、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駕駛員隸屬行政部管理,保證車輛管理規定的有效執行。
2、總經理用車由本人或行政部指派,并告知車輛管理人員。
3、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用車由行政部安排派車。
4、部門用車由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到綜合部按規定辦理請車手續。
5、個人因私事不得申請使用公司車輛。
6、行政部要加強車輛管理,對車輛的使用、保養、維護制訂詳細的計劃。
7、行政部要做好公司車輛的用油管理。
六、辦公用品購、發管理
1、行政部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和計劃編制辦公物品采購計劃,指定專人負責采購。
2、行政部應根據各部門計劃批準采購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領用批準登記手續后,嚴格發放和使用管理。
3、物品采購一律入庫、入賬、嚴格履行收發登記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4、行政部物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潔、安全,嚴格按章辦事,不允
許非工作人員進行庫房。
5、單位數額較大(500元以上)的物品需部門申報,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購買、領用。
七、行政事務管理
1、加強對職工食堂的管理和檢查,明確專人監管,嚴格制度措施,保障職工利益和身體健康。
2、嚴格執行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經行政部安排的,行政部有權拒絕簽單或辦理相關報批手續。
3、制訂措施保證辦公區域、宿舍生活區的安全、衛生、節約和規范化管理,貫徹執行好宿舍生活區管理規定。
4、加強公司院內未開發利用土地的田間生產管理,制訂措施嚴加落實。
5、明確專人,制訂制度加強對職工文體活動的管理,千方百計豐富員工的業余文化生活,保證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
6、明確責任,加強對公司有關合同、協議的審核和監督,因工作疏忽造成責任事故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7、嚴格公司外出招待用餐制度,做好公司的重大接待工作。
8、催辦、查辦、落實、監督公司決策層決定事項、制度,上傳下達、協調部門關系。
9、公司基礎設施、辦公設施的添置、管理、維護和有效使用。
八、人力資源管理
1、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制訂人才招聘計劃,積極吸納、培養、選擇優秀人才。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章辦事,不徇私情,一視同仁,獎罰兌現。
3、按規定做好出差人員的登記、考核、補助工作,使該項工作做到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
4、按時、按規定遞交公司的考勤情況至財務部,做到不錯、不漏、及時全面,出現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制訂長、中、短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內容,確保培訓成效。
6、做好公司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7、落實員工、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九、文秘與報刊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1、搜集整理有關公司會議、文檔資料,起草、校對公司文件、簡報、通知及其它公文,并整理收發。
2、分年或半年作出報刊或雜志的訂閱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3、分管人員每日對報刊等取回進行分類,規范處理,并做好有關信函、報刊的轉交轉送。對兩周后的報刊等資料分類存檔備查。
4、任何人不得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借閱處理,需經行政部經理批準。
5、公司行政部負責為公司各部室郵發信件。
十、附則
1、本制度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部,研究并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批復。
2、行政部制訂的相關制度可與本制度配套使用,如有與本制度發生沖突的,由行政部統籌處理。
3、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部崗位職責
為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理順關系,提高工作效率,對本部門各崗位設置、崗位描述如下:
一、崗位設置:
行政經理、行政辦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員
二、崗位描述:
(一)行政部經理:負責行政部全面工作。
職責范圍:
1、承辦上級領導和同級的集體決策及領導個人交辦的事項;
2、承辦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3、承辦職能部門轉辦的有關事項;
4、積極主動輔助領導決策;
5、履行管理職責;
6、認真履行領導交付的指揮職責,做好執行性指揮和應變性指揮;
7、做好協調工作;
8、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務;
9、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考核等人力資源工作;
10、組織做好公司印鑒、介紹信、函件及報刊資料的收發等管理;
11、根據公司規定,負責組織公司各種會議。
權利:
1、調配、使用本部各崗位人員;
第5篇 日常行政管理規定一
第一章 行政辦公規范管理規定
1.目 的:為規范公司辦公管理及加強公司文化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本規定由總經辦監督執行。
4.工作掛牌
4.1上班時間,應嚴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掛牌。
4.2員工應妥善保管掛牌,遺失應立即補辦,費用自理。
5.辦公室規范
5.1辦公桌
5.1.1應保持辦公桌面整潔,除電腦、口杯、電話、文具外,桌面不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5.1.2簡易文具應收于筆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則應收入抽屜中。
5.2辦公時,應當將所處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夾中,如遇臨時有事離開或有客人訪問,應當將正在辦理文件的文件夾及時合攏。
5.3離開辦公室,須將桌面文件整理,齊放于文件架或抽屜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鎖,不得散亂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離開時座椅推放至辦公桌正下方。
5.5飲水機及其它設備、物品應在指定地點擺放,不得隨意移動。
5.6電源: 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所有電器及電源。
6.語言規范
6.1交往語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見、請問、請您、勞駕您、關照、謝謝、周末愉快。
6.2電話語言:您好、請問、謝謝、再見。
6.3接待語言:您好、請稍候、我通報一下、請坐、對不起、請登記、我立即去聯系、打擾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說“不”)。
7.行為規范
7.1私人信函自費交寄。
7.2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在接待室或會議室進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區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電話。
7.4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7.5因公外出時,應事先得到主管領導的同意;外出后,因情況變化而不能按時趕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領導。
7.6發出的傳真應注明:發件人、收件人、主題、發件人的聯系方式等。
7.7接聽電話應首先答復“您好,西藏藥業”,使用電話注意語言簡明;代接同事辦公位電話,做好必要記錄并及時轉達。
7.8辦公時間內不擅離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告知同事。
7.9適時調整手機鈴聲,辦公區域內適當調低,培訓或會議中則應取消鈴聲。
8.不定期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的,每次貢獻50元愛心基金。
9.附則
9.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二章 會議管理制度
1.目 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偣静块T內部會議參照執行。
3.權責說明: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
3.2 會議提擬人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4.會議提擬與審批
4.1公司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4.2 公司臨時會議由總經理、分管領導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分管領導批準。
4.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5.會議安排原則: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臨時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6.會議準備
6.1會議通知
6.1.1會議通知按“誰組織,誰通知”的原則進行。
6.1.2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6.1.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進行書面通知,并向總經辦提交會議準備申請;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6.2其它準備
6.2.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6.2.2會務服務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6.2.3總公司召開的公司會議統一由總經辦承擔會務服務工作。
7.會議組織
7.1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管,誰組織”的原則。
7.2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8. 會議記錄及紀要
8.1 公司會議應進行會議記錄。
8.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8.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8.3.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8.3.2會議記錄應采用實錄形式,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8.3.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8.3.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及參會人員審核簽名。
8.3.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8.3.6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外泄。會議記錄本交總經辦存檔,永久保存。
8.4 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8.4.1會議紀要的形成、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并填寫《會議紀要發放審批單》,包括紀要編號、發放范圍、主管領導意見等事項。
8.4.2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并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9.會議跟進
9.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等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另有決定的,從會議決定。
9.2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10. 會議紀律
10.1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向主持人請假,并征得同意。
10.2會議期間除了緊急情況外不處理其他事務,包括不接聽電話。
10.3違反上述規定的,按《員工手冊》2.3,2.4的規定進行處理,接聽電話的由主持人酌情處理。
11.會議保密
11.1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情況向外泄露。
11.2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11.3故意泄漏、傳播會議有關情況的,視負面影響的大小作出相應處罰。
12.附則
12.1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2.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三章 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為確保文件收發等事務正常、順利進行,規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根據本制度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3.權責說明:總經辦管理公司的收發文工作,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相關文件的管理。4.公司發文
4.1公司發文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發,加蓋公章有效。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隨意起草以公司名義發布的文件。
4.2公司發文程序
4.2.1各部門制作以公司名義對外接洽或匯報的文件,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起草,交總經辦核稿后呈送總經理簽發。
4.2.2總經理簽發后由總經辦制作文件,并將總經理簽發原件一起送印鑒管理員蓋章。
4.2.3蓋章完畢后,由總經辦辦理發、送、呈、存檔事宜。
4.2.4未簽發的文件,總經辦按收文分類登記;簽發后的文件按發文分類登記。總經辦需做好收文及發、送、呈登記,并將有總經理簽字的原件存檔。
4.3公司發文分類、編號:西藏藥業〔2006〕××號。
4.4對外文件必須做成紅頭,以示嚴肅和正規,格式附后。
4.5無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的文稿一律不得加蓋公章。
5.公司部門發文
5.1公司部門在內部行文一律以部門第一負責人、部門分管領導同時簽署生效,不再加蓋部門印章;任何部門不得以個人簽名或部門名義對外行文。
5.2公司部門發文主要分為總經辦發文和其他部門發文。
5.2.1總經辦發文:在管理制度內制訂的實施細則,以及不必對子公司及公司外的其他單位發布的文件,原則上可由總經辦制訂、分管領導簽發生效。
5.2.2其他部門發文。其他部門可在其部門職權范圍內對公司內部部門行文,經部門經理、部門分管領導簽發后,在公司內部有效。
5.3公司部門發文格式附后。
5.4部門發文超出部門職權范圍,又不應由公司發文的,須由相關部門共同簽發,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行文。
5.5公司內部發文按以下辦法分類、編號:
西藏藥業(總經辦、信息部、***)發〔20××〕××號
6.收文
6.1公司以外單位送、發給我公司的文件由收文單位簽收,包括:政府職能部門行文、業務管理部門行文、合作、協作單位行文等,同時填寫《收發文登記表》,格式附后。簽收之后即存檔一份并于接件當日立即填寫《收文處理表》報送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不得積壓延誤;屬于急件的,應在接件后立即報送。
6.2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辦理收文事宜。
6.3各部門應將處理完后的來文、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一并交總經辦存檔,同時,每半年清理一次,沒有及時存檔的全部存檔,并將填寫的《收發文登記表》一起存檔。
7.其他
7.1文件的發文、收文部門負責人應注明文件密級或者“不得復印”、“不得攜出”字樣。
7.1.1絕密:絕密檔案涉及公司重大決策的核心機密,如董事會、公司經營體制度改革、財務制度改革、兼并關聯企業等文件,公司項目招投標文件、財務賬冊、營銷策劃方案、項目設計方案等文件。
7.1.2機密:機密檔案為公司重要證件批文、合同協議、技術資料、人事勞資體系等文件。
7.1.3 秘密:秘密檔案為僅可內部公開的一般文件資料。
7.2各部門對各類文件必須嚴格分類、專人管理并妥善保管。
7.3單位、個人調、借閱文件或部門間借閱文件,必須按規定填寫文件借閱登記表,屬秘密級以上的文件需分管領導以上人員批準。
7.4文件及有關資料的打印、復印、簽章,必須按規定嚴格辦理,并做好登記,嚴禁未經同意私自處理。
7.5收發文處理不當或不及時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專題會討論處理辦法。失密、泄密的按專項管理制度規定處理,沒有或不及時歸檔的,每次貢獻50元愛心基金。
8.附則
8.1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注:流水號用6位阿拉伯數字,前四位表示日期,后兩位部門由部門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管理制度
1.目 的:為加強公司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
3.1總經辦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及本制度的執行。
3.2公司員工有保護檔案的義務,任何人都不得損毀、篡改、私存或據為己有。
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公司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3.3公司員工必須完成資料移交工作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3.4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保管、分級查閱的原則。即由總公司統一領導,總公司和各部門、各子公司二級管理并根據權限分級查閱。
3.5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對檔案進行管理和工作,以便于業務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對存入電腦的資料、檔案,同時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4.檔案歸檔
4.1歸檔資料包括
4.1.1已簽署生效的本公司文檔(如合同、合同附件、正式通知、工作計劃、財務計劃、人事任免及獎懲、工資表、補貼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協調程序、會議紀要審批稿等),已簽署生效并接收的關聯公司文檔。
4.1.2已簽署生效的外聯企業及政府管理部門的文件(如行業政策、發文通知、項目相關管理部門手續、批件、技術資料、合約、與項目有關外聯企業的租賃、訂購、承包、代理、轉讓合同及附件、技術成果等)。
4.1.3業務部門已完成正式結果的文檔(如部門業務專項報告、專項數據及統計資料整理結果、已完成簽署手續的各類單證、報表、會簽單、統計表等)。
4.1.4公司及部門收集并已整理完畢的外來資料(如圖片、錄像、軟盤、圖書、廣告冊、產品冊、售樓書、企業介紹、確認樣板、小樣、黑稿等)。
4.1.5人事、行政等內部管理文件及聯營、參股、合作等外部前期業務合作文件。
4.2歸檔方法
4.2.1文件、資料的正件與附件,正本與底稿等應一起歸檔。原件正本必須歸檔,執行機構只能留用原件副本或復印件。
4.2.2卷內文件排列有序,須條理、系統化,按時間順序和重要程度排列,使卷內文件形成一個有機整體。
4.2.3案卷封面字跡應工整、清晰,封面用毛筆或鋼筆書寫。
4.2.4注明起止日期、件數、頁數。附詳細卷內目錄。
4.3歸檔要求
4.3.1歸檔資料必須具有成套性、完整性。獨立業務或部門資料應盡量分類歸檔,相關業務應盡量歸于同類。
4.3.2歸檔資料必須層次分明,按時間及階段歸檔以便符合其形成規律。
4.3.3歸檔資料必須符合各類檔案管理范圍。類別劃分應涵蓋公司業務的所有方面;歸檔資料必須真實反映公司經濟活動的真實內容及歷史過程,任何檔案資料均不得經過修改、刪減或取代等處理。
4.3.4公司員工因外出參觀學習、參加重要的會議收集的各種材料必須歸檔,未經簽署歸檔意見,財務部不報銷差旅費。
4.3.5當年形成的各種材料,次年2-3月各部門和子公司整理后向總經辦移交歸檔,重要的文件需及時歸檔。
4.3.6歸檔的文件必須符合歸檔的要求。
4.3.7歸檔時應填寫移交清單,履行交接手續。
5.檔案保管
5.1歸檔資料需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5.2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3屬于公司保管的檔案:公司各部門及各下屬子公司各部門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次年2-3月將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總經辦保管。
5.4屬部門和子公司保管的檔案: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前將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總經辦。
5.5公司總經辦應有存放檔案的檔案室,各部門、各子公司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柜,并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5.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負責的檔案資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5.7所有檔案資料必須分類長期保存,不得遺失、損壞。檔案遺失、損壞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處罰責任人。
6.檔案借閱
6.1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未經各部門分管領導批準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不得借閱。
6.2借閱檔案,借閱人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并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檔案借閱表的主要內容為:檔案名稱、等級分類,借閱事由,時間,借閱人,負責人,經手人等內容,表格由公司統一制定。
6.3借閱檔案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不得任意轉借或復印,不得拆卸、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
7.檔案保密制度
7.1檔案級別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案,分別用文字標示。擬制文件時,需在文件首頁右上角標注密級。
7.1.1絕密檔案:涉及公司重大決策的核心機密,如董事會、公司經營體制度改革、財務制度改革、兼并關聯企業等文件,公司項目招投標文件、財務賬冊、營銷策劃方案、項目設計方案等文件。
7.1.2機密檔案:公司重要證件批文、合同協議、技術資料、人事勞資體系等文件。
7.1.3秘密檔案:可內部公開的一般文件資料。
7.2借、查、閱秘密級以上文件不準抄錄、照像,不準帶離辦公區域。
7.3復制秘密級以上文件需經分管領導以上人員批準,與原件等同管理。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員注明拷貝字樣。
7.4涉秘檔案不得以普通郵件寄發。
7.5外出工作攜帶秘密級以上文件,必須有保證文件安全的措施。
7.6嚴禁將秘密級以上文件的廢品向收購站出售。
7.7保守檔案機密。檔案人員或查閱檔案者,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
8.檔案銷毀
8.1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允許無權銷毀公司檔案。
8.2檔案銷毀須由檔案管理員填寫銷毀清單并報公司分管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準后銷毀。銷毀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8.3銷毀檔案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9.附則
9.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五章 印鑒證照管理制度
1.目 的
為了規范公司印鑒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鑒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鑒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3.權責說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鑒保管
4.1公司印鑒及各部門印鑒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鑒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鑒使用
5.1印鑒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鑒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鑒保管人應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鑒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鑒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鑒。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將復印件返回印鑒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鑒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鑒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在辦好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復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證照,并在證照復印件上蓋“僅限于*****使用”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六章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辦公用品由總經辦統一采購并發放,實行采購與保管“人員分開、責任分開”的原則。
4.辦公用品的界定:本規定中辦公用品指辦公用復印紙、水筆、筆記本、信箋、紙杯等。
5.辦公用品的采購:
5.1辦公用品由總經辦設置最低庫存線,辦公用品保管員應根據最低庫存及時提出采購申請。
5.2辦公用品由總經辦安排專人進行采購,但總經辦應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組織一次對供應商及辦公用品價格和質量的篩選、考察,并將考察情況書面報告分管領導。
5.3辦公用品購回后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
5.4辦公用品采購責任人要遵循“量足質優、開支適當”的原則。
6.辦公用品的保管
6.1辦公用品管理員應建立辦公用品臺帳,準確記錄辦公用品入庫、出庫和庫存數量、單價及金額。
6.2每月5日前管理員應提供上月辦公用品月報表,月報表內容包括:上期庫存余額、入庫總額、出庫總額、本期庫存余額、各部門領用種類及金額等。
6.3每季度第三個月最后一天,由總經辦組織辦公用品盤點,填寫辦公用品季報表和盤點表等,并對盤點情況作出說明。
6.4如辦公用品帳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責任人及其分管領導承擔責任。
6.5辦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7.辦公用品的領用
7.1 領用時應按保管責任人的要求進行簽收。領用辦公用品時應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單”。
7.2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總經辦根據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發放辦公用品,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7.3超過本規定界定范疇的辦公用品,需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申購、領用。
8.附則
8.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七章 辦公設施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確保公司辦公設施的合理使用,規范辦公設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辦公設施的購買、配置等由總經辦負責。
3.2辦公設施使用部門和使用人負責辦公設施的保管。
4.定義:辦公設施指辦公事務用的桌椅、會議桌、洽談臺、文件柜等物品。
5.辦公設施管理
5.1辦公設施由總經辦統一購買、配置、分發、領用、修繕并記錄臺賬。
5.2臺賬按部門分別設置,分別記錄各部門領用、借用和使用辦公設施的情況。
5.3供應或配置的辦公設施,記錄部門名稱、物品編號,以及購置日期等。任何人不得擅自調配或使用該辦公設施。
5.4各部門負責人對其部門所配置的辦公事務用物品,負有使用與保管的責任,防止辦公設施被盜、被挪用以及污染與破損。
5.5使用者調離時,總經辦根據人力資源部的調離通知對辦公設施另行安排。
5.6總經辦每年6月和12月對庫存辦公設施進行盤點,并把賬物是否一致的情況,制成清查明細表,上報分管領導。
5.7總經辦應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分管領導上報辦公設施報表。
6.辦公設施保管
6.1辦公設施采取“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與維護責任,使用者不得委托他人保管家具。
6.2未經使用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動用已經投入使用的辦公設施。
6.3辦公設施破損或污染需要進行修理與清洗,各部門應與總經辦聯系,由總經辦負責辦理各項修理與清洗事宜。
6.4因管理或使用不當造成辦公設施毀損、丟失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
7.辦公設施報廢:總經辦經檢查確認破損家具已經沒有修理必要時,應書面向分管領導請示是否予以報廢處理。
8.附則
8.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8.2本規定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八章 車輛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規范公司車輛管理,使公司車輛得到合理配置、調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制度制定細則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
3.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原則,總經辦為公司車輛管理部門。
3.2本制度所指車輛包括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和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
4.車輛調度
4.1公司購買個人使用的車輛原則上由使用者個人使用,對于本部門的客人接待原則上使用該車,應與公司簽訂《車輛管理責任書》,由使用者負責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特殊情況下,個人使用的車輛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和調度。
4.2各部門共同使用的車輛由車隊負責調度。用車人一般應提前半天將填寫完畢的“派車申請”交車隊,車隊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車。緊急派車應于事后完善派車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車通常提前一天申請,以便合理安排出車。
4.3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后,應填寫行車記錄表,同時將有關票據一并交用車人簽字,否則由駕駛員承擔相關費用。
4.4如遇節假日,值班領導可安排值班駕駛員出車。
4.5派車順序
4.5.1董事長、總經理用車。
4.5.2接待各職能部門領導。
4.5.3學術活動。
4.6以下情況不予派車
4.6.1一般公務活動,如送一般資料,零星采購等。
4.6.2就近辦理的公務活動。
4.6.3公司人員搭乘飛機。
4.7公用車輛下班時間車輛必須停放指定位置,周末應將車鑰匙交派車人管理(值班車除外),不得公車私用。
4.8公司車輛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須填寫《車輛外借申請表》,并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5.車輛維修保養
5.1車輛責任人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和衛生清理,并填寫車輛檢查登記表,如出現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保養由車輛責任人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經車隊核準后在公司指定維修廠辦理,私自外修費用自行承擔。
5.3 車輛發生故障時,應電話通知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便及時確定維修事宜。
5.4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應當現場監督,發現問題立即向技術員反映,車輛修復后,須通過技術員檢驗后方可簽字出廠。
5.5車輛如需更換零部件,必須事先向車輛管理員報告,否則,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6.費用管理
6.1駕駛員應節約用油,不得私自為他人加油。
6.2駕駛員每月長途補貼報銷程序如下:駕駛員將“派車單”、“費用單據”交車隊負責人審核,并由車隊負責人填寫行車補貼記錄,按規定程序報銷。
6.3停車費和其他費用經車隊負責人審核,交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6.4車輛在外地發生故障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用車人簽字后方可按照規定報銷。
6.5車輛的油耗應與車輛行駛里程相符,如差額過大,且無法說明原因,由駕駛員承擔差額部分的80%。
6.6車輛的年審、保險及養路費等可預見固定費用,須按規定申報資金計劃。
6.7車輛的長途使用費用,按照派車單的記錄,落實到各用車部門,在費用報銷時單列。
6.8公司車輛維修費用必須根據“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批準的項目進行開支,同時做好記錄。特殊情況下可事先告知車管人員和分管領導,手續后補。
6.9公司車輛個人使用的維修費,個人部分按照公司規定比例進行分攤。
6.10每月5日以前總經辦應向分管領導提交上月車輛費用報表。
6.11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領導提交修理廠和保險公司的綜合考察報告。
7.駕駛員管理
7.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安全駕駛,禮貌行車。
7.2駕駛員應每天對所駕駛車輛進行清潔(包括車輛內部和車輛外部)。
7.3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注意車輛的日常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7.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缺失立即補充,出車返回后要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車前臨時加油。
7.5駕駛員如發現所駕駛車輛出現故障需要檢修,應立即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及時調整車輛和安排進廠維修;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將車送廠維修。
7.6出車在外或出車返回,停車應確保車輛安全。如因不按規定停放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經濟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7.7駕駛員對自已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7.8下班后駕駛員應注意休息,上班時不得疲勞駕駛,嚴禁危險駕車和酒后駕車,由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概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7.9車內嚴禁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予以勸止。
7.10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舉止文明。不能主動與客人交談,應樹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出車返回,應立即向管理人報到。
7.12對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可事后溝通。
7.13駕駛員出車,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及時通報,說明原因。
7.14任何時間應保持通訊的暢通。
7.15下班后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私自用車。
7.16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已保管車輛交予他人駕駛,發現后按200-500元/次罰款,并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7.17嚴禁私自出車,一經發現處以200元罰款,累記三次,公司將予以辭退;
8.車輛及交通事故處理
8.1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將情況向車輛管理人員報告。車隊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事故經過,協助處理善后事宜,并辦理相關手續。
8.2公司公用車輛在工作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根據責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擔。其承擔比例為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8.3在工作時間發生車輛丟失或損壞的,公司應根據情況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罰。
8.4擅自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差額部分由用車人全額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民事或刑事責任)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8.5公車私用造成的車輛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車輛事故的,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
9.附則
9.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九章 接待管理規定
1.目 的:為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規范公司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總經辦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由有關部門牽頭對口接待總經辦予以配合。
4.接待原則:
4.1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4.2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4.3厲行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
5.前臺接待
5.1前臺人員應禮貌詢問來賓意圖。
5.2客人進入公司和客人留言、留物,均要進行詳細登記。
5.3前臺應先致電來賓需會見的職員,確認后帶入會客區或者其他會見地點。
5.4未經需會見人員確認,不得允許來賓進入辦公區域。
6.工作接待
6.1接待申請:各部門若需總經辦安排或者配合接待,由各部門填寫接待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總經辦實施。
6.2接待要求:
6.2.1根據公司及客人的需求,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范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現西藏藥業的品牌形象。
6.2.2接待人員要熟悉接待服務管理知識,掌握公共禮儀規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本省的政治、經濟、人文、地理、風俗民情和風景名勝的一般知識,并具備必需的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3了解來賓情況:包括單位、人數、性別、身份、以及年齡健康狀況,來賓的目的要求,交通工具,車次航班和抵離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安排食宿等。
6.4擬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工作的組織分工,陪同人員,食宿地點及房間安排,餐費標準及宴請意見,交通工具,費用預算,活動方式,日程安排,匯報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等。
6.5根據接待方案進行正式接待。
7.附則
7.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十章 圖書、報刊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規范圖書、報刊雜志的購買、訂閱和使用,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報總公司備案。
3.權責說明:圖書、報刊由總經辦統一管理。
4.圖書管理
4.1各部門提出購買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自行購置。
4.2購置圖書后,購置人應持圖書及發票到總經辦辦理圖書入庫及借閱手續。
4.3圖書資料應加蓋公司圖書專用章、編寫圖書書號及進行圖書資料的登記。
4.4圖書借閱應進行詳細登記,借閱人員應愛護圖書,因個人原因損壞、丟失圖書資料的要照價賠償。
4.5總經辦應編寫圖書目錄,建立圖書檔案。
4.6購置人報銷時應附上圖書入庫單。
5.報刊雜志管理:
5.1報刊雜志由各部門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將報刊雜志訂閱申請單交總經辦。
5.2總經辦匯總各部門訂閱申請單,制作報刊雜志訂閱清單并統一訂閱。
5.3前臺根據訂閱清單在收到報刊雜志時進行登記、分類后,立即分發至各部門,由各部門簽收。
5.4總經辦應建立報刊雜志登記備忘簿。
5.5報刊雜志由各部門使用、保管,專業性的報刊雜志應保持每期的連續性并作為公司圖情資料保存、備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毀損等。
6.總經辦應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根據圖書雜志檔案檢查一次圖書雜志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上報分管領導。
6.附則
6.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6.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十一章 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1.目 的:
為了配合網絡及系統在公司的正常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實現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以期達到計算機網絡軟硬件的規范化管理,確保公司整個計算機網絡系統穩定運行之目標。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
3.1 各單位
擁有本部門計算機的使用權力,使用異常或有適當需求時擁有要求網絡管理人員協助維護的權力,并承擔本單位計算機的保管和日常維護的義務。
3.2 信息部
公司計算機網絡及其外圍設備由信息部統一管理、購買和維護。信息部擁有建議配置、采購公司計算機的權力,并承擔對公司計算機的軟硬件的維護、各部門計算機異常處理及確保整個系統正常運作的義務。
4.管理原則
4.1集中管理原則:所有計算機相關硬件與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集中管控。各部門及單位按網絡規劃及工作需要向網絡管理人員申請。
4.2 責任落實到人原則:所有計算機及周邊設備都必須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3 優先處理原則
所有計算機需求的優先權為:
a級:服務器的穩定及相關需求
b級:財務部門
c級:其它部門
5.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購置及維護
5.1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購置
5.1.1 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分管領導簽字確認。
5.1.2 信息部了解使用部門的工作對計算機和相關設備的配置需求情況。
5.1.3 信息部提出建議購置方案。
5.1.4信息部進行市場詢價(三家供貨商)。
5.1.5報分管領導批準。
5.1.6選擇供貨商實施購置計劃。
5.1.7信息部驗收合格后登記造冊,辦理領用手續。
5.1.8按照使用部門需求安裝調試軟件。
5.1.9交付使用。
附:公司計算機及相關設備購置流程:
5.2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維護:各單位使用的計算機出現故障,應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指定專業人員維護,各單位不得擅自開機修理。
5.2.1 凡由公司信息部購買登記的計算機及相關設備,使用中出現問題時,由使用者及時向信息部計算機主管人員報修,說明故障現象。
5.2.2 信息部在收到報修申請后,填寫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維修單,一般在24小時內安排人員進行維修(如不能在2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應說明原因)。
5.2.3 維修人員進行現場維修,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如果需更換硬件,需由使用人員提出書面報告,經使用單位領導及信息部簽字后方可進行購買、更換。
5.2.4 維修完畢,由使用人員和該單位領導在計算機維修單上簽字確認。
5.2.5 維修人員將計算機維修單帶回信息部備案。如果更換了硬件,應在計算機檔案中填寫相關硬件更換記錄。
附: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維護工作流程
6.計算機用戶
6.1計算機用戶必須是本單位審定的人員,且具備基本的計算機操作技能,會使用與工作相關的軟件;使用非本單位計算機,應經所在單位的領導批準后方能操作。
6.2公司給個人或單位配備的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需由領用人和單位領導在信息部辦理領用手續,各領用人和單位負責人需保證所用計算機的完好。
6.3 各計算機用戶必須保持所使用計算機表面及外圍設備的清潔,計算機和通訊線纜應擺放整齊有序。注意計算機防塵、防水和陽光直射。
6.4 計算機用戶應正確使用、操作配備的設備,并在自己的權限內進行數據錄入和查詢。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而又無法排除時,應立即通知信息部人員,進行檢查和維修。使用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自行動手打開機殼和外圍設備。
6.5 計算機用戶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設置。
6.6 如因工作需要,計算機及外圍設備需在使用單位之間進行調整,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在信息部備案后方可進行。
6.7 為防止計算機病毒,各單位嚴禁自帶軟件在上網的計算機上運行,如因工作需要,應先由信息部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測后,在信息部指定的計算機上操作。
6.8 禁止在公司的計算機網絡上安裝、運行游戲程序。
6.9計算機用戶發生工作變動或是離職,必須辦理電腦設備、使用密碼、數據盤等資料的移交手續。
7.計算機信息保密
7.1各單位對儲存于計算機中的信息資料和重要數據,應采取相應的加密措施,包括:
7.1.1 各單位計算機資料的保密工作由本單位負責,單位領導是該項工作的責任人,負責檢查和督促本單位計算機資料保密工作的執行情況。
7.1.2 應設置進入計算機開機密碼和屏幕保護密碼。
7.1.3 對重要文件進行加密處理,密級較高的文件根據需要可由信息部提供的專業加密軟件進行加密。
7.1.4 局域網內進行文件共享時,應設置共享密碼和權限,共享完成后須立即取消共享。
7.2 計算機用戶不得查看不屬于自己工作范圍內的信息資料;亦不得探聽其他使用者的操作密碼,以獲取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信息資料。
7.3 計算機用戶的操作口令要有一定的數目(至少6位),并且根據實際情況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
7.4 計算機用戶在登陸相關工作軟件進行操作時,如有其他事項需要處理,應先退出上述軟件,以免其他非本機操作人員使用計算機。
7.5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向外提供數據和軟件。特殊情況需分管領導同意。
7.6 信息部的專用服務器要做到專機專用,并由公司指派專人負責,與計算機網絡管理無關的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信息部,也不能隨意使用專用服務器,以免造成系統損壞。
7.7 對于分散擺放在各單位的網絡工作站及其外圍設備,除單位指定的計算機用戶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動用。
7.8 信息部應根據公司給各單位分配的工作職責,及時為各部門的計算機用戶設置專門的帳號和操作口令。
7.9計算機用戶在上網時,應該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和使用網絡工作站及其外圍設備,并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帳號上網工作。
7.10 各單位如遇人員變動,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信息部,以便刪除該用戶的原有帳號。
7.11 隨著公司發展,如果需要安裝新的工作軟件,應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信息部統一安排實施。
7.12 計算機用戶在上網操作時,如果發現公司局域網上有違反公司計算機信息資源保密制度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通知信息部人員,共同做好公司計算機信息資源的保密工作。
8.數據備份
8.1計算機用戶必須做好本單位計算機資料的備份工作。
8.2計算機用戶在確保本單位資料保存完整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的工作情況,選擇備份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各自的數據備份工作。
8.3如果有特殊備份需要,請與信息部聯系。
9.計算機病毒防治
9.1 公司信息部負責向公司領導提出計算機病毒防治方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信息部組織實施。
9.2 計算機用戶不得在網上下載軟件使用。
9.3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軟盤、光盤以及其他可移動存儲器,必須確認無計算機病毒后,方可使用。
9.4 如發現所使用計算機出現異常情況,應首先通知信息部,由專業人員進行維護。
9.5 計算機用戶應主動關注計算機病毒的出現情況,養成良好的上網習慣,如不要登錄不明網站,謹慎打開不明郵件等,互通信息,提高防毒意識。
10.附則
10.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0.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十二章 信息情報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及反饋有關信息,做好信息情報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
3.1信息部負責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匯總、發布等。
3.2專項信息情報由各部門管理。
3.3信息情報內容
信息情報的內容包括:公司的資源信息、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國家政策信息、與公司銷售有關的信息(醫院和醫生情況、醫院藥品用量情況、對方醫藥公司的資信情況等)、行業信息、新藥研發動向、競爭對手信息、市場信息、人才需求信息等等一切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信息。
4.公司內部信息的管理
4.1 公司內部信息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提供,信息部負責匯總、分類、整理、分析、提煉和發布。
4.2 信息部將公司各單位收集的信息情報匯總后,由專人分類整理和分析提煉,以信息簡報的形式發布,同時在公司內部網站發布,供公司內部交流。
4.3信息情報的收集工作是各單位的日常工作,公司信息的收集由各部門負責人或者子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人負責。
4.4信息情報的傳遞實行“零通報”制度,對于特別重要或者特別有價值的情報信息應及時上報,對于一般信息情報,各單位應將收集的信息情報經本單位領導審閱后,在每月20日前交給信息部,信息部的郵箱地址:;信息部應主動與各單位信息負責人溝通以收集公司信息。
4.5 各單位上報的信息不限于本單位的職責范圍,應樹立大局觀,凡是對公司發展有利的信息,都應及時通報,信息部對各單位的信息情報上交情況應做好統計。
4.6信息部將有關信息及時通過計算機網絡或者“信息簡報”形式發布,以達到信息交流的目的;
5.專項信息情報管理
5.1專項信息情報管理由各單位負責,并指派專人對本單位專項信息情報進行收集、管理、匯總和分析等。
5.2信息部應根據公司的安排,或者主動針對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專題收集信息并匯總分析,為公司決策提供參考意見。
6.公司的信息情報僅供公司內部交流,是公司的無形資產,任何人不得外傳,亦不能竊取以謀求私利。
7.公司所有員工對公司的信息情報有保密義務。
8.信息情報收集發布程序
8.1 各單位指定的信息員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單位的信息情報。
8.2 各單位領導負責審定本單位報送的信息情報。
8.3 信息情報報送公司信息部。
8.4 信息部對收集到的信息情報匯總、篩選、編輯。
8.5 將信息簡報初稿報送分管領導及其他相關領導審閱。
8.6 正式出版。
8.7 送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各單位。
9.附則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信息情報收集發布流程
第十三章 rt*使用管理規定
1.目 的:為了充分發揮rt*實時通信平臺的即時溝通優勢,節約辦公經費,保證公司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統運行的穩定性,特制定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rt*帳戶管理:
3.1rt*帳戶由信息部根據“帳戶申請表”或者“撤銷帳戶申請表”予以設立或撤銷。
3.2信息部應保證公司每臺計算機都安裝rt*客戶端,以確保rt*的正常使用。
4.rt*的使用
4.1 rt*用戶應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帳號在每日開機后登錄并保持在線,以保證溝通渠道的暢通。
4.2 用戶在使用rt*系統時,如需外出辦事,應設置如“外出辦事,有事請打手機”、“不在辦公室”等自動回復語加以提示,并保持手機通暢,方便短信接收。
4.3 在日常工作中,應充分使用rt*會話、文件傳遞和程序共享等功能,以達到溝通和協作的目的,盡量控制使用打印、電話和傳真,節省辦公資費。
4.4 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規定各rt*用戶發送短信的權限。用戶只能利用rt*發送與工作有關的手機短信。
4.5 正常安裝運行的rt*程序,用戶不能擅自刪除、修改用戶資料。
4.6 rt*的安裝使用是為了方便工作,上班時間不應出現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嚴禁添加與工作無關的外部qq,禁止上班期間和外部qq聊天。
5.附則
5.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5.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t*的id管理流程圖
第十四章 網站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保障公司網站良好的運行狀態,規范網站維護流程,合理利用網站資源,建立公司在互聯網上的信息交換平臺,使之成為充分展示公司形象的重要窗口,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網站的維護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部負責。
4.網站信息管理
4.1 信息采集發布
4.1.1 信息采集與發布的主要內容為公司各單位、子公司經營發展動態、國家主管部門、行業重大新聞、政策法規等。
4.1.2 發布的信息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
4.2 網站信息的發布規定
4.2.1 需在網站(尤其是公網)上發布的信息,必須通過信息發布審核流程,由信息發布單位將擬發布的資料(文字、圖片、表格、程序等)經所在單位領導確認后,向信息部提交發布申請,并經信息部主管領導確認同意后方能發布。信息發布申請表見附件1。
4.2.2 信息提交單位需確保所發布資料準確無誤。信息部在發布前對信息再次校對,確認無誤后才能上傳。
4.3 網站信息的反饋和回復
4.3.1網站信息的反饋主要有論壇、留言版和公司郵箱,網站管理人員應根據內容及時報告相關單位或人員,由相關單位或相關人員答復和處理。
4.3.2 網站管理人員在收到相關單位或相關人員的回復后,應立即上傳,不得延誤。
4.4 網站信息的整理、刪改、備份
4.4.1為了優化網站空間,網站信息的整理需每季度進行一次,主要是刪除過期信息等,但所整理的信息都須進行備份,并建立檔案目錄,方便以后查找。此項工作由信息部負責。
4.4.2 各論壇版主、網站管理員需盡職盡責,按照規定及時整理版務,如發現有損公司形象的言論應及時刪除,但必須做好記錄,將刪除文件備份并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詢。
4.4.3 除上述信息外,各論壇版主、網站管理人員以及其他擁有刪改權限的人員不得隨意刪改網站信息。對違反規定者,公司將取消其權限并嚴肅處理。
5.網站的安全
5.1 公司網站服務器由中國電信托管,信息部網站管理人員應保持和托管方工作人員良好的溝通,以應對網站服務器出現的運行問題。
5.2 公司論壇給大家提供了寬松的言論交流空間,使用者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網上從事危害公司、泄露秘密、攻擊他人等活動,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各類不健康信息、傳播計算機病毒等。
5.3 公司指定的論壇版主必須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和整理自己所在版面的內容,并接受網站論壇系統管理人員的督促。
5.4 關于論壇管理的其他規定,見公司論壇管理制度。
5.5 信息部應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系統病毒預防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做好計算機病毒預防和防護工作。
6.網站管理員工作要求
6.1 公司網站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循此制度,認真做好網站維護和管理工作。
6.2 網站管理員應根據需要及時更新網站內容。
網站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監控網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傳播;如發現有害信息應及時處理;發現惡意攻擊行為,應立即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領導,如有需要并協助網絡公安人員進一步處理。
7.公司網站資源的保護
公司互聯網資源屬企業的無形資產,有知識產權特性。包括網絡電子標志,和公司名、產品名等相關的互聯網中文域名、英文域名、中文實名、通用網址等,信息部應根據公司網站推廣計劃和知識產權保護安排,聯系相關注冊服務機構,保護好公司互聯網資源。
8.信息發布流程工作程序
8.1 擬稿;
8.2填寫信息發布申請表。
8.3 申請單位領導審核、校對;
8.4 將申請表及擬發布信息電子文件交信息部;
8.5 信息部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8.6 信息部網站管理員核對無誤后上傳至公司網站。
9.附則
9.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十五章 論壇管理制度
1.目 的:為了規范論壇的管理,維護公司良好的信息及言論自由秩序,充分發揮這一信息交互平臺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公司信息部負責對論壇的規范管理工作。
4.會員id注冊
4.1 在注冊會員id前必須同意本論壇所有相關規定,注冊時按步驟填寫個人信息,不允許出現非法字符。為了避免密碼被盜,注冊時請添加密碼提示問題和回答問題后及時提交信息部認證。
4.2 id注冊注意事項
4.2.1 請勿以黨和國家領導人、公司領導或其他同事之名注冊;
4.2.2 請勿注冊和其他會員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2.3 請勿注冊和使用與其他會員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稱;
4.2.4 請勿注冊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稱;
4.3 簽名檔與頭像注意事項
4.3.1 簽名檔內容規定要積極健康;
4.3.2簽名檔圖片最多使用1張圖片其寬和高均不得超過200象素;
3.3.3 簽名檔與頭像不能影響論壇頁面瀏覽速度;
4.3.4 嚴禁使用色情,封建和*圖片作為頭像。
5. 發貼須知
5.1 論壇管理員、版主有權刪除以下帖子:
5.1.1 反對國家政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
5.1.2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和封建迷信的;
5.1.3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5.1.4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1.5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1.6 煽動公司內部矛盾,影響內部團結的;
5.1.7 危害論壇穩定性類等;
5.1.8 嚴重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其id號或封其ip。
6. 回復貼須知:回復貼的刪貼標準同上,此外,與發貼主題嚴重無關無聊的回復貼也可能將被刪除。
7.修復貼
如果帖子出現了排版或其他錯誤,造成不能正常顯示,版主有權修改,使之正常顯示。
8.精華貼的認定
8.1 對符合以下標準的帖子,管理員、版主有可能將其加入精華貼或增加其積分。
8.1.1內容健康向上,對公司經營發展有一定價值的,原創貼優先考慮;
8.1.2 用心投入去制作的原創內容,能夠讓用戶學到有用的知識的內容,或心靈上得到升華,思想得到提高的;
8.1.3 對公司合理、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的。
9.id的不予通過、鎖定及ip封鎖的標準
9.1 不符合“注冊id注意事項”的;
9.2 注冊id后沒有通過信息部admin身份確認的;
9.3 發違反論壇規定的帖子屢教不改的,受到鎖定后反復注冊的id的;
10.版主職責
10.1 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版塊。
10.2 版主需保證每天1小時以上的論壇在線管理。
10.3 服從論壇管理員的領導和管理,根據論壇管理規定“ 發貼須知”、“ 精華貼的規定”自覺管理好相應的版面。
10.4 建立和維護版內正常的秩序。
10.5 及時回答會員提出的問題。
10.6 版主應推動該版面的討論風氣,并盡可能經常發表與該版內容有關的文章或回答網友提出的問題,確立該討論區的風格和主題。
10.7 負責相應版面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對于版面存在的技術問題要及時提交給管理員處理。
10.8 負責相應版面內容的更新和變換,不斷適應網友瀏覽和交流的需求。
10.9 對于蓄意或惡意灌水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可向管理員反映或投訴,采取相應措施)。
10.10 嚴禁版主有人身攻擊或帶頭罵人灌水現象出現,嚴禁版主利用其版主權限謀求個人利益或攻擊他人。
10.11 負責收集網友對bbs建設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并提交給管理員。
10.12 管理員平時將從版面人氣、帖子數量與質量、精華區整理、版主回帖、版面風氣與氛圍等多方面對版主進行監督,工作不在狀態的版主,管理員有權提交意見至公司領導并取消其版主資格。
11. 特別說明
本公司認證論壇,僅供內部員工交流使用。為了方便管理,凡注冊會員,其id號需建立與之真實姓名相對應的id使用清單,但管理員有保密的義務,不能將此資料用于其他用途。
認證論壇的帳戶管理與rt*帳戶管理相同。
12. 相關工作程序及流程圖
12.1 公司論壇id管理
12.1.1 公司論壇id管理程序參見rt*管理程序。
12.1.2 公司論壇id管理流程圖參見rt*管理流程圖。
12.2 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
12.2.1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工作程序:
12.2.1.1 公司信息部指定網站管理員負責下載公司網站留言版欄目的留言內容,并分類;
12.2.1.2 網站管理員將網站留言分發給公司領導、各單位;
12.2.1.3 收到留言的公司領導、各單位需在2個工作日內回復留言中提及的問題;
12.2.1.4 將回復內容傳遞給網站管理員;
12.2.1.5 網站管理員上傳回復;
12.2.2 公司網站留言版管理回復工作流程圖:
13.附 則
13.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13.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3.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
第十六章 內部資料管理制度
1.目 的:公司內部資料有利于促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為了加強公司內部資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
3.1成立編委會負責內部資料的組織工作。
3.2編委會由各單位指派一名人員組成,并由編委會選出編委會主任一名負責編委會的日常事務。
3.3編委會成員在此項工作中的表現將作為個人考核的參考指標。
4.內部資料組織
4.1為了提升內部資料的制作質量,各單位領導應重視內部資料的采集等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自己的工作范圍。
4.2 各單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記者,負責本單位內部資料的采集工作。
5.內部資料不得有如下內容
5.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5.2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5.3危害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
5.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5.5泄露國家秘密的;
5.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5.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
5.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6.酬勞:內部資料鼓勵原創,并經編委會確定后予以一定獎勵。
7.工作流程
7.1 各單位指定的記者或編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單位內部資料;
7.2 各單位領導負責審定本單位報送的內部資料;
7.3 將內部資料報送編委會;
7.4 編委會對收集到的內部資料匯總、篩選、編輯,制作內部資料初稿;
7.5 將內部資料初稿報送分管領導及其他相關領導審閱;
7.6 匯總定稿;
7.7 分送公司各單位。
8.附則
8.1 本制度由信息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內部資料流程圖:
第6篇 物業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規定
物業行政管理之安全管理規定
本公司各部門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辦公安全及消防、個人安全的有關規定。
1.辦公安全
1.1 來訪者必須在接待者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公司范圍。來訪者不可單獨在辦公場所進出。
1.2 公司員工應注意保管好公司文件,不得泄露或讓非相關人員傳閱,保守商業機密是每個員工應遵守的紀律之一。凡廢棄、復印有錯漏、重復的機密文件須及時銷毀,不得隨意亂棄。
1.3 所有公司電腦上的軟件和文件均屬公司財產,不得用作私人用途或提供給其他公司各部門,管理電腦的員工應注意電腦的加密,應定期更換密碼。
1.4 員工外出離開辦公室要檢查空調、電腦、電燈、門窗等是否關好門。出入辦公室隨手關門。
2.消防安全
2.1 節假日、周末休息日必須檢查關閉辦公室內所有電源。
2.2 如發生火警,不論程度大小,必須保持冷靜,并立刻報告上級領導處理,呼叫援助。
2.3 使用電器須防止電線負荷過重。
2.4 公司辦公室及房間內禁止存放各種易燃易爆物品。
2.5 樓梯、過道、出口處嚴禁堆放物品。
2.6 吸煙者離開前必須注意熄滅煙頭。
2.7 員工宿舍及餐廳需小心煙火。
2.8 火警電話:119。
3.個人安全
3.1 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循工作指導安全操作。
3.2 員工在工作時間外應注意個人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做好自我保護措施。
3.3 報警電話:110
3.4 急救電話:120
第7篇 企業行政管理規定
行政部管理制度
一、總則為加強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外部關系,做好協調與服務,使各項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 檔案管理
1、 建立專門檔案室、檔案柜,負責公司各類檔案的搜集歸檔和保管工作;
2、 歸檔范圍:公司的證照、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技術資料、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委托書、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3、 檔案管理要明確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的齊全完整,重要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4、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 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部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 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部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⑶ 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清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必須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要報總經理批準方可,一般內部檔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方可。
5、 檔案的銷毀:
(1) 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 如按規定需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方可,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方可。
⑶ 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6、 檔案資料等重要文件要與辦公物品區別分類,規范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印鑒管理
1、 公司印鑒由行政部經理(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總經理簽字許可后方可用章,特殊情況由行政部經理(或專人)電話請示總經理方可用章,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 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表格、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 以備查詢、存檔。
4、 不允許在任何空白合同或不規范的文書資料上蓋章。
5、 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 公文打印管理
1、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部負責。
2、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經行政部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打印。
3、 公司及各部門打印的文件、資料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五、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駕駛員隸屬行政部管理,保證車輛管理規定的有效執行。
2、 總經理用車由本人或行政部指派,并告知車輛管理人員。
3、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用車由行政部安排派車。
4、 部門用車由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到綜合部按規定辦理請車手續。
5、 個人因私事不得申請使用公司車輛。
6、 行政部要加強車輛管理,對車輛的使用、保養、維護制訂詳細的計劃。
7、 行政部要做好公司車輛的用油管理。
六、 辦公用品購、發管理
1、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和計劃編制辦公物品采購計劃,指定專人負責采購。
2、 行政部應根據各部門計劃批準采購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履行必要的領用批準登記手續后,嚴格發放和使用管理。
3、 物品采購一律入庫、入賬、嚴格履行收發登記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4、 行政部物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潔、安全,嚴格按章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行庫房。
5、 單位數額較大(500元以上)的物品需部門申報,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購買、領用。
七、 行政事務管理
1、 加強對職工食堂的管理和檢查,明確專人監管,嚴格制度措施,保障職工利益和身體健康。
2、 嚴格執行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經行政部安排的,行政部有權拒絕簽單或辦理相關報批手續。
3、 制訂措施保證辦公區域、宿舍生活區的安全、衛生、節約和規范化管理,貫徹執行好宿舍生活區管理規定。
4、 加強公司院內未開發利用土地的田間生產管理,制訂措施嚴加落實。
5、 明確專人,制訂制度加強對職工文體活動的管理,千方百計豐富員工的業余文化生活,保證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
6、 明確責任,加強對公司有關合同、協議的審核和監督,因工作疏忽造成責任事故者,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7、 嚴格公司外出招待用餐制度,做好公司的重大接待工作。
8、 催辦、查辦、落實、監督公司決策層決定事項、制度,上傳下達、協調部門關系。
9、 公司基礎設施、辦公設施的添置、管理、維護和有效使用。
八、 人力資源管理
1、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制訂人才招聘計劃,積極吸納、培養、選擇優秀人才。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2、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章辦事,不徇私情,一視同仁,獎罰兌現。
3、 按規定做好出差人員的登記、考核、補助工作,使該項工作做到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
4、 按時、按規定遞交公司的考勤情況至財務部,做到不錯、不漏、及時全面,出現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制訂長、中、短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內容,確保培訓成效。
6、 做好公司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7、 落實員工、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九、 文秘與報刊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1、 搜集整理有關公司會議、文檔資料,起草、校對公司文件、簡報、通知及其它公文,并整理收發。
2、 分年或半年作出報刊或雜志的訂閱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3、 分管人員每日對報刊等取回進行分類,規范處理,并做好有關信函、報刊的轉交轉送。對兩周后的報刊等資料分類存檔備查。
4、 任何人不得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借閱處理,需經行政部經理批準。
5、 公司行政部負責為公司各部室郵發信件。
十、 附則
1、 本制度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行政部,研究并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批復。
2、 行政部制訂的相關制度可與本制度配套使用,如有與本制度發生沖突的,由行政部統籌處理。
3、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4、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行政部崗位職責為強化管理,明確責任,理順關系,提高工作效率,對本部門各崗位設置、崗位描述如下:
一、崗位設置:行政經理、行政辦公室主任、行政管理員
二、 崗位描述:
(一) 行政部經理:負責行政部全面工作。職責范圍:
1、 承辦上級領導和同級的集體決策及領導個人交辦的事項;
2、 承辦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3、 承辦職能部門轉辦的有關事項;
4、 積極主動輔助領導決策;
5、 履行管理職責;
6、 認真履行領導交付的指揮職責,做好執行性指揮和應變性指揮;
7、 做好協調工作;
8、 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務;
9、 負責公司員工的招聘、考核等人力資源工作;
10、 組織做好公司印鑒、介紹信、函件及報刊資料的收發等管理;
11、 根據公司規定,負責組織公司各種會議。權利:
1、 調配、使用本部各崗位人員;
第8篇 關于公司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管理規定
關于公司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規范化的管理,加強質量安全事故、行政失職等責任事件的監督與管理,強化責任事件控制措施,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管理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責任事件
責任事件是指由于未能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責任心不強,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2.1、質量安全事故:員工因為責任心不強,違規操作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并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的事件。
2.2、工作失職:因不能完全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失職,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事件。
2.3、行政事件:違反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員工帶來嚴重不良影響的事件。
2.4、其它事件:其它對公司產生較大經濟損失或者形象損害的行為。
3、事件責任的認定
3.1、責任認定的原則:事實求是,公平、公正。
3.2、不同類型的責任事件由相關的調查部門負責責任認定:質量事故由技術科負責,質檢科協助;工作失職由人事科負責;行政事件由人事科負責,總務科協助;其它事件由相關部門負責。(注:調查部門的負責人領導組織調查工作;事件發生部門不參與本部門調查)
3.3、發生責任事件后,責任部門必須第一時間通報相關情況(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并由相關的調查部門進行調查并做好責任認定工作。
3.4、調查部門應在兩日內做好相關的責任認定及處罰決定。(重大責任事件調查不能超過一周)
4、責任處罰
4.1、處罰的類型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效益獎金;行政處罰分為留職查看、降職、辭退。
4.2、責任事件的處罰,由調查部門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與過程界定主要責任及次要責任,根據事件發生部門員工的隸屬關系確定其領導責任。
4.3、發生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對責任部門要進行經濟處罰,具體金額參照經濟損失的5%——10%執行;主要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具體金額為直接經濟損失的2%——5%,并予以留職察看處分。
4.4、發生一般的質量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的),責任部門的經濟處罰金額參照經濟損失的15%——50%執行;主要責任人的經濟處罰具體金額為直接經濟損失的5%——15%,并予以留職察看處分。
4.5、年內出現兩次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領導予以降職處分;出現兩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領導予以辭退處分。
4.6、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按質量事故處罰尺度處理;對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根據情況給予罰款50——200元/次,并給予留職察看處分。
4.7、行政事件的處罰,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4.8、泄露公司機密,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取私利的責任人予以辭職處分。
4.9、對于突發的質量安全、財產與人身安全、環保等責任事件隱瞞不報,經查實對隱瞞的責任單位處罰1000元/次,同時對事件的責任人和單位仍按事故處理的規定進行處罰,并取消責任部門領導的先進評選及年終效益獎金。
4.10、調查部門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責任認定與處罰決定,根據情況酌情對調查負責人進行100——500元/次處罰。
5、責任處罰管理程序
5.1調查部門對事件的前因后果進行詳細的分析、調查。根據以上規定對責任人做出處罰決定。并把處罰決定通知責任部門,調查部門根據調查情況填寫《處罰單》。
5.2責任部門針對事故造成的后果、損失,分析原因,提出合理預防及整改措施,并由調查部門及時的跟蹤調查其整改成效。
5.3分管副總與總經理分別對事件進行評審,并簽署意見。
5.4調查部門根據《處罰單》的處罰金額填寫《繳款單》,由責任人簽字確認后,交財務,由財務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5.5《處罰單》由人事科留檔管理;《繳款單》由財務科留存。
6、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后附《處罰單》、《交款單》樣本)
第9篇 公司行政管理處罰規定
常言道,有規矩方能成方圓,所以,對于一個公司而言,擬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提供關于公司行政管理及處罰規定,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參考,并更好地進行員工管理。
辦公室管理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文件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文件資料,并整理歸類,以方便清潔員工桌面。
2、離開座位、下班后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為,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衛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煙。吸煙請至樓梯口吸煙區,吸煙完畢煙頭隨手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后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空調和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加班時,更要注意關閉空調及電燈。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脫崗、扎堆聊天、看小說。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嘩、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次。
辦公用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申請員工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由其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簽字同意后,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
2、員工離職時,依據個人臺帳明細將耐用物品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果耐用辦公品丟失,按照成本價的80%賠償。行政助理在離職申請表上予以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鑰匙管理
1、員工需使用公司門、柜子、抽屜等鑰匙者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領用其使用之鑰匙。
2、由行政人事部按實際情況分配使用各類柜子,行政人事部負責保管、發放、做好領用簽收記錄。
3、原則上所有鑰匙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備份一把,特殊部門除外。
4、員工離職將其領用之鑰匙全部交回行政人事部,必須由行政助理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鑰匙如有遺失需按如下規定金額賠償:
(1)所有門鑰匙50元/把。
(2)柜子、抽屜鑰匙10元/把(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3)柜子、抽屜鑰匙50元/把(未交行政人事部備份鑰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為員工身份識別的標志,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衛生整潔,不得擅自將名牌上的信息進行涂改,行政人事部將進行不定時檢查,一旦發現有未佩戴名牌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各部門負責人上班前需檢查部門員工名牌的佩戴情況,督促員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并交補辦手續費20元。不辦或未辦的員工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
員工工作服管理
1、根據公司規定,行政人事部統一訂制員工工作服,并負責統一發放,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2、按公司規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潔,樸素大方。未穿著工作服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顏色。
4、工作服遺失應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并交重新訂制費50元/件。
補充說明
1、員工如有違規行為發生,行政人事部依本制度執行處罰手續。出具處罰通知,并張榜公告。
2、員工罰款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歸入公司獎勵基金。
3、本制度的批準執行及相關條款的變更均由總經理批準進行。
4、本制度的日常執行管理及解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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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第10篇 物業公司行政獎罰管理規定
1.0目的
規范行政獎罰的標準及獎罰程序,確保公司行政獎罰有法可依,適度合理。
2. 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人員的行政獎罰處理。
3. 0職責3.1總經理負責公司機關員工和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下行政獎罰決定的審批。
3. 2管理處經理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含)以下決定的審批。
3. 3人事部負責公司行政獎罰工作的組織實施與決定的復核。
3.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獎罰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點
4.1獎罰原則。
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依法管理,執法必嚴;
獎罰面前,人人平等。
4.2獎罰形式。
4.2.1 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工資、晉職。
4.2.2 處罰: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薪)、解聘(勸退、解雇、自動離職)。
4.3獎罰標準。
4.3.1 嘉獎1次獎1天崗位工資,警告1次扣1天崗位工資。
4.3.2 記小功1次獎3天崗位工資,記小過1次扣3天崗位工資。
4.3.3 記大功1次獎當月崗位工資,記大過1次扣當月崗位工資。
4.3.4 一年累計嘉獎3次者,加記小功1次;
一年累計記小功3次者,加記大功1次。
4.3.5 一年累計警告3次者,加記小過1次;
一年累計記小過3次者,加記大過1次。
4.3.6 一年累計記大功2次,晉升一級工次,一年累計記大過2次給予解雇
4.4獎罰條件。
4.4.1符合下列條之一者,可建議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a)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
b)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c)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e)嚴格控制費用,節約開支有顯著成績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g)在抗洪、滅火、防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
h)接待業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評者;
i)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
j)有效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動服務過程中表現突出者;
l)其它應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行為。
4.4.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晉升、調薪獎勵:
a)表現優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證分數有3次列本部門第一者;
b)工作有突了貢獻者;
c)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d)為同行業競相爭取者。
4.4.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要建議給予警告處罰:
a)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者;
b)拖延執行上級指令及時效制規定,影響工作進度,尚未造成損失者;
c)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d)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
e)無故串崗、閑聊、亂丟果皮、雜物者;
f)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
g)使用 性或辱罵性語言者;
h)其他不認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為,須給予警告處分者。
4.4.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小過處分:
a)一年內給予警告處分3次者;
b)違反標準規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
c)捏造請假理由或偽造有薪假期證明,經查證屬實者;
d)公司機關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e)未經許可出借公司財物者;
f)辱罵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
g)向他人誤傳個人或他人薪金數額者;
h)拾遺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
i)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1次者;
j)曠工1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處員工對住戶服務時,違反時效制規定,造成住戶投訴者;
m)其他有礙生產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經濟損失,須給予記小過處分者。
4.4.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
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a)一年內給予記小過3次者;
b)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有事實證明但尚未造成惡劣影響者;
c)管理處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d)違反標準作業規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e)私配辦公室、宿舍及營業區鑰匙者;
f)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者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2次以上者;
g)曠工2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絕接受公司指定體檢、治療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費公司財物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22元者;
k)服務態度差,遭住戶合理投訴者;
l)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須給予記大過處分者。
4.4.6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降職、降薪處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復違反公司標準作業規程,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c)一年內記大過1次,記小過2次者;
d)績效考評連續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e)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4.4.7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勸退。
勸退人員如果在試用期的,公司無須提前即可通知員工辦理正常離職手續。
勸退人員屬公司正式員工(含聘用工),一般情況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或一個月工資作補償后即刻辭退員工(勞動合同特殊約定的按《合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辦理):
a)績效考評分數在60分以下者;
b)連續3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績效考評分數不合格者;
d)其他須給予勸退處分者。
4.4.8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解雇。
解雇員工無須提前通知,不給予工資以外的任何經濟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關責任的權利:
a)一年內給予記大過處分2次者;
b)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違法活動,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者;
c)泄竊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在2022元以上者;
d)在公司無理取鬧且先動手打人者;
e)造謠惑從,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嚴重者;
f)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
h)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者;
i)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
k)對公司員工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者;
l)長期遲到、早退者;
m)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者;
o)服務態度惡劣,損害住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
p)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q)其他嚴懲違反公司規定,須給予解雇者。
4.5獎罰程序。
4.5.1 部門負責人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給予《員工獎罰通知單》。
452審核。
部門依據獎罰條件或(及)《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以下審核,并將審核意見記錄在“部門意見”欄,并簽名確認:
a)建議內容是否真實、清楚、完整;
b)獎罰標準是否恰當。
4.5.3 人事部復核。
人事部經理依照用人部門上述程序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記錄在“人事意見”欄,并簽名確認:
a) 部門意見真實、獎罰恰當的按正常手續辦理;
b) 經核查,用人部門意見不真實或獎罰標準欠恰當的,經與部門溝通后,由部門重新填寫《員工獎罰通知單》。
部門堅持已見的,人事部須將調查情況附于《員工獎罰通知單》后一齊報總經理審批。
4.5.4 審批。
管理處經理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下決定的審批。
總經理負責其他決定的審批。
a)用人部門和人事部意見統一時,總經理發(管理處經理)在1日內給予審批意見,由人事部按正常手續辦理;
b)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門意見不統一時,總經理(管理處經理)在2日內給予審批意見。
4.5.5 資料處理。
a)涉及調薪的資料處理:
----人事部將審批后的《員工獎罰通知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原件附在《轉正/晉升/降職/調薪表》后,按《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b)勸退、解雇、自動離職人員資料的處理:
----人事部將審批后的《員工獎罰通知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
內;
----原件附在《員工離職表》。
后按《員工離職、內部調職標準作業規程》辦理。
c)嘉獎、記小功、記大功、警告、記小過、記大過人員資料的處理:
----人事部將審批后將《員工獎罰通知單》復印兩份,原件存入員工本人人事檔案記錄;
----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一份復印件于次月初報財務部核發獎罰工資。
456員工對獎罰有異議的按《員工投訴與行政復議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5.7 記錄
a)人事部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員工花名冊》及員工人事檔案的《員工記錄表》內;
b)人事部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人事月報的《當月獎罰統計表》內,并于次月初與《獎罰單》一齊報財務部核發獎罰工資。
4.6本規程作業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勸退、解雇等人事處理工作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員工獎罰通知單》。
6. 0相關支持文件
6.1《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規程》。
6.2《員工離職、調職標準作業規程》。
6.3《員工投訴與行政復議標準作業規程》。
6.4《人事月報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員工獎懲通知
第11篇 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執法風紀規定
運輸管理所交通行政執法風紀
第一條為了規范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風紀,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或雖沒有執行公務但著交通行政執法制式服裝時。
第三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著裝整潔、儀容端莊、風紀嚴整、舉止文明。
第四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保持頭發干凈、整齊。
男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剃光頭,不得留大鬢角、長發,不得蓄胡須。
女性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長發時應當束發,不得頭發披肩。
第五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戴圍巾、耳套;
(二)戴耳環、項鏈、手鐲、戒指、胸針、胸花等飾品;(三)化濃妝、紋身、染指甲、染彩發;
(四)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佩戴有色眼鏡。
第六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做到:
(一)站立時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大腿外側或雙手交迭自然下垂,雙腳并攏,腳跟相靠,腳尖微開,身體不得靠墻或桌椅,不得搖擺晃動;
(二)落座時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得用手托腮,不得翹二郎腿,不得抖動腿。如座椅可旋轉,不得隨意轉動身體;
(三)行走時步幅適當,節奏適宜,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一邊走路一邊吃食物、看書報、搖風扇;兩名以上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徒步執行公務時,應當有序,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攬腰。
第七條指揮車輛接受檢查時,指揮手勢參照交通警察手勢信號執行。
第八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相對人面前應當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手勢動作,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雙手抱胸;
(二)用手敲桌臺提醒行政相對人;
(三)打哈欠、伸懶腰等;
(四)與行政相對人有身體上的接觸(正當防衛除外);
(五)其他不文明或可能引起行政相對人過激行為的舉止。
第九條駕駛車(船)執法時,應當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與前車(船)保持安全距離,按規定使用示警燈和揚聲器。
第十條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求對方出示證件、接受檢查及要求配合執行其他公務時,應當使用文明語言,出示全國統一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可行舉手禮。
第十一條保持辦公場所、宿舍的整潔。
第十二條對前來咨詢或申請辦理有關事項的行政相對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在對外辦事窗口以外的辦公場所,接待前來聯系公務的外來公務人員應主動起身相迎,接洽完畢應起身相送。
在交通行政執法對外辦事窗口,應當設有必要的座位、飲水機、辦事指南等便民設施。
第十三條升國旗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自行立正,行注目禮。奏唱國歌時,應當立正。
第十四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舉手禮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并注視受禮者;
(二)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并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厘米處(戴無帽檐帽時,微接太陽穴上方帽下沿;未戴制式帽時,微接太陽穴處),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成一線;
(三)精神飽滿,表情自然。
第十五條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注目禮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
(二)注視受禮者,并且迎目送(左、右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三)禮畢時將頭轉正,恢復立正姿勢;
(四)精神飽滿,表情自然。
第12篇 公司行政管理規定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挪用。
第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稅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戶或私設“小金庫”。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戶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 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顚S?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第十二條 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擅自提高政府采購標準:
2、 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 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 其他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行為。
7、 開標前泄露標底:
8、 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采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采購文件;第四章 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行為:
1、 擅自多頭開設銀行結算賬戶:
2、 將單位款項以個人名義在金融機構存儲;
3、 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并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戶銀行賬戶,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余額,確保資金完整?!般y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 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占用不報賬、銷賬、繳回余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__ 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于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說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鑒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于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并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批準。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 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并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第六章 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 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 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 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 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 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s、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 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 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 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 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 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第七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 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 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 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p>
3、 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 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 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 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 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 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占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 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 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 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 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 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 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 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 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坪定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z小學行政工作管理規定5
z小學行政工作管理規定(五 )
為規范行政管理工作,打造高度團結、高度統一、高效有力的行政團隊,營造健康、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提高管理效率,對學校行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規定:
一、加強學習:與時俱進,建設學習型'班子'。有學習制度,保證時間、自覺學習,學以致用,不斷提高管理水平與內涵感召力。
二、依法治校:自覺學習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理性治校,依法保護師生合法權益。
三、優化管理:認真貫徹教育方針,探索教育規律,對素質教育不斷有新思考、新舉措。目標明確,思路清楚,以先進理念統帥工作,不斷內化為管理行動。學年初,行政成員向學校簽定目標任務書;認真研究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分解、落實、計劃科學、措施具體,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增強管理的針對性、實效性,實行目標自評自查,堅持周小結、月小結,學期、學年總結,述職,接受考評、監督。經常反饋、調整工作措施,不斷總結經驗,持續改進,確保發展。
四、勤政務實:
1、熱愛本職,模范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深入實際,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按規定兼課、聽課,兼課:副校長每周不少于5節,中層不少于10節;聽課:副校長每周不少于3節,中層每周不少于2節。改進工作作風,政令暢通。管理民主,虛心聽取各方意見,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2、嚴格執行報告和請假制度。校長和副校長一般不同時外出。行政成員外出(含假期外出),需將出發時間、地點、任務向校長報告,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各級會議,行政成員應該按照通知要求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應提前向會議組織者及學校校長請假,未經同意不得請人代替出席。
3、按照程序和時限要求,積極主動完成本職工作,不推諉、不拖延,增強角色意識,協助學校支撐一個方面的工作;即有實干能力,又講科學;積淀軟實力,保證領先優勢。
4、愛護集體榮譽,愛護集體財產,不因工作失職(失誤)給集體帶來損失。
五、團結協作:
1、堅持民主集中制,行政成員自覺維護領導集體的團結與威信,中層管理人員、副校長與校長在思想、言行上保持高度統一。會上暢所欲言,開誠布公,堅決執行行政會議決定,不能在執行中有意見、有分歧,不得有任何與行政會議決定相違的言論和行為,學校整體對外。向社會事業局、教育處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需征得校長授權或向校長通報后方可請示、匯報,便于校長掌握全局,整合工作,更快形成有戰斗力的集體。
2、增強全局觀念,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不把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不得在行政會議或其它場合鬧情緒、耍脾氣;不得將行政會議的研究內容在行政決議公布之前泄露出去,也不得將行政會議的研究過程、研究細節泄露出去;不得在公眾或私下場合詆毀同事形象。
六、嚴格考核:實施分級管理、分層考核。德育處、教導處相關管理人員每月28日前將教師工作考核結果(含兼職工作考核結果)交辦公室匯總,辦公室在每月29日將匯總后的考核結果交副校長審核并于當日交校長批準后交財務室造表,經校長批準,每月31日發放月考核獎勵工資(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辦公室保存所有考核資料。按相關制度實施教師學期、學年考核。行政成員考核,按專項規定實施。值周行政負責統計當周的教師出勤,將統計結果連同相關請假手續交到辦公室。凡是在相關人員處請假的要及時將請假手續交到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29日前將本月考勤進行匯總后交副校長審核、校長批準后交財務執行獎懲。缺、代課、托管等由教導處負責統計,各類經校長、副校長同意的加班由部門統計,以上統計應在29日前交副校長審核,校長批準后實施獎懲(若遇小月需提前3天)。
七、廉潔自律:
1、在財經財產、經費預決算與使用、招生、教師招聘、評優晉級、財產購置等方面,實行校務公開制度,重大事項實行公示。
2、不以權謀私。在提干、招聘、職務晉升、購房、獎金分配及其他經濟行為中堅持標準、公正無私;招生工作及節假日不向服務對象索要財物;分管工作不吃回扣;不接受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評優評先,教師所占名額不低于70%;學生評優,堅持標準,公平、公正、公開。
3、嚴格財務制度,使財務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認真實施學?!敦攧展ぷ鞴芾硪幎ā贰?/p>
八、獎懲:
1、對學校管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績或貢獻的行政成員,實施獎勵。
2、對違背相關紀律、規定的行政成員,視其影響力與損失予以批評、扣減獎金。輕者,扣減月獎和學期、學年獎(50-100元、100-300元、300-600元),取消當年評優資格;重者(影響惡劣或次數增加等),雙倍或三倍扣減月獎和學期、學年獎,取消當年晉級、晉職資格,連續三年不得評優,向有關方面做出不予繼續聘任干部的建議,同時向行政會議和教師大會做出書面的公開檢討。
第14篇 辦公室行政管理規定一
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綱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第一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第二條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第三條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第四條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和各種常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條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第七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條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第三章行政管理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規定
一、文印人員按公司規定按時打印公司相關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個人資料以及一切與公司無關的資料。如有違反,依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三、文印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節約用紙,降低消耗、費用。對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電腦管理規定
一、辦公室人員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準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二、辦公室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和規定采集、輸入、輸出信息,為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信息資料。(采集、輸入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面為原則。)
三、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公司。
四、辦公室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五、嚴禁工作期間上網聊天、看電影、玩游戲等做各種與工作無關事。如有違犯,發現一次按遲到一次處理,執行遲到相關的罰款制度。
六、電腦室設備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禁止非專業人員操作、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辦公用品領用規定
一、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二、各部門專用的表格,由各部門制度格式,由辦公室統一訂制。
三、辦公室用品用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禁止貪腐,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五、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始得購置。
電話使用規定
一、公司電話為辦公配備,原則上只得用于辦公。
二、禁止員工為私事打電話。違者除補交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并按規定交相應電話費。
三、聯系業務時應盡量控制通話時間,降低費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為了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員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進人員經公司錄用開始上班日起,前三個月為試用考核期,經試用合格者將轉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間業績表現優良者,經主管核報后,可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低于兩個月;若考核成績太差,且無改進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須辦手續
第一項:填寫員工資料卡
第二項:繳履歷表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近照兩張。
第三項:請領手冊,并實施在職教育。
第四項:確認該之職務代理人。
四、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七天內為新人培訓期,若無故離職者,不得向公司申請任何薪資及費用。
五、新人在考核試用期三個月內,以個人考核表現,通過后再予調整薪資。
六、七日內實施新人在職教育,熟練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門獎金條例,結束教育者必須簽名,始即生效。
七、未經部門主管許可,未經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者,視同曠職,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者予以開除。
員工的離職管理
一、若因工作環境不適或因其他個人因素而想自行離職者:
1、在三個月試用期內提出離職,須提前15天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15天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2、到職滿三個月以上,已轉正后若須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否則以一個月薪水相抵,補償公司損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員工提出離職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上報公司核準,未經核準而自行離職者,自愿放棄上月薪資及任何工作獎金。
二、員工辦理任何請辭時,須先行填寫“書面辭職報告”,經核準后,方可離職。
三、員工在自動離職或請辭期間內,因職務交接不清,或手續不全而導致公司資金及財物上有所損失,須負賠償責任,公司將依法解決。
四、已請辭員工在待退期間,若在公司表現惡劣,或影響公司其他人員或公然破壞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開除。
五、離職員工交接重點:
第一項:個人職責所屬資產列報表,清點移交予接管人員。
第二項:原服務客戶各項余額,資料檔案及后續服務重點移交。
第三項:個人所負責之各項本冊移交。
第四項:呈報手中未完成的客戶單予會計查核。
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后,到離職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繼續恢復工作。
六、員工無論到職時間長短,表現優異者,可直接升級或跳級。員工表現極差者,須實施在職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七、員工的裁減或增加,須以部門業績表現而改善,淘汰劣質員工,保留優質員工。
員工的辭退管理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2、連續曠工三日或全年累記超過六日者;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收人賄賂賂;
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
5、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7、仿效領導簽字、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9、品行不端、行為不簡,屢勸不改者;
10、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
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情節嚴重者;
12、泄漏業務上的秘密情節嚴重者;
13、辦事不力、疏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14、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本公司認為不能再從事工作者,或因員工對所從事的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15、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16、年終考核成績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18、工作期間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19、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20、由于其他類似原因或業務上之必要者。
員工請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員請假必須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獎。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二天,扣除當日薪資(同時取消全勤獎)。
三、懷孕達五個月以上者,可適當照顧休息時間,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連續超過兩天,特殊情況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應于兩天前請妥(急事經核準則例外),請假時必須填妥假單及職務代理人簽名。
五、請假未準而私自休假者,以曠工論處,每曠職一日扣除當日薪資外,并取消全勤獎。
六、公司上班時間內,非有重要事故,不得臨時請假超過2小時以上,否則扣全日薪資。
七、請任何禍假皆須職業醫生開具證明,并在48小時內回報公司,否則以事假論處。若因傷重住院或臥床無法行動,2日內公司皆全薪付給,2日后暫停正薪部分,并留職備核,待正常上班后開始恢復正常。
八、輕微病假可商請部門經理核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職員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圍時,在請假超過7天以上時,皆必須簽立《停薪留職條例》,連同請假單一同處理,否則即視同曠職論處,一律除名!
十、員工懷孕七個月后,可申請無給制之停薪留職,年資福利直接累進計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會議不定期舉行,一定會提前公告通知,全員參加。曠會按曠工論處,遲到按正常上班遲到條例處罰。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總則
本考勤制度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細則
1、出勤
1.1工作時間:各部門職員須按以下時間出勤:
上班時間8:30―17:30,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簽到:公司全體員工采取簽到考勤。
1.3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在“外出登記表”上登記,未登記的視為曠工一天處理。嚴禁代登記,如若發現,雙方均按曠工違紀處理。
1.4遲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簽到考勤,8:30以后算遲到,30分鐘后(不包括30分鐘)到公司的列為曠工半天,過半天未到的為曠工一天。特殊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時考勤后離開,17:30前無故離崗者或未簽退者均視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
2、請假:
2.1員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應在前一日向部門經理請假或在當日上午8:30前用適當方法向部門經理請假,部門經理將未簽到人員的情況在當日上午9:00前報給公司,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2員工當日上午請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并進行請假登記,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拒絕電話請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證明。
2.3上班時間外出辦事須填寫“外出登記表”。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被視為遲到。
2.4員工因公需出差時,在部門經理批準的情況下,登記考勤,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5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進行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處理
3.1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間計算,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3.2遲到:上班開始至30分鐘之內未到者視為遲到;30分鐘后(不包括30分鐘)視為曠工處理。(由于公司考慮到可能有些員工住宿比較遠,可能會出現偶爾堵車,因此每月允許遲到3次,但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超出3次視為遲到處理)遲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鐘之內下班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視為曠工,按曠工一天處理。早退考核10元/次。
3.4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
4、公休
4.1當月休假、請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當月考勤以實際出勤天數為準。
當月工資計算方法:
(月合計工資―全勤獎)÷當月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5、考勤統計
5.1每月考勤時間:本月1號至本月31號
5.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除當月全勤獎:
①全月累計遲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請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曠工1次者(包括1次)
5.3對考勤的記錄辦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規定,結合系統考勤記錄、部門的記錄、每日考勤簽到
第15篇 藥業企業行政辦公規范管理規定
**藥業行政辦公規范管理規定
1.目 的:為規范公司辦公管理及加強公司文化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權責說明:本規定由總經辦監督執行。
4.工作掛牌
4.1上班時間,應嚴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掛牌。
4.2員工應妥善保管掛牌,遺失應立即補辦,費用自理。
5.辦公室規范
5.1辦公桌
5.1.1應保持辦公桌面整潔,除電腦、口杯、電話、文具外,桌面不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5.1.2簡易文具應收于筆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則應收入抽屜中。
5.2辦公時,應當將所處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夾中,如遇臨時有事離開或有客人訪問,應當將正在辦理文件的文件夾及時合攏。
5.3離開辦公室,須將桌面文件整理,齊放于文件架或抽屜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鎖,不得散亂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離開時座椅推放至辦公桌正下方。
5.5飲水機及其它設備、物品應在指定地點擺放,不得隨意移動。
5.6電源: 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所有電器及電源。
6.語言規范
6.1交往語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見、請問、請您、勞駕您、關照、謝謝、周末愉快。
6.2電話語言:您好、請問、謝謝、再見。
6.3接待語言:您好、請稍候、我通報一下、請坐、對不起、請登記、我立即去聯系、打擾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說'不')。
7.行為規范
7.1私人信函自費交寄。
7.2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在接待室或會議室進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區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電話。
7.4未經許可,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7.5因公外出時,應事先得到主管領導的同意;外出后,因情況變化而不能按時趕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領導。
7.6發出的傳真應注明:發件人、收件人、主題、發件人的聯系方式等。
7.7接聽電話應首先答復'您好,西藏藥業',使用電話注意語言簡明;代接同事辦公位電話,做好必要記錄并及時轉達。
7.8辦公時間內不擅離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告知同事。
7.9適時調整手機鈴聲,辦公區域內適當調低,培訓或會議中則應取消鈴聲。
8.不定期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的,每次貢獻50元愛心基金。
9.附則
9.1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9.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