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安管理制度一
保安管理制度
(一)保安部工作準則: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并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準并派他人替崗后,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力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請假制度:
1、本部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填寫請假報告單,并逐級審批備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領班請假需經理批準方可。
3、保安員請假需經主管批準方可,但必須先經領班批準。
(事假超過半天,需部門經理批準)。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報告單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方可。
7、對于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電報和證明方可考慮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力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四)保安部監督員工打卡制度:
1、保安員二十四小時定崗于打卡處,臨時離開要獲得領班批準,并派人替崗。
2、員工打卡時,保安員要認真核對工牌,無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時收回工牌交值班經理處理,不允許代人打卡。
3、檢查打卡機運行情況,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4、真執行物品出門查驗制度,檢查出門物品有無違規現象,必要時需開據放行條。
5、認真執行出入來訪制度,進行來訪驗證和登記。
6、嚴格控制辭職員工和辭退除名員工進入酒店,阻攔酒店員工穿制服出酒店。
7、對外來施工人員每天進行來訪登記,如發現有外來施工人員在規定施工時間以外還沒有離開酒店,立即報值班領班。
(五)保安部裝備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對講機、警械、鑰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簽收。
2、臨時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電、應急燈等要有交接登記,歸還時領取人簽名,檢查有無損壞、丟失,否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3、機械只有押款時攜帶,平時由監控室保存,只有領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備用品專柜鑰匙平時監控員處,夜班時放保安當值領班處。
5、保安部備用品專柜每月清點一次,由監控員和主管檢查記錄使用情況。
(六)外來單位進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圍內進行施工的單位,在進場時必須持有聘請施工部門簽發的申請或證明,經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對批準后方可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2、請施工的部門,在填寫申請或證明時,要求寫清施工單位名稱、人數、施工區域、工時及負責人等。
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持申請或證明及參加施工人員的有效證件到保安部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3、保安部向施工單位發放臨時施工卡,并收取證件抵押金人民幣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憑工卡到保安部秘書處注銷并退回押金。
4、辦理施工手續的同時,施工單位負責人要與酒店簽定防火責任書,確定施工防火責任。
5、任何施工單位和個人進入酒店施工必須走員工通道,并配戴臨時施工卡。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營業區域和使用客用設施,施工結束后,所帶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須有聘請單位簽發的放行條。
6、施工期間,要遵守酒店各項規定,如需增加人員時要及時補辦手續。
7、施工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禁止在施工現場亂拉、接電線。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時,必須到酒店保安部遞交申請,辦理動火證,并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做好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時清理工程垃圾,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嚴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
10、對施工單位入場施工不辦理臨時施工卡、手續不全的、現場管理混亂、未辦動火證而動用明火操作的,根據施工性質,保安部有權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1、消防設備、器材是用于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安全防護設施,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動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在消防設備、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業需動用或移動消防設備、器材的部門,需書面向保安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用或移動,并在施工、作業完結后將設備、器材恢復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
發現遺失、損壞或失靈的設備、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員會報告,爭取補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記錄。
4、工程部當值人員和當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例行檢查,每周要對煙感、溫感等報警裝置進行測試,并向消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測試結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對酒店所有的煙感、溫感等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淋、氣體滅火、自動報警和緊急廣播系統及防火卷簾門、排煙風機排煙閥等聯動設備和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詳細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記錄。
6、工程部經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兩次)檢查酒店的發電機房、變壓器、鍋爐房、油庫、廚房、木工房等重點部位,發現問題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記錄。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須對酒店所有的干粉滅火器進行壓力表、保險塞、壓把、噴射軟管的檢查,并將滅火筒搖晃數次,防止筒內的粉末受潮沉淀結塊,并做好記錄。
(八)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發。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致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煙、禁帶火種,不準喧嘩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衛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閱文件、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閱(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準簽名后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
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準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占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后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后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
(九)停車場安全管理程序:
1、當值時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要檢查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車輛排列整齊。
2、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3、當值時要站到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車輛時動作手勢要標準、正確。
4、當值時不得群集閑聊,不得隨意離崗、竄崗,有事不要大聲叫喊,使用對講講機時注意用語,不講與工作無關的問題。
5、當值時不得睡覺、看報、不得吸煙、吃零食。
6、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的司機,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十)安全工作條例:
1、要求身體素質好,工作和訓練時,嚴禁危險動作,如摔跤、逞強、過度用力、開過分玩笑等。
2、著裝要合身,不要過緊或過松,避免工作操作時受傷。
3、受外受傷時,要立即報告領班,并盡快處理傷口,傷勢嚴重者,要及時到酒店醫務室進行處理。
4、處理緊急事故時,要考慮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
按正確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練酒店制定的各種緊急程序(火災、水災、臺風等)。
5、對不衛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傷的區域,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清理。
6、對不懂的設備、器材不要亂拆卸,要請專業人員來處理,觸動或打開可能有危險的包裹,發現異常氣味、聲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級報告。
7、不過量飲酒、吸煙、不暴飲暴食,保證充足睡眠,養成良好的飲食、起居、衛生習慣。
8、不得亂用警棍、手銬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嚇、危險語言,避免引起暴力行為。
9、如遇到意外攻擊,只有采取適當的自衛,以保證自身的安全為準則。
9、本條例只適用于保安部員工。
(十一)保安部各崗位職責:
1、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
1)工作職權:
a.根據部門各級員工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獎勵、批評或處分,有權提升或建議總經理提升工作積極、認真負責、業務熟練、有管理潛質的員工。
b.有權調動保安、消防人員及其它部門人員對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c.對酒店治安保衛、消防等不夠嚴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權向總經理建議逐步嚴密完善等。
2)工作職責:
a.對總經理負責,負責保安部全面工作。
b.對酒店治安、安全保衛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c.負責對下屬考核、培訓。
d.負責酒店保衛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落實。
e.負責全酒店員工治安防范宣傳教育。
3)業務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內部治安情況,了解和掌握社會治安情況及其對酒店的影響,對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預見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組織策劃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在危急情況下能夠沉著冷靜,善于指揮和決策,使危急事件能夠得到迅速妥善的處理。
4)工作內容:
a.協助各部門制定崗位安全制度,并督導落實。
b.對酒店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生產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
c.積極開展治安檢查和消防檢查。
d.組織策劃重大節日、重要接待任務的安全保衛工作,屆時要在酒店內值班,并督導任務的落實情況。
e.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和偵破酒店內發生的各類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內部員工的情況,配合人力資源部一起做好違紀人員的幫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災害而造成酒店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的損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檔案。
2、安全主管崗位職責:
1)熟悉酒店的運作及有關的安全法則、酒店的員工守則。
2)安排下屬各崗位的工作,不斷巡視酒店各區域、督導當值各崗位的工作,并進行獎懲、評定和考勤。
3)認真完成工作日記,并詳細記載當值時間內發生的事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結果以及遺留問題),非常事件要及時上報。
4)迅速妥善地處理各類事件(包括突發事件)并對一些案件調查,寫出調查報告。
遇
重大案件發生須立即匯報,保護現場并向警方報案,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5)下屬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使保安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緊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緊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車場的安全,保障酒店車道的暢通。
8)完成交給的其它任務。
如: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督導、施工辦證工作等。
9)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做好總結,并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
10)熱情接待來訪。
11)協助經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
3、主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4)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協助主管部門對電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記錄上報。
8)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4、保安部領班職責:
1)職權:
為便于領班的管理工作,領班享有以下權利:
a.對下屬工作不準繩、不服從管理者,領班有簽黃單的建議權。
即:領班可向上級建議、請示,給下屬簽單處罰。
b.領班必須對本班員工進行嚴格考核,掌握他們的工作情況,為其升降職向上提供建議。
2)職責:
a.正常情況下,領班兼任樓層巡邏崗,負責檢查各崗位運轉情況,處理一般的突發事件,并將事件書面報告部門經理。
b.除有重要情況需向上級報告、填寫值班記錄外,不得在辦公室逗留。
c.當值時,必須保證不缺崗。
如各崗警衛需去衛生間、喝水時,該崗均由領班代替;如有特殊情況需調人時,必須向上級匯報,批準方可。
d.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隨意離開,找人代班。
e.每天當值的遺留問題,除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外,必須向當值總負責人匯報。
5、監控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專業知識,掌握消防、安全之監控技術,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并立即報告。
2)熟練掌握各類監控設備、報警系統、廣播系統、聯動系統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及非專業人員操作。
3)控屏幕情況要隨時報告,發現異常立即定點錄相,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愛護各種設備、器材,注意了解設備設施的運作情況,有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員修理,保證正常運作。
5)一旦發現警情,立即簡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實情并做好詳盡記錄,本班問題本班解決。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要詳細、準確,并做好交接班簽名。
7)當值期間要做到“四不準”:不準吸煙、瞌睡、吃零食,不準閱看與工作無關的資料,不準將無關人員帶進監控室,不準擅自調用電腦內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8)接聽電話或使用對講機時,要使用禮貌、專業的用語,不準講與工作無關的事件,不準撥打私人電話。
9)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樓層巡邏崗位職責:
1)巡邏中發現有礙安全情況發生須及時報保安部及各相應崗位,并配合當值總值處理安全問題。
2)巡邏時不得長時間停留在某一處,不得使用客用設施。
3)接報外,不得進入服務員工作間。
4)沒有部門經理批準或協調,不得擅自查房、進房。
5)熟悉酒店內部區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況。
6)巡邏時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報告消防中心。
7)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及報警裝置的使用。
8)遇火警時沉著冷靜,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總機,并組織現場有關人員積極查找火源,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滅火。
9)促客房來訪制度的實施,對嚴重肇事者,協同前臺經理及客房部人員處理。
10)檢查緊急出口是否處于暢通狀態。
11)檢查樓層施工人員工作,動火的有無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排除施工現場對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隱患。
12)如遇可疑人員要盤查,注意醉態客人的動向。
13)遇偷盜情況須及時報保安部當值主管,把盜賊捉拿,經詢問后,即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遇滋擾現象,應勸阻其有關人員離開酒店。
15)巡邏中遇客人應站立讓路向客人問好。
7、大堂崗位職責:
1)工作范圍在大堂內。
2)在大堂內發現無法自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保安部主管及前臺當值經理,并隨時配合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處理安全方面問題。
3)在擔任大堂保安時,不得使用客用設施,不得進入營業區域、前臺及其辦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應勸其離開。
5)在大堂內應干涉有大聲喧嘩和多人聚集的現象。
6)嚴禁客人在大堂內飲用自帶飲料。
7)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施工單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經批準不得在大堂錄像。
9)意進入大堂到處亂竄的人,并同時通知其它崗位加強監控。
10)夜班注意員工的不軌行為(如偷盜物質、拉*)。
11)檢查各處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動,有情況時報告主管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
13)密切注意有無破壞酒店之設施行為。
14)對餐廳不消費而占位者勸其離開。
15)客用沙發禁止躺、臥。
16)大堂站崗應選定幾個利于監察情況且不妨礙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著裝整齊,不許在大堂中不停轉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與大堂各部門員工交談。
18)監督上下電梯的客人情況,禁止施工人員使用客用電梯。
8、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定崗于大堂前門處。
2)大堂前門外車道暢通,遇車輛停泊于主車道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引導其停泊于道邊車位或停車場內。
3)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長時間滯留于正門廣場,不允許酒店員工停留于前門廣場上。
4)指揮車輛在通道兩側翼處按規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以障礙物按要求預留車位。
5)注意與客人接觸時,從語言中充分體現尊重客人,為客人服務,向客人解釋時要耐心,動作中小跑,敬禮的姿勢應規范化。
6)定崗時還應該注意前門安全情況。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單位及個人由前門經大堂進入酒店樓層施工。
9、停車場崗位職責:
1)定崗于停車場內。
2)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泊。
3)做到有禮貌地接待每一位來停車的客人。
4)在車駛進停車場時,應表現積極,快步或小跑到車輛前,以手勢示意,引導客人停到適當位置。
5)注意沒必要強求客人車輛停泊某處,不能讓客人感到你為難他。
6)對客人有不解之處應用到有問必答,有耐心。
7)維護車輛及車場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車道上的閑人,讓其迅速離開車道。
9)禁止酒店員工在停車場內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包括在車場內的斗毆及鬧事。
11)注意酒店停車場的各類設施。
10、打卡崗位職責:
1)定崗于員工打卡處,維護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資源部的有關打卡制度,嚴格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無工牌者記錄下來,上報當值領班。
3)檢查下班員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攜帶物品,有無擅自將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帶出,如遇此情況,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
4)為外來人員辦理入店手續,并作好登記。
5)為外來施工單位和個人辦理入店施工手續,檢查施工工具并監督施工人員在酒店內的個人行為。
6)監督和杜絕員工替人打卡現象,維護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總會保安崗位職責: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確保所管區域內安全。
2)認真完成站崗、值勤巡邏任務,認真填寫當班記錄(值勤巡邏時禁止吸煙)。
3)維持好ktv場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場內起哄、爭吵、斗毆和無理取鬧。
若有上述事件發生,要將肇事的雙方帶到場所處或保安部妥善處理。
避免造成壞的影響和妨礙客人進行正常娛樂活動。
4)娛樂場所人多情況復雜,要密切注意場內動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盜和遭受損害。
若發現可疑的人要注意監視,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擒拿罪犯,保護酒店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
5)場內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穩住客人,及時搶救并組織疏散客人離開現場,防止事態擴大。
6)娛樂活動結束,請客人有秩序地離開場地,要協同服務人員清理場地,檢查有否客人遺留物品,危險品、火種等,關閉音響、燈光并鎖門。
7)向接崗人員交待清楚崗上情況。
8)完成上級交派的其他工作。
第2篇 保安危險物品管理上墻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墻制度:危險物品管理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產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專庫存量,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產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七、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并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第3篇 港口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港口開發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確保港區治安、消防安全,以及碼頭貨物出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錄用及編制
(一)公司保安人員的錄用需具備下列條件:
1. 男性,年齡40歲以下,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年齡30歲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3.退役軍人優先。
(二)編制
港口開發總公司保安隊歸屬港口開發總公司港務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主任兼任保安隊長,下設副隊長1人,班長2人,安全監督員2人,保安員15人。
三、職責
(一)責任范圍:
1.南偉碼頭;
2.港口開發總公司辦公樓;
3.港口大廈;
4.南偉碼頭臨時堆場;
5.南華廢舊金屬回收公司廠場。
(二)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公安部門關于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范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 依據制度作好人員和貨物出入碼頭閘門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 保安隊長職責
(1)對港區保安工作進行全面指導和全面負責,組織開展各項保安工作,提出崗位
設置和人員安排意見;制定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制。
(2)及時掌握和了解本地區治安工作形勢,有預見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見和措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采取切實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3)積極組織開展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的“五防”安全法紀教育工作;負責安排保安器械的統一管理和發放、登記工作;負責安排對消防器械的檢查工作并提出更換建議。
(4)組織保安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提出教育培訓計劃,不斷提高保安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5)監督考察保安人員的工作表現,處理有關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訴,提出對保安人員的獎懲意見。
(7)按時保質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協調和配合其他各部門的有關工作。
2. 保安隊副隊長職責
(1)在保安隊長的指導下,貫徹落實各級領導下達的關于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積極做好“五防”宣傳教育,定期檢查各班工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改正,并加強對保安員的培訓提高。
(2)具體安排、監督各班組的工作,負責巡查并及時了解保安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思想動態,向保安隊長提出可行性獎懲建議。
(3)負責對保安人員進行體能及防火等訓練,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狀態。
(4)負責安排、檢查監督員的工作。
(5)當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3. 保安班長職責
(1)負責安排和組織開展本班組工作,維持嚴謹的崗位紀律和最佳的服務態度。
(2)安排并檢查本班組崗位工作日志、巡查記錄及出入閘門記錄。
(3)處理臨時突發事件,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4)安排交接班工作。
4. 監督員職責
(1)負責巡查、監督并維持碼頭內部治安安全管理,發現并制止違規行為,登記交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2)檢查碼頭內部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負責跟蹤落實工作。
(3)監督碼頭內部生產安全,發現并制止違規行為,登記交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上報有關領導。
5. 保安員職責
(1)嚴格遵照制度,負責所屬崗位有關保衛工作。
(2)遵照規定按時巡邏,并做好巡邏記錄;處理突發事件并及時
上報。
(3)在碼頭閘門當值時,嚴格遵照人員及貨物出入閘門制度,并做好核實、登記事宜。
(4)發現并制止違規行為,記錄上報班長。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 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在警容鏡前整理好儀容。
2. 站姿正確(跨立式,兩腳略與肩同寬),坐姿端正。
3. 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 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敬禮并使用禮貌用語。
2. 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 在工作崗位上不準看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
4.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貨車出入碼頭閘門管理
貨車因事需進入碼頭,須于門衛處購買進碼頭門票并填寫登記表,詳細登記事由、車牌號碼后方可進入碼頭;貨車拉貨出碼頭,保安須依據海關貨管科簽發的外拖單,驗證司機所持理貨部簽發的放行條及門票票尾,對單驗貨,確保無誤后,方可登記放行。
2. 人員出入管理
(1)碼頭工作人員須佩戴工作卡,方可出入碼頭。
(2)非碼頭工作之本公司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入碼頭,憑工作卡出入碼頭并登記出入時間。
(3)貨主因事需出入碼頭,須持港務部開出的臨時出入卡或提貨單出入碼頭并登記出入時間、事由。
(4)非外籍船舶海員因事需出碼頭,須持海員證或其所屬船舶船長開出名單并加蓋船公章,交由碼頭門衛核實,方可放行。在海員返回時驗證無誤后,方可登記后允許其進入碼頭。
(5)其他外來人員因事需出入碼頭,須持辦公室開出的臨時出入卡出入碼頭并登記出入時間、事由。
3. 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監督員負責巡查、監督碼頭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2)夜間
由值班監督員負責巡查、監督碼頭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班長帶領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港區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
行消防法規,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領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專人統一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崗位值班保安人員由當值班長負責領用本班組人員使用器械,并做詳細簽領記錄;下班時與接班班長辦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記錄。
2.保安隊長、副隊長于每日上班時簽領器械,下班時須將器械交歸管理員入庫,并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1)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第4篇 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一、保安人員的職責
1、保護工廠和員工的財產安全與人身安全,維護工廠內的正常秩序。
2、保護工廠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災害事故現場,并維護現場秩序。
3、把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治安辦。
4、做好工廠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防災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安人員的權限
1、對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
2、對發生在工廠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衛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能力。
3、 依照本工廠的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工廠內的人員、車輛。
4、對出入工廠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按要求進行驗證檢查,但無人身檢查權。
5、進行工廠內安全防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6、遇到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的,可采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涉及無辜人員或不當防衛。
8、對有違反廠紀廠規行為的人,進行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
7、監督進出廠員工配戴廠證。
9、制止工廠內的違法犯罪的行為。
10、對有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并向公安機關或治安辦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利。
三、保安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
1、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行為。
2、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3、罰款或沒收財物的行為。
4、扣押他人證件或者財物的行為。
5、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行為。
6、私自為他人提供保安服務的行為。
7、處理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或者勞動爭議的行為。
8、其它違反廠紀廠規的活動。
第5篇 保安工作管理程序制度
1.目的
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保安隊伍、加強所轄區域的保安管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負責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建議和培訓。
3.3保安班長負責保安工作的具體實施。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來訪人員的管理
4.1.1任何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須在來訪登記處進行登記。
4.1.2來訪人員必須服從小區(大廈)管理人員的合理管理、不得無理取鬧、發生爭執由管理處協調解決。
4.1.3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小區(大廈)。
4.1.4執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政府公務員等人員、因公進入小區(大廈)、也應出示證件并登記入冊。
4.1.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來意之前、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6來訪人員進入小區(大廈)內應愛護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衛生。
4.1.7小區(大廈)內所有設施、游樂場地等、只為住戶開放、來訪人員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銷、收破爛等閑雜人員、未經管理處允許、不得進入小區(大廈)。
4.1.9外來參觀人員如事先未與小區管理處取得聯系、應請其辦妥手續后再進入小區(大廈)。
4.2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員憑管理處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大廈)。
4.2.2保安員在檢查《臨時出入證》時、應核對相片、施工人員姓名、證件有效期及管理處公章。
4.2.3若出入證丟失、施工人員應到管理處補辦證件后方可通行。
4.3內部員工管理
4.3.1內部員工應自覺服從保安人員的治安管理、主動提供配合。
4.3.2內部員工須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和專用電梯。
4.3.3內部員工離開轄區時、如有必要、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
4.3.4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各自工作崗位范圍有權指出員工各種違章違紀現象。
4.4要害部門(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響全面安全的部門(位)均為要害部門(位)、包括: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消防中心、財務部、文件資料室和總經理室等、要害部門(位)要有明顯標識。
4.4.2其它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要害部門(位)、需經值班人員批準方可進入。
4.4.3凡在要害部門(位)工作的人員要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4.4一切要害部門(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
4.4.5消防設施、器材要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保持完好、嚴禁移動或挪作它用。
4.4.6機械設備、線路管道、儀表、閥門、開關等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對要害部門(位)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4.5對拾遺物品的管理
4.5.1員工在小區(大廈)內撿獲任何物品都必須及時交到管理處。
4.5.2管理處當值人員在接到物品時、必須將所撿物品進行詳細記錄。
4.5.3所拾物品均由質檢員負責保管并張貼拾遺物品啟示通知顧客。
4.5.4貴重物品保留一年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公司另行處理、一般物品保留三個月無人認領時、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決定并報公司備案。
4.5.5顧客認領失物時、須說明失物的內容、失物地點和出示其他有效證明后方可簽字認領。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個大廈的控制樞紐、負責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處理、及時調度、安排有關人員執行。
4.6.2控制中心人員必須熟悉大廈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特長、熟悉大廈基本結構、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4.6.3了解各類人員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動去向。
4.6.4通過各類通訊設施、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處理有關事宜及與公司的工作聯系。
4.6.5受理顧客投訴、及時調配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4.6.6密切監視、熟練操作消防控制主機、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4.6.7檢查消防控制主機回路、分區、隔離點、故障狀態及原因、檢查消防聯動柜監控性能及信號燈狀況。
4.6.8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大廈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4.6.9做好大廈公用房、設備房鑰匙的管理。
4.6.10指揮處理任何緊急情況、下達作戰方案、必要時通知有關領導或向社會機構求援、并做好詳細記錄。
4.6.11協調好保安、保潔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聽新聞及天氣預報、8:00~22:00按規定音量播放背景音樂、檢查控制中心各設備是否處與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記錄。
4.6.14顧客裝修或專業技術人員需暫時隔離某報警點時、應積極配合、及時恢復并做好記錄。
4.6.15嚴格遵守設備保養計劃。
4.7對停車場的管理
4.7.1小區(大廈)內停車場屬于私家停車場、原則上外來車輛不得進入。
4.7.2顧客可根據需要向管理處申請租用車位。
4.7.3顧客申請經管理處經理審批后、簽訂《停車場車位租用協議書》。
4.7.4停車場保安憑管理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出入證》上須有車主及其車輛的相片、姓名及車牌號碼、車位號碼、車主房間號碼等資料、若資料有所變動、應及時知會管理處重新辦理。
4.7.5經同意進入小區(大廈)停車場的外來車輛、須服從車場保安的調度指揮、不得亂停亂放、擾亂車場秩序、若出現不服從管理者、保安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進行處理。
4.7.6外來車輛停放時間超過半小時應按收費標準
收費。
4.7.7出租車接送顧客進入后應馬上離開如需等候、應??吭谥付ㄎ恢?、司機不得下車離開停車場或在小區范圍內走動。
4.7.8進入車場的所有車輛都必需經車場保安員進行車輛外觀檢查、并做好記錄。
4.7.9車場內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保安員應立即保護現場、通知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必要時須請交通部門進行處理。
4.7.10車場內車輛若發生故障、小型維修可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應清理周圍環境、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
4.7.11車場內車輛如出現漏、滴油情況、車場保安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并按排保潔員進行清理。
4.7.12車場內嚴禁試剎車、駕駛練習。
4.7.13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追究車主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
4.7.14因保安員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追究保安員責任、情況嚴重時將追究刑事責任。
4.7.15違章處理方法采用警告、鎖車、罰款等形式。
4.8對參觀游覽客人的管理
4.8.1進入小區(大廈)的參觀游覽客人應衣冠整齊、注重禮儀、愛護小區(大廈)環境。
4.8.2參觀時應在指定范圍內活動、按指定路線行走。
4.8.3參觀游覽客人不得在小區(大廈)內高聲喧嘩、不得成群結隊、堵塞交通。
4.8.4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9突發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當值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當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聯系。
4.9.2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由當值主管組織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
4.9.3保安員對刑事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將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門處理。
4.9.4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4.9.5如糾紛是由顧客與我方意見不和而產生、我方當事人應禮貌地進行解說并等待上級領導到場處理。
4.9.6保安員因隊友處理糾紛事件到場協助、首先應了解事情的原因、發生經過、當事人的身份及申訴的理由、再行協助處理。
4.9.7當值主管到場后應了解情況、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對糾紛雙方進行勸解、以緩和事態、如事態不得以解決、應將糾紛雙方請到管理處、以將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4.9.8部門經理對糾紛雙方進行處理、調解、如若不能得以解決、將當事人雙方交有關部門處理。
4.9.9如若出現傷亡現象、部門經理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并將傷者送到醫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4.10物資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顧客到管理處辦理物資搬運申請手續、管理處當值人員需詳細填寫搬運物資名稱及搬運顧客資料、若非顧客本人辦理、須有顧客在《物資搬運放行條》上的簽名或委托書、當值人員除查驗申辦人的身份證外、還需與顧客本人聯系確認。
4.10.2由質檢員核對、追收尚未交繳的各項費用、并簽字認可。
4.10.3由保安員隨申請人到現場核實所搬貨物與申請內容是否相符、保安員登記搬運車輛車牌號、司機證號、身份證號、手續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間查崗的管理
4.11.1夜間查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項主要內容、目的在于檢查高管理處的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保證夜間的保安工作質量。
4.11.2夜間查崗按照計劃制定和人員配置情況分為“a級檢查”、“b級檢查”和“c級檢查”三種、a、b級檢查事先必須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為保證查崗情況的真實性、須對制定的檢查計劃設立相應的保密范圍。
a.“a級檢查”系全公司范圍內的檢查、計劃由品質管理部運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管理者代表審批、由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質管理部、由品質管理部于計劃實施前段時間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管理者代表監督執行、“a級檢查”必須保證每年至少六次。
b.“b級檢查”是以各部門為單位的內部檢查、計劃由各部門經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報品質管理部審批、由主管級以上人員擔任查崗人員、計劃保密范圍至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品質管理部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于計劃調節24小時內通知查崗人員、由品質管理部監督執行?!癰級檢查”每月進行一次。
c.“c級檢查”系無計劃不定時的臨時性突擊檢查、通常在特殊情況下進行、由品質管理部或各部門經理臨時決定檢查范圍、查崗人員和查崗時間的組織安排。
4.11.3若檢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因人員變動或其他原因需改變時、由原計劃編制部門負責調度、安排。
4.11.4夜間查崗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a. 保安員夜間工作狀況
b. 通信設備使用情況
c. 保安員準備配戴情況
d. 交接班記錄
4.11.5查崗人員須據實填寫《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并由接受檢查的當值人員簽字確認、查崗人員需將填好的表格于檢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交還發表部門(人)。
4.11.6檢查結果的處理
a. 品質管理部須對a級檢查的結果進行全公司范圍內的通報、并負責監督有關部門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
b. 各部門經理須對b級檢查的結果進行部門內部通報、并監督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將檢查結果于檢查后一周內提交品質管理部備案、品質管理部根據b級檢查的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全公司通報。
c. 由品質管理部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a級檢查、由部門經理組織的c級檢查結果處理方式同b級檢查。
5.監督執行
由管理者代表對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6.支持性文件
vpm4。9-05-01《保安崗位管理辦法》
7.質量記錄和表格
《拾遺物品登記表》
《臨時出入證》
《物資搬運放行條》
《停車場車位租用協議書》
《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中控室交接班記錄表》
《來訪人員情況登記表》
《車輛出入證》
《值班記錄表》
《公司進出人員登記表》
《夜間查崗計劃安排表》
《夜間查崗情況登記表》
第6篇 保安消防器材維護管理上墻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墻制度:器材維護管理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第7篇 保安服務管理程序制度
公司程序文件版號: a
修改號: 0
ej-qp4.1保安服務管理程序 頁碼: 1/3
1.目的:
為防止外來破壞分子的侵入,確保小區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為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人員對小區保安服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8、4.9、4.10、4.11、4.13、4.14章。
3.2 iso9000標準第4.8、4.9、4.10、4.11、4.13、4.14章。
4.職責:
4.1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小區保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4.2保安員負責小區日常保安的具體工作。
5.工作程序:
5.1建立制度:
5.1.1保安服務部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及小區物業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保安員工作規定》及內務、軍訓和應急情況處理規定。
5.1.2根據保安員日常保安服務工作,制定保安員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辦法。
5.2保安隊隊長工作程序:
5.2.1保安隊隊長制定保安工作、班次、軍訓、內務、保安巡邏路線、警械警具的配備和應急情況的處理。
5.2.2每日晚上組織保安工作講評。
5.2.3根據制定的各種規定,檢查保安員的工作,做好每月的保安工作考核。
5.2.4保安隊隊長對交來的撿拾物品,要將物品如實填寫在《撿拾物品登記表》,并按《撿拾物品處理辦法》保管和處理撿拾物。
5.3保安隊班長工作程序:
5.3.1保安隊班長依據保安隊隊長的班次安排,分配每班上崗人員,并按時輪換。
5.3.2保安隊班長負責本班上崗人員工作質量檢查。
5.3.3協助保安隊隊長做好每日保安講評和月考核。
5.4保安員工作程序:
5.4.1保安員依照各崗位的工作規定,在上崗執勤期間嚴格執行。
5.4.2保安員隨時接受保安隊隊長、班長的檢查,一切行動服從隊長、班長的指揮。
5.4.3保安員的軍訓、內務工作均執行工作指引的規定。
5.5應急情況的處理:
5.5.1發現不法分子有犯罪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將其抓獲,扭送公安部門,及時報告上級領導,保護好現場、受害者(有傷立即送醫院),配合公安部門調查處理。
5.5.2發生火災時,執行消防管理程序(ej-qp4.2)。
5.5.3遇周界報警器鳴響后,應立即趕赴指示區,對指示區周圍要仔細勘查,發現可疑人,立即查問,發現可疑物品立即報告,并作好記錄。
5.5.3.1對周界報警系統應定期保養,執行《紅外線報警系統的保養》。
5.5.3.2周界報警系統北路由于建起宿舍區高過小區圍墻,彌補墻矮不足,另由于該系統超負荷用電,經公司同意北路停止使用。
5.5.4防汛期及發生突發事件,配合工程維修部做好防汛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5.6撿拾遺失物品參見《撿拾物品處理辦法》(ej-wi-qp4.1-05)。
5.7警具的配備、管理及檢查:
5.7.1保安隊隊長按《警械警具的使用及檢查規定》,每月檢查一次警械警具的完好狀況,并在《保安警械警具檢查表》上登記,已損壞的警械警具應及時更換。
5.7.2保安隊隊長負責為保安員的配備警棍、手電及對講機,在《警械、警具配備登記表》上記錄。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保安服務工作規定(一)》 ej-wi-qp4.1-01
6.2《保安服務工作規定(二)》 ej-wi-qp4.1-02
6.3《治安應急措施》 ej-wi-qp4.1-03
6.4《警械、警具的使用管理規定》 ej-wi-
qp4.1-04
6.5《撿拾物品處理辦法》 ej-wi-qp4.1-05
6.6《保安巡邏登記表》 ej-qr-qp4.1-01
6.7《保安門崗交接班登記表》 ej-qr-qp4.1-02
6.8《保安查崗查哨登記表》 ej-qr-qp4.1-03
6.9《保安員考核表》 ej-qr-qp4.1-04
6.10《應急情況登記表》ej-qr-qp4.1-05
6.11《保安內務檢查表》ej-qr-qp4.1-06
6.12《撿拾物品登記表》ej-qr-qp4.1-07
6.13《保安值班安排表》ej-qr-qp4.1-09
6.14《警械、警具配備登記表》ej-qr-qp4.1-10
6.15《保安警械、警具檢查表》ej-qr-qp4.1-11
6.16《報警情況登記表》ej-qr-qp4.1-12
6.17 《會客證》 ej-qr-qp4.1-13
6.18《保安巡邏圖》ej-wi-qp4.1-06
6.19《紅外線報警系統的保養》ej-wi-qp4.1-07
6.20《紅外線報警系統保養記錄》ej-qr-qp4.1-08
第8篇 業務保安管理制度
1、掌握重點安全生產和重點工程情況。
2、掌握礦井供電、通風、(供)排水、提升運輸、采掘工作面等動態情況。
3、掌握巷道貫通、初(末)次放頂、過地質構造、采面安裝(拆除)、停產檢修、大型設備檢修、恢復生產、重點工程等情況。
4、詳細記錄相關工程進展和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5、做好安全監測監控、工業視頻監控等系統的聯合值班值守工作。
6、掌握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工業視頻監控系統動態情況。
7、掌握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和緊急避險系統的運行情況。
8、系統發生報警后,立刻采取措施協助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
9、賦予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況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和指揮權,在接到事故和突發事件時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并根據事故性質組織搶險救援;詳細記錄上述事故的接、報警,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及現場處置情況。
10、以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文件、通知、通報、傳真等,要做好登記、簽收、報送及處理工作,記錄接收時間、單位名稱、文號、主題內容、接收人、領導批示、處理情況,下發或轉發時間、接收人等內容,做好文件的分類存檔工作。
11、調度人員要經常深入生產現場,調查研究,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并做好下井(現場)記錄,記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發現的問題、處理情況等。
12、調度人員下井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
第9篇 保安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上墻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墻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第10篇 物業保安部內務管理標準程序制度
物業保安部內務管理標準程序
1.0目的
規范保安隊員工內務管理,確保員工具有良好的作息環境.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體保安員的內務管理.
3.0 職責
3.1 保安隊主管/領班負責督促檢查員工的內務生活.
3.2 宿舍寢室長負責員工宿舍的衛生管理.
4.0 程序要點
4.1 內務檢查
4.1.1保安隊主管視情況每月安排至少一次內務管理檢查:
a)檢查時由主管與質檢員聯合進行;
b)檢查時如發現有違反內務管理的現象及行為,應立即進行處理;
c)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作為員工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
4.1.2 保安隊領班對員工內務衛生進行檢查:
a)班前檢查個人衛生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b)班后檢查員工是否按時作息等;
c)將檢查結果記錄在<<領班工作日記>>上.
4.1.3 宿舍寢室長每天不定期地巡視宿舍內務衛生情況:
a)及時制止違反內務管理的行為;
b)將巡視情況記錄在工作記錄本上;
c)對于一些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應記錄并向主管反映.
4.2 環境衛生標準
4.2.1 宿舍地面干凈,無痰跡,果皮,紙 ,煙頭等垃圾.
4.2.2 床鋪干凈整齊,被子折疊放好,床面上無雜物和亂堆放的物品,床單,被褥干凈無味,鞋于床下擺放,干凈無異味.
4.2.3 帽子,皮帶,口杯,臉盆等物品均按指定位置擺放,衣服均在晾衣區域晾曬.
4.2.4 墻面,門窗,和其它區域無亂寫,亂畫,亂刻,亂張貼,亂懸掛現象.
4.2.5 宿舍內每月進行滅蚊蠅.蟑螂工作,宿舍內害蟲少,洗手間及時沖洗 ,沒有污垢,雜物和臭氣.
4.2.6 室內無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物品.
4.3 作息標準
4.3.1 按規定時間起床,每晚零點前所有非當班員工必須熄燈就寢,中班人員可以延長至凌晨1:30分前熄燈就寢.
4.3.2電視房的開放時間為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19:00時-- 00:00時.
4.3.3凡遇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員工應給予記錄并上交主管處理.
4.3.4 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
保安隊員在上班時間內生病或特殊情況需請假時,請假時間在6小時以內向領班請示;1天內由主管批準;3天以上需部門經理批準方可外出;
4.3.5休息(假)期間,如發生情況,一經召喚,立即返回公司,聽候調遣.
4.4 宿舍管理制度
4.4.1愛護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不隨意損壞或占為已用,保持公物的完好.
4.4.2 不私接電源,不存放危險和色情物品,不在宿舍內私設*,舞會,聚眾喝酒,賭博.
4.4.3未經許可不帶外人進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
4.4.4保持室內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嘩,打麻將, 不影響其他人員休息.
4.4.5輪流值日的值日生應認真清掃責任區的環境衛生,認真履行衛生監督職責.
4.4.6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
4.4.7不隨意動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個人物品,車輛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潔身自好,不傳播庸俗,色情物品、畫冊、影碟等 .
5.0相關支持文件
5.1 <<員工宿舍管理作業規程>>
5.2<<員工績效考評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第11篇 保安門禁管理規定制度
門禁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業主/使用人的整體利益,確保業主/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保證小區正常的進出秩序,特制訂以下管理規定。
1、業主/使用人憑業主證進入小區各入口;
2、業主/使用人未攜帶業主證的,參照以下方法執行:
2.1依照對外來人員身份確認程序執行;
2.2由當值保安員帶領對本公司的業主服務中心確認身份;
2.3由當值保安員詢問業主/使用人住所確認身份。
3、租用或通過其它合法途徑使用者,應到客服中心辦理業主證或臨時出入證,臨時出入證的使用期限由業主收據為準,到期該證自動作廢;
4、外來人員到訪需在保安員利用對講系統說明,得到被訪業主同意后方可憑本人身份證登記清楚放行進入小區;
5、外來參觀人員需由銷售人員陪同或佩帶由銷售部發放的參觀證才允許進入園區;
6、施工單位工作人員進入園區,需到服務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證,并隨身佩帶進出小區;
7、內部工作人員需佩帶工作牌進出園區;
8、業主/使用人車輛進入小區,應配合主席維護員進行身份確認后進入小區;
9、外來車輛進入園區應征得被訪業主同意后方能進入園區。
第12篇 物業轄區保安服務管理規范制度
物業轄區保安服務管理規范
1.保安服務
(1)門衛值勤服務提供規范
a. 每天按時開啟和關閉服務大門。
b. 值勤時站立姿勢規范。
c. 對問詢人員詢問的問題,要準確回答所提問題。
d. 外來車輛來訪,指揮停車及指引人員進出大樓方向。
e. 無關車輛一律謝絕進出或停放。
f. 在值勤中發現顧客有困難要及時提供幫助,對有生理殘疾的顧客要主動提供幫助。
(2)安全巡視人員服務提供規范
a.在每天巡視中要仔細檢查各類設施和門窗等安全設施,發現故障或設備運行異常要及時報告相關人員或負責人。
b.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是否過期。檢查是否缺少消防器材。
c. 對巡查中發現的可疑情況和可疑人員要進行情況追蹤和匯報。
d. 每天對巡查情況要進行記錄。
2. 保安組服務標準
項 目服務標 準
禮儀禮貌文明、整潔、大方、規范、
統一按《物業管理人員禮儀禮貌行為規范》
車輛管理指揮進出和停放進出有序、停放整齊、規范有序
門衛值勤
1、提高警惕、安全防衛
2、發現火警及時撲救, 避免發生火災。1、站立姿勢規范,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案
2、《消防管理條例》及時疏散人員
咨詢提供各類咨詢面帶微笑、回答正確,提供各類幫助。
巡視不間斷巡視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和安全防護發現故障和安全隱患立即與相關人員聯系,檢查排除故障和隱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