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建局固定資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區住建局固定資產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實行局統一管理:財務室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綜合辦負責固定資產采購、保管(計算機使用人負責保管)、驗收、維護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統計工作、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配、報損、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2、固定資產購置: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3、本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經局黨組集體研究同意,統一由財務室報告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股,政府采購管理股進行審批,手續完備由綜合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實施采購事項。
4、固定資產處置:每年綜合辦組織定期清理,購入和報廢的,及時向區財政國資股、采購股報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調整固定資產賬務。
z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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