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使救援工作能夠系統有效,協調指揮,成立指揮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安委會執行主任任副組長。公司安全科、家紡管理事業部、人力資源管理事業部、采購公司、設備組、保安隊等部門的領導任組員。
事故一旦發生,以公司領導小組為基礎,迅速成立救援指揮部,總經理任總指揮,安全負責人任副總指揮,負責救援工作組織指揮。
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指揮部的職責
1、制訂、修改完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建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訓練和演習,并督促檢查做好各項救援工作。
3、發生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信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全公司的應急救援行動,必要時請有關部門支援。
4、負責向上級報告和友鄰單位通報情況。
5、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總結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
三、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全面負責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全公司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安委會執行主任):協助總指揮指揮救援工作
安全管理科:
1、協助副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協調工作及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2、負責事故救援工作中滅火、洗消和現場救援的指揮。
3、組織負擔事故現場環境和毒氣擴散動態情況的檢測任務。
家紡管理事業部:
1、負責事故應急處理時生產系統的開停車調度工作。
2、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
3、協助副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任務的指揮,可以對公司內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進行調動。
設備辦公室:負責事故搶險搶修
后勤組:
1、協助副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報告,通報情況和事故處理工作。
2、負責事故現場及擴散區域內工作的指揮。
3、負責指揮事故的現場及有關有害物質擴散區的清洗、檢測、檢查工作,污染區處理直至無害。
人力資源管理事業部、采購公司:
負責救援過程中,有關生活必需品和車輛調配工作的組織供給;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供給工作。并按善后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必須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信息。
保安隊:
1、負責事故現場劃定禁區的警戒指揮工作,維護治安保衛。
2、負責對事故后公司內道路交通管制工作,協調人員緊急撤離的安全疏散工作,保證人員的安全撤離。
醫務組:負責對傷員的現場緊急救護和救護治療工作的組織落實
各廠廠長:
1、負責指揮本單位員工按應急處理規程工作,控制生產系統安全停車,同時按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工作;按指揮部命令,組織本單位的搶險、搶修應急人員進行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2、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撤離和緊急疏散工作,對人員進行清點,向指揮部報告單位員工現狀、傷亡或失蹤等情況。
3、向指揮部報告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態和應急救援處理進展情況按指揮部命令,事故應急處理后,指揮本單位生產系統安全的開、
停車。
操作人員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部位和損壞情況;發生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按事故預案和崗位操作法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進行工藝、堵漏等應急處理,盡量控制危險源的擴大。
2、對險情及時上報調度室及相關部門的領導,了解清楚險情情況,做好自我防護。
3、發生人員受傷要及時搶救受害人到安全地帶。
4、險情擴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自身,應盡快撤離現場至安全地帶,撤離前向調度報告并按規定處理。
5、撤離后應在相關的到路口進行警戒,防止他人誤入危險區。
6、其它救援人員到達集合點,應向救援人員口頭報告清楚險情的一切情況。
搶險人員的職責:
1、所有搶險人員必須遵守紀律,聽從命令,服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
2、搶險人員在接到搶險指令后必須無條件的執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集合點。
3、到達集合點后要積極主動的做好搶險準備工作。
4、向當班人員了解清楚危險源的發生地方、發生危險的設備、介質、危險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工作和準備需要的搶險工具。
5、工作準備好后等待命令,接令后立即進入現場進行搶險作業。
四、演練
安全管理科及相關科室要根據公司各類預案要求及時開展救援演練工作
1、演練目的
1、1通過演練檢查各應急救援隊伍應付可能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的適 應性及各救援隊之間相互支援及協調能力。
1、2通過演練檢驗應急設備的可靠性,使救援隊伍掌握相關裝備的正 確使用方法,提高實際技能及熟練程度。
1、3檢驗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能力,包括組織指揮、專業隊救援能 力和群眾對應急響應能力。
1、4通過演練發現預案中存在的問題,為修正預案提供實際資料。
2、演練組織
2、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應有專門的人員負責演練的設計、演練 過程的監督和評價。
2、2演練情況的設置應根據真實現場的基本情況,盡量與實際相符, 并考慮突發情況。
2、3保證每一位參加救援的人員都有機會參加演練,有重大事故潛在 危險的場所,還應保證崗位每位人員參加演練。熟悉疏散路線和各種應急救援程序和信號,較少事故發生時的恐懼心理。
2、4整個演練過程應有完整的記錄,作為演練評價和未來演練計劃制 定的參考資料,演練結束后應由事故應急救援方面專家和對演練過程做出評價。
3、演練培訓
1、嚴格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
2、認真進行考勤,對因故未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補課;對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
3、培訓要認真進行記錄,記錄培訓內容、參加人員、培訓時間和培訓效果。
4、應急救援培訓可采用課堂講座、現場講解、示范和應急救援訓練等不同形式。
5、培訓結束后,要進行培訓相應知識的考核,對考核成績好的要進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者要清退出應急救援隊伍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4、 演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結束后,應對以下內容進行講評總結:
4、1通過演練發現的主要問題。
4、2對演練設置情況的評價。
4、3對預案有關程序內容的改進意見。
4、4應急裝備、通訊保障等是否滿足應急要求。
5、演練評價
5、1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演練的效果做出評價,并提交演練評 價報告。
5、2詳細說明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問題分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
進項。
5、2、1不足項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應急準備缺陷,可 能導致在緊急事件發生時,不能確保應急組織或應急救援體系有能力采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證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不足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糾正。
5、2、2整改項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不可能在應 急救援中對公眾的安全與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應急準 備缺陷。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
5、2、3改進項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改善的問題,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糾正。
五、事故處理
1、公司內事故報警方式采用內部電話和外部電話線路進行報警,由指揮部根據事態情況通過公司內部電話發布事故消息,做出緊急疏散和撤離等報警。需要向社會和周邊發布警報時,由指揮部人員向政府以及周邊單位發送警報消息。事態嚴重緊急時,通過指揮部直接聯系政府以及周邊單位負責人,由總指揮部親自向政府或負責人發布消息,提出要求組織撤離疏散或者請求,隨時保持電話聯系。
2、公司應急救援人員之間采用內部和外部電話線路進行聯系,應急救援小組的電話必須24小時開機,禁止隨意更換電話號碼行為。特殊情況下,電話號碼發生變更,必須在24小時內向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必須在24小時內向各成員和相關部門發布變更通知。
3、現場事故應急處理的首要任務是控制和遏制事故,從而防止事故擴大到附近的其他設施,以減少傷害。在處理事故時要堅持以下原則:
3、1消除事故原因。
3、2阻斷泄漏。
3、3把受傷人員搶救搬運到安全區域。
3、4危險范圍內無關人員迅速疏散、撤離現場。
3、5事故搶險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和必要的防范措施后,迅速投入排
險工作。
4、安排對工人情況進行記錄,保證姓名、工作崗位、工作班次、地址等,并保存在應急控制中心,還要定期更新,以便在應急疏散人員時保證所有人員都疏散到位。發現缺員時,應及時報告所缺員工的姓名和事故前所處的位置等。
5、事故發生后,要迅速劃定事故現場隔離區范圍,防止無關人員誤入現場造成傷害,同時要做好隔離區的交通速到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立即對現場進行洗消并迅速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在對現場進行采取攝像、拍片等取證分析后,由總指揮下達接除應急救援的命令。在涉及到周邊社區和單位的疏散時,有總指揮通知周邊單位負責人員或者社區負責人解除警報。
7、救援小組、事故發生當事人必須在24小時內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特殊情況可以延期,最多不超過三天),救援小組必須在召開事故分析會的48小時內將處理結果報公司領導,處理結果將在現場進行通報,讓全體員工受到教育。
六、處罰
1、對違反制度規定,不積極執行救援任務、不配合救援工作的相關人員、嚴重的降職甚至解除勞動合同。
2、對事故當事人,進行安全教育,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第3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 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4篇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效控制和處理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事故對人員造成的損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單位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總負責人;
二、組織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形成書面文件予以公布,應明確事故發生后的疏通線路、緊急集合點、技術方案、救援設施的維護和啟動、醫療救護方案等內容。
三、明確職業病危害的目標分布,根據使用物品的種類、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四、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完好。
應急救援設施應存放在車間內或臨近車間處,一旦發生事故,應保證在 10 秒內能夠獲取。應急救援設施存放處應有醒目的警示標識,確保勞動者知曉和正確使用方法。現場應急救援設施應是經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合格的產品,安全有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或更新,保證現場應急救援設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練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用人單位應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做出相關規定,對演練的周期、內容、項目、時間、地點、目標、效果評價、組織實施以及負責人等予以明確。如實記錄實際演練的全程并存檔。
六、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
(一)機構職責
1、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并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二)人員分工:
1、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
(1)生產組長: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
(2)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3)安全環境及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各負責人: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負責車輛調配及搶救物資的運輸、供應工作;負責搶險物資及防護用品的日常儲備和應急供應;
七、制定應急設備管理檔案,包括:
(1)應急設備管理制度書面文件;
(2)應急設備臺賬;
(3)應急設備中文說明書;
(4)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臺賬;
(5)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日常運轉記錄;
(6)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7)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維修記錄;
(8)應急救援設施配備檔案;
(9)應急救援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10)應急救援設施維修記錄。
第5篇 塔吊使用管理制度專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制定日起開始實施執行。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方針
認真貫徹積極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責任重于泰山,制定預案首先以自救為主、求救為輔,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優先保護人和優先保護大多數人,優先保護貴重財物。杜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落實分工負責責任人的具體職責,創建提高文明建筑隊伍的整體素質,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到實處。
二、工程概況
三、可能發生事故的缺點和影響
1、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由專職指揮持證上崗。
2、起重臂和吊起的生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3、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4、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體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
5、多孔板、積灰斗、手推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6、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放堆整齊。
7、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8、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體不準吊。
9、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公尺。
10、六級以上強風時不準吊。
11、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12、無市發塔吊準用證的不準使用。
13、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14、工作前應按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前的檢查,有故障應立即停用。
15、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懸掛在空中。
16、遇有臺風警報,應將起重機用四根纜風繩拉住塔身上部。
17、塔吊應按保養規定進行及時的保養。
第6篇 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管理制度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第7篇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八十五、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保證企業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各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有效對各種突發事件進行有效應對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依據《山東淄博浩德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制度;
(1)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劃分
①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事故應急響應實行三級響應機制。
a.一級響應:發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發生影響嚴重的較大安全事故。
b.二級響應: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或發生影響嚴重的一般安全事故。
c.三級響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
②根據響應級別,現場救援行動實行分級指揮和領導:
a.一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公司主管領導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辦公室、安全質量、施工技術、設備運輸物資、宣傳、工會等部門參加。
b.二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公司副職領導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安全質量、技術等部門參加。
c.三級響應的事故救援,由項目經理負責指揮和領導。公司安全、質量、技術部派人參加。
(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
①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分工和職責。由項目經理擔任組織領導,安質、施技、物資設備、計劃合同、財務、綜合辦、試驗室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應急指揮辦公室一般設在安質部,辦公室主任由安環部部長擔任。
②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工程特點和現場施工組織情況,也應成立的相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在該工程完工后撤銷。
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分為以下工作小組:
a.救援指揮:接到突發事故報告信息后,宣布啟動救援預案,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及相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協調工作。
b.搶險救援組:負責突發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迅速組織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
c.物資設備保障組: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配工作,滿足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設備。
d.醫療救助組:負責傷亡人員的現場救護、送往醫院救治工作。
e.媒體宣傳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媒體宣傳和輿論導向工作。
f.警衛組:確定警戒范圍,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警戒工作,引導外部救援進入現場,并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g.接待組:負責傷亡人員的家屬接待,妥善處理受害人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①事故應急響應程序,按過程分為:事故報告、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六個過程。
②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環部必須按規定以最快速度上報相關部門。
事故信息報告采用快報方式,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單位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
緊急情況下,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之后再采用文字報告。涉密信息應遵守相關規定。
③根據事故發生的危害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和控制能力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機構,開展事故救援行動。
④應急救援行動主要包括指揮、搶險、物資設備保障、醫療救助、媒體宣傳、警衛、
后勤和接待等,應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進行詳細規定各項行動的工作內容、執行人或小組、協調等事項。
⑤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①開工前,根據地質條件、重難點工程、主要施工方法、重大危險源等特點,安環部共同組織安質、技術、物資設備等部門,編制本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并經本級項目經理簽字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②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項目部安全質量部負責了解業主、監理單位和當地政府部門的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掌握當地有關醫療機構和急救機構的聯系方式,編制預案時要結合這些因素。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針對工程具體地質條件、施工方法、危險源等特點,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可以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時編寫,作為《安全專預案》的主要組成部分。
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規范,要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其主要內容包括:
a.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預測、辨識和評估。
b.應急救援組織及其具體分工、詳細職責。
c.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d.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
e.事故災害發生時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的措施。
f.現場恢復措施。
g.應急培訓和演練。
h.其他。
⑤若實際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在應急演練中發生預案存在不足,要對預案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或糾正措施,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預案的完善。
(5)事故應急準備和演練
①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做好搶險人員、救援設備、物資和器材的預備工作。
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要搞好專職安全員負責應急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對演練效果做出評價。
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工作,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
③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影視、板報、講座、例會、工前工后會等多種形式,對人員廣泛開展事故應急相關知識的教育及培訓。
應急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a.事故預防、控制、搶險知識和技能。
b.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c.個人防護常識。
d.工作協調、配合有關要求。
④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必要時可以邀請相關專家參加。
第8篇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我礦主要災害包括:水災、火災、瓦斯、煤塵、提升運輸、頂板等災害。
2、為預防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礦組織專門制定《2007年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類災害的存在條件、危險分析、危害程度范圍預測等分別制定了預防措施,并根據事故性質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制度及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并報集團公司批準。不編制或內容不全、不及時上報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礦長、總工程師及各專業要組織職工對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救援預案進行學習,認真抓好落實,讓每一名職工了解掌握礦井的災害隱患及預防與處理措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4、礦長負責《災防計劃》所列工程項目的落實,并根據礦井生產中實際變化情況,有通防科及時對《災防計劃》修改補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修改后的《災防計劃》要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5、每年必須要與救護隊聯合,有計劃的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習,并進行總結,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6、按照明確職責,重點檢查、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專業根據所轄范圍,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危害,提出處理意見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7、對特殊地點實行重點監控管理,由專業領導分班盯崗,及時匯報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異常現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8、出現異常情況,各崗位作業人員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專業領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計劃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自救,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9篇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明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級別劃分;預案修訂頻次;主管及修訂部門職責;審批流程及預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車間。
3 內容與要求
3.1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依據
3.1.1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3.1.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2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2.2 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2.3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2.4 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2.5 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2.6 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2.7 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2.8 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3 事故應急預案分類
3.3.1 綜合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2 專項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3 現場處置方案,由車間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4 事故應急預案分級
3.4.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共分三個等級,分別是:
a)黃色警報: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員輕傷;1人重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1人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b)橙色警報: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重傷;財產損失在10萬元(包括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c)紅色警報: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上人員重傷;1人以上人員死亡;財產損失在30萬元(包括30萬元)以上;3人以上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3.4.2 現場處置方案共一級,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時由車間啟動應急處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下輕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下等情況的事故。
3.5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3.5.1 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工作原則。
3.5.2 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3.5.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5.3.1 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由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副總為副總指揮,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組員為成員共同組成公司級應急指揮系統。
3.5.4 預防與預警
3.5.5 應急響應
3.5.6 信息發布
3.5.7 后期處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訓與演練
3.5.10 獎懲
3.5.11 附則,包括圖片、釋疑及實施時間等
3.5.12 附件
3.6 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各專項預案在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進行編寫,要相互結合、相輔相承。
3.7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的組織由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要求簡單實用,符合車間實際。
3.8 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審批流程
3.8.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由管理部組織起草,生產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3.8.2 現場處置方案由預案所屬車間、部門負責起草,生產技術科、安環部負責審核,報由生產經理批準生效。
3.9 事故應急預案評審、修訂頻次
3.9.1 綜合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2 專項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3 現場處置方案每年至少評審、修訂一次,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牽頭進行評審、修訂。
3.9.4 有下列情形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須進行及時修訂、評審:
a)組織機構、法人代表、生產方式等發生變更;
b)生產工藝、設備或建、構筑物發生重大變化;
c)應急組織系統發生變更;
d)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e)急預案需修訂;
f)應急管理部門提出修改申請。
3.10 事故應急預案管理
安環部負責事故應急預案電子、紙質文本維護管理,并負責備案。
4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防汛、防臺風應急救援預案》
《防建、構筑物倒塌應急救援預案》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劇毒、易制毒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 相關記錄
《應急準備響應預案演練》
《會議記錄》
《會議簽到表》
《評審、修訂記錄》
第10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范例
1目的
加強企業安全事故防范,及時做好事故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適用范圍
本制度是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作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3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3.1.1為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廠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
3.1.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職責
3.1.2.1負責發生事故后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工作的領導,成員按照預案分工,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
3.1.2.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及組織實際訓練工作、建立通信與報警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和物資、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3.1.2.3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向上級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救援請求。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并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1.2.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職責分工,盡職盡責。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成員要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3.2應急救援體系
為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實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3.2.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車間)在組織搶險、保護事故現場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向廠部及相關部門報告;廠部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簡要情況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等報告,最遲不能超過1個小時;報告的內容主要有: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③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④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⑥上報人姓名、聯系電話。
3.2.2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前往事故現場,確定危險目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況,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部門(車間)及相關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在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作戰,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做到有條不紊。
3.3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門(車間)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廠安環科備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廠部及安全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3.3.2各部門(車間)要結合實際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證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3.3.3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其他各種保障,包括根據自身需要,確定各救援組織器材裝備、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經費的來源、額度以及建立組織,落實專業應急救援人員等。
3.4做好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3.4.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內至少有1名廠部負責人、部門(車間)負責人和生產調度,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4.1.2檢查制度:每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4.1.3例會制度:每月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召開一次領導組成員和各專業隊負責人會議,檢查上月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3.4.1.4總結評比制度:每次訓練和演習結束后應進行總結評比,獎勵和表彰先進。建立總結評比辦法和對于事故處理中有功和有過人員的獎罰措施。
3.4.2培訓和演練
3.4.2.1對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①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②對待各種事故如何處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護的能力。
3.4.2.2對專業隊的培訓
①各種器材、工具的技能與知識;
②任務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務;
③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3.4.2.3對一般員工的培訓
①危險隱患類型識別;
②各種信號的含義識別;
③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④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3.4.2.4定期舉行訓練和演習。
3.5預案的評估和修改
3.5.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應用到應急救援中,及對不斷變化的情況保持一致,預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訂一次。
3.5.2對危險源和企業內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5.3在實踐和演練中提高指揮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第11篇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為防止突發性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并能在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效控制和處理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將事故對人員造成的損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單位確立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總負責人;
二、組織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形成書面文件予以公布,應明確事故發生后的疏通線路、緊急集合點、技術方案、救援設施的維護和啟動、醫療救護方案等內容。
三、明確職業病危害的目標分布,根據使用物品的種類、危險性質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四、確保應急救援設施完好。
應急救援設施應存放在車間內或臨近車間處,一旦發生事故,應保證在 10 秒內能夠獲取。應急救援設施存放處應有醒目的警示標識,確保勞動者知曉和正確使用方法。現場應急救援設施應是經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合格的產品,安全有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或更新,保證現場應急救援設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練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用人單位應對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做出相關規定,對演練的周期、內容、項目、時間、地點、目標、效果評價、組織實施以及負責人等予以明確。如實記錄實際演練的全程并存檔。
六、用人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
(一)機構職責
1、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并向友鄰單位通報危害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二)人員分工:
1、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指揮部成員:
(1)生產組長:協助總指揮、副總指揮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
(2)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3)安全環境及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各負責人: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發布有關信息;負責車輛調配及搶救物資的運輸、供應工作;負責搶險物資及防護用品的日常儲備和應急供應;
七、制定應急設備管理檔案,包括:
(1)應急設備管理制度書面文件;
(2)應急設備臺賬;
(3)應急設備中文說明書;
(4)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臺賬;
(5)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日常運轉記錄;
(6)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7)職業病危害防護應急設施維修記錄;
(8)應急救援設施配備檔案;
(9)應急救援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10)應急救援設施維修記錄。
第12篇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我礦主要災害包括:水災、火災、瓦斯、煤塵、提升運輸、頂板等災害。
2、為預防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礦組織專門制定《2007年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類災害的存在條件、危險分析、危害程度范圍預測等分別制定了預防措施,并根據事故性質制定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后的上報制度及應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并報集團公司批準。不編制或內容不全、不及時上報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礦長、總工程師及各專業要組織職工對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和救援預案進行學習,認真抓好落實,讓每一名職工了解掌握礦井的災害隱患及預防與處理措施,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4、礦長負責《災防計劃》所列工程項目的落實,并根據礦井生產中實際變化情況,有通防科及時對《災防計劃》修改補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對修改后的《災防計劃》要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5、每年必須要與救護隊聯合,有計劃的組織一次礦井反風演習和救災演習,并進行總結,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6、按照明確職責,重點檢查、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專業根據所轄范圍,對可能出現的事故危害,提出處理意見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7、對特殊地點實行重點監控管理,由專業領導分班盯崗,及時匯報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異常現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8、出現異常情況,各崗位作業人員要及時匯報礦調度室、專業領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計劃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自救,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