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
1、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全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
4.1.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4)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5)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第2篇 生物科技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內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備用金管理,進一步規范備用金使用,保證單位日常工作開展的現金支出需要,確保資金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金;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需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立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按時對備用金用款和結余情況進行清理和結算,將相關報銷憑證按公司規定程序審批后報財務部門銷賬,多退少補。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備用金限額根據單位日常業務3—5日內零星開支所需要的現金量核定。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辦公室零星費用,單次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3000元,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審批程序,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內蒙古佰惠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
第3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人事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門。
3、公司人力資源部具有人事管理職能,負責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訂、下達、實施和修改及公司人事管理的具體工作(含獎懲、薪資、福利等)并辦理員工的測試、錄取、聘用、考核、解聘、辭退等各項具體手續。
二、員工的聘用
1、本公司聘用員工,由用工單位提出用工計劃并填寫需求表送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2、本公司應聘人須經體檢、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核定后方可聘用。
3、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規定不得聘用者。
(2)經本公司醫療或指定醫院實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傳染病者。
(3)經人力資源部審查有關證件不實者。
(4)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的面試、筆試未通過者。
4、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證件,否則視為拒絕受雇,該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1)員工資料卡;
(2)身份證;
(3)學歷證件;
(4)一寸照片;
(5)結婚證(包括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6)勞動合同;
(7)介紹擔保書(由公司視實際需要而定);
(8)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證表;
(9)辦理工資卡(財務);
(10)領取考勤卡(行政)。
三、試用期
1、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總經理核準免予試用、縮短試用期者外,均應試用三個月(包受訓期間),在試用期間,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試用期間接受培訓,并作試用考核送人力資源部。
2、試用期的薪金、福利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試用期內經“試用期工作評估”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工齡從試用期開始計算,轉正手續按人事部《新員工試用期滿轉正手續程序》辦理。
4、新聘用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依據勞動法及公司有關規定與員工協商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補償。
四、員工行為規范
1、本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干好本職工作,遵紀守法,服從各級主管合理指揮,接受工作調配。各級主管應對屬下員工加強管理和培訓。
2、本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維護環境衛生,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3、本公司員工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認真提高業務水平,保證質量,追求經濟效益。
4、談吐要文雅,待人接物要有禮貌,音量要適當,態度要誠懇,衣著要整齊、得體、大方。
5、本公司員工未經許可,不能在工作時間內會見親友,影響工作,若必須會客時,應在指定地點,時間以不超過十五分鐘為度。
6、本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并親自簽到,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代簽。
7、本公司員工不得在倉庫、禁煙工作區內吸煙,在工作場所內切忌隨地吐痰,亂拋垃圾或大聲喧嘩,每天下班時,應將環境打掃干凈。
8、本公司員工因故需請假時,應按請假規定辦理,完成手續后,始離開工作崗位。
9、本公司員工的加班應事先經審批及得到員工認可,加班可領取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10、本公司員工應了解分層負責原則,對于公事的報告,均應循級而上,不可越級報告,但緊急或特殊狀況不在此限。
11在職期間,不能從事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其他商業活動(如兼職等)。
五、工作時間及假期制度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42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工廠根據生產量可調整上下班時間)
2、上班時間:每天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
3、為加強管理,保障員工的充分休息,公司嚴格控制加班。但因生產業務的實際需要,公司適當安排加班,員工應予配合。
4、全年有薪節假日共10個工作日:(總經理特批的有薪節假日除外)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
5、中秋節、冬至、新年除夕,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提前下班,具體以節日前發出的通知為準。
6、有關假期制度:
(1)已達婚齡的員工,結婚前后可享受婚假3天。
(2)產育假
a、凡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受產育假。
b、產假45天:其中產前休假10天,難產者可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享受婚假、產育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5)病假工資:按照請假計算。出現工傷時的病假工資計發,按勞動法規定辦理。
(6)員工請假(包括產育、婚、病、事、年假等)均需事先申請,未經批準請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7)加班工資:每個星期六計算為加班工資,為平時的二倍,但是有請假、曠工行為者應先扣除請假、曠工時間后再計算;
(8)關于遲到:遲到1-15分鐘計算為遲到,扣當天工資的1/3;遲到超過15分鐘到30分鐘算曠工,扣半天工資;遲到30分鐘以上計算為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
(5)病假工資:按照請假計算。出現工傷時的病假工資計發,按勞動法規定辦理。
六、薪酬
1、工資是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或協議,支付給職工的勞動薪金。
2、正式員工的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按不同崗位設置職級,對崗不對人);
*績效工資(銷售提成、超產工資、節約獎、綜合獎、加班費);
*津貼(對人不對崗含:午餐、特殊崗位補貼)。
3、公司根據每位員工的職位、工種、技能、經驗、學歷、工作表現、貢獻及社會通脹,公司贏利、經營狀況及有關政府規定等因素調整員工的工資。
4、員工必須對自己的工資情況保密。
5、工資支付日期:每月十五日為上月薪金發薪日,員工每月收到個人
薪金單后,若發現有差異,應在三天內通知人力資源部核查,核準后在下月發薪日更正。如超過十日,公司有權拒絕更正。如特殊情況,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及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可辦理。
6、工資要本人簽名領取,如因故不能本人領取時,可委托他人代領,但必須出具委托證明。
7、加班工資的規定:
凡符合公司申請加班程序的加班費將按公司有關薪金制度執行。
8、公司不克扣職工工資,但可以代扣水電費、房租、個人所得稅,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及法規規定的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它費用。
七、津貼
正式員工享受公司發放的津貼。津貼包含午餐、特殊崗位補貼。
八、獎金
1、公司規定每月十五日發放上月的獎金、超產獎、節約獎。
2、獎金分配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未滿試用期的行政職員不予發放獎金。
4、對在當月中有危害企業行為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后按有關規定扣除其獎金。
5、公司每年根據其財政狀況和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有關情況由董事會決定年終獎金幅度。
6、公司根據業務發展情況適時制定各類獎勵方案。
九、勞動合同
全體員工必須按《勞動法》及廣州市相應的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依據以下條款進行簽署: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的簽署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不得違反各級勞動法律的規定。
2、勞動合同簽署后具有法律的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應具備以下條款:
a、勞動合同的期限;
b、工作內容;
c、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d、勞動報酬;
e、勞動紀律;
f、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g、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4、簽署勞動合同前,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5、勞動合同沒有變更,公司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工作崗位,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a、雙方協商同意的;
b、發生事故或故障,需要搶修或人員的臨時調動;
c、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d、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情況。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a、雙方協商同意的;
b、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勞動法規已經變更的;
c、因擴大或縮小生產規模;
d、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8、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9、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合同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a、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
b、勞動者患病或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d、不能積極主動工作,采取偷懶、投機、欺騙等手段抵制工作的;
e、符合勞動合同的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11、有下列情況之一,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內;
b、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公司生產條件達不到勞動者安全衛生要求,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c、公司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d、公司不按勞動合同或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e、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2、雙方續簽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如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3、職工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4、被辭退的員工無理取鬧、影響生產、工作和生產秩序的,送公安部門處理。
十、培訓與進修
1、公司對員工的培訓,可分為公司的整體培訓、部門培訓、國內學習培訓等。
2、任何員工進入公司都要經過新員工公司導向培訓和上崗培訓,未經上崗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崗。
十一、員工績效考核
1、試用期考核
由試用單位直屬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上級主管核準后,方得正式雇用。
2、平時考核
a、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品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作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b、人事部門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為年度考核作參考。
3、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4、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各部門主管參與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5、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貽誤。
6、參加考核人員的姓名,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人員名冊報備。
7、年度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等。
(1)所請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計數超過人事規定請假辦法額定日數者。
(2)曠工日數達2天以上者。
第4篇 生物公司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職工。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負責全公司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及發放標準的制定。
3.2、采購部負責全公司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安全部與物資庫進行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倉庫負責發放工作。
3.3、勞動防護用品采取分級管理,集中審批,統一發放的原則。
3.4、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做好發放記錄,不得隨意更改,弄虛作假。
3.5、新職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按發放標準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3.6、勞動防護用品是在工作期間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半年以上的停發各類防護用,待復工后發放。
3.7、勞動防護用品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發放標。
3.8、生產單位職工進入生產廠區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3.9、公用防護用品要建立臺賬,專人保管,內部調節使用。
3.10、特殊防護用品嚴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門領用的特殊專用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加強保管,經檢查已經失去防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無故損壞的要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3.12、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嚴禁使用無效的防護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進行維護。
3.13、公用防護品及搶修作業用計劃外勞保用品,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倉庫發放。
4、相關文件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5、相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
第5篇 生物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的要求,為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項安全費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制定年度安全費用提取計劃和使用計劃,并對其使用監督檢查。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提取、支出。
生產、安全、環保部門:負責安全費用的審批、使用管理。
4、內容與要求
4.1、安全費用包括
4.1.1、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4.1.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4.1.3、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4.1.4、職業衛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4.1.5、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4.1.6、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4.1.7、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4.1.8、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4.2、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4.3 、安全生產資金的提取
4.3.1、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1月份編制企業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提取比例按附錄標準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
4.3.2、財務部門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臺帳,專款專用。
4.4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4.4.1、使用安全生產專款的部門填寫《安全費用審批表》,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提取使用。
4.4.2 、使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完成后應進行總結,并將費用使用情況逐一填寫清單報相關部門存檔。
4.4.3 、安全生產費用項目的使用主要部分應將發票(復印件)與安全費用匯總表一并存檔。
4.5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4.5.1、安全生產費用由安全環保部按年度計劃審批,年末編制匯總。
4.5.2、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費用的提取與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4.5.3、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專戶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帳戶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5 、相關記錄
《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
《安全費用臺帳》
《安全費用審批表》
《安全費用匯總表》
《領料單》
第6篇 某生物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施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4.1.2 、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1.3 、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生技科備案。
4.1.4 、生產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生技科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
量。
4.1.5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4.2 、生產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生技科的技術人員講解。4.2.2 、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 、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2.4 、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5 、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生技科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2.8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施維護
4.3.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
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設備主管部門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生技科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4.4.1、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4.2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生技科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4.4.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4.4.4 、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4.5 、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4.5 、安全設施管理
4.5.1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5.2、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5.3、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5.4 、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4.5.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5、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驗收單》
第7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保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做好公司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廣東省保守國家秘密的實施細則》,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違反保密制度、則應追究法律責任。
二、保密設施
公司要設符合條件(裝鐵門、鐵窗、配鐵皮文件柜)的文控室。各部門要配備鐵皮文件柜。
三、管理措施
(一)保密教育。加強對全體員工的保密宣傳教育,保密教育的重點對象是各級領導、打字員及各部室的內勤人員。要將遵守保密職責列入崗位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定期檢查,抓好落實。使大家自覺遵守各項保密規定,對黨和國家、公司的機密做到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知道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在私人通信、筆記中涉及機密事項;不在公共場所談論機密事項;不攜帶機密材料到公共場所和探親訪友等。
(二)重要部位的管理。公司領導辦公室和人事部、檔案室、打字復印室等要列為重點部位,加強保密管理。
(三)印章管理。公司及各部門印章由專人管理,使用時必須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嚴禁在未批準情況下私自攜帶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信箋外出。
(四)廢舊文件、資料處理。做好對作廢各類文件、內部刊物、復印件及多余打字稿紙的處理,不得亂扔或作廢品處理,應由公司統一集中,密級文件要按規定登記后,定期處理。
四、文件管理
(一)各級文員要認真管理好各類文件,特別是秘密以上文件。文件的收發、傳閱、借閱、歸檔、銷廢都要辦理編號、登記、簽收、注銷等手續。
(二)給各領導送文,均須堅持上班送閱,下班收回。秘密以上文件未經許可,不得復印、摘抄,不準將秘密以上的文件攜離辦公場所,閱后須簽名、填寫日期,交回;如因工作需要借閱文件,則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并依時交還。
(三)凡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會議帶回的文件,必須如數交文控室統一登記保管。
(四)文件傳遞要按照快捷、準確和保密的原則。秘密以上文件不準郵遞,收送絕密文件必須有兩人專車護送,確保文件安全。
(五)復印文件管理。嚴禁將秘密文件拿到營業場所復印;嚴禁自行復印“絕密”文件和有關部門規定不準翻印的文件。“機密”、“秘密”文件因工作需要復印時,須經領導審批,在復印出來的文件上加蓋復印標記,并視同原件一樣管理。
(六)各部門收發文件要認真登記。文件、資料每半年清理一次,上交公司文控室,發現遺失文件應及時查處和報告。
五、保密范圍
(一)具有秘密內容的文件、電報、資料、照片、電腦磁盤、錄音帶、錄相帶、工作筆記等;
(二)具有秘密內容的各種會議及會議紀要;
(三)尚未宣布的組織人事編制、調動、升級、任免、獎懲等事項;
(四)工作計劃、規劃、資金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經濟信息等具有秘密內容的資料;
(五)本公司確定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六)本公司確定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七)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項如個人工資等。
六、密級劃分
(一)絕密
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絕密級文件;
(二)機密
1、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機密級文件;
2、公司董事會、經營管理層會議文件及記錄;
3、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
4、文書、人事、財務、安全保衛檔案;
5、公司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合同談判期間事項、記錄、紀要、草案制定等;
6、經營管理人員名冊。
(三)秘密
1、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秘密級文件;
2、工作總結、計劃;
3、公司領導層的配備、機構編制報告和經營管理人員考核材料;
4、年度主要經濟效益計劃、對外經濟協議、經濟合同;
5、電腦密碼及網絡圖;
6、保密本、收發文登記本。
七、文件的密級制訂
文件秘密等級分“絕密”、“機密”、“秘密”,擬文人應根據文件秘密程度,在擬稿時標上密級,經辦公室把關,最后由公司領導負責簽發,確定密級后的文件應按保密規定管理。
八、保密費
員工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公司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8篇 生物公司監視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確保其準確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產監視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計量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01)、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監視和測量設備中屬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還應執行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測量和監控設備的配置、校準、使用、維修、偏離校準狀態的處置等內容。
3、職責
3.1、物資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采購。
3.2、安全部、生產部負責采購前的技術審查。
3.3、備件保管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入庫和發放管理,及對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回收處理。
3.4、生產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驗收、安裝、建檔、維修、保養、報廢拆除,并負責聯系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3.5、各使用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采購與入庫
4.1.1、各車間需要購置或更新監視和測量設備及備品備件時,應事先提出計劃報設備部、安環部進行技術審查,由生產部、安環部部長簽字后交供應部進行采購。
4.1.1.2、未經生產部、安環部審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不論由什么渠道,采購部門應拒絕采購,財務部門應拒絕付款。
4.1.1.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
4.1.1.4、新購置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具有法定產品合格證、說明書、裝箱清單,否則不予入庫。
設備進廠后由公司電儀車間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杜絕入庫發放使用。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
4.2 .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合適的監視和測量設備。4.2.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4.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校驗
4.3.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按校驗周期要求進行校驗。
4.3.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校驗要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報告由檔案室統一保管。
4.3.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一般校正,由電儀車間儀表崗位負責。
4.4、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
4.4.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
4.4.2、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校驗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4.4.3、對使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
4.4.4、使用車間應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表面清潔和完好。
4.4.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通知儀表人員進行處理。
4.5、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5.1、各單位要維護好自己單位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如有顯示不正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立即通知儀表人員進行維修。
4.5.2、儀表人員每月要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非正常性損壞或丟失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要及時上報生產部。
4.5.3 、生產車間儀表崗位要定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和檢查,并做好記錄。
4.5.4、生產車間負責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并制定維護保養計劃,按計劃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維護。
4.6、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
4.6.1、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時,生產車間應及時聯系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進行維修、檢定。
4.6.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應經安全部、生產車間確認后,進行報廢處理。
4.6.3、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由電器儀表維修負責拆除,由備件倉庫負責收回統一保管。
第9篇 生物公司禁煙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所轄區域內禁止吸煙的管理機構、管理范圍、檢查職責和考核標準。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包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體職工。
2 、引用文件
集團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
3 、管理職責
3.1、公司的禁煙工作由生產部負責管理。
3.2、生產部門公司所屬各單位進行禁煙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處罰。
4、禁煙范圍
公司所轄區域內除設定的吸煙室,其余均屬于禁止吸煙范圍。
生產現場包括所有生產車間及各科室的工房內、庫房內。辦公現場包括所有辦公室、會議室。
5、管理要求
5.1、公司對各現場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由所屬地行政負責人負責。發現吸煙者由本人負責,在現場發現煙頭由屬地單位負責。
5.2、日常管理由各單位自查為主,現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各專項組負責不定期檢查。
5.3、檢查組人員對工作應嚴格要求,認真負責,大力管理,實事求是,不徇私情。
5.4、對檢查組的工作,全公司職工有權進行監督,如發現工作不認真或有徇私舞弊現象,全公司職工可向安全部及主管領導舉報。
5.5、中層以上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帶頭嚴格執行公司禁煙規定,如發現違章者加倍處罰。
6、考核辦法
6.1、各專項檢查組每月末將當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統一匯總報生產部。
6.2、安全部匯總后將處罰情況納入當月績效考評并于下月初報主管領導。
6.3、在禁煙區域內每發現一位吸煙者或每發現一個煙頭均處罰責任單位100元人民幣。有直接責任人的,
由各單位對具體責任人進行處罰。公司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718 號電話 傳真 118
6.4、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吸煙或在辦公室發現一個煙頭,罰款金額翻一番。
6.5、在易燃易爆危險點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工品的場所發現吸煙或煙頭的每例罰款200元。
6.6、各單位可參照公司的規定,制訂內部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內部罰款由本單位自行支配使用。
6.7、對外來人員,主管單位或接待單位負責向其說明公司禁煙管理制度,一經發現違章吸煙,對主管單位或接待單位進行處罰。
7 本制度由生產現場管理部門制訂解釋。
第10篇 生物公司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庫前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4.9.2 、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
禁存放作業區。
4.9.3 、進入危化品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行《倉庫管理規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
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第11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目的
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規范運營”的安全方針,強化各級組織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生產安全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公司的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2、目標管理
2.1、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以人為本,有效實施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崗前職業健康安全培訓到位率100%,防護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產目標:無重傷以上事故,輕傷率控制在1‰以內,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環境保護目標:全面控制生產污染,減少污水、空氣粉塵及噪音污染,使環境保護監測控制項目及控制結果達到國家、蘭州市政府有關環境保護標準。
3、適用范圍
用于本公司內所有部門。
4 、說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4.2、在實際工作中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3、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4.4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的每位員工都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12篇 生物公司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 、檢修前準備
4.1.1、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1.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并按《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4.1.5 、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生產車間加設盲板。4.1.7、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
防毒面具。
4.1.8、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辦理移交。
4.1.9 、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或專人監控,方能檢修。
4.2 、檢修安全規定
4.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4.2.2 、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4.2.3、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4.2.4 、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采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
4.2.5 、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 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6 、從事有害系統檢修和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以備應急之用。
4.2.7、拆卸有毒有腐蝕管道,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松螺絲時應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
4.2.8 、在生產廠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4.2.9 、在檢修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4.2.10、在生產危險化學物品的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系,當化工生產發生波動,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停止工作,迅速撤離現場。
4.2.11 、帶壓緊螺絲,要站在法蘭盤側面,慢慢地緊,防止滑絲。
4.2.12、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4.2.13、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4.2.14、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4.3 竣工驗收
4.3.1、檢修竣工后,檢修部門要細致檢查靜電、安全罩、設備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并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后,對檢查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4.3.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3.4、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 、相關制度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綜合管理考核辦法》
6、相關記錄
《檢修計劃》
《危險源識別評價表》
《安全作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