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業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人員錄用
物業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人員錄用
一、人力資源配置:
公司分管理層、操作層兩級員工配置人員。人員配置控制在公司合理的編制范圍內,以精簡、高效為原則。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層:各部門、分公司申請增加人員,需提前一個月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2、操作層:需提前一個月填報《人員需求申請表》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辦理。
二、員工來源
1、人才招聘會或公眾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2、職業介紹所或人才服務機構推薦。
3、招聘。
4、公司員工推薦。
三、錄用原則
1、公司用人堅持任人唯賢、不拘一格、考核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從多個對象中選擇高素質人才。
2、公司用人實行回避制度,歡迎員工向公司推薦人才,但不得推薦自己的親屬,不得對被推薦人是否錄用及錄用后的使用施加影響,被錄用人員必須與公司員工無親屬關系。
四、錄用條件
(一)通用條件:
1、管理層人員男性45歲以下,女性40歲以下;操作層人員男性40歲以下、女性35歲以下。特殊崗位人員及有高級職稱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聽從分配、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綜合知識全面。認同中海企業文化和企業精神,熱愛物業管理工作,有物業管理及相關崗位工作經驗,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性疾病,精力充沛,能完全勝任工作需要。
4、品行端正,無不良思想及行為。有事業心、進取心和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富有團隊精神,敢于對不良現象進行大膽的批評。
5、管理層人員須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操作層人員須高中、中技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專長、能力者可適當放寬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特種工(電工、電梯工)須持北京市勞動局簽發或轉審的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普通維修工(水工、泥瓦工、空調工等)須通過公司相關部門安排的相應專業知識考核。
6、執有相應級別物業管理執業資格證書,特殊情況無資格證書的一般管理人員須在入職半年內自費參加物業管理上崗培訓并取得上崗證書。
(二)具體條件:見《崗位入職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求職材料篩選
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所應聘職位,審核應聘人的簡歷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對符合要求者,將安排其面試。
(二)面試
1、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屬公司員工推薦的應有推薦人的推薦承諾書。
2、應聘者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職稱證書、物業管理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應聘特殊工種維修工者須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原件。
3、相關部門見工, 面試人對應聘者進行第一次面試,具體內容包括:了解應聘者以往工作經驗、對其技術業務水平進行考核了解,介紹公司概況及工作環境等并做出面試情況報告。
4、人力資源部根據第一次面試情況決定是否給予第二次面試。
5、第二次面試,助理經理以上人員由相關部門組成招聘小組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 確定其工作崗位、職務及薪金待遇。助理員及以下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協同有關部門人員面試并提出是否錄用意見并報總經理審批。
六、錄用
應聘者面試合格,公司研究同意錄用,人力資源部將通知其前往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合格者, 持以下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報到:
1、學歷、職稱證明。
2、個人簡歷。
3、近期1寸照片1張。
4、身份證復印件。
5、體檢證明。
6、特殊工種維修工須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
根據以上材料,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入職手續并下發任職通知單,通知其到相應的單位或部門報到。
七、用工制度
1、試用期制度
所有員工到公司工作以后,均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不合格者,延期試用或不予錄用。
2、全員勞動合同制度
無論何種來源方式員工,均實行全員勞動合約制形式與公司確立勞動關系。
聘用員工合約期限為一年,合約期滿,如工作需要,本人同意,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續約考核,提出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方可續約。
3、續約
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明確公司是否要求續簽合約。如公司需要,本人也同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經考核合格,即辦理續簽合約手續,否則到期終止合約。
4、合約期間離職
a)、員工提出辭職的,由本人提前30天提出面申請,員工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報公司領導審批。
b)、公司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及所在單位。如符合國家離職補償相關規定的,發給離職補償金。
c)、離職需交清工作和公用物品,辦理完離職工作交接清單所列事項以后,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作離職結算。
5、解約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被解除勞動合同或續約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員工,應辦理離職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由人力資源部書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屬單位,并簽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在工作交接完畢并經部門、分公司主管、經理簽字和公司有關部門會簽后,持《員工離職會簽單》到人力資源部結算。
八、人事任免:
1、公司董事、助理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由公司董事會提名,報上級公司批準并發文任免;
2、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增加,需召開專門的總經理辦公會,上級公司主要領導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到會,聽取意見;
3、部門、分公司正職經理任免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報上級公司批準,批準后公司發文任命,抄送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公司財務部、人力資源部正職經理由上級公司發文任免;副職經理須報上級公司審核同意;
5、部門、分公司副職經理任免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討論時,如領導班子成員未達成一致意見,不得直接任免。討論通過的,由公司發文任免,報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6、部門、分公司助理經理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發文任免。
九、人員調配:
1、公司部門及分公司管理層人員的工作調動,須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人力資源部具體實施辦理。
2、公司其他人員調動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內部調動通知。
第2篇 物業公司加班請假制度-5
物業公司加班、請假制度(五)
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嚴格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員工加班、請假制度如下:
一、加班:
公司員工應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力爭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盡量減少加班。
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的,必須提前一天由員工提出申請,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批準。
因公出差或參加業務培訓或文化學習的一律不屬加班。
加班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獨擋一面完成任務。
加班日應如實考勤,項目負責人要認真考核,月底結考勤時加班一并結算,亦可作調休處理。
二、請假:
凡休病假,必須持市醫療機構開具的病假證明單,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能生效,每月可休有資病假3天。
休事假者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3天以內由項目負責人批準,超過3天須經分管經理批準。
項目負責人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事假3天以內,按日工資單價扣除,超過3天的扣除工資同時作考核依據。
經公司領導批準,參加學習人員所占用的工作時間原則上作公假處理;未經公司同意自己參加學習、考試等,請假均作事假處理。
員工休婚假,須個人申請,經項目負責人同意由總經理審批后到行政部登記。
婚假為3天,符合晚婚條件者,增加晚婚假7天(含雙休日)。
因直系親屬死亡,可休喪假3天,超過天數作事假處理。
休婚、喪假工資不受影響。
產假: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執行。
請假全年累計滿30天與年終考績掛鉤。
第3篇 物業公司車輛管理程序制度
物業公司車輛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強小區停車場的管理,保障私人車位使用權不受侵犯,保障停車有序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本小區車輛管理。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標準4.7、4.8、4.9、4.10、4.13章
4.職責:
4.1保安服務部按《車輛通行、停放收費辦法》為小區住戶提供車輛停放車位服務,并做好登記和宣傳工作。
4.2保安服務部的車管員、保安員負責日常的車輛停放秩序、車輛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務部主任負責對車管員、保安員工作監督與檢查。
5.工作程序:
5.1對使用小區各種車證車輛管理:
5.1.1保安服務部每年根據住戶租用車證期限,到期發放《車位續租通知單》,通知住戶到經營管理部辦理續租、換證、收費手續。
5.1.2住戶續租車位、更換停車證要填寫《機動車位登記表》并請住戶將車證放在明顯處。
5.1.3對持有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入小區時,由保安門崗確認其合法性后,打手勢放行。
5.1.4每日20時至次日6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須在《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中進行登記。
5.1.5每日6時至20時前持小區車證的車輛進出小區時無須登記。
5.2無證車輛管理:
5.2.1此類車輛是指各大公司辦理公務,探親訪友者所乘車輛。
5.2.2無證車輛進入小區時,保安人員問清去向,所辦何事,填寫在
《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和《會客證》,并告知司機不能占用私人車位,如果占用,必須在17:00前離開,以免影響個人使用。
5.2.3此類車輛未經保安保安服務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區過夜 。
5.3搬家、拉物車輛管理:
5.3.1住戶搬家需到經營管理部填寫《出小貨物登記單》,將大件物品填寫在物品名細項目內,經門崗驗證無誤后方可放行。
5.3.2住戶委托他人協助搬家、搬物時,需在《出小區貨物登記單》受托人項目中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
5.3.3住戶拉物出小區時,由門崗確認合法性(指確實時住戶本人)由門崗填寫《出小區貨物登記單》由住戶簽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區內車輛管理執行《車輛管理規定》。
5.5停車場的標識:
5.5.1地面停車位的標識:地面停車場由交通管理局劃制的長5m,寬2.5m的車位線,噴制車位號。
5.5.2地下車庫的標識:在入口處掛有限高2.2m的標志牌,車位線和車位號同地面停車場相同。
5.5.3在工作過程中,使用《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用語》。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1
6.2《地下車庫車輛管理規定》ej-wi-qp4.8-02
6.3《機動車車位登記表》ej-qr-qp4.8-01
6.4《機動車出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a
6.5《機動車進小區登記表》ej-qr-qp4.8-02b
6.6《地下車庫車輛登記表》ej-qr-qp4.8-03
6.7《出小區貨物登記單》ej-qr-qp4.8-04
6.8《會客證》ej-qr-qp4.1-13
6.9《車位續租通知單》ej-qr-qp4.8-05
第4篇 物業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三
物業公司信息管理制度(三)
一、本規范所指的信息包括:
1、公司各類圖紙、方案。
2、行政管理文件信息、財務狀況信息、人事檔案信息、會議紀要信息、工作計劃信息、工作周報、月報信息。
3、各類合同、協議表格樣本信息。
4、各類通知、通報、通告、申請信息。
5、其他各種物業行業、咨詢信息。
二、內部信息等級制度
1、各類信息按照所屬種類和涉及范圍分為四個等級。
①絕密信息(一級)。
②機密信息(二級)。
③保密信息(三級)。
④普通級別信息。
2、信息的發布方式實行降級發布制度。降級制度分兩種方式
①直接降級。即對經過審議通過可以傳達的信息直接對原內容信息級別降級發布。
②分類降級。對于公司核心信息原來的信息內容不得降級,可以采取按照工作步驟或者工作性質制定實施細則。
3、信息的傳播保密責任實行責任人制度。
4、絕密信息(一級)指對公司發展方向、戰略方針、工作目標計劃、財務狀況等信息,以及對項目開發、工程的施工有重大影響的內部高層信息。包括此類信息在收集、整理、傳遞、執行、反饋、備案整個過程中,尚未通過審議決定向中層管理發布的所有內部高層信息。絕密信息(一級)傳達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總辦主任、財務經理。
5、機密信息(二級)指通過高層審議向部門經理發布、提供參考、執行的內部信息。包括在各部門經理間的傳遞、執行、反饋、備案過程中的所有內部信息。機密信息(二級)傳達最低部門:部門經理、主管。
6、保密信息(三級)指各部門管理人員接收的、參考性、執行的所有內部信息。包括信息在公司中層的傳遞、行、反饋、備案過程中的所有內部信息。保密信息(三級)傳達部門:公司所有管理人員
7、普通信息(四級)指除了公司保密信息以外的公司內部信息。
三、信息管理規范
1、信息發布按照標準格式發布,沒有標準格式的按照通常文書格式發布。
2、信息發布標題簡明扼要,要求把握關鍵字。對于標題發布人承擔表達清晰準確的責任。
3、信息管理嚴格按照等級制度操作,各級信息要嚴格對非傳達部門保密。
四、信息共享平臺規范
1、各部門計算機標識以部門名稱命名。對于同一部門多臺計算機的則依次編號。
2、各部門計算機開設一個普通級別信息共享地址以部門名稱命名。
3、公司集中設立內部公共信息中心,并由信息管理員和檔案管理員進行信息發布與信息備案管理。
五、信息管理的最終解釋權歸總辦,由總辦負責執行。
第5篇 物業公司財務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財務制度之成本費用管理
第一條 經營活動各項耗費根據各項財務制度計入成本費用。主要包括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第二條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1、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
2、購建無形資產的支出;
3、對外投資的支出;
4、被沒收的財物;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
5、歸還固定資產投資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幣折算差額;
6、在職工福利費中開支的福利費;
7、向股東發放的股利;
8、 償還債務本金;
9、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 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分別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經營業務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
第四條 員工工資由綜合部造冊,相關負責人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五條 福利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4%的比例計提、工會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養老金等按有關規定計繳。
第六條 經營活動當期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不計入成本內,營業費用直接從營業收入中扣除,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營業費用包括業務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差旅費、經營業務費等。
2、管理費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補貼和福利費、折舊、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職工教育經費、研究開發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壞帳損失、辦公用品、水電費、物料消耗、房租費、會議費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費用等。
3、財務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銀行手續費等。
第6篇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制度15
物業公司員工獎懲制度(十五)
第1條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2條獎勵
1、獎勵種類:
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小功);晉升工資或晉級(大功);發放獎金。
2、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0---20元)。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
7)連續半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10元獎勵;
8)連續一年內出勤率100%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
9)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第3條獎勵程序及其他獎勵: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
人事部門,由人事部門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季無重大責任事故(主要指被盜事故、人員死亡、重大火災)每班每
人獎勵10元;半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20元;年度無重大責任事故,當月每班每人獎勵100元。
3、軍容風紀、業務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現連續三個月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當月給予20元獎勵;連續半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當月給予30元獎勵;連續一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10元的獎勵;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20元的獎勵;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的保安員,給予基本工資增加50元的獎勵。
4、見義勇為獎。當班過程中為保衛公司財物及廠區內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抓獲盜賊、破壞分子及肇事者,給予立功保安員50--100元獎勵。
第4條違紀行為
一、甲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對各級領導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12、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等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4、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5、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者。
二、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報假學歷。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尚未釀釀成事故者。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三、丙類過失
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累計被用戶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仁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乙類行為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在公司任職期間私自在外兼職。
25、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5條行政處分
對員工的違紀處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級(降薪
或撤職)、勸退或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五種。并給予當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1、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上級領導簽發過失通知書
并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同時給予(5----10元)的經濟處罰。
2、嚴重警告:員工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首次觸犯乙類過失,上級領導簽發書面警告書,報人事主管部審核備案并扣以(10-20元)的處罰。
3、留用察看: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扣以(50-100元)的處罰。
4、降級(降薪或撤職)。員工在同類職務各類考核評估中不合格或員工違規或違規屢教不改的,可以給予降級(降薪、撤職)處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員工在同級各類考核評估中連續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圍內的給予辭退。
6、勸退和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凡觸犯警告(過失)一年內累計被簽發4個甲類過失或3個乙類過失將被視為丙類過失,公司根據《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規定對其作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由各崗點負責人書面提出,送安防部專門人員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復查、審核,總經理批準實施。經公司領導批準,人事部門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7、員工違反丙類過失任意一項,對其做勸退或違紀辭退處理。
8、其它應進行處罰的違規行為及處罰辦法。
1)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視責任大小給予當事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的行政處罰,并給予當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罰款;同時記入班組績效考核。
2)發生監守自盜,一經查實,將給予當事人開除,并給予停發工資,扣除基礎股金(或押金)的處罰,并記入所在班組績效考核。
第6條處理的原則:
給予員工違紀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法規制度為準繩,并允許受處理者申辯。
第7條處理公布:
各種違紀處理,都必須發出'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事人;違紀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同時在公司通告欄上予以公布。
第8條處理的時限界定:
1、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于'違紀處理決定書'送達當天起計,三天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訴。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不提出書面申訴,違紀處理決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書面申訴當天起計,七天內作出是否變更違紀處理的決定。
第9條處罰程序
1、員工有違紀行為,由所在崗點負責人填寫員工違紀警告過失通知書,道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經見證人或違紀人簽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門。
2、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安防部經理審批后,上報人事主管部門實施。
3、安防部經理可對違紀而拒絕簽過失記錄、情緒激動且有可能造成傷害他人及損壞物品的行為和嚴重違紀的員工采取即時停職停薪,再報人事主管部處理。
4、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含部門主管級)的違紀處罰,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處罰的取消
第7篇 物業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檢查制度8
物業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八)
1檢查方式
a.定期檢查
根據**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每年進行二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質檢部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并做好有關記錄,填寫《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b.突擊檢查
突擊檢查住宅區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2檢查內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b.消防設施包括自動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統、消防水泵及氣體滅火系統等是否正常運行。
c.用火用電方面。火源的控制情況,電氣設備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負荷現象等。
3火險隱患的整改
a.若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檢查負責人應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派發到受檢單位。
b.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并接規定時限完成。
c.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記錄復查結果。
第8篇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3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三)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7.1服從上司的命令;
7.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7.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7.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7.5不準喧嘩、賭博;
7.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第9篇 物業公司辦公設備使用管理制度5
物業公司辦公設備使用管理制度(五)
公司所有辦公設備是因辦公所需而配置,屬公司財產,任何人員不得損毀或因私使用,為減少浪費,控制成本,使用辦公設備需遵守以下制度:
一、電話
1.電話主要用于工作聯絡及接待處理為主報修或投訴,非必要時,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撥打私人電話或利用公司電話進行私人業務聯絡。
2.非必要是,員工不得隨意掛撥私人長途電話,確實需要者應按公用電話標準實行收費。
3.公司員工接撥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報公司簡稱(**物業/**管理處),語氣禮貌溫和,用語乘法明了,不得用電話進行無為的聊天。
4.接聽電話,如受話人不在管理處,接話人應禮貌地將電話轉拉其部門同事接待或為受話人留下留言。
5.接到業主/客戶報修(投訴)電話時,接話人應隨時將報修(投訴)內容、業主住所、姓名、聯系方式進行登記,并禮貌地告知業主。公司/管理處將盡快聯系(安排)維修或進行投訴處理,再將報修(投訴)內容告知公司/管理處相關部門處理。
二、傳真機
1.為確保公司傳真機暢通,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傳真機掛撥市內及長途電話。
2.所有傳真文件、報表均由各行政辦公室批準后由專人統一傳送。
三、電腦、復印機
文件打印,需有項目主管、管理處/站主任、經理簽字認可。
打印、復印時,須認真做好登記工作,并進行成本核算。
公司機密文件,原則上不予復印,如有特殊需要,須經分管經理審批,方可復印,用后復印件需歸還公司。
嚴格控制復印數量,非必要材料不予復印、打印,各項目、部門復印文件資料,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管理處/站主任簽字同意,復印數量較多的材料必須有公司領導審批。
有償復印登記時注明收費金額,由客戶確認簽字,并定期與客戶進行結算。
打印機、復印機由專人保管,定期維修和保養,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
嚴禁在電腦上進行游戲、聽音樂或處理私事。
打字室、復印室內嚴禁煙火,切實保證用電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請技術人員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鼓弄,以免加重故障。
第10篇 物業項目公司24小時值班制度
物業項目24小時值班制度
1、服務中心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及時處理客戶的問詢及投訴。
2、工程中心24小時值班,處理客戶提出的維修請求,監護設施設備的運行。對設備房進行定時巡查,做好每日巡視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及巡查記錄中注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
3、消防、監控中心24小時值班,確保消防、監控設施完好,一旦出現報警,立即通知巡邏人員前往現場查驗。
4、護衛24小時值班,時刻維護客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5、值班時按規定著裝,做到儀容整潔,語言親切,服務微笑,文明禮貌。
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嚴禁串崗、脫崗。嚴格請、銷假制度,有急事外出必須請假。
7、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看書報、聽收(錄)音機、打瞌睡;不準做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
8、值班期間禁止向外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時間不超過一分鐘。
9、不準在崗位上會友聊天,未當班人員不得在崗位上逗留,接待客戶時不得閑聊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第11篇 物業公司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的,均應執行本制度;
2.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作,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瘋癥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3.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
a.閃電、打雷、暴雨;
b.六級以上臺風;
c.鋼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4.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人,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6.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7.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8.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9.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應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10.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11.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12.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13.高空作業的有小型機具(如葫蘆、千頂等)應找好適當位置并用繩、鉛絲捆綁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能超過2人;
15.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架或其他隔高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16.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第12篇 物業集團公司考勤制度-3
物業集團公司考勤制度(三)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責任人負責實施,并堅持日考日記。
三、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發現當天漏簽或簽到不實,當事人要受到一定的處罰(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
四、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五、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戶占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后也不予以補休,各物業站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各住區出現突發性搶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時間由公司組織補休。
六、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一經出現按獎懲制度第十三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