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分公司配電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安全工器具保管、試驗、使用和報廢等的過程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保障職工在電力生產過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公司系統所屬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的開展并進行監督檢查;
2、 根據《國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供手冊)和(江蘇電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標準)的規定,我們公司根據自身工作需求,配備合格的施工作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試驗周期;
3、 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個人負責妥善保管,并根據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檢查。試驗規定執行,如有遺失由個人負責按價賠償;
4、 公用的工器具,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進行編號,登記并建立檢查試驗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應規定分類存放,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堿物質,以防腐蝕;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組不得接收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檢驗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員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關保管使用規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進行登記和常規檢查;
9、 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申辦安全工器預防性試驗規程》中規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定期試驗;
10、 試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試驗合格后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貼標(掛)合格證,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員應及時在臺帳上做好記錄,班組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
11、 新領用和經修理過的安全工器具必須經過檢查合格,并標貼(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12、 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電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規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應認真檢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嚴禁使用不合格和超過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下列常規檢查:
(1)是否清潔、完好;
(2)連接部分應牢固、可靠、無銹蝕、斷裂;
(3)無機械損傷、裂紋、變形、老化、炭化等現象
4.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5.新領和經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經檢查試驗不準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環境條件使用要求時,不準使用;
7.有聲、有光等雙功能的安全工器具,當有一功能失常時,嚴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放置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損壞;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隨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報廢制度:
(1)安全工器具經檢查或試驗達不到安全標準,由使用單位安全員鑒定后作報廢處理;
(2)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試驗不合格,則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第2篇 某物業分公司入職引導人制度
物業分公司入職引導人制度
1目的
為使新入職的員工盡快熟悉工作環境和工作職責,公司實行入職引導人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
3內容
3.1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均有入職引導人。
3.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是: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公司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工作范圍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訓。
3.3一般員工的入職引導人是所在崗位的主管/助理;主管/助理的入職引導人是部門經理;部門經理的入職引導人由行政部指定。
3.4新員工轉正必須有入職引導人的鑒定。
3.5行政部督促檢查入職引導人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第3篇 建設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為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使至符合施工規范,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滿足用戶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集團公司的整合體系程序文件等,確保工程質量管理目標的實現。
2、施工員必須依據國家有關驗收標準、設計文件、國家及省市的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集團公司整合體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進行合理、科學地組織施工,每一分部分項施工作好質量技術交底工作,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與控制,對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落實整改,對每道工序完成進行技術復核,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制訂各項專項方案,參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指導督促觀砌、翻樣的日常工作,做好產品的防護工作,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做好對翻樣圖及料單等技術復核工作。
3、項目質量員要做好日常督促與檢查,發現有不符要求處及時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強隱蔽工程驗收和技術復核,把好工序質量關,進行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評定,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對質量通病提出解決方法,確保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4、觀砌翻樣必須對本管轄的工種所施工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把關,根據規范要求、設計文件,指導班組正確施工,對所轄工種進行質量技術交底,進行技術復核和工序交接檢查,墻體砌筑前由觀砌立好皮數桿,翻樣必須及時正確完成翻樣圖和大樣,參加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對不合格的分項及時督促與返修,觀砌與翻樣必須相互配合,協調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錯。
5、項目材料員必須嚴把材料進場質量關,不合格材料及無質量保證的材料、產品杜絕采購與進場,材料入庫后做好產品的分類堆放與標識工作,并及時提供材料的合格證明。
6、對鋼材、水泥、紅磚、防水材料等涉及結構安全與使用功能的相關材料及試塊、試件,項目部質量員必須會同監理等有關單位人員按規范標準要求進行見證取樣,經復試(或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7、對建筑物定位軸線、標高、龍門樁;基坑開挖灰線、樁位;基礎及樓層的彈線軸線標高、墻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墻體平面位置尺寸、門窗洞尺寸、標高、皮數桿;施工翻樣圖;構件安裝軸線、標高、平面位置等,由項目施工員組織質量員、觀砌、翻樣等人員進行技術復核,相關觀砌、翻樣在技術復核前進行自查,經技術復核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觀砌、翻樣必須督促班組自檢,并參與各工種之間的交接檢查,形成書面記錄,由項目部質量員進行專項檢查驗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報監理(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后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經班組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質量員進行檢查驗收,經檢查符合要求后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形成書面記錄并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檢驗批及分項工程后,由項目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的質量自查,會同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的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參加的質量驗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進行自查,并會同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的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參加的質量驗收。單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對分包單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由分包單位按標準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派人參加。
11、施工現場設立由班組質量員、項目部專職質量員、公司質量部門的三級質量檢查控制管理體制,對每道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把關,做到檢查人員到位,責、權明確。
12、明確各管理人員崗位質量職責和工作職責,樹立良好的質量意識,建立健全的質量管理體制。對每道工序進行嚴格把關,嚴格按照施工檢驗程序進行施工作業。
第4篇 公司積分制度一
公司積分制度【1】
積分制管理辦法是以積分來衡量員工在公司的日常行為表現,反映員工的綜合行為,通過積分獎罰制度達到激勵員工的主觀能動性,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一、 積分制目的:旨在配合公司倡導的日常準則,通過積分獎罰的方式規范員工日常行為、激勵員工遵守公司制度、提高主觀能動性。
二、 積分制原則:每位在職的員工基礎積分為60分,凡通過日常表現獲取積分或扣減積分均在此基礎分上進行加減,每季度、年度對在職轉正的員工的積分進行排序,對積分前三位的員工進行獎勵,對積分排名在末三位的員工進行懲罰。
三、 積分制規則:
1、 獎勵:(獎項定期更新)
(1) 季度獎:1天帶薪假期、一天外部培訓課程等;
(2) 年度獎:國內旅行單人往返機票、2000元現金獎勵等;
2、 獲得積分的途徑:員工通過日常行為表現獲取積分,如:連續一個月度滿勤無遲到早退可獲得積分5分、出差節省費用開支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細則詳見附件。
3、 積分的統計與查詢:每位在職員工積分的統計由戰略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每次增減分數情況均按月度進行公示,員工可通過公示信息及戰略人力資源中心查詢個人積分情況。
總經辦擁有積分制管理辦法最終解釋權。
公司積分制度【2】
為促進和全方位調動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增加制度的執行力,滿足員工的精神追求,加速健康企業文化的形成,保證公司目標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積分考評,是通過記錄員工在企業中各類積極向上的努力和表現,將員工成長與企業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在提高員工工作樂趣的同時,使企業對員工的評價標準化、精確化、客觀化。按照評分規則評分后進行定期匯總,得出每位員工的總體得分。員工積分可作為崗位調整、晉升、評選先進、各類榮譽、福利待遇等獎勵措施的重要依據。
一、積分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愛崗敬業、積極主動、遵守勞動紀律、忠于職守、積極創新,設立如下獎勵項目:
1、嚴格按公司制度辦事,無曠工、遲到、早退,無不掛胸牌、請假不規范行為的,每月獎勵5分。
2、愛護公共衛生,個人工作區域整潔有序、工作資料保存完整、清晰的每月獎勵5-10分。
3、各種特別意義的互幫、互助行為、積極代班,維護公司利益、堅持原則,工作需要時臨危應急受命的每次獎勵5-10分。
4、書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加5分,建議被采用并產生積極成效10-50分,另外申請總經理獎勵。
5、師帶徒獎勵,經過考核確認合格,對帶出合格徒弟的師傅每人次獎勵30分。
6、多能工種獎勵,公司鼓勵員工學習掌握多鐘技能,凡經過考核確認合格的第二工種予以獎勵40分。
7、積極參加各種培訓活動的,予以加5-20分。
8、發現并及時糾正、彌補同事工作失誤的,獎勵5-10分。
9、工作積極主動,受到口頭表揚者每次加5-10分,通報表揚的每次加20分。
10、全勤的員工每月獎勵工齡積分5分。
11、在各種評比中獲得名次的,予以加5-20分。
12、其它值得激勵的行為。
二、積分扣分:處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實行處罰扣分。
1、 對下列行為每次扣5分:
1)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的。
2)參加班會等集體活動遲到、早退的;不參加會議、不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活動的。
3)上班時間未穿工作服的、未帶工作牌的。
4) 工作時間扎堆聊天、吃零食、聽音樂、玩手機的。
5)工作期間竄崗離崗。
7)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的,未做好其責任區域清潔衛生工作的。
8)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的。
9)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書刊的。
2、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遲到或早退11-30分鐘的
2)無故曠工0.5日的
3)接聽電話不規范或傳達文件不到位者。
4)代人打考勤卡的雙方當事人。
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不服從工作調配。
6)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的。
7)不安工藝要求操作的。
8)首檢、自檢、互檢馬虎走過場,產生30-50個不合格品的。
9)不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的。
10)隱瞞違規違紀行為的。
3、對違反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20分
1)曠工1天的。
2)在禁煙區域抽煙的。
3)不按工藝要求操作的,首檢、自檢、互檢馬虎走過場,產生51-100個次品的。
4)損壞公司財物價值100-500元的。
5)工作期間工作時間干私事,睡覺者。
6)未經領導批準中止工作或不服從主管領導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擅離崗位者。
7)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打擊謾罵詆毀報復、搬弄是非的。
8)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團隊及同事團結者。
9)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供應商投訴者。
10)提供或傳遞工作信息失誤、失實的。
11)對各級反饋的情況,經查屬實拒不簽字承認者。
12)在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公司組織的娛樂性質的集體活動除外)。
13)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發生工傷事故的(醫療費用在5百元以上或休息日在5天以上)。
14)因管理不到位,本部門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
4、對下列行為每次扣50分
1)曠工2天的。
2)質量檢驗工作、自檢、互檢嚴重不到位,產生100個以上不合格品的。
3)檢查、監督或工作不到位或失誤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4)打擊謾罵詆毀報復、搬弄是非的。
5)上班時間酗酒者。
6)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7)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8)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5、 對下列行為一次扣罰100分,可予以辭退處理,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連續曠工3天及一周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
2)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害者。
3)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4)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5)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政法機構處理者。
6)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7)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8)有盜竊、貪腐行為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者。
6、 受懲罰的員工可根據其表現,經研究給以留職察看處分者
7、其它工作表現不佳,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負責酌情扣分。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非故意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3)其它造成公司損失者,視情節予以賠償。
四.考評積分加獎分、扣罰分重疊的處理
當同一事件出現加獎分、扣罰分根據不同條款重復疊加時,不實行累計加獎和扣罰,只選擇最高級別的加獎分或扣罰分。 五、處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主管或辦公室報告違紀行為。
2)各部門主管對上述過失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違紀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3)總經理及辦公室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同時對受處罰員工的直接主管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受罰員工相同罰分,凡主管對違紀員工包庇、開脫的,處以受罰員工兩倍的罰分。
六、員工申訴
認為公司處罰不當或有過失之員工,可以在接到處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準備相應的申訴材料向
辦公室提起申訴,在接受申訴期間,員工可以暫緩實施處罰。
七、對本制度未涉及的情況,各部門主管報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獎懲方案
八、連續三個月得分倒數前三名的員工,公司對其進行檢查,予以處理(包括嚴重警告、停薪留職、開除等);
九、對員工的考評積分每月由辦公室進行匯總,排行張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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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工程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總則
( l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屬項目部負責施工,特殊專業性很強的工程由項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由建設單位認可后方可實施分包;
2 )分包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 3 )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公司負責,公司與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 4 )分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 5 )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不得參與分包;
( 6 )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體工作由工程部負責實施。
2 .資格預審制度
( l )經建設單位批準可分包的項目,由工程部負責分包單位的資格預審工作。
( 2 )由工程部發布發包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有意向的施工單位前來報名,領取資格預審表,并約定送審時間。送審時須攜帶以下證件:
l )營業執照(年檢副本及其復印件);
2 )資質證書(年檢副本及其復印件);
3 )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有效副本及其復印件);
4 )法人證明或法人委托書(原件);
5 )企業簡介;
6 )項目經理簡歷(含項目經理證書原件);
7 )銀行資信證明。
( 3 )各報名單位必須在規定的送審時間,將預審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驗證有關原件有效后參加預審。
( 4 )預審由工程部組織,建設單位派代表參加。當符合如下條件時,視為預審通過并書面通知對分包單位總部進行考察:
l )具備完成該項目相應的資質;
2 )公司組織機構健全,財務狀況良好,技經人員配備合理,機械設備齊全;
3 )參與施工的項目的優良率在80 %以上;
4 )分包方項目經理有兩個以上相應工程的施工經歷,且工程質量為優良以上。
3 .分包單位的考察制度
( l )由公司分管經理參加,工程部組織,項目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總部進行考察,以驗證預審內容的真實性與可靠性。同時由分包單位擬定考察項目(正在施工的或兩年來已經完成的作品)。
( 2 )考察時,對相應內容應作詳細記錄,回來后由工程部進行信息處理,形成《分包單位考察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 3 )公司分管經理參加由工程部組織,質安部與項目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擬定的考察項目實施考察。
l )正在施工的項目,考察內容主要有:現場的質量管理;現場的安全管理;現場的勞動力配置;現場機械設備配置及運行狀況;現場的技術人員比例;現場的文明施工;現場的材料管理;現場的財務管理。
2 )已竣工的項目,考察內容主要有:外觀質量;甲方評價;有關竣工資料。
( 4 )考察結束后,由工程部負責整理有關記錄,形成《 分包單位工程考察報告》 ,報總經理審閱。
( 5 )根據《 分包單位考察報告》 與《 分包單位工程考察報告》 ,工程部組織總經理、質安部、項目部負責人、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對分包單位進行評審,確定人圍分包單位(一般3 一4 家)。
( 6 )人圍分包單位由工程部建立《 合格分包方》 檔案,必要時備查。
( 7 )由工程部通知各合格分包單位,帶押金來工程部領取圖紙與有關文件,并考察現場。約定時間將標書(施工圖預算與施工方案)送至工程部,標書須密封。
4 .中標簽約
( l )工程部根據項目有關資料測定分包價格(標底)。
( 2 )分包單位在規定時間之前將標書送達工程部,遲到10min以上者視為放棄處理。
( 3 )開標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主持,在規定送標時間10min后,由工程部宣布標底,開標宣讀各家報價,在標底+3~-5范圍內視其為有效標書。如分包單位報價均溢出范圍,取其加權平均作為標底(按此讓利),標書均為有效。
( 4 )有效標書由工程部收齊,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評審,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
( 5 )各分包單位就提出問題經現場一段時間準備后,必須做出書面答復。
( 6 )定標由法人或法人委托與工程部、質安部、項目部、建設單位代表一起,對書面答復進行分析、評價,選擇讓利較多、方案較好的分包單位作為最終分包單位。
( 7 )當場公布決標結果,并由工程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必要時應進行公證。
( 8 )未中標單位交回圖紙與有關文件,退回押金。
5 .分包單位的考核與管理制度
( 1 )分包單位簽約后,應按合同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
( 2 )項目部應負責對分包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進行全面控制與監督,項目部兩周一次對分包單位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應隨時召開會議,指出問題,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結果應上報公司工程部存檔。
( 3 )由項目部定期核實分包單位管理人員是否與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項目經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時,由項目部提出申請,交工程部審核后要求分包單位及時撤換并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2000~20000元)。
( 4 )分包單位將分包項目再次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一經發現,視情節處以罰款(2000~200000元),取消分包資格,由工程部備案,不得參與本公司分包。
( 5 )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考核連續3 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項目部責成分包單位向公司總部做出書面承諾。如承諾仍不能兌現,則由項目部提出終止合同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雙方達成一致協議,準予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 6 )合同終止通知單,由工程部負責下達。
第6篇 某物業分公司保安隊獎懲制度
物業分公司保安隊獎懲制度
獎勵:
1、對舉報本保安隊隊員,敲詐勒索,違紀違法,每舉報一次屬實者獎:300元。
2、抓獲一名違法犯罪分子,獎:100元(三無人員除外)。
3、在追捕違法犯罪分子過程中,英勇負傷者獎:500元以上,負重傷者獎:1000元以上,并由管理處負責全部醫療費,犧牲者獎給親屬3萬元整。
4、協助保安隊或有關部門破獲案件一次獎:100元以上。
5、能遵守保安隊學習和訓練制度,學習和訓練成績優秀,工作積極肯干者,經班和隊里研究確定可獎:100元。
6、責任轄區每季無發生治安案件的獎全部責任人員共計200元。
7、若得一面錦旗者,獎500元。獎狀:獎50元;表揚信,獎20-100元。
懲罰:
1、打人,罰100元,并承擔受害人一切醫療費用,情節嚴重者,送司法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2、以查物證或其他借口為由,敲詐勒索他人錢物的,一次罰款300元,情節特別嚴重由保安隊開除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在責任地段內發案一次,每個責任人罰50元以上。
4、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工作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80元,三次者開除出隊。
5、在執勤時喝酒、會客、看書、看報、抽煙、坐下、躺下、閑談等,
一次罰款10-30元,二次30元,三次60元,屢教不改者勸其離隊。
6、有事不請假,上崗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無故曠工不上崗,每曠工一天罰50元,并扣發當天工資,曠工兩天加倍處罰,曠工三天自動離隊除名。
7、凡違反保安隊內務衛生制度、條款條例,周內務務衛生評比最差者,一次罰10元,二次罰20元,連續三次罰款50元。
8、凡違反保安隊,儀容儀表規定者,每次罰款50元。
9、在逮捕違法犯罪分子時,退縮不前,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傷害到群眾、治安員和其他人員或讓犯罪分子逃脫,罰款200-500元,并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開除出隊。
10、對保安員擅自留人在保安隊宿舍留宿者,一次罰款30元,二次罰款60元,對在宿舍吵鬧及超過睡覺時間未歸者,一次罰款10元,整夜不回者,罰款50元。
11、不熟悉責任地段情況者,罰款10元。
12、發現情況不及時匯報者一次罰款10元。
13、發現有賭博,一次罰款50元以上,酌情給予50-300元罰款。
14、無故拖延上班時間超5分鐘以上者,罰款5元,二次15元,三次30元;若一月拖延達5次者,停班三天待處理,停班期間,不算出勤率,按兩倍計算并扣當月加班、夜班。
15、對安排工作落實不到位,沒在指定時間、質量完成,沒正當理由者,視情節給予10-200罰款。
第7篇 建設有限公司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工作,規范公司的利潤分配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制定具體利潤分配辦法。
第二章利潤構成
第三條公司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凈收益。
第四條營業利潤是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扣除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后的差額)加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及財務費用的差額。
第五條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差額。
第六條營業外凈收益是指營業外收入扣除營業外支出后的差額。
第三章利潤分配
第七條公司集中統一進行利潤分配,各分公司無權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條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應由董事會制定,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公司董事會應在每年年底結賬后,根據當年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提出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第九條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一)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稅前不能彌補的以前年廢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達到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應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優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條公司使用公積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必須符合規定用途并經過董事會批準。
第十一條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二條公司用公積金轉增資本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并依法辦理增資手續,取得合法的增資文件。
第十三條公司用公積金彌補虧損必須按董事會批準的數額轉賬。
第十四條公益金只能用于集體福利設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公司應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公司發展規劃和近幾年的盈利狀況制訂適當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選擇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續增長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條股利政策應由董事會制訂,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工程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會計崗位責任制度
一、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作。
第9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1、 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 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 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項目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 分公司所承接項目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 分公司在承攬監理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 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 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文件,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 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 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 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 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項目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 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10篇 建設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檢驗控制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施工現場質量檢驗控制制度
為確保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驗評標準、設計文件、施工合同、用戶滿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必須依據現行國家有關標準、設計文件進行組織檢查驗收。
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部分工程驗收。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按標準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派人參加。
3、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進場后必須進行現場驗收。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有關產品、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驗。并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對未經按規定進行復驗、見證取樣檢測的材料、試件不得使用。
4、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在通知有關單位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自檢,經自檢符合設計及規范規定要求后,施工單位提出書面復驗報告,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單位隱蔽工程自檢按照班組自檢、項目部質量員檢查驗收合格后,報公司質檢部門復驗,然后呈報有關單位驗收的程序進行。
5、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組質量員必須首先進行自檢,然后進行各工種之間的交接檢驗,項目部觀砌、翻樣參加相關工種交接檢驗,并形成記錄,再由項目部專職質量員進行檢查驗收。每道工序完成應經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特殊工種作業除應檢查其產品的質量外,還必須對其操作資格證(上崗證)進行檢查,杜絕無證違章操作。
7、對建筑物軸線定位、灰線、標高;基礎及樓層彈線軸線、標高、墻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支模;墻體彈線軸線、平面尺寸、門窗洞位置尺寸、皮數桿;構件安裝軸線、標高、平面位置等均應進行技術復核。對上述每道工序的技術復核,觀砌、翻樣首先進行自檢,項目部施工員、質量員進行技術復核,合格后形成書面記錄,報有關單位復驗合格后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8、項目部施工員、專職質量員、觀砌、翻樣對不同部位每一分項工程施工必須對班組進行質量、安全交底,操作過程中必須進行巡檢與旁站檢查,對每一分項工程應進行全數檢查。對砼澆搗等特殊分項工程施工必須進行旁站檢查,對不符質量、安全要求的分項工程及時提出整改要求,杜絕不合格分項工程進入下道工序。
9、項目部材料員對所采購的材料必須進行質量驗收把關,對入庫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掛牌標識。施工員、專職質量員必須對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外觀質量和合格證、試驗報告檢查,對所拌制的砼、砂漿等進行計量檢查,對砼、砂漿等級配必須掛牌上墻,對所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計量檢查,對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
10、每一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檢查驗收評定,項目部首先進行自查,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自查由項目部專職質量員組織,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評定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
11、施工技術資料由項目部專職資料員負責收集與分類整理,未設專職資料員時由項目部質量員負責收集與分類整理,并對各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檢查復核,對不符要求的技術資料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確保技術資料與施工部位同步。
第11篇 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項目管理分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七分公司的財務管理,遵循集團公司《項目管理辦法》中的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2、各項目的資金使用、費用報銷,由經理審批,未經經理審批的經濟業務,財務部門不予辦理資金的劃撥與費用的報銷。
3、嚴禁項目開立銀行帳戶,(外地項目特需)需經分公司領導同意,報公司批準,方準開出。
4、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必須先匯入分公司的銀行帳戶,項目不得直接向建設單位收款,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5、嚴格執行項目資金的專款專用,原則上不容許超支,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分公司經理批準,以貸款的形式向分公司借支,月利率按集團公司內部銀行、借貸款利率計算。
6、各項目必須建立'項目核算員'制度,確定專門的項目核算員,或指定專人兼職,項目核算員的主要工作:建帳,核算項目收支,整理保管原始憑證等等,杭州以外地區的,還負責項目當地稅種的解交,清交。
7、各項目必須建立帳冊,進行項目的收支核算,及時與分公司財務科進行項目收入,成本費用的核對,以利雙方的互相確認。
8、各項目的帳冊、憑證,等項目完成后,必須全部交分公司存檔,以便日后的財務、稅務檢查。
9、各個項目必須及時辦理領用支票的銷帳工作,最高預領支票為五張,最長銷帳日期為十天,違反規定的予以停領支票處理。
10、各項目必須妥善保管好建筑業發票與收據,及時收回工程價款,以利財務發票銷帳,對過長時間不能收回工程款的發票,應交回財務,予以銷帳,對遺失的發票,按稅務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和處罰。
11、各項目在支付人工、材料等款項時,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符合現行稅務規定的發票等原始單據,不能以白條、收據代替發票,不能使用假發票。
12、項目承包人墊資的項目、項目承包人應將墊資現金交入分公司,由分公司按人工、材料逐筆付出,項目完成清算時憑當時的銀行現金交納單,退回現金。
13、各項目應嚴格控制現金的使用,現金的提取要符合人民銀行的現金管理規定,用于支付職工工資、個人勞務報酬,各種獎金、勞保福利、差旅費、另星支出及人民銀行規定的其它支出,不能另作應用。
14、各項目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的各項規定,遵守當時、當地稅務局、所的規定、要求,按照當時、當地的稅率及時交納稅款,同時按照稅法規定的要求行事,各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稅法所規定的各種有效原始憑證。
15、各項目必須按章納稅,各類稅負,在撥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杭州地區的稅款,由分公司統一交納,外地的稅款由各項目負責交納后與分公司結帳。
16、外地的各項目,在取得施工業務的同時,要及時辦理進入施工所在地的一切稅務手續,(如開具外經證等),收取各類款項的收據、發票,按稅法的規定由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開具。
17、今后,若發生稅務的違規事例,一切責任均由違規的項目自負,包括經濟損失,責任的追究等。
18、附集團《項目管理辦法》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第12篇 實業公司機電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某實業公司機電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礦成立機電事故追查分析頸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主管機電的領導和安監、機電、工資、保衛等部門組成。負責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上報和群眾性反事故防范等工作。
2、凡構成機電事故都必須認真組織追查分析。其中:一般機電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重大機電事故由礦機電事故追查分析領導小組負責追查分析;特大機電事故由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追查分析,礦應組織有關人員提前進行調查分析,弄清事實真相,配合好上級事故分析。
3、設備使用部門發生機電事故后,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凡構成重大和特大機電事故,礦調度室應立即向局調度室匯報。
4、事故追查分析必須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追查分析,做到原因清、責任明、措施落實。并認真作好事故追查分析記錄,存檔保管。
5、機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按國務院《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組織追查分析,及時上報。
6、機電事故的登記、統計及上報,按《設備管理規程》規定執行,做到及時準確。
7、定期分析設備各類事故,及時通報分析情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