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全體員工及分包單位人員。 對新員工、進入新崗位和新工程的人員(含轉崗、待崗后重新上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一、教育培訓內容 :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2、總公司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點和進入施工現場的基本常識;
4、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5、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6、事故發生的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預防事故和遇到緊急情況時逃生自救的常識;
8、其它相關內容。
二、從事安全教育的人員必須有專業技術和豐富的施工經驗。根據不同的對象,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準備,并寫有書面的講課內容方可授課。
三、項目部利用“農民工夜校”做好入場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并組織工人入場安全教育的考核、閱卷和建檔。每一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時間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個學時),并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
四、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作業前各班組嚴格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告知危險因素、正確的安全作業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一個工程項目的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講話)
1、各作業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15 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履行簽字手續。
2、班前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組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對策。
3、遇有特殊天氣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安全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4、項目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八、“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取證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企業法人、總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資格培訓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2、總公司、公司應建立“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臺帳。
3、分包隊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電氣焊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分為崗前教育和在崗繼續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應在有效時間內參加復審,復審不合格或過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查進場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件,對持有過期和假證的人員不得使用。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各單位要采取集中學習培訓、召開安全會議等形式,定期組織全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業務學習,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2篇 巴士分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巴士交通分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正常企業內部的生產秩序,確保生產經營正常發展,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一、場內駕駛車輛規定
1、在場內駕駛車輛的持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場地安全行車規定,聽從場務管理人員的指揮。
2、場地內不得開門行駛,場內不得騎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二、場內行駛規定
1、各種機動車在場內一律右側按順序行駛。
2、進出場限速5公里/小時。
3、場內行駛限速10公里/小時。
4、場內行駛不準超車、搶檔,車輛轉彎時必須正確使用方向標志,夜間正確使用燈光,不準逆向行駛。
三、場內車輛停放規定
1、各線路車輛進場后,按指定停車區域停放,保養車按指定點交接。
2、遇倒車時,必須有人員立于車尾左側或右側指揮,車輛停妥后,拉緊手制動,吃進低速檔,行車人員按各崗位要求,認真做好例行保養方可離場。
四、車輛進出場規定
1、車輛進場必須在場門口停車,接受檢查,方可進入場內。車輛出場須有出廠證,經檢查同意后,方能出場。
2、車輛出場,行車人員在例行保養中,如發現車輛設備有損或缺少,應及時報修。
3、夜晚車輛進場后,按規定停放后,間隔橫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機務間安全管理
1、機務間的有電設備必須完好無損,電線走向規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加熱設備,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電器具。
3、機油、柴油、汽油嚴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圍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發危險的各種物品堆放。
4、不準吸煙或明火。
六、機務人員的操作管理
1、機務人員的機修操作必須嚴格遵守規范要求操作,凡在車輛周圍或車肚底操作,必須有明顯標志顯示,并禁止車輛啟動。
2、涉及車輛油、電路的檢查,車輛必須處在熄火狀態和靜止狀態。
第3篇 分公司施工生產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使本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加深對安全的感性、理性認識,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促進本分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職工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公司級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為: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及有關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事故教訓。
內容: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搞好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①認真貫徹“勞動法”、《建筑法》、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建設部第三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
②嚴格按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施工。
③發生事故應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項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綱為:
1)現場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2)講述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內容:項目部結合各工種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冊”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即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井字架乘人,嚴禁施工現場和民工宿舍亂拉亂接電線。
③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危險部位作業,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
④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安全教育提綱:
1)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要點和易發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以及有關防護裝置設施的使用和維護。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①進行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②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往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玩弄機電設備。
④在操作中,應堅持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帶釘易滑的鞋或赤腳和赤膊操作。
⑥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處休息。
⑦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腳手架的連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4篇 分公司設備專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在用燃氣設備、生產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負責,對因動力設備、設施,供應備品、備件、工程(基建)設施質量不合格、防護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身傷亡、重大設備事故負直接責任。
(2) 定期組織對鍋爐壓力容器、機械、電氣、基建設施、設備及的安全大檢查,及時治理事故隱患。
(3) 編制、制定、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操作安全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4) 負責落實工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五同時”審查,并落實整改措施。因設計、施工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 負責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中機動設備、設施、土建工程部分設施及隱患整改項目的整改方案制定、實施和效果驗收。
(6) 協助對因機動設備、設施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 新設備開箱驗收、安裝施工作業、施工驗收、設備調試和移交工作,包括設備操作規程訂制。日常生產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技術支持與協調,所需備件的協調采購或訂造等。
(8) 設備更新改造計劃的訂制及組織實施,設備的閑置、調拔與報廢工作。
(9) 設備年度修理計劃制訂與組織實施,修理前技術準備和竣工組織驗收。
(10) 組織或參與設備前期管理,組織檢查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11) 組織生產備件的制造與采購,并開展維修費用的核算與分析。
(12) 建立設備總臺帳、建立設備檔案(資料、卡、維修記錄與分析等)。
(13) 計量管理(建立總臺帳、檢查督促每季定檢情況)。
(14)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檢查、提出整改措施、培訓)。
(15) 協助倉庫管理(送檢、貨運、設備或備件采購等)。
第5篇 分公司設備維修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
(2) 在主管領導下負責轄內設備維修工作。
(3) 參加制訂、修訂、完善本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 負責追蹤檢查出設備隱患,并記錄在帳。
(5) 負責發現并消除設備故障,安排隱患故障整改處理具體日期,對隱患故障進行整改處理。
(6) 對因未檢查出的設備安全隱患造成的事故負責。
(7) 接受作業安全教育。
(8) 認識施工過程中所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并要求下屬班組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9) 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滅火器材。
(10) 在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11) 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12)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
(13)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6篇 某分公司施工生產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使本分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加深對安全的感性、理性認識,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促進本分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招收的職工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公司級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為:
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及有關政策、法令。
2)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事故教訓。
內容: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搞好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反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①認真貫徹“勞動法”、《建筑法》、國務院第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建設部第三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
②嚴格按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施工。
③發生事故應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項目部的安全教育提綱為:
1)現場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2)講述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內容:項目部結合各工種按“建筑工人安全操作手冊”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①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即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井字架乘人,嚴禁施工現場和民工宿舍亂拉亂接電線。
③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危險部位作業,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
④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第十五號令《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主持進行,安全教育提綱:
1)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要點和易發生事故的地方,部位及其防范措施。
2)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以及有關防護裝置設施的使用和維護。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①進行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②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往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③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玩弄機電設備。
④在操作中,應堅持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⑤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硬底鞋,拖鞋和帶釘易滑的鞋或赤腳和赤膊操作。
⑥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處休息。
⑦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腳手架的連接物件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⑧手推車裝運材料,應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⑨嚴禁井字架吊籃內乘人,不準在井架內行走,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井架提升后去下面清理砂漿等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后要切斷電源。
⑩腳手架上雪、霜、泥等要及時清理,腳手板二端要扎牢,腳手架不準超載。
4、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必要時須有人監護。
5、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而墜落。
6、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7、不懂電氣的人嚴禁擅自操作,嚴禁施工現場或民工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線不準繞在鋼管腳手架上。
8、五個不準踏:(一)陽臺口;(二)石棉瓦、油氈屋面;(三)出線;(四)屋面沿口;(五)磚墻上面。
9、井字架搭設必須加裝超高行程限位器和吊盤防墜落裝置,并在井字架吊盤出入口必須加設安全門。
10、“三寶”及“四口”防護,安全生產的三件寶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高處作業防“四口”是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還有其他如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均應做好臨邊防護。
11、施工現場還有其他:如陽臺、樓板、屋面、井架口等均應做好臨邊防護。
12、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整齊,場地清后,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
13、施工現場設置“四牌齊全”即安全生產六大紀律牌、井字架嚴禁乘人牌、百日安全生產活動牌、現場宣傳標語牌。
二、職工經教育后安全考試,不合格的要留下補課,直至合格,再分配到崗位上去,并登記造冊。工作一段時間后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三、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內容主要包括:
1、上級的勞動保護及有關文件指示。
2、各部門科室及每個職工的職責。
3、遵章守紀。
4、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先進安全經驗。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1、建立職工活動室,舉辦安全學習班,上安全課,播放安全錄像片,建造安全宣傳欄、黑板報等,采取措施以防止一切工傷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職工教育培訓有計劃地送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增加安全管理技術人員,促進安全生產。
第7篇 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全體員工及分包單位人員。 對新員工、進入新崗位和新工程的人員(含轉崗、待崗后重新上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一、教育培訓內容 :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
2、總公司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點和進入施工現場的基本常識;
4、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
5、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6、事故發生的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預防事故和遇到緊急情況時逃生自救的常識;
8、其它相關內容。
二、從事安全教育的人員必須有專業技術和豐富的施工經驗。根據不同的對象,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準備,并寫有書面的講課內容方可授課。
三、項目部利用“農民工夜校”做好入場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并組織工人入場安全教育的考核、閱卷和建檔。每一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時間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個學時),并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
四、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作業前各班組嚴格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告知危險因素、正確的安全作業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一個工程項目的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講話)
1、各作業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15 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履行簽字手續。
2、班前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組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對策。
3、遇有特殊天氣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安全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4、項目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八、“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取證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企業法人、總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資格培訓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2、總公司、公司應建立“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臺帳。
3、分包隊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電氣焊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分為崗前教育和在崗繼續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應在有效時間內參加復審,復審不合格或過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查進場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件,對持有過期和假證的人員不得使用。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各單位要采取集中學習培訓、召開安全會議等形式,定期組織全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業務學習,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