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報告制度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由公司統一領導、統一組織。
2、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工會主席、總工程師、綜合人事部、工程部、項目部經理、安檢員組成。
(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以下程序時限報告相應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發生死亡或重傷及中毒事故,必須用電話等最快捷的方式在12小時內(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
報告電話:
公司電話:xxxxxxxxxx 手機:1xxxxxxxxxx、1xxxxxxxxxx
安監局電話:xxxxxxxxxx
手機:1xxxxxxxxxx、1xxxxxxxxxx、1xxxxxxxxxx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搶險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險和自理有關事宜。
5、事故報告人姓名。
第2篇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確保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高效有序的實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后造成的損失,并在項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維護生產經營穩定,特制定本預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二、應急機構組成、職責
1、項目部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工作和平時應急準備工作;安監部主管負責處理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各部門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求協調、檢查、督促應急的準備落實情況等。
2、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領導、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助工作。
3、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迅速接受和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通知,確保政令暢通。
(2)組織實施應急預案,發布各項應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確定應急計劃,部署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實施事故有關人、物轉移救治方案。
(4)及時統計、上報事故及損失。
5、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現場負責人員應迅速反應,及時作出應急處理,將現場人員按如下分工作出應急安排:
(1)首先保證人員的及時搶救
在事故發生后,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首先積極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安排現場員工分工處理事故(成立現場事故救援小組):救護人員負責受傷人員的臨時護理,自身不具備護理或搶救條件時,須及時撥打120,在專業救護人員到達現場之前,在保證不造成二次傷害的前提下,對受傷人員進行護理。
(2)安排通訊人員,負責事故第一時間按程序報告。報告程序:現場人員—施工隊負責人(兼職安全員)—項目部安監部部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報告。
(3)安排現場保護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必要時對事故現場拍照,
(4)安排就醫陪同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門人員陪同就醫,陪同人員與司機(或夜班值班司機)一起帶傷者就醫,或陪同傷者與到現場救治的120車到醫院救治。
(5)事故調查處理
按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6)巡視督查
必要時安排保安員牽頭,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管理秩序,保證事故處理工作順利進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三、預警預防機制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四、平時應急方案
1、加強對各部門員工的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3、項目部要建立應急救援機構,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得到迅速、有效的緊急救助。
第3篇 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制度范本
一、當飲用水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時,應召回處理。
二、有嚴重質量問題飲用水產品,如已經銷售的,應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處理。
三、發現生產的飲用水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時,主動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質監部門報告,積極采取措施,制度召回計劃,主動召回已出廠銷售的有問題產品。
四、召回計劃的內容
(一)停止生產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五)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滿園和時限等;
(六)召回的預期效果;
(七)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五、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為三級:
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病癥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六、召回不安全飲用水產品時,若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及時發布信息,向社會公開道歉,并通過發布社會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消費者。
七、召回不安全產品時,將按有關規定對消費者作適當的補償,對召回的產品作必要的技術處理或予以銷毀,同時報告質監部門。
第4篇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一、總則
l、我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于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于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4、要求我公司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預案》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預案》要求,在事故現場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干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救援預案》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后匯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公司領導聯系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傷亡事故,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公司必將追究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6、建立值班制度、檢查制度、例會制度。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后,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后,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采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不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蘇,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時間就是生命!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設備事故,班組班長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采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并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后,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六、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公司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公司所有干部、員工都要模范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盡快向公司領導提出,以便公司將意見匯總后,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以上制度必須人人遵守,否則給予處罰。
第5篇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制度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由公司統一領導、統一組織。
2、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工會主席、總工程師、綜合人事部、工程部、項目部經理、安檢員組成。
(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以下程序時限報告相應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發生死亡或重傷及中毒事故,必須用電話等最快捷的方式在12小時內(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
報告電話:
公司電話:********** 手機:1**********、1**********
安監局電話:**********
手機:1**********、1**********、1**********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搶險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險和自理有關事宜。
5、事故報告人姓名。
第6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區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制定,有發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風險時,必須制定應急預案:
1.觸電、火災及爆炸;
2.地震、洪水、臺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
3.施工中挖斷水管、熱能管道、電纜等市政、鐵路設施;
4.鐵路營業線施工;
5.坍塌、倒塌、高墜事故;
6.急性作業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業淹溺事故等。
第二條應急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后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由工區經理組織、工區安全部門牽頭,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范圍、嚴重后果等分等級地制訂相應的預案。為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能迅速應用,一般要制訂出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一個項目的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救援力量要統籌安排。
第四條工區應急預案要根據現場實際制訂,使預案便于操作。工區編制的應急預案必須上報工區項目部備案,工區項目部在各工區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全線突發事故(事件)點和內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況,編制綜合性預案,做為工區預案的支撐和保障,兩級應急救援組織應職責明確,通力協作。
第五條兩級預案由工區項目部、工區分管安全副指揮或安全總監組織定期演練,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檢查和修正,保存相關記錄。
第六條應急救援隊伍要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專業培訓考核,要有培訓記錄和檔案。應急救援人員要通過考核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后,才能上崗。
第七條各應急救援專職隊平時就要組建落實并配有相應器材。 應急救援的器材工區分管安全副經理組織進行定期檢查(也可納入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內容),保證設備性能完好。
第八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九條涉及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抄報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7篇 船舶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1.0 目的
1.1 當船舶發生緊急情況時,船岸雙方應采取聯合行動,以最大限度減少船員傷亡,減少船舶或財產的損失和對海洋環境的污染。
2.0 職責
2.1 總經理
1)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總負責人;
2)負責向指定人員提供足夠的資源和人員的支持;
3)負責為應急反應小組提供必需的額外資源包括人力資源;
2.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
2.2.1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成員的組成
2.2.1.1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組長
總經理為應急反應小組組長,當總經理不在時由指定人員替代,負責召集應急反應小組成員到位。
2.2.1.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成:
指定人員、海務主管、機務主管、人事主管和體系主管為岸基應急反應部門。
2.2.2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職責
2.2.2.1 指定人員
.負責船舶和總經理的聯絡, 為船舶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
.負責公司各主管的協調和緊急事故的處理;
.對應急反應的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監控。
2.2.2.2 指定人員接到船長有關應急情況報告時,并履行如下職責:
.了解船舶緊急狀況,第一時間通知應急反應小組成員;
.保持與船長的聯絡并記錄情況,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直到應急反應小組成員到達才能解除責任;
.記錄應急反應小組到位時間。
2.2.2.3 海務主管
.負責提供必要的船舶駕駛與壓載等技術支持;
.負責提供必要的氣象航海資料;
.負責向應急反應小組提供租船人、貨運公司的資料;
.負責聯絡港口海事機關;
.負責聯絡保險公司;
.負責聯絡救助中心。
2.2.2.4 機務主管
.負責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負責聯系船舶技術服務機構;
.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
2.2.2.5 人事主管
.負責向應急反應小組提供船員名單;
.提供船員檔案,必要時聯系船員家庭;
.必要時聯系醫療機構。
2.3 船舶人員應急反應職責
2.3.1 船長是船舶應急反應負責人,負責根據現場情況指揮船員采取一切必要的搶險措施,或請求第三方援助。負責向就近主管機關、公司、港方或代理報告和聯系。
2.3.2 大副是船舶應急現場指揮(除機艙搶險外)。船長不在時,是船長的接替人。
2.3.3 輪機長是船舶機艙搶險的現場指揮。
2.3.4 全體船員的應急反應職責,見船舶《應變部署表》。
3.0 應急反應流程
3.1 報告與聯絡
3.1.1 為保證應急聯絡和通訊渠道的暢通,公司保證:
● 總經理和指定人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
● 正常上班以外的時間,公司安排人員輪流值班:
3.1.2 船舶發生緊急情況時,船長應盡快將發生緊急情況的時間、地點、種類、程度、趨勢、所受威脅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向就近的主管機關和指定人員或總經理報告。
3.1.3 在應急狀態發生后,船岸應明確主要通訊方式(如手機直通或岸臺轉接)。如通過岸臺轉接,船舶應安排人員值守單邊帶,確保船岸聯系暢通。
3.1.4 緊急情況時的通信,船岸雙方應按照《應急反應須知手冊》(jz05)的規定進行,國內海事機構的聯系電話見《應急反應須知手冊》(jz05)中的《應急反應a章》海事主管機關聯系名單。
3.2 船岸雙方的行動
3.2.1 公司應急反應行動
3.2.1.1 指定人員接到船舶緊急情況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指定人員報告或自己接到船舶緊急情況后,根據船舶緊急情況的程度和性質宣布應急反應小組進入應急狀態,并視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3.2.1.2 指定人員按照應急反應小組長(總經理)的指示,立即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并在應急反應小組人員到位前,根據應急反應小組組長的指示,行使應急指揮權。
3.2.1.3 應急反應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集中。船舶在搶險過程中,應急小組應根據緊急情況的程度和性質,船舶所處海域的海況、氣象、貨物種類等資料和信息,研究制定搶險方案,為船舶提供指導。
3.2.1.4 應急反應小組長指定專人對船舶進行詢問并作好記錄。
3.2.1.5 應急反應小組提供技術指導,并負責提供物資支持,答復船舶救助請求,聯系安排救助事項,了解搶險效果,必要時派員前往出事地點,做好后續安排等。
3.2.1.6 船舶搶險行動結束后,應急反應小組長在征得當事船長確認后,宣布應急行動結束。相關人員應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及險情的報告、分析和糾正程序》(jz0307)的規定處理。
3.2.2 船舶應急行動
3.2.2.1 船舶發生緊急情況時,船長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和本計劃的要求指揮船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搶險。情況危急時,船長有權要求公司和代理等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也可就近向第三方請求援助。
3.2.2.2 船岸雙方在應急行動過程中應保持良好溝通和密切配合。搶險行動結束后,船舶應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及險情的報告、分析和糾正程序》(jz0307)的規定報告公司。
4.0 船舶潛在的緊急情況:
1)碰撞;2)擱淺和觸礁;3)火災或爆炸;4)船舶進水;5)棄船;6)人員落水;7)船舶意外停車和停電;8)舵機失靈;9)急救;10)江海盜襲擊;11)海上救助;12)船舶喪失操縱能力;13)防污染;14)船體結構損壞;15)貨物移動;16)惡劣天氣損壞;17)船岸失去聯系等。
5.0 應急外援須知
5.1 聯絡對象:
1)國內搜救組織和救助中心;
2)船舶所在海域、港口的船舶保險公司;
3)船舶代理;
5.2 聯系內容:
應急船舶的船名、呼號、排水量、時間、地點、危急種類及程度;外援單位可能提供的援助方案,船舶所需援助的手段;根據應急船舶狀況,協商擬定最佳救助方案。
5.3 岸上應急反應小組應將外援方案通知應急船舶:
1)救助外援名稱、設施、預計到達時間和船舶應做的準備工作;
2)如何建立與外援組織的通信聯絡方式及途徑;
3)船舶需辦的手續文件;
4)船舶建立外援救助過程時間記錄表。
5.4 應急行動結束時,由應急總指揮宣布行動結束并且通知行動各方。
6.0 記錄
1)在緊急情況處理后,船長應將船舶應急情況的報告和施救的過程等下列內容記錄在《航海日志》、《輪機日志》和《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事故和險情的報告和分析》(jz0109):
● 發生的時間、船位;
● 與主管機關和公司報告聯系情況;
● 施救方法和效果;
● 緊急情況結束的時間;
● 船舶和船員的損失情況。
2)船舶在到港后,船長應向主管機關遞交《海事聲明》,并根據要求填寫《海上交通事故報告書》,并做好接受調查的準備。
3)海務主管主任對整個應急行動過程作好記錄,行動結束時交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審閱。指定人員負責保存應急行動記錄。值班人員應將有關情況記錄《人員值班記錄簿》。
第8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報告制度
為規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主管部門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搶救。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對事故延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9篇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本轄區內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應制訂本單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項目特點(特別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特點)制訂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各縣級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情況進行抽查;到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應同時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情況;檢查的重點是:救援組織及人員落實情況,通信聯系方式情況,救援設備、器材準備情況,與工程項目特點結合的情況,救援時的安全通道和預演情況等。
第四條 發生死亡事故時,施工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況不明的大規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時,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市、區的建設局,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蘇州市建設局報告,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時,蘇州市建設局接報后,立即啟動蘇州市建設局應急救援預案。
第10篇 燒結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燒結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力度,提高緊急救援處理的綜合能力,強化應急響應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及企業的財產損失,規范燒結廠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減少企業的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降低事故的危害后果,確保在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能有效地開展自救、實施應急救援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天津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燒結廠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燒結廠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所有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件,包括火災、爆炸、職業中毒、重大人員傷亡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燒結廠突發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是燒結廠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全廠的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廠長領導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副廠長按照業務分工和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中擔任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3.2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1 應急領導小組
燒結廠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玄士海
副組長:鄭學順?? 尹振亭?? 高長福
成? 員:張維偉?? 李東倉?? 陳鐵君?? 柳建民?? 段宏生
郭富順?? 李繼勇?? 沈? 利?? 張連生?? 王志良
齊東浩?? 張維偉?? 朱寶祥
3.2.2 領導小組職責
3.2.2.1 負責預案的審定,統一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
3.2.2.2 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2.2.3 下達和解除應急救援預案響應命令。
3.2.2.4 組織、指揮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工作。
3.2.2.5 項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或向相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3.2.2.6 檢查、督促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指導各部門制定應急預案。
3.2.2.7 組織檢查落實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工作。
3.2.2.8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科。
(外線電話:63276543、69276544內線電話6543、6544)
3.2.3 成員分工
3.2.3.1 組長: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3.2.3.2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救援隊伍組織、實施救援行動及組織事故調查工作。
3.2.3.3 副組長(設備副廠長):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設備搶險指揮。
3.2.3.4 副組長(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搶救傷員,提供救災物資,協調安排受傷職工家屬的生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指揮工作。
3.2.3.5 安全科科長: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負責向上級匯報有關事故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預案,現場指導救援共組,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2.3.6 生產科科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開、停機及調度指揮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并協助副總指揮進行現場救援、情況通報及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現場及周遍環境的應急測定和環境影響的評估,提出安全和環境污染的預警及處置措施,為指揮人員決策、人員撤離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據。
3.2.3.7 機動科科長:協助副總指揮負責設備搶險、搶修現場的指揮和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確保人員安全健康,避免事故擴大
3.2.3.8 廠辦公室:負責事故搶救現場的治安警戒,對現場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的治安秩序,保障疏散秩序,協助搶險救災,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穩定工作。
3.2.3.9技術科:負責生產工藝的協調.
3.2.3.10危險源所在車間(科室)正、副主任(科長):負責協助生產科組織設備開、停機;協助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本單位職工查找事故點,組織搶險,搶救傷員;負責現場有毒氣體的監測。
4.? 應急救援制度管理細則
4.1、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訓練計劃,定期進行訓練,保存訓練計劃和記錄。
4.2、應急預案
4.2.1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重點作業崗位應專門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
4.2.2、根據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4.2.3定期評審應急預案,并進行修改和完善;保存評審記錄,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修訂后以文件形式正式發布,對員工進行培訓考核。
4.3、應急設施
4.3.1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
4.3.2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4應急演練
按規定制定應急演練預案,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應急演練記錄對演練的效果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措施。更具評估的意見修訂預案或應急處置措施。
4.5、事故救援
4.5.1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5.2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編制應急救援報告書,全面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
第11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強和規范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管理。
3 職責
3.1 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
3.2 安環部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相關部門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定期對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修訂。
4.2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4.3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相關知識學習。
4.4 應急設施、器材所在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用。
4.5 職能部門定期對應急設施、器材進行監督檢查。
4.6 應急事件管理
4.6.1 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應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協調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行應急救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協調現場治安秩序和公司員工思想穩定工作;按規定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
4.6.2 事故發生后,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集結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的安排和指令。
4.6.3 發生事故后,發現人員要首先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警,嚴禁單獨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勢嚴重,須等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
4.6.4 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專業隊負責人應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集結本隊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援。
4.6.5 事故發生后,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采取正確緊急措施,確保各裝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
4.6.6 參加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可盲目施救,應首先分析事故形勢,明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風險程度,按可能發生的最嚴重的后果考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全面防護措施后,再展開救援。
4.6.7 施救人員在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可能引發更加嚴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要及時采取措施,緊急避險,撤離危險區域,防止更大的傷亡。
4.7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恢復措施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5 相關材料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2篇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制度
(1)駐地辦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駐地辦應當和施工單位的領導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駐地辦應當匯報業主的同時協助施工單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