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護衛管理流程制度
1、目的
確保安全護衛符合規定要求,防止轄區內因管理責任發生火災、盜竊、故意破壞、損害等情況。
2、范圍
適用于本小區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3、職責
(1)管理處全面負責對管轄范圍內公共秩序維護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
(2)安全護衛中心負責公共秩序維護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4、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
(1)大門崗
a、 崗位職責
a、24小時嚴密監視護衛對象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或不安全跡象,及時通知值班班長就地處置,必要時可通過對講機向管理處報告,且隨時匯報動態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b、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對身份不明(無有效身份證件)、形跡可疑者應禁止其進入。
c、熟悉小區內各業主/物業使用人人員情況及經常交往的社會關系。
d、認真做好執勤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接班人員未上崗前,不準下崗。
e、對于進入小區進行作業的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驗證登記后方可放行。
f、對于業主/物業使用人搬家,必須按照管理處出具的通知單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b、工作規程
a、值班制度
●大門崗護衛工作實行24小時全天候制。
●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早班:7:00至15:00;中班15:00至23:00;晚班23:00到次日7:00。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
b、站立式服務
●服務時間(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可作調整):
早班:7:00至8:0011:00至12:00
中班16:00至18:30
非站立式服務時間遇有訪客、公司領導進入大廈等情況時,應起立進行站立式服務。
●站立姿勢
立正、跨立二種姿勢。
●站立位置
大門值班室外側,背向大門值班室,面向大門口成約45度角。
當不是站立式服務時間需站立式服務時,以站立姿勢站于辦公桌前。
c、來訪登記
●當有業主/物業使用人出大門時,應主動點頭微笑,并用'您早!''您好!''早晨好!'等以示問候;當有業主/物業使用人進大門時,應主動點頭微笑,并用'您回來啦!''您下班啦!''您好!'等話語表示迎接和問候。
●對外來客人(包括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親友、各類訪客、裝修等作業人員、員工的親友等)一律實行進、出小區登記(或存、取)有效身份證件制度。
●當有客人來訪時,應主動點頭微笑示意,并用'先生(小姐),您好!請問您拜訪哪位,住哪樓,哪號''請您出示身份證件登記''請您用對講與您的朋友聯系一下''對不起,讓您等候了,謝謝合作''對不起,實行登記是我們的工作制度,請您諒解'等話語予以提示或表示歉意。
●準予登記的有效證件,特指有效期身份證,暫住證、邊防證、回鄉證和貼有照片并回蓋公安機關印鑒的邊境證等。
●認真核對證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若不符則不予登記并禁止進入。
●來訪客人必須說準所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姓名及樓、單元、房號等,必要時須用對講與業主/物業使用人通話確認后方可登記進入。
●當業主/物業使用人帶有親友或訪客時,應有禮貌地請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予以登記,并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以消除業主/物業使用人的不滿情緒。
●若有由公司(管理處)領導陪同到小區檢查、參觀、學習的人士,應立即敬禮,以示歡迎,并熱情回答客人的詢問。等客人離開后,將來訪人數、單位、職務等情況記錄清楚,備查。
●當外來人員出小區時,護衛員應及時核準,主動將所押證件退還給訪客,說'謝謝合作!''再見!''慢走!'等,并記載離開時間。
(2)、道口崗
a、崗位職責
a、維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證道口暢通無阻。
b、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檢查、核對、換證、登記。
c、仔細觀察進區車輛,當發現進場車輛有損壞時,應立即向車主或司機指出,并做好記錄,防止因責任不清而發生糾紛。
d、提醒和指揮車主(司機)進區后按規定路線行駛。
e、對在道口附近的泊車、擺攤者,要進行勸阻和制止。
f、私家車位,應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
g、堅持原則,對外來車輛進入停車位,必須按規定標準收取費用,嚴禁收費不給票據和亂收費。
h、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b、工作規程
a、值班制度:同大門崗
b、車輛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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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當有車進入時,道口值班員應立即走近車輛并向司機敬禮。
●對外來臨時停放的車輛,應認真詢問其所到樓座,請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在《來訪登記本》上做好記錄,值班員按要求發放出入卡或ic卡,同時做好記錄。
●凡進入管理處轄區內的車輛,值班員要認真檢查車輛外觀,一旦發現有破損情況,應及時向駕駛員指出,并做好記錄,請駕駛員簽字確認。
●對于臨時進場停放的車輛,值班員要主動提醒駕駛員按規定的行駛路線、停車位行駛停泊。
●私家車位,須執行《私家車位停車管理規定》。
●當有公、檢、法、軍、警及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求進入管區時,應在查證核實后放入。
c、車輛出區
●護衛員發現有車輛要駛出時,應立即看清車牌號,做好準備,必要時協助車主刷卡。
●認真察看電腦、核對刷卡車輛是否與電腦記載的內容相符。
●通過電腦分辨是否臨時停車,并回收臨時ic卡。
●對駛離道口的客貨車,應按規定檢查有關無攜帶貴重物品,如有則按《物品出入管理規定》執行。
(3)、巡邏崗
a、崗位職責
a、監視管區內的人員、車輛活動情況,維護管區內秩序,防止事故發生。
b、巡查、登記公共部位設施、設備完好情況。
c、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物品進行盤問、檢查。
d、制止管區內發生的打架、滋擾事件。
e、驅趕管區內的擺賣、乞討、散發廣告等閑雜人員。
f、每班巡邏一至兩次,對小區內的閑雜人員進行盤問或驅趕,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定影響他人工作、休息的行為要進行勸阻和制止。
g、指揮機動車輛按規定行駛和停泊,保證消防通道暢通,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h、回答訪客的咨詢,必要時為其導向。
i、巡查護衛各崗位執勤情況,協助處理疑難問題。
b、工作規程
a、值班制度:同大門崗。
b、巡查各執勤情況
●交接班時,巡邏班長到崗位巡查一遍,檢查各崗位交接是否清楚,手續是否完備,護衛員的著裝、儀容儀表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 每一小時巡邏班長到各崗位巡視一次。
● 巡查時,發現有不認真執勤或違紀、違章等情況,要及時糾正,并做好值班記錄,上報管理處。
●本班執勤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巡邏班長應立即到場,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解決時,報管理處處理,并做好記錄。
c、巡檢車位
●指揮車輛慢速行駛,引導車輛停在指定車位,嚴禁亂停亂放,若發現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有車輛停放,及時進行查處糾正,并做好記錄。
●巡查車況,發現有未關鎖門、窗和漏水、漏油等情況及時通知司機,并做好記錄,上報管理處及時處理。
●一旦發現有形跡可疑人員、斗毆事件或醉酒者、精神病人等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做好值班記錄并上報
第2篇 管理處安全護衛部應急計劃制度
管理處安全護衛部應急計劃
1.目的: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的發展,使安全護衛工作保持正常狀態。
2.范圍:安全護衛工作。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制定應急計劃,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3.2各管理處負責應急計劃的貫徹實施,接受安全部的監督指導。
4.內容:
4.1分類:
4.1.1根據情節分為a、b二類。
4.1.2a類緊急情況:犯罪團伙的突然襲擊,重大火災、特大水災、臺風等自然災害。
4.1.3其余為b類:
4.2執行:
安全部對緊急情況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控制。
4.2.1制訂《緊急集合方案》,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且負責組織實施與監督。
4.2.2制訂治安突發事件處理操作規程(包括:wi/b-032至wi/b-040),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且負責監督并組織實施。
4.2.3全體護衛人員須進行嚴格的半軍事化訓練、消防知識培訓和模擬實戰消防演習。
4.2.4各護衛班認真填寫《糾正措施報告》
4.3應急計劃的修改:由各管理處提出修改意見,經安全部修改并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按新計劃執行。
4.4相關文件與記錄:《緊急集合方案》
《治安突發事件處理操作規程》
《糾正措施報告》
第3篇 物業轄區安全護衛服務過程識別制度
物業轄區安全護衛服務的過程識別
1.0目的:制定本流程,旨在對安全護衛服務的全過程實行嚴格控制,確保責任區業主/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2.0范圍:檀溪灣安全護衛系統作業。
3.0內容:
3.1公司
3.1.1 在公司分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對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進行督導。
3.1.2 制定年度護衛員培訓計劃,并對管理處落實培訓計劃情況實施檢查、指導、監督、考核。
3.1.3 對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考核。
3.2管理處
3.2.1 安全護衛主管具體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護衛規章制度。
3.2.2 具體組織實施本管理處的安全護衛工作。
3.2.3 處理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項。
3.3護衛班
3.3.1分為護衛一、二、三班。特殊情況下,可增(減)班的設置。
3.3.2 實行三班輪流,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制:一般為早班7時到15時;中班15時到23時;夜班23時到次日7時,特殊情況可由管理處酌情調整。
3.3.3 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輪換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為輪換日。特殊情況可由管理處自行調整。
3.4 大門護衛作業流程
3.4.1 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4.2 來人來訪登記。
3.4.2.1對來訪人員,一律執行先詢問并征得被訪人同意,再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方能進入小區的管理制度。
3.4.2.2 認真填寫《來訪登記表》。
3.4.2.3 按有關應急規程妥善處理不登記欲強行進入小區等意外情況。
3.5車庫(場)護衛作業流程
3.5.1 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5.2 車輛進出小區,必須嚴格履行規定手續并做好記錄
3.5.3 管理
3.5.3.1 每班至少四次不定時地巡查車況,及時發現問題,做好記錄,迅速處理。
3.5.3.2 每班對車庫(場)內防盜、防火設施檢查一次。
3.5.3.3 保持車庫(場)的清潔衛生。
3.6巡邏護衛作業流程
3.6.1 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6.2 每班巡邏:檀溪灣外圍每班至少五次。
3.6.3 巡查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報告。
3.7道口護衛作業流程
3.7.1 做好作業前準備工作。
3.7.2 車輛進場
3.7.2.1 凡進入責任區車場的車輛,除使用月卡的車輛外,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登記,并請駕駛員領取管理處的智能停車ic卡后方可放入。
3.7.2.2禁止大型客、貨車或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
3.7.2.3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按要求準確填寫各欄目。
3.7.3 車輛出場
3.7.3.1 須對出場車輛的車位牌(出入卡)、行駛證和駕駛員、車型等進行核對,營業性停車場按規定收費,確認無誤后方可放行。執行公務的公、檢、法、軍、警等車輛不收費。
3.7.3.2 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第4篇 物業公司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檢驗制度
物業公司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的檢驗
1.目的:確保公司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務,禮貌待人,防止違反安全護衛規章的行為出現和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
2.適用范圍:公司安全護衛工作。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抽檢。
3.2管理處安全主管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
4.內容:
4.1安全護衛服務過程的分類與檢驗過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護衛服務過程包括:
4.1.1.1道口護衛作業;
4.1.1.2大堂護衛作業;
4.1.1.3車(庫)場護衛作業;
4.1.1.4巡邏護衛作業。
4.1.2檢驗
4.1.2.1抽檢:
安全部依據安全護衛工作檢驗標準,每季度對各管理處安全護衛工作進行一次不定時的檢查,檢驗結果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和反饋到各管理處。
4.1.2.2日檢(包括夜間查崗)
各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依據安全護衛工作檢驗標準,對各護衛班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管理處管理人員負責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間查崗。
4.1.2.3對以上檢驗中發現的嚴重不合格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并認真填寫糾正措施報告上報質管部;發現隱患應及時采取預防措施,并認真填寫預防措施報告上報質管部。
4.2質量記錄
4.2.1管理處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填寫《管理工作日檢報告表》和《夜間查崗記錄表》。
4.2.2.安全部正確填寫《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季度檢驗表》。
4.2.3《管理工作日檢報告表》和《夜間查崗記錄表》由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保存,保存期為一年;《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季度檢驗表》由安全部保存,保存期為一年。
5.相關文件與記錄:cop13.1不合格品(服務)的控制程序各種規章及職責
《安全護衛工作檢驗標準》
《管理工作日檢報告表》
《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季度檢驗表》
《夜間查崗記錄表》
《糾正措施報告》
《預防措施報告》
第5篇 物業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檢驗程序制度
物業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的檢驗程序
1.0目的:確保公司安全護衛服務過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務,禮貌待人,防止違反安全護衛規章的行為出現和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
2.0適用范圍:公司安全護衛工作。
3.0職責
3.1公司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抽檢。
3.2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負責對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
4.0內容
4.1安全護衛服務過程的分類與檢驗過程工作分配。
4.1.1 安全護衛服務過程包括:
4.1.1.1 道口護衛作業;
4.1.1.2 大門護衛作業;
4.1.1.3 車(庫)場護衛作業;
4.1.1.4 巡邏護衛作業。
4.1.2檢驗
4.1.2.1抽檢:
公司依據安全護衛工作檢驗標準,每季度對各管理處安保工作進行一次抽檢,抽檢率不得低于50%,抽檢結果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并反饋到各管理處。
4.1.2.2 日檢(包括夜間查崗):
各管理處安全護衛主管依據安保工作檢驗標準,對各護衛班安全護衛工作進行日檢。
4.1.2.3夜檢
管理處管理人員負責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夜間查崗,查崗時間一般為0:00至6:30。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夜間查崗,查崗時間一般為22:00至翌日6:30。
4.1.2.4管理處須對抽檢、日檢中發現的安保工作隱患應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發現一般不合格要及時進行整改,對嚴重不合格應立即查找原因,迅速采取糾正措施,并認真填寫糾正措施報告相關部門。
4.2質量記錄
4.2.1 管理處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填寫《管理工作日檢報告表》、《夜間查崗記錄表》,護衛主管須按時抽查《值班記錄表》、《來訪登記表》、《機動車停車場車輛出入登記表》、《監控錄像帶使用保管記錄表》、《巡摟記錄表》、《空置房屋巡查記錄表》等有關表格。
4.2.2 公司正確填寫《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季度檢查表》。
5.0 相關文件與記錄
5.1 各項規章及職責。
5.2 《安全護衛工作檢驗標準》
5.3 《護衛員訓練考核成績表》
5.4 《安全護衛服務管理過程季度檢查表》
5.5 《夜間查崗記錄表》
5.6 《糾正措施報告》
5.7《緊急集合檢驗記錄表》
5.8 《消防演習記錄表》。
5.9 《營業性車場無卡車輛離場登記表》
第6篇 某物業項目安全護衛員宿舍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安全護衛員宿舍管理制度
一、室內衛生標準
室內衛生實行值日輪流制,當天室內衛生值班員負責地面、桌面、窗戶等位置的清潔和公共物品的擺放,每周六進行一次全班室內大掃除。
1、床單應統一為白色,鋪放整齊,要始終保持干凈。起床后,要將床鋪隨手整理好方可離開。鋪面上通常只能擺放一床被子和一頂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擺放在床鋪上;
2、被子要求疊放得棱角分明,沒有明顯的皺痕,擺放在床鋪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擺放在被子前,離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擺放鞋子和臉盆,鞋子放在床鋪下的兩端,擺放順序依次為皮鞋、迷彩鞋、拖鞋。擺放時,鞋跟朝外。臉盆可放在床鋪下的正中央,底邊和鞋跟成一線;
4、地面要時常保持干凈,要不定時進行清掃;
5、室內所有物品必須擺放整齊、有序。
二、宿舍管理規定
1、護衛員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宿舍,鋪位上住宿, 未經管理處領導批準不得夜不歸宿;
2、不得擅自讓外人留宿。如有親友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留宿時,必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3、中午下班人員必須考慮正在休息的隊員,說話、走動、開門、拿放物品時盡量保持輕聲,如無特殊情況應在01:00前熄燈就寢;
4、嚴禁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做飯,嚴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為他人保管來路不明的物品;
5、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準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6、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設施和財物;
7、安全員的親友須在22:00前離開管理處區域。
第7篇 安全護衛部對講機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護衛部對講機使用管理制度
一、對講機是供護衛人員執行任務使用的專用通訊工具,屬公司財產,每個護衛員都有責任、有義務保管好,不得遺失或損壞。
二、對講機只供護衛員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報主管領導同意方可。
三、嚴禁將對機講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四、使用對講機應嚴格按規定正確操作,嚴禁護衛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有損壞或丟失,視情節賠償。
五、護衛員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并簽字予以確認,以免出現問題時互相推諉。
六、對講機充電器由領用人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8篇 某物業轄區安全護衛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物業轄區安全護衛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信息反饋,提高管理處、公司在緊急狀態下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管理轄區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報告范圍
凡在責任區內發生的與安全有關,且已造成一定的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非借助上級或外界力量無法解決的事項,均屬報告的范圍。
1、責任區內發生的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等嚴重影響客戶、管理處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責任區內發生(現)的火災、重大事故隱患、業主非正常死亡情況等。
3、責任區內發生(現)的兇殺、強奸,客戶被綁架、敲詐,家庭財產(車輛)和公共財物被盜(搶)等惡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線索。
二、報告內容
1、案(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以及過程、結果等。
2、案(事)件處理的方法與進度,下一步的計劃,需要提請公司協助解決的具體問題等等。
三、報告程序
正常情況下的報告程序應該是逐級上報,只有在緊急情況條件下才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主要領導報告。
1、管理處內部的一般報告程序是護衛員向班長報告,班長向服務中心報告,再由服務中心向管理處領導匯報。
2、管理處向公司報告重大事項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處領導或服務中心向品質部報告后,再由品質部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四、報告時限
凡接到發生重大事項的報告,無論哪一級都必須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按應急程序予以正確處置,同時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展,務必將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發生后2小時內必須向公司報告;一般刑事案件發生后1小時內必須向公司報告;火災或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后半小時內向公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