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廉政建設制度范本
廉政建設制度
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及各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堅持經常性的廉政建設教育,進一步提高加強廉政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做到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堅持重大決策民主化制度,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制度。凡屬重大決策、干部任免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黨組會討論決定。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禁止借選拔任用干部和機構調整之機謀取私利。
(3)堅持立黨為公、勤政為民,為基層排憂解難。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親友謀取私利;自覺抵制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下基層工作按標準就餐,嚴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請;
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報”。
(4)認真執行會議申報制度。凡經批準召開的會議,其會議地點、規模、時間、人員、經費由辦公室統一審定。各類會議一律不得發放禮品和紀念品,不準組織高檔消費娛樂活動。
(5)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自覺抵制社會丑惡現象。婚喪嫁娶不搞大操大辦,不搞封建迷信和賭博等活動。
第2篇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行政工作
⒈不準用公款裝修住房,不準違反規定購房和建私房。
⒉不準超標準招待來客,應本著小額、從簡、合理的原則到定點飯店用餐。招待標準:一般辦事員為20元/人,科(廠)級為40元/人,處及處以上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標準,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嚴禁鋪張浪費。
⒊不準公款私請。
⒋不準到基層供銷社和下屬等單位亂采亂購物品。
⒌不準讓親戚、朋友承包本單位基建工程,嚴格執行審計,驗收制度。
⒍不準私分和濫發錢物。
⒎不準對來信來訪和群眾舉報不辦、不查,并要實行 專人登記、領導批辦,承辦結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準用公車學駕駛和公車私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準以其它形式代替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⒉不準以私人感情處理人事關系,人事安排由黨組研究決定。
⒊不準末經考察和上級批準調進干部。
⒋不準不經組織批準將配偶或直系親屬安排在本單位工作。
⒌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⒍不準在選舉中違反黨的紀律和法律法規。
⒎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⒏不準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⒐不準拒不服從上級組織派進和調出干部的決定。
三、專賣管理
⒈不準違反《煙草專賣法》和有關法規查處案件和造假證件。
⒉不準坐支、截留、挪用,擅自處理罰沒款,罰沒款由財務部門專立賬戶,專賣管理費用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
⒊不準違反規定將罰沒煙、收購煙擅自處理。
⒋不準接受辦證(案)單位和個人的錢、物和請吃。
⒌不準專賣管理人員在執行公務中徇私舞弊泄露案情。
⒍不準越權審批案件,上報案件需經審批小組討論決定。
⒎不準一人辦理舉報獎,協查獎手續。
四、業務工作
⒈不準以煙謀私,以權謀私,以崗謀私。
⒉不準在自己家里洽談業務、簽訂協議或合同。
⒊不準批供卷煙多人簽字,實行一人審批,統一價格。
⒋不準違反規定擅自確定卷煙價格。
⒌不準在業務活動中收受禮金、禮品,無法謝絕的要如實上交,所收錢物由辦公室入帳管理。
⒍不準擅自以公司名義為外單位和個人作經濟擔保。
⒎不準搞賬外利潤,卷煙購進和銷售做到如實入賬,經營利潤如實反映。
⒏不準為系統外單位、個人違章購進卷煙提供任何條件,包括出借賬戶、合同、準運證、介紹信、工作證、資金等。
⒐不準個人侵占和挪用單位在業務往來中的回扣費、好處費和貴重禮品。
⒑不準在“三產”企業中的兼職干部領取承包合同規定以外的報酬。
⒒不準“三產”企業違反規定到外省經營卷煙批發業務。
⒓不準動用“三產”資金為煙草公司辦事情。
五、財務工作
⒈不準違反財經紀律;
⒉不準做帳外帳;
⒊不準拖欠稅款,個人所得稅按月代扣上交;
⒋不準報銷超越審批權限的單據;
⒌不準違反上級規定報銷通訊費用;
⒍不準挪用公款或末經批準借款;
⒎不準干部、職工拖欠公款,出差借款返回后三天內結清;
⒏不準報銷因工作失職被審查機關的罰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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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公司各黨支部、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規矩意識,公司紀委決定,在公司全體黨員干部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實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通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貫徹黨紀黨規和實業、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和紀律規矩意識,促進黨員干部知規明紀,嚴守紀律規矩和有關制度規定,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宣傳教育活動要以加強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強化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著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的黨員干部隊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為實現公司新跨越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二、教育內容
重點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新修訂的黨規黨紀進行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規黨紀;重點圍繞公司近年來印發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進行宣傳教育,主要包括:公司紀委工作報告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管理標準》《廉政談話管理標準》《投訴舉報問題線索處置管理標準》。
三、活動方式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為期一個月(10月8日-31日),主要通過以下五種方式開展。
(一)至少開展一次集中學習教育。公司各黨支部要組織支部所屬黨員干部全面系統學習黨紀黨規和公司有關廉政制度,促使黨員干部真正將紀律規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至少講一堂廉政教育黨課。各黨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要通過學習培訓、組織生活會等方式,圍繞學習貫徹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給黨員干部上廉政教育課。
(三)至少開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動。公司紀委通過組織黨員干部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開展集中警示教育,促使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警鐘長鳴。
(四)至少組織一次黨規黨紀知識測試。公司紀委將組織開展一次黨規黨紀知識測試,促使黨員干部把紀律規矩刻印在心上。
(五)至少制作一期廉政制度宣傳展板。公司紀委將充分利用現有宣傳載體,用通俗易懂、鮮明生動的方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黨支部要把宣傳教育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發揮好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帶頭參加活動,確保活動扎實開展。
(二)務求活動實效。公司各黨支部要圍繞宣傳教育活動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富有特色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營造濃厚氛圍。公司各黨支部要及時總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效果,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教育氛圍。
2023年10月8日
第4篇 中學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zz中學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為認真貫徹上級黨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精神,加強我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天門市委和市教育局黨委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
一、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格局
學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書記為我校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校內領導班子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定,明確責任范圍,充分依靠黨員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切實發揮紀檢委員、紀檢干事的作用,將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學校黨政建設工作重點,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一起抓好,使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實處。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
1、校級領導及領導成員責任
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成員,必須承擔四項責任。即:自律責任、教育責任、。監督責任、查處責任。
(1)自律責任:帶頭學習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做到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2)教育責任:結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認真做好對黨員和教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到警鐘長鳴。
(3)監督責任:認真監督所管干部和部門的行為,尤其是易發生問題的環節和人員,經常過問,防患于未然。
2、紀檢委員、紀檢專干責任:紀檢委員、紀檢專干在黨委領導下做好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具體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規定,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查處,要積極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宣
傳、學習及其他活動。
3、黨小組長,各處室主任、各年級主任責任:黨小組長、各處室主任、各年級主任為黨小組、本處室、本年級廉政建設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學校黨政班子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動了解本組黨員、本處室和本年級成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情況,經常開展廉政教育,及時捕捉敏感問題,敢于向不正之風作斗爭,堅決制止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等現象,及時向黨組織反映情況,積極配合黨組織開展廉政建設工作。
4、共產黨員的責任:
(1)每個黨員和黨員干部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從維護黨的利益出發,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教師職業道德的各項規定,嚴格要求,勤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要認真學習*理論和“****”重要思想,自覺接受黨組織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
(3)本著對黨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發現情況及時向黨組織報告,并協助黨組織調查取證,查清問題。
三、工作分工
l、黨委書記:負責全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掌握全校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情況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情況,抓好黨組織自身建設,督促對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的查處。
2、黨委委員、政工副校長:側重負責政教處員工中層以上干部和班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黨委委員、教學副校長:側重負責教學一線干部、黨員、教師的廉政建設工作。
4、黨委委員、后勤副校長:側重負責后勤一線干部、黨員、職工的廉政建設工作。
5、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抓好全校敏感部門、敏感事情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學校重要的人權和事權進行監督。
四、主要任務
l、及時掌握分管處室、年級及其領導成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2、了解掌握分管處室、年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了解黨員干部違法亂紀和不正之風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密切黨與群眾的關系,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針對市場經濟形勢下,黨風黨紀教育方面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督促和指導黨風黨紀教育。
3、及時向黨組織匯報掌握了解問題,并指導分管部門解決。
五、具體措施
l、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學校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學校黨委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計劃、部署、檢查和總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把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和黨風表現狀況作為考核、任用、晉升的重要依據。
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要從自身做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規,模范遵守黨的紀律以及有關決定和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時,要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優良傳統,牢記“****”“兩個務必”,密切黨群關系,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努力改進工作作風,為群眾排憂解難。
3、進一步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嚴格學校各項工作制度和有關規定,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黨風情況,經常進行對照檢查,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同時拓寬黨風監督渠道,自覺接受上級黨委、紀委的監督,接受本單位黨員、干部、職工群眾及社會輿論的監督,使我校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
第5篇 完善五項制度狠抓廉政建設經驗交流
清河區人口計生委通過建立健全“四項制度”,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權力觀和利益觀,不斷優化行風軟環境和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基層干部和群眾滿意度。
一是實行承諾書制度。區人口計生委黨員干部均簽訂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個人繳納廉政建設保證金。
二是實行公務回執制度。區人口計生委黨員干部到基層抽樣調查、目標考核等執行公務時,都要向基層單位遞交一張《執行公務回執單》,上面印有對執行公務人員的要求、由被查單位監督有無違反計劃生育“兩個紀律”,并簽署意見蓋章。
三是實行監督卡制度。區人口計生委每個黨員干部桌上都有服務監督卡,標明姓名、職務、監督電話、“兩個紀律”和軟環境“六條禁令”等內容,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四是實行定期調查回訪制度。區人口計生委每季度組織一次入戶或問卷調查,通過向基層干部和服務對象了解有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如違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是實行警示教育制度。區人口計生委堅持每周五組織黨員干部進行黨政廉政建設學習,組織觀看反腐倡廉宣教片,加強黨性修養,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第6篇 促進廉政文化制度建設的研討
反腐敗是一個系統工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需要以廉政文化為支持制度建設做保障。廉政文化是文化建設和廉政建設相結合的產物,對于增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和說服力,營造良好氛圍,凈化從政環境,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具
有基礎作用,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和制度建設,是當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項重要任務。
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需要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我們黨一貫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反腐敗斗爭形勢總體上是好的。但應該看到,當前的反腐斗爭也面臨著負面文化的嚴峻挑戰。我國是一個封建社會歷史很長的國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權思想、等級觀念、裙帶關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社會的官場惡習等,導致了以權謀私、家長制、關系網、人情風等腐敗現象和不良風氣,這些傳統文化中的消極因素至今仍有一定的影響;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市場經濟所遵循的競爭性、交換性和求利性等規則如果被運用到社會生活其他領域特別是政治生活域,就難免發生變異,從而給黨風廉政建設帶來巨大沖擊;改革開放以來,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社會價值觀念日益多樣化,特別是外來文化中的消極腐朽因素的侵入,使一些人對某些社會行為的評判標準發生了動搖甚至顛倒。因此,要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就必須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需要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如果腐敗獲得了一種文化上的支持,社會主流文化被嚴重扭曲和消解,那么,腐敗就會呈現出普遍化、流行化、社會化的趨勢。也就是說,腐敗有可能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和生活方式,滲透到人們的日常行為中。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團體性腐敗以及一部份人的羨腐心理等,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腐敗文化”滋生的信號。為什么在個別地方和部門,不貪不沾、清政廉潔、一身正氣的干部反而會被孤立?原因就在于他們與“腐敗文化”格格不入。這種現象說明,不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不鏟除腐敗滋生蔓延的文化的土壤,反腐倡廉就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因此,必須把廉政文化建設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培育和倡導有感染力、親和力、影響力的廉政文化,努力營造“淡如秋菊無妨瘦,清似蓮花不染塵”的廉政文化氛圍,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廉政文化體系,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持。
扼制腐敗現象的發生需要加強制度的建立和落實
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用制度管事,要用制度管人。這給我們黨在今后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正確的方向。在建立建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同時,必須狠抓制度的落實。俗話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一定意義上講,人的素質是管出來的。用嚴格、謹密的制度約束我們的黨員干部,使之他們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各種權力,是懲治和預防腐敗現象發生的最有效的手段。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之不折不扣的落實,于加強廉政文化建設雙管齊下,黨風和廉政工作必將取得新成效。
第7篇 中學學校領導干部廉政建設制度
中學(學校)領導干部廉政建設制度
為了保證我們黨永不變色,為了使我們社會主義祖國千秋萬代興旺發達,那么加強廉政建設就成為一個堅強的組織保證。一個黨,如果不以人民利益為重,以權謀私,貪污受賄,侵吞國家財產,那么這個國家是絕對沒有希望的。所以廉政建設必須作為一項頭等大事來抓。而且必須真抓,實抓,絕不能手松手軟。為此特定廉政建設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學習。堅持班子一月學習一次的制度,領導干部必須過“雙重”組織生活,加強思想修養,時時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權力,絕沒有侵占國家財產和利益的權力。
二、學校的資金使用,完全置于群眾監督之下,堅持每年向職工匯報一次帳目的制度。工會一定做好這方面的監督工作。
廣大職工有權檢查,過問學校的資金的使用情況。增強財務制度的透明度。
三、不多吃多占,群眾有的我們有,群眾沒有的,我們也應沒有,不搞特殊化,和群眾同甘共苦。甚至群眾有的。例如:晚自習費,補課費,班主任津貼等。領導也不應該享有。
四、按照教育處的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不得另立項目,不亂收費,也不允許學校的教師隨便收取費用。
五、不能私自挪用公款,不允許用公款作買賣,搞第三產業。
六、不搞吃吃喝喝,揮霍浪費,宴請送禮,要集體研究討論而定。
七、不利用工作之便,伸手索取回扣,或要什么好處。每個領導成員都要廉潔自律,勤儉辦學,用好自己手中的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此措施,每學期檢查一次,如有違犯者,給以一定的紀律處分。
第8篇 黨風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為了保持清正廉潔,防止腐敗,強化自我約束機制。根據市縣有關廉政建設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經全體同志充分討論,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當公仆。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熱愛本職工作,繼續發揚密切聯系群眾,艱苦樸素,廉潔奉公的優良作風,不搞特權,不謀私利,多作貢獻。
二、要改進作風。全體工作人員要講實效、辦實事,不搞形式主義;要勤儉節約,不鋪張浪費;不用公款請客送禮;開會不發紀念品;對上下級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標準,積極熱情接待;下鄉應在職工食堂就餐,并按規定交費;堅持同城不吃飯,下鄉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潔。全體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不得利用權力為子女親屬安排升學、就業、參軍、提干、晉級;不得利用職權索賄;不把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變為有償服務;嚴格按照小汽車管理辦法使用小汽車,因私用車要按規定付費;嚴禁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務公開。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計劃、年度工作安排、經費開支、評選先進職工、獎懲等重大問題,應廣泛征求意見,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必要時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討論決定問題時,涉及的有關人員應該自覺回避。
五、要嚴格考核制度。平時的考核,由紀檢組負責考核;作為評選評優的重要內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終總評。
第9篇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企業(公司)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委黨工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10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明確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督促各級干部增強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組織監督、專業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真正實現“工程優質,干部優秀”的工程建設目標。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支部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紀委組織協調,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原則,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黨政組織總體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立足教育,著眼防范;誰主管誰負責,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強化監督,嚴格考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第五條 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包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各部部長。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遵紀守法的意識,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及制度。
第六條 黨政組織責任
(一) 黨支部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并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落實責任分工。
(二) 黨政領導班子要統一認識,齊抓共管,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各部負責人和各級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負責,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第七條 各部門責任
(一) 按照公司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和要求,結合本部門業務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采取具體措施,確保部門責任制的落實。
(二) 按照鐵道部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定的要求,結合業務管理工作的特點,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廉政規定和管理辦法。
(三) 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經常進行黨風廉政教育,發現違紀問題及時向黨支部報告,并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四) 定期向黨支部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動接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 各級干部責任
(一) 公司黨支部書記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 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對分管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 各級干部對自己的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負有教育、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對他們的黨風廉政情況負重要責任。
第三章 制度約束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會議制度
(一)會議形式及參加人員
1.黨風廉政建設協調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2.公司協調會議參加人員:公司班子成員和各部負責人。
(二)會議時間及內容
1.由公司黨支部書記主持的定期會議,原則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開。主要內容:聽取前一階段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員結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會議,聽取分管部門承擔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推進計劃的進展情況并檢查督導落實。
(三)會議程序及管理
1.會前,要提前將會議議題送公司黨支部審閱,經批準后向應參加會議的成員下發通知,明示會議內容,并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2.會中,各部門將涉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的計劃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實施責任追究給予黨紀、政紀和組織處理的有關規定辦法等,提交協調會議討論。
3.會后,按照會議研究討論的意見,整理好會議紀要發至有關領導和部門。
第十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
(一)組織領導
公司黨支部書記負責對公司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檢查考核的對象是各部門,重點是公司副職和各部門負責人。檢查考核工作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由公司班子成員以及公司各部門組成檢查考核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內容
1.是否堅持黨支部統一領導,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會議。
2.是否堅持領導班子成員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檢查督導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推進計劃。
3.是否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定和辦法,并形成工作機制。
(三)具體要求
1.堅持日常檢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自查與上級考核相結合。
2.公司每半年要組織一次自查,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局紀委報告。
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級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員范圍
述廉人員范圍是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二) 述廉時間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開的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
(三)述廉內容
1.貫徹執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的情況。
2.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及推進計劃的情況。
3.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黨內、外監督的情況。
4.本人廉潔自律,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的情況。
(四)具體要求
1.在述廉大會之前,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回顧總結一年來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認真撰寫述廉報告。
2.述廉報告要以書面形式,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在大會上進行述廉。
3.述廉結束后,要將情況進行匯總報路局紀委。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黨政組織和各級干部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導致公司或所管部門發生問題,造成影響的,要追究直接領導的責任。
第十三條 責任追究堅持以下原則:
(一) 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二) 嚴格執紀,違紀必究;
(三) 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的處理方式: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責任追究的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責令檢查的處理。
(一) 對自身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范圍不清楚,責任內容不明確,責任意識淡薄,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貫徹落實公司和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沒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工及推進計劃的,或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生產經營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的;
(三) 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或發現后糾正不力、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當、防范不力再次發生同類問題的。
第十六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選資格(或有關榮譽稱號)的處理。
(一) 不認真、不及時處理人民群眾信訪舉報,致使群眾集體越級*,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 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或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管理教育不嚴,以致發生不廉潔問題的;
(三) 受到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檢查處理后不認真整改的。
第十七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調離工作崗位、責令辭職或免職的處理。
(一) 對群眾反映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不認真解決,嚴重影響穩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
(三) 在干部、資金、物資、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誤,導致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案件,使集體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 有違規行為,但情節輕微,可不追究紀律責任又不宜擔任領導職務的;
(五) 受到通報批評并取消榮譽稱號處理后不認真整改的。
第十八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紀律處分。
(一) 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
(二) 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有明顯違法違紀行為人員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撤銷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三) 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四) 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或撤銷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五) 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六) 因工作失職,致使公司和本部門發生重大路風事件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職務處分;造成火災、爆炸等特別重大事故,或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給國家、集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撤銷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造成巨大損失的,加重處分。
第十九條 追究對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根據職責范圍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對負有集體責任的各部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與當事人本身違紀相區別,防止以處理違紀本人代替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或以經濟處罰代替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的傾向。
第二十二條 實施責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的,要由公司黨支部對其進行誡免談話,指出存在問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 凡給予組織處理的由公司對其進行通報,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公司綜合部對其進行組織處理。
(三) 凡給予紀律處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紀委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組織程序,并在有關會議上宣讀處分決定。
第二十三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環節,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負責誰追究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要將本部門實施責任追究的情況及時報公司黨支部。公司黨支部具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運作、督查督辦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有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區分:
(一) 直接領導責任人員,是指在規定職責范圍內,對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生問題、造成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干部。
(二) 重要領導責任人員,是指在規定職責范圍內,對自己應管的工作或應由其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生問題、造成影響負次要領導責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條 本責任制中所指重大損失和巨大損失的標準:
(一) 造成下列結果之一的是重大損失: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到5萬元;死亡1人或重傷2人至5人;造成嚴重政治影響的。
(二) 造成下列結果之一的是巨大損失(本款所列數額不含本數):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造成特別嚴重政治影響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本制度與上級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1篇 大學后勤管理處廉政建設制度3
大學后勤管理處廉政建設制度(三)
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管理好青島校區后勤工作,特制定本廉政建設制度。
一、后勤管理處全體工作人員,要自覺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懂法、守法,執法,不違法。
二、全面掌握學校有關規定和青島校區與各有關企業已簽合同條款內容,嚴格按合同要求進行管理。
三、在公務活動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個人不與任何企業發生利益關系。
四、堅持辦事公開制度,凡涉及學校和后勤管理處大事須經后勤管理處會議或報上級研究決定。
五、實行定期考核與警示制度,每學期主動征求有關企業意見,發現問題及時對有關人員加強教育或提出警示。
六、實行量化監督,每月根據能源消耗核實繳費和收費情況,每年根據簽約檢查收費情況。
七、實行陽光管理、主動接受監督。明示所有收費項目的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以便接受監督。
八、加強任職教育,正確處理責、權、利關系,切實為學校當好家理好財。
第12篇 第二醫院廉政建設制度
第二人民醫院廉政建設制度
一、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不循私舞弊,自覺接受監督部門的監督,維護黨紀和法律的尊嚴。
二、增強公仆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準把職權職責范圍內的業務變為有償服務,果斷杜絕不給好處不辦事和給了好處亂辦事現象發生。
三、忠于職守,不兼任經濟實體職務,不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四、公務活動公開,嚴禁公款大吃大喝,不準用公款旅游,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
五、嚴禁收受紅包,接受回扣、提成,嚴禁通過介紹病人、處方收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開搭車藥、搭車檢查、不合理檢查。
六、不得從事任何藥品,醫療器械的推銷、中介活動、不得通過打招呼、批條子,推銷人情藥品,高價藥品。
七、嚴格遵守財會制度和人事治理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三人會簽制度,不搞任人唯親。
八、公務接待本著節儉原則,從嚴把關,從嚴控制陪客人員。
九、不準參與吸毒、販毒、走私、販私、嫖娼、賣淫、賭博活動。
十、不準弄虛作假,嚴禁假公濟私,并教育管好自己身邊工作人員,管好親屬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