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資料管理規定
1.安全管理資料規定:
1)項目部要自下而上建立安全資料管理安全信息網,及時傳遞準確可靠的工程安全信息。
2)安質部要對掌握的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問題、安全動態、安全檢查等,形成安全資料逐級上報制。
3)在年終對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并書面上報公司安質部。
第2篇 施工安全資料管理檢查規范
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嚴格按照公司安全部2005年所發放安全資料目錄進行整理。隨工程進度不斷完善,工程竣工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1、項目部應當建立詳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崗位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有相應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的書面資料。
2、現場管理機構健全,各崗位包括特殊工種證件齊全,并要求人證對應,張掛于醒目位置。并有復印件備查。
2、存在總分包工程時,必須有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并有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和安全許可證。
3、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同時有書面資料存檔備查。
4、施工現場應按工程大小配備專職安全員。1萬平方米以下的配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1萬平方米以上的至少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應該組成安全管理組進行安全檢查。
5、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如腳手架、施工用電、塔吊安拆、高大模板、深基坑工程、人工挖孔樁、卸料平臺、懸挑腳手架等項目,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施工。
6、在正式開工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留一份。
7、施工現場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解決,對上級來工地檢查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應整理歸檔。
8、對所有新進場或轉場工人進行人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歸檔備案。
9、對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并記錄合格證號碼、處限,監督人證相符。
10、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布置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布置圖,設專人進行管理。
第3篇 安全資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三分局安全生產資料管理,特制定本辦法。需歸檔保存的,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條 各項目部應根據管理需要建立安全管理臺賬。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三分局所屬各項目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第四條 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管理基本情況;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三)安全管理目標、工作計劃、總結、考核文件;
(四)安全生產會議資料及記錄;
(五)專項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及記錄;
(六)危險因素辯識、評價與控制文件;
(七)安全投入;
(八)安全檢查;
(九)安全培訓;
(十)安全活動;
(十一)特種作業管理;
(十二)事故管理;
(十三)驗收、檢測;
(十四)救援預案;
(十五)分包單位、臨時用工的管理;
(十六)安全文件;
(十七)專項安全管理(消防、交通、設備、防汛、用電、職業病防治、危化物品等)。
第五條 安全管理基本情況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二)與業主、分包單位及其它相關方的安全義務和責任的合同文件復印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文件的復印件;
(四)項目主要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和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現場平面布置圖及重大危險因素分布示意圖;
(六)項目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安全監督體系圖;
(七)本級安委會和安全部門成員名單。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資料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
(三)安全生產檢查辦法;
(四)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經濟處罰辦法;
(六)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
(七)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八)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九)安全生產資料管理辦法;
(十)安全生產會議管理辦法;
(十一)外協隊伍與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辦法;
(十二)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十三)安全生產投入管理辦法;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十五)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
(十七)防汛安全管理辦法;
(十八)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十九)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二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辦法;
(二十一)重大危險因素管理辦法;
(二十二)事故及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
(二十三)職業病防治管理辦法;
(二十四)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二十五)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管理辦法。
第七條 安全管理目標、工作計劃、總結、考核資料:
(一)上級的考核目標、本級的目標、內部分解的目標及簽訂的內部安全生產責任書、工程分包安全生產責任書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階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階段性工作總結、匯報、工作請示等;
(四)年度上一級對本級的考核評價及本級對下一級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資料:
(一)安委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專題會議、例會會議簽到表、記錄、紀要;
(三)參加其它有關安全會議的記錄和資料。
第九條 專項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技術交底:
(一)項目安全施工措施及審批表;
(二)特殊或專項安全措施評價、審批記錄、簽證表;
(三)安全施工措施、作業指導書交底會議簽到表;
(四)安全技術交底簽字記錄。
第十條 危險因素辯識、評價與控制資料:
(一)危險因素辨識、評價與控制清單及危險因素清單;
(二)危險因素監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清單;
(三)重大危險因素監控記錄;
(四)綜合或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一條 安全投入資料:
(一)安全投入計劃;
(二)安全投入實施臺賬。
第十二條 安全檢查資料:
(一)安全檢查工作計劃;
(二)安全檢查表;
(三)各類安全檢查實施記錄;
(四)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及驗證記錄;
(五)違章行為處罰通知單、處罰記錄;
(六)上級或外部組織進行的安全檢查、整改資料。
第十三條 安全培訓資料:
(一)安全培訓計劃;
(二)新入場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記錄表、培訓資料、考試試卷、簽到表。轉崗人員、重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三)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記錄;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安全技術培訓記錄;
(五)參加上級、外部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培訓證書復印件;
(六)違章違紀人員安全培訓記錄。
第十四條 安全活動資料:
(一)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定期回收保存)
(二)各類安全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資料:
(一)特種作業人員名單;(按工種分類)
(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資料:
(一)工傷事故報表;
(二)工傷事故登記表及相關醫療資料;
(三)未遂事故記錄;
(四)重傷、死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五)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 安全檢測和驗收資料:
(一)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檢查檢測記錄;
(二)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檢驗合格證;
(三)接零、接地、避雷裝置檢測記錄;
(四)安全防護用品檢測記錄;
(五)特殊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記錄;
(六)現場施工機械設備檢驗記錄;(日常檢驗、大修驗收、試車結果等)
(七)特殊安全設施驗收記錄;(如工作平臺、棧橋、承重腳手架、排架等)
(八)作業環境監測記錄。
第十八條 應急救援預案資料:
(一)組織機構;
(二)物資、器材、設備及存放地點及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三)培訓、演練記錄;
(四)應急響應記錄。
第十九條 外協隊伍與臨時用工的管理資料:
(一)外協隊伍及人員一覽表;
(二)各外協隊伍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等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人復印件;
(三)外協隊伍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四)外協隊伍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有關證書復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員)
(五)外協隊伍評價、審查資料;(含施工簡歷、近三年的業績、不良記錄等)
(六)外協隊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外協隊伍施工機械及復檢驗證記錄。
(八)臨時工安全教育資料、合同復印件等。
第二十條 安全文件資料: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標準;
(二)上級或本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工作安排、要求等文件;
(三)當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文件、規定、通知及回復;
(四)對外、對上報送的各類安全文件、報表、總結、匯報、請示,安全生產聯系函,對外發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紙質、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糾紛責任劃分有關請求和工作答復、處理、協調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 專項安全管理資料:
(一)專項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
(二)專項措施方案;
(三)專項安全管理交底記錄;
(四)專項安全管理會議記錄;
(五)專項安全管理危險與有害因素辨識;
(六)專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七)專項安全管理評價、驗收、檢測與檢查記錄等。
第二十二條 其它需要建檔管理的相關安全資料
第三章 安全資料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資料應分類收集、建立臺賬,明確整理保管責任人。
第二十四條 各類資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復印件時應注明原件保存部門,以便追溯和驗證。
第二十五條 各類安全資料必須認真收集,及時歸入臺賬,定期檢查核對,妥善保存。每類臺賬應附有資料目錄清單,以便核對和檢索。
第二十六條 各施工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后,項目安全資料應匯總整理裝訂,移交給項目主管單位安全部門保存備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二十七條 違背本辦法規定,造成損失的,依據三分局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4篇 如何進行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資料的整理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大體分為硬件管理和軟件管理兩個方面。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文明施工屬于硬件管理的范圍; 安全保證體系、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資料屬于軟件管理的范圍。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應視為工程項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 同時安全管理資料又是企業實施科學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對實現施工現場安全達標和加強科學化安全管理起著考核和指導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資料的過程, 就是實施預測、預控、預防事故的過程。因此, 工地安全管理資料的搜集、整理與建檔的管理工作, 應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和資料員共同負責。搜集資料與現場檢查評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員負責; 資料整理分類與建檔管理的工作, 主要由資料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員、資料員都應具備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識, 熟悉安全管理資料內容, 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 按照規定如實地記載、整理和積累相關安全管理資料,做到及時、準確、完善; 并做到與施工進度同步相結合, 與施工現場實況相結合, 與部頒規范標準要求相結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資料整理得全面、細致、嚴謹、可行、具有針對性并使之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切實運用于施工過程之中, 才能有效地指導安全施工, 及時發現問題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達到預防為主, 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 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表31012 “安全管理”分項內容, 大體可分為十個項目。現將這十個子項所含內容及排列分述如下:
第一項: 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含:
1 現場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如項目經理、施工員(工長) 、工地質量安全員、設備員材料員、班組長以及生產工人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 工地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體系, 以網絡圖的形式繪制。
3 施工生產經濟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承包指標和明確各自應負的主要責任與獎罰事項。
第二項: 安全教育。主要是:
1 針對新入場職工進行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分為公司級、分公司(工程處、項目部、車間) 級、工地或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時間按建設部建教(1997) 83 號文要求累計不少于50 小時。
2 工人返崗安全教育。在春節、麥收、秋收時期, 主要對民工隊伍返崗時進行的安全教育。
3 變換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4 其它機動性安全教育和對職工的安全知識測驗、考核。
5 安全教育內容要有針對性, 要建立安全教育資料檔案, 在安全教育登記表上, 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應由本人簽字。
第三項: 施工組織設計。
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 制定出有針對性、時效性、實用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單位工程的結構特點、總體施工方案和施工條件、施工方法、選用的各種機械設備以及施工用電線路、電氣裝置設施, 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等因素從十一個方面編制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1) 基礎作業; (2) 高處作業與腳手架搭設; (3)施工用電與防護; (4) 起重吊裝與垂直吊運; (5)“四口”防護;? (6) “五臨邊”防護; (7) 施工機械的防護; (8) 工地臨建設施與排水; (9) 防火、防爆措施; (10) 現場文明施工與管理;? (11) 根據季節變化的特點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等。
2 繪出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
3 特殊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例如, 對臨時用電設備在5 臺及5 臺以上或用電設備總容量50kw 及50kw 以上者, 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內容應包括: (1) 現場勘探; (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3) 進行負荷; (4) 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5)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接線系統圖; (6)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此外, 對于深基礎工程、高建筑工程、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大型設備構件安裝工程等也應單獨編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
4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應抓住要害, 全面、具體、切實可行; 施工組織設計經討論定稿后應報上級主管技術領導審查蓋章才有效。
第四項: 分部(分項) 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從工程開始到工程結束, 按進度及作業項目由負責施工的工長編制分部(分項) 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并及時進行交底。安技措施內容應全面、具體、有針對性。向班組和操作人員交底, 采取口頭與書面交底相結合, 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書上簽字。
第五項: 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凡是特種作業的人員(如電工、架子工、焊工、卷揚機司機或施工升降機司機、塔吊司機、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工、鍋爐與壓力容器操作工等) 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并將其操作證復印件與花名冊(登記表) 和考核復驗資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第六項: 安全檢查。
1 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檢查記錄, 檢查出的隱患問題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整改措施實行“三定”落實(定措施內容、定完成時間、定執行人) , 整改情況應有復查記錄; 項目部應及時向上級檢查部門寫出整改反饋報告。
2 以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作為定期檢查評分標準, 將七個分項安全檢查評分表評出的分數匯集到單位工程安全檢查評分匯總表中,有缺項的要進行換算, 最后評定達標等級, 寫出評語及整改意見; 檢查部門及被檢查單位有關人員均應簽名。
3 對施工用電、塔吊、垂直運輸等起重設備、受壓容器、臨建設施, 以及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與安裝, 應在使用前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認真填寫各項檢查驗收表, 驗收合格, 雙方簽字后才準投入使用。
4 一切有關安全檢查、評分、驗收、整改、復查返饋、測試、鑒定等項資料均應分類、及時、準確地整理歸入檔案。
第七項: 班前安全活動。
1 施工工地及班組均應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情況應有記錄。
2 班組長在班組安排施工生產任務時要進行安全措施交底與遵章守紀的教育, 帶領組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檢, 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 作出日記。記錄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填寫。
3 工地施工安全活動工作日記, 主要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記載; 工地上當天的安全活動情況, 如班前安全教育與安全措施交底, 對事故隱患或違章行為的處理, 事故的分析統計及安全獎罰情況等均應真實地記錄下來。
第八項: 遵章守紀。對工地職工在安全文明生產方面遵章守紀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跡、表彰獎勵的資料及違章違約人員的典型事例, 批評教育與處罰的資料均應歸類存入檔案。
第九項: 工傷事故處理。工地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工傷事故登記臺帳應每月據實填寫, 如無事故發生也須填寫“本月無事故”; 若有工傷事故,應如實填寫, 及時按規定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并根據事故調查分析規則, 填報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或事故登記表與復工報告單。
第十項:?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工地應有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要求, 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關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構件、設備、材料堆放, 現場整潔、污水排放,? 工地防火設施、環境衛生、現場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狀態, 以及施工現場的安全標志牌、安全色標和安全操作規程牌的數量與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況,? 均應通過檢查作出評價, 分別統計, 寫出資料歸入檔案。此外, 根據上級要求和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工程項目部(或工地) 應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 安全檢查驗收制度;
3) 安全教育制度;
4)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
5) 安全獎懲制度;
6) 工傷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7)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 文明衛生管理制度;
9) 工地安全生產紀律;
10)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1) 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以上各項制度內容連同上級下達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文件, 均應一并納入安全管理資料進行歸檔。安全管理制度應認真貫徹落實。施工現場如能積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標準、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資料, 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生產狀況及基層管理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基層領導與職工才能在安全生產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章可循、有令可行。這項工作如能引起重視并認真做好, 對于指導和推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5篇 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資料的主要內容
安全管理資料是證明施工現場滿足安全要求程度的文件,記錄正確與及時,保管有序,體現了企業對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管理資料是施工現場實行全過程安全管理的主要記錄,是安全監督部門對工程基礎上開展安全檢查,進行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的主要內容,也是平時安全監督活動中的具體對象。因此,安全管理資料必須規范化。安全管理資料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保證計劃
2.安全監督
(1)安全監督受監申報書及安全監督機構安全監督員委派通知書;
(2)安全生產工作等級評價核定書。
3.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5)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制度;
(6)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獎懲制度;
(8)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1)塵毒、射線防護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3)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4)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6)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7)生活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18)加班加點控制管理制度;
(19)女工特殊保護管理制度;
(20)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21)門衛制度;
(22)治安保衛制度;
(23)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內業資料管理
項目經理部要按以下要求建立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資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資料必須按標準整理,做到真實,準確,齊全。
1、安全文明施工資料由施工總承包方負責組織收集、整理。
2、安全文明施工資料應按照“安全文明工地”的八個方面要求,分別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管理制度,并對各種相關資料進行匯總、歸檔。
3、安全文明施工資料作為工程文明施工考核的重要依據必須真實可靠。
4、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按照“安全文明工地”的八個方面進行打分,項目經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并有檢查記錄,記錄包括:檢查時間、參加人員、發現問題和隱患、整改負責人及期限、復查情況。
5、施工現場應從工程進場開始收集安全文明施工資料和典型照片,有條件的工程項目應引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類的數據庫進行管理,制作迎檢介紹的電腦幻燈片。
(一)現場管理資料應包括:
1、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要有審批表、編制人、審批人簽字(審批部門要蓋章)
2、施工組織設計變更手續;要求:要經審批人審批(審批部門要蓋章)
3、季節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要求:要有審批手續(審批部門要蓋章)
4、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責任劃分;要求:要有相應的現場責任區劃分圖和標識
5、施工日志(各責任工程師);
6、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記錄;
7、重大問題整改記錄;
8、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分數登記表,根據工期應有不同階段的分數表和樣卷(要求:試卷用紅色筆批改和標注分數)
(二)安全防護資料包括:
1、總包與分包的合同書、安全和現場管理的協議書及責任劃分,要求:要有安全生產的條款,雙方要蓋章和簽字;
2、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到一線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要求:要有部門和個人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措施方案(基礎、結構、裝修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要求:要有審批手續;
4、高大、異型腳手架施工方案,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簽字蓋章
5、腳手架的組裝、升、降驗收手續,要求:驗收的項目需要量化的必須量化;
6、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檢查記錄(安全網、臨邊防護、孔洞、防護棚等);
7、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記錄(月檢、日檢)、隱患通知整改記錄、違章登記及獎罰記錄,要求:要分部分項進行交底,有目錄;
8、特殊工種名冊及證件復印件、入場安全教育記錄;
9、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三)臨時用電安全資料包括: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變更資料,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表、審批人及審批部門的簽字蓋章;
2、安全技術交底、臨時用電驗收記錄、臨電器材合格證;
3、電氣設備測試、調試記錄,接地電阻搖測記錄,電工值班、維修記錄;
4、月檢及自檢記錄、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四)機械安全資料應包括:
1、機械租賃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
2、機械拆裝合同書,設備出租單位、起重設備安拆單位等的資質資料及復印件;
3、機械設備平面布置圖;
4、總包單位與機械出租單位共同對塔機組和吊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5、塔式起重機安裝、頂升、拆除、驗收記錄,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記錄;
6、機械操作人員及起重吊裝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
7、自檢及月檢記錄和大型設備運轉履歷書;
8、各種機械設備操作規程或管理制度、規定,要求:在固定工作點懸掛;
9、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五)保衛消防管理資料應包括:
1、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要求:消防管線、器材用紅線標出;
2、現場保衛消防制度、方案、預案及負責人、組織機構;
3、明火作業記錄和動火證存根;
4、消防設施、器材維修驗收記錄,保溫材料驗收資料;
5、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證件復印件,警衛人員工作記錄;
6、防火安全技術交底,消防保衛自檢、月檢記錄;
7、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六)料具管理資料應包括:
1、貴重物品、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制度要掛在倉庫的明顯位置;
2、現場外堆料審批手續,材料進出場檢查驗收制度及手續;
3、現場存放材料責任區劃分及責任人,要求:要有相應的布置圖和責任區劃分及責任人的標識;
4、材料管理的月檢記錄、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七)環境保護管理資料應包括:
1、現場控制揚塵、噪聲、水污染的治理措施,要求:要有噪聲測試記錄;
2、環保自保體系、負責人;
3、治理現場各類技術措施檢查記錄及整改記錄(道路硬化、強噪聲設備的封閉使用等);
4、自檢和月檢記錄、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八)環衛衛生管理資料應包括:
1、工地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責任區劃分,要求:要有責任區劃分和責任人的標識;
2、伙房及炊事人員的三證復印件(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
3、冬季取暖設施合格驗收證;
4、現場急救組織、月衛生檢查記錄、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第7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檔案管理
一個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水平,直接反映施工企業和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狀況。但有的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中,不重視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或者收集整理的資料項目不全面、內容不真實,影響了在安全檢查中的得分。下面結合jgj59-99標準和本人在檢查中常見的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大部分施工現場根據一些參考書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了各級管理人員和各級管理部門的責任制。存在的問題:一是這些責任制要上升到企業意志,必須以具備法人資格的公司一級的文件予以發布,但在檢查中發現,有的現場只是簡單打印后蓋章;二是隨著安全管理的深入,一些安全管理崗位如技術員、急救員和機械管理員的安全責任制往往被忽視。
2、 責任制的考核:一是公司、分公司和項目對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分級考核。如施工員、安全員等的考核工作可以由項目部進行,公司和分公司只考核到項目經理和工長一級;二是考核時間,有的企業規定每季度或每半年對項目部進行考核一次,但有許多小型住宅工程幾個月內就完工,有可能出現考核空檔。因此,不管公司或分公司,對項目部的考核應每月組織一次。
3、 經濟承包中的安全生產指標:查閱此項資料主要目的是考察一個企業是否將工期、質量和完全處于同等位置。所以施工現場應存放公司或分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內部經濟承包合同。有的施工現場存放了建設單位和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這是不正確的。企業和分公司或項目部簽訂了安全生產合同,也不能代替內部承包合同。在內部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標。
二、 目標管理
1、 安全管理目標的制訂:企業應每年制訂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各分公司、項目部。在管理目標中,應包括傷亡控制、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內容。
2、 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應分兩步分解。第一步,將企業的管理目標分解至分公司和項目部,確定每一項目部和工程的具體安全管理目標,可采用網絡圖的方式。比如文明施工的分解,公司確定當年創建幾個部級、省級或市級安全文明工地,要將這一目標先分到各分公司,分公司再分解到項目部和具體工程,確定某個工程是創建哪一級安全文明工地,然后制訂達到這一目標的保證措施。第二步,將工程管理目標(任務)分解至具體責任人。分解要具體,明確到責任人(見表1)。以文明施工為例: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目標分解表 表1
見表
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須按jgj59-99中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分解并落實到具體責任人,這些工作做好了,文明施工肯定能做好,因為文明施工考核的就是這些內容。對傷亡事故的分解,應根據施工現場常見的事故如高處墜落、觸電、中毒、坍塌、機械傷害等進行分解;安全達標應根據標準中匯總表的內容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和模板工程等項目進行分解。
在檢查中,多數現場第一步分解做得不錯,但將工程的管理目標向責任人分解時,往往出現分解不細或責任不清等問題,如有的工程將文明施工一項由一人負責,或者分解得很不清晰。分解責任人時,同一人可同時負責多項子工作。
3、 管理目標的考核:考核時,要按照目標分解的人員和保證措施進行考核。有的現場目標分解不明確,導致考核的內容、人員出現混亂,和現場管理人員的責任制考核分不清。目標考核的方式也應和責任制類似,要分級考核,考核時間不宜過長。另外,公司、分公司對項目部的目標考核、責任制考核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檢查時間、存在的問題要一致,如,公司某月6號對工程進行了安全檢查,但目標考核和責任制考核記錄中時間為8號,這是不真實的,因為公司不可能今天到工地安全檢查,隔幾天又去進行目標考核,并且目標考核的內容和安全檢查是分不開的;另外,在安全檢查記錄中,如對施工現場留有問題整改意見,但對負責場地責任人的目標考核記錄是良好或滿分,都是不正確和不真實的。
三、 施工組織設計
1、 會審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是安全技術資料中最重要的技術文件之一。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完成后,要交具備法人資格的公司,由公司安全、技術、設備、財務和工會等部門進行會審,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有的企業規定,小的工程如10000m2以下的住宅樓,由分公司審批,體量大的工程由公司審批;如果該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這種做法是不對的。有的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由分管安全副經理審批的做法也是不正確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人員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技術負責人一致。
2、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按照規定,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應包括一般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專業性較強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季節性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有的工程對基坑支護、臨時用電、腳手架等專業性較強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比較重視,編制非常認真,卻忽視了一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如有的體量較大、結構非常復雜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對質量保證措施如踢腳線的厚度、內外墻抹灰等常見項目非常詳細,而對安全技術措施的一般項目只有必須正確使用“三寶”等口號性措施。工程體量較大和工程結構復雜的工程,一般項目會很突出,也會不“一般”。除了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外,對一些如安全網搭設、“四口”、“五臨邊”防護小型機具等安全技術措施也要重視,必須編制全面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總之,施工現場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安全技術資料檔案是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是檢查考核安全責任制的文書依據,同時,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資料,從而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各級領導對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第8篇 大唐發電廠安全生產資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各部門、部室必須建立安全臺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即安全會議臺帳、安全組織臺帳、安全教育臺帳、安全檢查臺帳、隱患治理臺帳、不安全分析事件臺帳、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職業安全衛生臺帳、安全防護用品臺帳、應急預案臺帳、重大操作臺帳、安全風險評估臺帳、設備臺帳、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安全學習資料檔案、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臺賬等。臺帳要求填寫規范、字跡清晰、不允許改寫、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與考核。
第二章 安全資料管理規定
第三條 安全會議
按要求填寫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處理結果等內容,主要記錄廠、關于安全方面的會議(如廠安全員月例會、車間安全例會等),尤其對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
第四條 安全組織臺帳
(一)安全臺帳要將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部門組成成員記入臺帳;
(二)車間安全組織臺帳要將車間安全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絡記入臺帳(例如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第五條 安全教育臺帳
(一)廠安全教育臺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安全教育情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二)部門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三)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考核試卷要存檔。
第六條 安全檢查臺帳
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廠級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級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臺帳
隱患排查與治理應實行分級管理,凡發生的隱患,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等。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落實”原則進行。
第八條 不安全事件臺帳
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環境和其他事件。部門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部門發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設備事件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第九條 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
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臺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臺帳應設考核項目或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第十條 消防臺帳
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消防演練情況、消防設施臺帳、消防工作會議。
第十一條 職業安全衛生臺帳
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塵、毒、噪聲、射線分布情況及定期檢測數據。
第十二條 安全防護用品臺帳
記錄防護用品明細,每周防護用品檢查情況等。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臺帳
記錄應急預案演練。
第十四條 重大作業到位臺帳
記錄重大操作人員到位情況,巡檢情況及危險風險評價等。
第十五條 設備臺帳
建立設備運行與檢修維護方面臺帳、記錄設施變更情況。
第十六條 安全風險評估臺賬
每月開展一次動態安全風險評估,有會議記錄、報告。
第十七條 安全學習資料
保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文件、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第十八條 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參見培訓情況及復審考試情況等。
第十九條 安全活動記錄
(一)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二)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三)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并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第三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安監部和廠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
1、安全管理資料是一種以文字、圖像等手段記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所形成的一系列文件的組合;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活動必然會形成大量的安全管理資料,它既是一種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又是安全管理結果;
3、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基本職責;
4、安全管理資料的好與差,從側面體現出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自身素質。
安全管理資料的意義
1、安全管理資料能夠直接體現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內容和各項成果,能夠直觀展現企業、項目及相關負責人的安全生產管理痕跡。
2、安全管理資料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3、安全分析、安全評價、事故處理、事故報告離不開各類安全生產資料。
4、安全管理資料是編寫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制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編寫各類安全生產總結和報告的基礎。
5、真實、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能最大限度地規避或降低企業和相關人員因生產事故帶來法律后果的風險,是區分和追究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最直接的證據之一。
part 1/當前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狀況
第一節 問題與成因
第二節 對策與完善
一、安全資料員的基本素質要求:
你必須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你具備一定的語文功底嗎?你掌握電腦基本操作技能嗎?
二、安全資料人員自我提升:
牢記職責:做好安全管理資料是應盡的職責,是安全管理活動重要組成部分,不做“撞鐘和尚”,不“得過且過”
熟悉規范:熟悉安全生產規范標準,熟悉安全資料編制規程,熟悉地方相關要求,不裝“似懂非懂”,不說外行話
多跑現場:平時深入現場,及時了解現場施工節點,掌握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動態,不坐“辦公閨房”,不“閉門造車”
及時歸檔:對各施工節點的資料,應及時收集編制,整理歸檔,今日事,今日畢,不拖泥帶水,不寫“回憶錄”
part 2/安全資料編制分類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活動必然會形成大量的安全管理資料,它既是一種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又是安全管理的結果。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基本職責。
安全資料分為a、b、c三類:a類為基本條件類,b類為核心要求類,這兩類屬于相對靜態,以開工前和開工初期為主;c類為基本要求類,屬于相對動態,以開工后為主。
a類包括:企業證照資料,如總分包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食堂衛生許可證等;從業人員名冊與資料如:總分包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名冊及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總分包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名冊及操作資格證書、務工人員信息清單;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清單及有效文本;其他需收集的資料。
b類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重大危險源清單;專項方案的編制和審批、交底、驗收、檢查、整改、復查資料與記錄。
c類包括: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職責和考核獎懲資料與記錄;安全物資、設施、設備、資金等資源配置計劃與管理資料與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清單(進場、節假日、事故后)及實施記錄;危險源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批、交底、驗收、檢查、整改、復查資料與記錄;班組安全管理檢查資料;事故報告、處理、統計資料與記錄;內部與外部審核和改進資料與記錄;其他需建立的資料和記錄。
part 3/安全資料編寫、收集注意事項
主管部門經常查到的資料
容易遺漏的安全資料
對分包方資料的要求
安全資料簽名注意事項
安全資料時間簽署注意事項
每月固化資料收集
part 4/安全資料時段性編制概述
每 日:班組活動、施工電梯(塔吊)交接班、施工電梯(塔吊)日維護、電工巡查記錄、安全動態管理日檢查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安全防護用具、材料領用記錄)。
每 周:周例會、三級動火證、項目周檢、隱患排查(周安全教育照片簽到)腳手架驗收(不超過10米)、臨邊防護 驗收、模板支撐驗收。 每 旬:交底(交底可根據施工情況而定)一般在一周一層、各類應急救援演練資料。
每 月:大型機械定期檢查(每月兩次)、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環境衛生檢查評分表(每月兩次)、施工現場環境衛生檢查記錄表、工地食堂衛生食品安全檢查表、消防設施檢查驗收、臨時用電驗收、勞動保護自查、勞動保護工作會議記錄、職工代表勞動保護巡視檢查表、施工現場場容場貌驗收表收表、施工電梯墜落實驗(三個月一次)。
每 年:總分包協議綜合交底、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人員調動及時換)、三級教育卡、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家屬安全責任狀、防火安全、行車安全責任狀協議。
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按計劃表執行,保持每月2-3次 落地式腳手架驗收以單位工程(每棟樓)驗收,基礎驗收1次,每達到6-8米時驗收1次,搭設完成整體驗收1次。 懸挑式腳手架驗收,槽鋼層(懸挑基礎)驗收1次,每三層(不超過10米)一次,搭設到規定高度整體驗收1次(一般 18米,基本上每一懸挑需要驗收3次,以單位工程驗收,如果作業面較大以單位工程分段驗收) 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驗收一層一次(以單位工程驗收,如果作業面較大以單位工程分段驗收)驗收記錄必須有項 目經理簽字。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安全驗收記錄每層一次(以單位工程驗收,如果作業面較大以單位工程分段驗收) 專項施工方案:基坑支護、降水、土方開挖、模板工程及支撐、腳手架搭設(懸挑、落地)、起重設備安裝拆卸方案、 卸料平臺(懸挑式鋼平臺)、起重吊裝、拆除施工、以上以單位工程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可以單項工程編制、現場平 面布置圖、安全警示標志平面布置圖、消防平面布置圖、臨時用電平面布置圖及其他,開工前要求技術員編制完成。
第10篇 資料管理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
1 負責本專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學習并貫徹執行監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編制本專業的相關制度、章程和措施。
3 執行監理項目部下達的有關本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負責項目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資源的落實和投入。
5 負責組織安排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歸檔和管理。
第11篇 某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培訓資料監督員
一、鐵路交通事故等級分類
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規定,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
第十一條 一般事故分為:一般a類事故、一般b類事故、一般c類事故、一般d類事故。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構成較大以上事故的,為一般a類事故:
a1. 造成2人死亡。
a2. 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
a3. 造成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a4. 列車及調車作業中發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 繁忙干線雙線之一線或單線行車中斷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雙線行車中斷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a4.2 其他線路雙線之一線或單線行車中斷6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雙線行車中斷3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上。
a4.3 客運列車耽誤本列4小時以上。
a4.4 客運列車脫軌1輛。
a4.9 貨運列車脫軌4輛以上6輛以下。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構成一般a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b類事故:
b1. 造成1人死亡。
b2. 造成5人以下重傷。
b3. 造成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b4. 列車及調車作業中發生沖突、脫軌、火災、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 繁忙干線行車中斷1小時以上。
b4.2 其他線路行車中斷2小時以上。
b4.3 客運列車耽誤本列1小時以上。
b4.7 貨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4輛以下。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構成一般b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c類事故:
c2. 貨運列車脫軌。
c10. 列車冒進信號或越過警沖標。
c13. 列車運行中碰撞輕型車輛、小車、施工機械、機具、防護柵欄等設備設施或路料、坍體、落石。
c16. 列車運行中刮壞行車設備設施。
c17. 列車運行中設備設施、裝載貨物(包括行包、郵件)、裝載加固材料(或裝置)超限(含按超限貨物辦理超過電報批準尺寸的)或墜落。
c24. 無調度命令施工,超范圍施工,超范圍維修作業。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構成一般c類以上事故的,為一般d類事故:
d2. 調車脫軌。
d3. 擠道岔。
d7. 調車作業碰軋脫軌器、防護信號,或未撤防護信號動車。
d8. 貨運列車分離。
d9. 施工、檢修、清掃設備耽誤列車。
d10. 作業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作業紀律耽誤列車。
d16. 使用輕型車輛、小車及施工機械耽誤列車。
d21. 行車設備故障耽誤本列客運列車1小時以上,或耽誤本列貨運列車2小時以上;固定設備故障延時影響正常行車2小時以上(僅指正線)。
第十六條 鐵道部可對影響行車安全的其他情形,列入一般事故。
第十七條 因事故死亡、重傷人數7日內發生變化,導致事故等級變化的,相應改變事故等級。
二、既有線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a、一般規定
1、既有線施工必須把行車、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各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主管領導要親自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施工調查,技術部門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有關部門審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2、各單位應嚴格按審定的施工方案、范圍和批準的要點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制,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確保行車安全。
報批的施工計劃應包括:施工設計文件(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及限速范圍、設備變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過渡方案、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和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證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及施工安全協議書等項基本內容。
3、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各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和行車組織段(站)級單位簽訂,并報上級單位審核備案。
安全協議書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雙方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結合部安全分工、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等。
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嚴禁施工,對擅自施工或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的單位將給予重罰。
4、嚴格執行“行車不施工,施工不行車”制度,封鎖施工完畢,施工負責人要與設備管理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狀況,確認達到開通條件,雙方簽字共同申請開通。
5、凡既有線施工或作業必須設置專職安全防護人員和防護標志,規范著裝,認真負責,必要時設置駐站聯絡員,按“運統-46(施工)”有關規定進行登記,防護人員必須由職工擔任,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嚴禁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施工防護必須做到一點三防。
6、對于既有線機械作業,必須專人指揮,并在線路側>2米處,必須設置醒目的防護警戒繩,嚴禁侵限,在列車離作業點接近1000米時停止作業。
7、在營業線使用輕型車輛必須取得車站值班員同意并遵守有關規定。
b、營業線施工,行車安全“十嚴禁”
1、嚴禁無安全協議進行施工;
2、嚴禁無施工領導人、無安全技術交底、無防護進行施工;
3、嚴禁在視線不良或通訊不良地段不增設防護進行施工;
4、嚴禁未經培訓合格上線作業;
5、嚴禁點前施工準備影響行車安全;
6、嚴禁材料機具侵限;
7、嚴禁施工完畢不清理施工現場;
8、嚴禁不具備放行列車條件放行列車;
9、嚴禁擅自設置鐵路臨時道口;
10、嚴禁未交驗行車線路不指派專人養護維修。
c、營業線施工,人身安全“十不準”
1、不準扒車代步或上下班走道心、枕木頭;
2、不準在鋼軌、枕木頭上或車下坐臥、乘涼、休息、避雨和鉆車;
3、不準與通過列車搶道,堅持“一站二看三通過”;
4、不準雷雨時在大樹下、電桿旁和涵洞內躲藏;
5、鄰線來車時,本線不準作業;
6、不準無防護進行線路作業;
7、不準在兩線間避車;
8、不準作業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由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
9、不準在停留的車輛5米范圍內繞行;
10、不準作業人員所帶工具材料侵入供電帶電設備2米禁區。
三、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護規定和
應急處理辦法
a、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護規定
1、凡妨礙營業線行車(行車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施工,項目部均應設置安全防護。施工行車防護辦法執行現行《技規》規定。
2、項目部參加營業線施工的安全員、防護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視覺、聽覺有缺陷或語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擔任防護工作。
3、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和監護員一經派定后不得任意調換。防護人員在執行防護工作時,必須堅守崗位,如因事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經領導批準并安排合格人員代替后,方準離崗。監護員應與防護員隨時保持聯系,及時組織施工人員下道避車,并對施工機具存放、作業進行旁站監視。
4、駐站聯絡員必須提前40分鐘到車站行車室與車站值班員聯系,按規定做好施工申請登記,及時準確向現場負責人和工地防護員發出預報和確報,互相通話時必須嚴格執行復誦制度,防止錯聽。
5、工地防護員和監護員必須穿著規定的防護服裝、佩戴標志,按規定帶齊防護用品和通訊工具。防護用品和通訊工具必須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并保證其性能良好。
6、移動信號、施工用信號標志的制作標準見現行《鐵路工務安全規則》。
7、營業線上輕型車輛或小車的使用及防護規定,見現行《技規》。
8、作業人員應及時下道避車,并清理好施工現場機具、材料。在動車組運行的施工區段,作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下道完畢。下道避車距離執行現行《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和《既有線提速200~250km/h線橋設備維修規則》相關規定。
(1)作業人員下道避車距鋼軌頭部外側距離:
vma*≤120km/h 不小于2米
120km/h
160km/h
(2)本線來車按下列距離下道完畢:
vma*≤60km/h 不小于500米
60km/h
120km/h
160km/h
vma*>200km/h時, 不小于3200m。
b、應急處理辦法
(1)應急處置措施
施工地段一旦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故障或險情時,必須按“先防護、后處理”的原則辦理,采取措施如下:
1、立即用無線對講機或列調通知駐站聯絡員(或車站值班員)扣發列車,并通知司機停車。
2、發現來車時,應立即手持紅色信號旗(夜間為紅燈)和響墩急速奔向列車,顯示停車信號,攔停來車,并將響墩設置在能趕到的地點,迫使列車在故障地點前停車。夜間或惡劣天氣降霧、暴風雨雪時,還應在故障地點點燃火炬;然后奔向另一端,響墩設置后返回處理故障,并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3、當不知來車方向時,防護員應在故障點注意傾聽和了望列車,并及時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第2.2.12條的有關規定設置好兩端停車信號;
4、停車信號的防護設置后,現場
要立即組織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經確認不影響行車時,撤除停車防護,必要時要得到工務等有關部門的認可后,方可放行列車,通知司機開車。
(2)應急呼叫用語
1、將無線對講機頻道開關置于規定頻道,音量適中;
2、當無列車進入區間時,應手持無線對講機,按住“通話”按扭,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或車站值班員,“**車站,**(處)出現險情,請立即扣發列車”;
當列車已進入區間時,應按住“通話”按扭,立即呼叫:“**車站,**(處)出現險情,請立即通知**(次)立即停車”;同時持停車手信號旗(燈)向來車方向進行防護,直至確認已攔(扣)停列車后,方可停止呼叫。然后,通知駐站聯絡員或車站值班員,待險情排除完畢,方可通知放行列車。
3、當無無線對講機或駐站聯絡員時,可通過其他電話直接向車站值班員或立即通知相鄰防護點代轉或代設停車信號。
4、其他人員非正常情況嚴禁亂呼。
四、既有線機械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參與既有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的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項目部進行安全教育和應急預案培訓后,必要時還應進行應急演練方可進入既有線施工區段進行機械作業。
2、進入既有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的設備和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施工調度命令單和《車輛通行許可證》;調度命令必須堅持一天一機一令制。所有施工機械和車輛必須有一名監護人員隨設備防護,做到“一機一人、人隨機動”監護。
3、在鐵路路堤坡腳(或路塹坡頂)兩側以外20m范圍內施工,車站聯絡員、線路防護員及機械監督員(指揮或施工負責人)沒有到位,嚴禁動用機械設備;防護員必須同機械操作人員一同上、下班,下班后,機械設備的鑰匙交線路防護員(或施工負責人)保管。
4、營業線兩側15米范圍內并行等高或高于營業線的機械和車輛施工,必須在鐵路限界外設置防護繩(帶),并設置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現場防護員、駐站聯絡員及設備管理單位監督人員不到位,嚴禁啟動機械車輛。在10米范圍內施工,嚴禁調頭。確需調頭時,應設置調頭區,并派專人監護。鄰線來車前,必須停止作業。
5、現場的施工防護員必須按規定要求配齊足夠的防護備品:防護旗(燈)、口笛、對講機、響墩等,規范著裝,持證上崗,加強了望。
6、在施工地段的既有線側必須設置安全警戒繩或警戒護欄,在列車接近前1000米或10分鐘必須聽從防護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作業,避讓列車通過;任何時候禁止機械向既有線一側旋轉和侵入鐵路限界。
7、營業線施工前必須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系共同探測地下管、線、電纜的位置,采用人工挖探溝進行確認核實,并予以標識,嚴加保護,施工中必須設置專人監護;管、線、纜兩側2米范圍內嚴禁采用機械開挖,嚴防挖斷光、電纜等事故的發生。
8、作業前必須對機械設備進行嚴格的檢查,確保性能良好,帶病機械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作業時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停放在松軟的虛渣上;下坡必須減速,禁止空檔滑行;操作人員離開時必須鏟斗落地并關閉發動機。
9、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崗前禁止飲酒和穿拖鞋上崗。
五、防止挖斷地下電纜、管線措施
a、一般規定
1、營業線范圍內動土施工,項目部要提前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系,并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做到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探測設備到位。在設備管理單位派員到場的監督下,探明施工范圍內地下光電纜和管線徑路和深度,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以防挖斷、壓斷、碰斷、推斷光電纜,損壞管道。要明確責任人、檢查人、監護人和包保領導責任。
2、未探明地下光電纜和管線位置及走向前,嚴禁使用機械開挖、鉆孔、打樁等作業。影響施工的地下設施應遷移或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明顯標志。在設備管理單位人員監護下進行作業。
3、在挖土施工地段,當使用電纜探測設備已查明光電纜后,還必須沿電纜徑路采用人工挖橫向探溝,找出光電纜和管線的準確位置。
4、施工期間地下電纜、管線的防護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簽字,確保防護措施和要求傳達到每一個作業人員。
b、防止挖斷地下電纜“十嚴禁”
1、嚴禁在地下管線不明時施工;
2、嚴禁無探測設備、無安全防護、安全保護措施、未交底進行施工;
3、嚴禁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上崗作業;
4、嚴禁未做探挖就野蠻施工;
5、嚴禁暴露在外的電纜未做防護,進行其他作業;
6、嚴禁代班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安全監督人員不到位擅自施工;
7、嚴禁大型機械在地下管線未查明處或安全防護不落實進行施工;
8、嚴禁挖傷電纜不報告;
9、嚴禁在地下管線附近亂挖、亂推、亂刨;
10、嚴禁在暴露的電纜附近烤火取暖。
六、防止施工出現紅光帶(聯電)
“十嚴禁”
1、嚴禁使用絕緣不良的工具、機具上道作業;
2、嚴禁兩根引線相連;
3、嚴禁一條線路的兩股鋼軌相連;
4、嚴禁絕緣接頭兩側鋼軌相連;
5、嚴禁鋼軌的跳線和沒有安裝跳線的鋼軌相連;
6、嚴禁在道岔上起道時,起道機把與相鄰一股鋼軌接觸;
7、嚴禁在道岔極性絕緣接頭處用起道機起道;
8、嚴禁抬運鋼軌、尖軌、鋼筋垂直過股道時,同時放在兩股鋼軌上;
9、嚴禁用鋼尺在兩股鋼軌上直接丈量;
10、嚴禁更換鋼軌不安裝回流線。
七、營業線卸車、路料及封閉網
安全管理規定;卸車作業“十必須”、“十嚴禁”
a、營業線卸車、路料及封閉網安全管理規定
(1)卸車前的準備
卸車前,要編制詳細的卸車方案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監理單位審批,由分部調度提前三天給相關設備管理單位下達施工配合通知書;提前一天將車輛的到達計劃(到站、貨名、車數、卸車時間)傳至監理和建指調度。
卸車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對現場進行調查,同時對既有設施進行有效保護,并會同設備單位監控人員、監理等就卸車地點、打開封閉網范圍和卸車后封閉網的恢復情況及路料的限界標準進行點前預備會達成共識。
卸車前現場施工負責人要提前組織好充足的勞力、工具,并提前40分鐘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講解卸車方法和卸車安全注意事項;嚴格按有關規定組織卸車,每車必須指定一名組長負責。
(2)卸車要求
卸車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卸車,原則上每次要點的路料車在點內卸完,禁止把沒有卸完的車輛拉回站內,防止車輛偏載在運行過程中發生行車事故。
如需拉回,必須將剩余路料擅平,并加固好,經施工負責人檢查確認后,方可動車。
卸車地段務必查明地下電纜管線的深度(卸車地段埋設電纜管線的深度必須保證0.7米以上)和走向,通知設備單位人員到場監控,防止砸斷電纜管線,影響行車。
施工負責人必須配帶既有線卸車路料堆放限界圖、鋼卷尺,隨時對照檢查有無材料侵限情況并及時糾正。
卸車完畢,必須及時組織清道,達到開通放行條件;須經設備單位監控人員檢查確認后方可開通。
(3)清道和路料管理
卸下的路料要歸類堆放整齊、牢固,必須符合限界要求。若在既有線側存放時間較長時,要同設備單位進行協商溝通能否將封閉網內移把路料隔離在封閉網外側(前提是內移封閉網必須保證不侵限、安裝牢固),須設看守棚、路料看守牌、派專人進行看守。
區間路料管理:
長軌條:將其撥至既有線路肩上擺放順平,防止存放時間過長、溫升漲軌變形出現死彎,影響質量,并預留行走通道。
鋼軌堆碼時不宜超過6層。如場地限制需高層堆碼時,應加強支墊。
混凝土軌枕:原則上轉至封閉網以外并安放整齊,如確有難度,與工務協商,將封閉網內的混凝土軌枕在路肩上沿列車來車方向按“品字形三二一”齊頭堆碼,堆碼地點插“路料看守牌”并看守。
混凝土枕堆碼高度不宜超過14層,應保持上下同位;人工堆碼木枕不宜超過10層,采用機械堆碼時不宜超過30層,每隔5~7層應設置垂直軌枕方向的支墊木枕。
道碴:按照“工規”要求,自鋼軌外側低于既有軌面至少810毫米以外,按不少于1:1放坡進行清理,防止列車通過時震動流塌侵限,影響行車。
因卸車造成既有道床的道碴下溜,必須及時恢復原樣,確保行車安全。
站內路料管理:
按照工務部門指定的堆放地點集中堆碼整齊。正在站改施工的工、機具歸類堆放,設看守棚并派專人看守,防止丟失造成人為破壞。
b、營業線卸車“十必須”、“十嚴禁”
“十必須”:
1、必須配備足夠的卸車人員、工具和信號用品;
2、必須配有足夠的照明設備才能進行夜間作業;
3、必須與行調、車站值班員進行聯系,確認到達車輛、車型及到開時刻;
4、必須在列車進入區間發車前,向卸車人員、司機講清作業計劃、卸車里程、信號聯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
5、必須每輛車指定一名正式員工擔任組長,對卸車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必須監督作業人員不得損壞線橋及信號設備;
7、必須在卸車后認真檢查,確認車門關好、材料堆放穩固、不侵入限界、未卸材料不得偏載方可發車;
8、必須做到笨重材料禁止邊走邊卸;
9、必須做到所卸材料指定專人及時清理;
10、必須將工具與接觸網帶電部分保持2米以上距離。
“十嚴禁”:
1、嚴禁在道岔區卸車;
2、嚴禁在無碴橋上卸車;
3、嚴禁在道口處卸車;
4、嚴禁在無底碴的新線路上卸車;
5、嚴禁在信號機導管處卸車;
6、嚴禁在站臺處靠站臺一側卸車;
7、嚴禁在區間線路的道床有積雪覆蓋超過軌面處卸車;
8、嚴禁在線路兩側有大量堆積物地段卸車;
9、嚴禁在雙線區間兩線不在同一平面時向高處一線卸車;
10、嚴禁復線區間打開兩線間一側車門卸車。
八、放行列車條件(摘自《鐵路工務安全規則》)
第2.1.12條 施工地段放行列車時,軌道靜態幾何尺寸偏差不得超過經常保養(速度υma*=120km/h)容許偏差管理值。列車速度υma*>45 km/h時,工務設備狀態符合鐵路線路、橋隧修理有關規定。列車限速υma*≤45 km/h時,線路狀態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軌枕盒內及軌枕頭部道碴不少于1/3。
2.枕底道碴串實。
3.軌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道釘或扣件:
(1)鋼軌接頭兩根軌枕和橋枕上道釘、扣件齊全、有效;
(2)半徑小于或等于800 m曲線地段,混凝土軌枕可每隔1根擰緊3根,木枕可每隔1根釘緊6根;
(3)半徑大于800m曲線及直線地段,混凝土軌枕可每隔2根擰緊1根,木枕可每隔1根釘緊1根。
5.接頭螺栓:每個接頭至少擰緊4個(每端2個)。
6.鉤螺栓:每隔3根橋枕擰緊1根。
7.起道(含墊碴)順坡率不小于200倍。
8.凍害墊板平臺兩端的順坡率不小于200倍。
第2.1.13條 施工作業過程中,設備管理單位應對封鎖前準備、施工中控制、線路開通和逐步提速等關鍵環節進行監控,對線路開通、速度變更執行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共同檢查簽認制度。
第2.1.14條 施工作業地段線路開通后,列車限速應按速度階梯逐步提高。
施工作業開通后的限速地段,為逐步提高行車速度,可使用能隨時撤出線路的輕便小型機具進行線路整修。線路整修時,必須設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和作業地點兩端的防護員。
第2.1.15條 線路大、中修,在封鎖施工前”υma*≤45km/h的慢行時間內,允許每隔6根軌枕(板結地段4根)挖開1根軌枕底的道碴,但必須保持兩側軌枕底的道碴不松動。
第2.1.16條 在進行鋼梁修理或上蓋板涂裝時,可根據施工需要移動橋枕,但移動后,每根橋枕的鉤螺栓、道釘或分開式扣件應齊全有效,固定枕木的拉條保證枕木間距不變化;移動后的橋枕中心間距不應超過550 mm,個別情況也不得超過600 mm,而接頭處橋枕凈距不得超過210 mm。如橋枕狀態不良,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限速運行。行車速度100km/h以上的區段,橋枕凈距大于210mm的鋼梁橋客車限速100 km/h,貨車限速60 km/h。施工期間,列車限速不得超過45km/h。
第2.1.17條 故障處理后的放行列車條件由工務段現場負責人決定。
九、既有線施工人員作業紀律規定
a、現場防護員、駐站聯絡員作業紀律
1、班前嚴禁飲酒,上班著裝規范,佩戴胸牌,持證上崗,帶齊防護備品,聽從現場負責人工作安排。
2、防護員要立崗接車,加強線路兩端瞭望,及時通知施工人員下道避車,防止材料、機具侵入限界,發現問題及時制止或報告。
3、機械防護人員要隨機械移動,隨時與駐站聯絡員保持聯系,防止機械侵入限界,有車來往時命令機械停止作業。
4、防護員每次下班前要檢查材料、機具、施工人員沒有侵入限界后方可離崗。
5、防護員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向監工(領工員)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
6、防護員、駐站聯絡員相互間要加強聯絡,一方喊話,另一方必須應答。對講機不準講與工作無關話語。
7、防護員要立崗接車,施工車輛進出前必須與駐站聯絡員聯系,確認沒有火車通過后方準放行。沒有車輛通過時欄桿必須放下。不安排施工時欄桿必須鎖閉。
8、因失職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責任。
凡不遵守以上規定者,施工現場負責人、項目經理(作業隊長)、領工員有權處罰,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罰款50-300元,第三次違規退回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聘任人員辭退)。
b、現場勞務工作業紀律
1、班前嚴禁飲酒,上班著裝規范,佩戴胸牌或上崗證,服從現場負責人指揮、安排。
2、上下班要排隊進入現場,嚴禁走道心、枕木頭,過往鐵路及道口要:一停、二看、三通過。
3、嚴禁扒車、鉆車,在兩線間避車,在枕木頭、車箱下坐臥。
4、嚴禁動用機車、車輛設備和車站內行車設備、物品。
5、嚴禁機具、材料侵入行車限界,下班前必須清理機具、材料,堆放整齊、牢固。
6、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責任。
凡不遵守以上規定者,施工現場負責人、監工及防護員有權處罰,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罰款50-200元,第三次責令清退出場;一個協作隊一天連續出現三次違規,將給予協作隊罰款1000元。
c、現場管理人員作業紀律
1、班前嚴禁飲酒,上班著裝規范,佩戴胸牌。
2、監工、領工員每天必須給協作隊進行班前安全講話,說明工作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記錄。各類管理人員要各負其責,嚴禁違章指揮,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對關鍵處所和主要工序的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班后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安全檢查,之后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3、各工點技術人員要及時給協作隊、監工(領工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施工有可靠的安全技術保證。
4、因失職造成事故者追究法律責任。
凡不遵守以上規定者,施工現場負責人及項目部副經理以上人員有權給予處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500元,第三次違規退回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聘任人員辭退)。
十一、《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武鐵總〔2008〕331號文件摘錄
第2條 鐵路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納入天窗,對影響行車和施工安全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強化管理,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
第3條 鐵路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和施工相互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
第二章 施工分類和等級
第4條 營業線施工系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分為施工作業和維修作業。
第5條 營業線施工等級分為三級。
⒋局管內繁忙干線包括京廣、京九線,干線包括焦柳、孟寶、寧西、漢丹、武九、襄渝、合武線。
第三章 施工組織領導和現場把關
ⅰ級施工由鐵路局主管運輸副局長、有關主管副局長擔任施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安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ⅱ級施工由鐵路局運輸處、有關業務處主管副處長擔任施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安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管人員組成。
ⅲ級施工由車務段(直屬站)主管副段長(副站長)、設備管理單位主管副段長(或以上單位的指定人員)擔任施工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由行車組織、設備管理、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成員組成。
第7條 施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⒈ⅰ、ⅱ級施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相應等級的施工方案、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
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協調解決營業線施工、運輸、安全等問題,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確保行車和施工安全。
⒊負責施工現場的組織協調工作。檢查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掌握施工進度,維護施工期間的正常運輸秩序,協調解決施工各部門臨時發生的問題。
⒋負責對施工進行全面總結。
第四章 施工計劃審批權限
⑻因特殊原因,京廣、京九線慢行處所超過第19條規定的。
第五章 施工計劃的編制
第12條 鐵路局運輸處負責編制年度輪廓施工計劃、月度施工計劃;鐵路局調度所負責編制施工日計劃,繁忙干線部管施工日計劃須由鐵路局調度所報運輸局調度部審核。
第14條 ⒈施工單位根據年度輪廓施工計劃安排,填寫次月度施工計劃申請表(附e*cel文件1份),內容包括:施工地點、內容、等級、主體單位和配合單位、工期、要點時間、放行列車條件、影響范圍、施工負責人等,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于每月9日前將次月施工計劃申請表上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計劃應先報工程建設指揮部預審后,再報主管業務處。按照慢行處所和天窗時間的規定,分區段匯總封鎖施工和慢行施工計劃,由主管處長批準并加蓋公章后,于11日前向運輸處提出次月施工計劃申請匯總表(同時附e*cel文件)。
⒉施工單位提報施工計劃的同時還應提報:施工設計文件、施工方案及驗收安排、施工方案設計(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
⒋每月15、16日由運輸處組織各工程指揮部及局外單位技術科(部)、項目施工負責人,召開次月基建和更新改造施工計劃審查編制會;
⒏因有關原因超出維修天窗時間但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臨時需在區間裝卸路料,有關業務處提前3天向調度所提出計劃,由調度所負責協調安排。
⒐利用維修天窗時間在站內及區間用軌道車裝卸路料時,裝卸車負責人須在天窗時間前通過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由列車調度員批準。
⒑防洪、搶險在區間裝卸路料的由調度所及時安排。
第15條 鐵路局調度所負責施工日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⒈施工單位于施工前3日將《施工日計劃申報表》(格式見附件5)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經主管業務處審核(蓋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調度所施工調度室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第19條 原則上,單線一個區段內慢行不超過兩處,雙線一個區段內每個方向慢行不超過兩處。同一區間施工慢行處所不超過一處(包括施工慢行處所)。各項施工要按規定控制慢行距離和慢行速度,主要干線橋涵頂進施工慢行速度應不低于45km/h。
1.局管內施工區段的劃分及允許慢行處所:
京九線淮濱-麻城、麻城-蔡山。
第20條 原則上,在圖定施工天窗點內,雙線區段可不受封鎖處所限制;單線區段一個區段內限開一個施工天窗的,在同一個天窗內可不受封鎖處所限制。施工后產生的慢行在12小時以內恢復常速時,可不統計慢行處所。
第六章 計劃變更及臨時施工
第21條 未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施工項目原則上不準施工。特殊情況必須施工時,由施工單位提報《施工日計劃(臨時)申報表 》(附件6),并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制定安全措施,通過主管業務處審查,經主管運輸副局長(總調度長)批準后,由運輸處安排施工。涉及需修改lkj基礎數據的,必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電報,經運輸局批準后,方可安排施工。
第22條 月度施工計劃原則上不準變更。特殊情況必須進行調整時,由施工單位提前5天向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和運輸處提出書面申請,運輸處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施工計劃。涉及lkj基礎數據變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
第七章 施工方案審核程序
第25條 施工安全協議書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并建檔留存一年。
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應包括:
⑴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⑵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⑶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⑷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⑸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⑹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⑺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第八章 施工計劃組織實施
第30條 施工主體單位須提前3天向局主管業務處提報《施工日計劃申報表》。
局主管業務處收到施工申請單后要與月度施工計劃進行核對并簽認、蓋章,一個施工項目涉及兩個及其以上業務部門時(包括配合要點施工),由施工主體單位的主管業務處聯系有關業務處共同核對,由施工主體單位的局主管業務處簽認、蓋章,并提前2天送交調度所施工調度室。
第32條 施工單位要及時做好準備,落實配合單位,并指定勝任人員提前40分鐘在車站《行車設備施工登記薄》(運統-46(施工),見附件2)中分別認真登記要點,并按照列車調度員發布的施工調度命令批準的時間組織施工。要加強協調組織,作業完畢及時銷點。
第33條 對延點在20分鐘以內的施工,由局主管業務處組織交班,并責成施工單位分析延點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對延點超過20分鐘的施工,由主管業務處處長參加鐵路局早交班會,在交班會上說明延點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對延點超過30分鐘的施工,由運輸處組織有關部門和施工單位交班,分析延點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鐵路局。
對延點超過30分鐘的施工,停止該施工單位的次日管內所有施工;延點超過1小時的施工, 停止該施工單位的管內所有施工2至3天。
第36條 大型機械施工經過穩定車作業,施工后經過單機或重型軌道車牽引的施工列車可視為軋道。
第十一章 施工過渡工程
第44條 行車組織和設備管理部門要全過程對換邊撥接地段施工進行指導監督。
第46條 過渡工程的驗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組織。過渡工程除攏口撥接地段外,其他應提前進行驗收。對不能預先軋道的過渡工程,由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并確認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驗收合格后方可開通。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運營單位,也不得開通運營。
第47條 過渡工程開通后24小時內,施工單位協助運營單位進行維護。施工單位對過渡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運營單位對過渡工程的設備維護負責。有關費用按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天窗修管理
第48條 天窗時間規定如下:
⒈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線路大中修及大型機械作業、接觸網大修時不應少于180分鐘。
⒉維修天窗:非電氣化雙線不應少于70分鐘,單線不應少于60分鐘。
第49條 為做好日常運輸調整工作,施工天窗和維修天窗全局統一全路周六、周日停止安排。遇有成段清篩道床、更換鋼軌、更換軌枕等連續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十三章 工程驗收交接
第54條 鐵路建設項目施工中的正、站線線路在驗交開通前要經過機車多次軋道(正線軋道50次、站線軋道30次)、檢查、整修或大型養路機械整道,直至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電氣化工程要進行冷滑及動負載(熱滑)試驗,經驗收交接后方可開通。
對不能預先軋道進行動態驗收的線路、道岔施工,由施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并確認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經驗收交接后方可開通。開通后由運營單位接管。開通24小時內,施工單位協助運營單位進行維護。
第66條 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
第72條 運營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費用納入概(預)算,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的規定和安全協議支付。
第76條 施工機具、物料和人員不得在兩線間放置和停留,放置線路兩側的機具設備、物料應碼放整齊,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并置于兩側的封閉柵欄內。因施工臨時拆除封閉柵欄時,由施工單位設置臨時防護設施并晝夜派人看守。
第77條 參加營業線施工(包括營業線維修)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接受局安監室檢查。
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及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
第83條 做好對施工的考核工作。
運輸處負責對月度施工計劃兌現的考核工作。對因施工管理不到位、組織不力,造成計劃、方案嚴重不兌現、施工延點和月度施工計劃兌現率低于90%的單位,采取停工整頓以及5000元至2萬元罰款。
遇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按實際影響程度,扣罰2-10萬元。遇違反部、局施工安全管理規定時,視情節輕重扣罰1000-3000元。對施工安全做出積極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84條 建立施工計劃兌現及安全抵押金制度。各局管外工程單位在局管內施工時,在每項施工開工前,由財務處核算,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超過10萬元的按10萬元)向鐵路局財務處交納保證金。交納的保證金60%用于施工計劃兌現考核,40%用于施工安全抵押。
第88條 本辦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
第12篇 機電資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機電科長的領導下,做好機電資料的管理工作,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資料檔案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和利用工作,并及時分類、立卷、編目、登帳等,使檔案“對號入座”,排列有序,做到檔案與目錄符合。
3、努力學習檔案工作基本知識,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4、忠于職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盡責盡職做好本職工作。
5、積極熱情工作,做到提供迅速、準確、無誤,注意資料檔案的信息利用效果。
6、做好檔案的安全管理,搞好“七防”和保持檔案柜內外環境清潔衛生。
7、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凡涉及保密檔案,不準泄密,否則將追究責任。
8、及時對新到設備有關資料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