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裝飾公司合同管理及發文規定
裝飾公司合同管理及發文規定
第1條 合同管理:
(一)制定合同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法律觀念;
(二)認真閱讀、熟悉合同條款,明確雙方責、權、利,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三)合同履行完畢后,根據履行的情況,結合結果,再一次審核合同條款,確認履行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四)確認以上無誤后,總結本合同履行情況(總結好的方面,同時指出存在的不足),由負責執行本合同的人員專題以書面形式匯報總經理,待總經理批示后糾正不足,連同合同、總結一并存入公司檔案室,以備查。至此,本合同才履行結束。
第2條 發文規定:
(一)經濟合同發文程序:部門起草、辦公室修改、總經理助理審查、律師審核、總經理簽批;
(二)文件(文書)發文程序:部門起草、辦公室檢查、總經理審閱簽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