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檢查管理規定辦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江蘇***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檢查的涵義、原則、分類、內容以及安全檢查表的制定和使用、安全檢查的組織與實施、安全檢查的問題整改、安全檢查專業人員的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江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范圍內的安全檢查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 術語和定義
安全檢查是指對生產、檢修、施工作業等場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事故隱患的檢查,以及相關基礎工作的檢查,其目的是查出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行為)和管理漏洞,然后組織整改,消除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從而不斷改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檢查是企業經常性的安全工作之一。
4 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公司級安全檢查,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2 各裝置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本裝置安全檢查責任,有權對安全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與安全環保部溝通并提出整改意見。
4.3 安全檢查人員的職責
a)安全檢查人員要積極深入生產、檢修、施工等作業場所進行巡回檢查,制止違章行為,檢查監督整改各類不安全因素(隱患);對票證的執行情況及現場消防、安全防護設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現場人員勞動保護用品佩帶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
b)安全檢查人員要深入事故現場協助調查了解、處理發生的有關生產、設備、交通等方面的事故;
c)安全檢查人員要積極參與各項安全主題活動的落實及檢查驗收工作;
d)安全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向安全環保部通報或報告;
e)安全檢查人員負責參與組織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5 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檢查的原則
安全檢查應從人、物、環境、管理四因素入手,采取邊檢查、邊整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5.2 安全檢查的分類
5.2.1 經常性安全檢查是落實公司全方位巡回檢查制的重要形式,各級安全組織和人員要以現場為中心,狠抓日??赡馨l生事故的人、機、環境等主要因素,使安全工作從事后管理轉變為事前預防。
5.2.2 綜合性安全檢查是公司組織的對下屬各單位進行的安全檢查,檢查的范圍是全方位的,檢查的內容是綜合性的。檢查可以采取自查自改或上級統一組織集中檢查的方式。
5.2.3 專業性安全檢查是對一項危險性大的作業活動和某一安全生產薄弱環節進行的專門檢查,其目的是為了及時查清隱患和問題的現狀、原因及危險性,提出預防和整改建議,督促消除和解決,保證安全生產。檢查以安全人員為主,吸收與檢查內容有關的技術、管理人員參加。
5.2.4 節假日安全檢查是對節前及節日期間的安全、保衛等項工作的安排和落實情況的檢查,一般由安委會組織檢查。
5.2.5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換季前的預防性檢查,檢查以安全環保部為主。
a)春季安全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跑漏、防建構筑物倒塌等為重點;
b)夏季安全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風防汛為重點;
c)秋季安全檢查以防火、安全防護設施和防凍保溫為重點;
d)冬季安全檢查以八防(防滑、防凍凝、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墜落)為重點。
5.3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5.3.1 查制度:即檢查各項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是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嚴格落實;
5.3.2 查設備:即檢查各種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齊備,并處于正常的運行狀態;
5.3.3 查安全知識:即檢查職工是否具備應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
5.3.4 查紀律:即檢查職工是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3.5 查事故隱患:即檢查是否存在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對已查出的各類問題是否落實了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5.3.6 查防火、防爆,檢查內容包括:
5.3.6.1國家現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
5.3.6.2 各級領導、技術人員、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消防知識、技能等。
5.3.6.3 火源管理。
5.3.6.4 工藝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含消防設施操作法)。
5.3.6.5 安全消防裝置、生產工藝防火防爆措施。
5.3.6.6 生產工藝過程本身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及其安全保護措施等。
5.3.6.7 設備、電氣、儀表、給排水和其它輔助設施的防火防爆管理。
5.3.6.8 建筑物、構筑物的防火防爆、泄壓面積、放空及防雷等。
5.3.6.9 易燃易爆危險品儲運及裝卸的防火管理。
5.3.6.10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與完好情況。
5.3.7 查員工的勞動防護用品佩帶和使用是否符合標準;
5.3.8 其他事項:其它安全基礎工作以及涉及現場的其它安全問題。
5.4 安全檢查表的制定與使用
5.4.1 安全檢查表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安全檢查表可以根據檢查內容的不同,采取各種不同的形式。
5.5 安全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5.5.1 安全檢查要堅決杜絕盲目檢查,安全檢查原則上必須要有組織、有明確的目的、具體的方案和要求,檢查結束后要有記錄、有整改落實、有復查,有信息反饋。
5.5.2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5.5.3 裝置級安全檢查,由裝置經理組織裝置工藝、運行、安全等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5.4 班組長和操作工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制度。
5.6 安全檢查的問題整改
5.6.1 安全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和隱患,應嚴格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進行規范化處理,要逐項進行分析研究,利用有效途徑落實整改。
5.7 安全檢查專業人員的權利
a)安全檢查專業人員有權制止、糾正、處罰他人和組織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等不安全行為;
b)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對蓄意對抗檢查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c)安全檢查專業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報告有關安全情況,回答有關安全問題,提供有關的資料、文件等;
d)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在出現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有權要求受檢單位停止作業、排除險情;
e)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對檢查出的各類不安全因素(隱患)有權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2篇 安全檢查管理規定及扣罰規定
目的為預防避免工傷、火災等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到檢查工作有據可依,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程度,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本標準規定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
定義3.1 安全生產:通過人、機、物、環、管的和諧運作,使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于有效控制狀態。
3.2 安全隱患:生產系統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安全檢查:是及時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權責部門及人員4.1 內審部為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安全專員為安全檢查執行人。
4.2 董事長為安全檢查扣罰結果實施的簽核人。
4.3 人力發展部為安全檢查扣罰結果的實施部門。
4.3 各部門最高主管或實際管理人為本部門安全責任人。
內容:5.1 安全檢查事項及扣罰標準(見下表):
項目 | 安全檢查事項 | 扣罰標準 (元) |
人的不安全行為 人的不安全行為 | 1、未對應作業崗位要求佩戴相應勞動防護用品。 | 5 |
2、未與生技部門確認,私拉亂接水、電、氣等能源管線。 | 5 | |
3、私自移動、調整固定的設備設施位置。 | 5 | |
4、上班作業時非合理使用情況下玩手機、聽音樂聽廣播、看視頻等主觀性分散注意力行為。 | 5 | |
5、穿著高跟鞋(鞋跟高于5厘米)進入生產車間區域,穿著拖鞋、打赤膊等不安全裝束。 | 5 | |
6、酒后上崗。 | 5 | |
7、未使用加料扶梯登高注塑機進行加料作業。 | 5 | |
8、車床、鉆臺等禁止戴手套操作的設備,在操作時戴手套。 | 5 | |
9、從窗臺上跳下,翻越流水線、輸送帶,從出貨平臺跳下等。 | 5 | |
10、爭奪、哄搶料框,人為推拉料框時高度超過5層。 | 5 | |
11、特種作業崗位未持證上崗,如未持證人員開叉車、行車、接電、電焊等。 | 5 | |
12、未依要求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檢查保養并記錄。 | 5 | |
13、手持小零件進行切割加工作業易造成。 | 5 | |
14、非緊急逃生需要在廠區內急速奔跑。 | 5 | |
15、搭坐叉車、電瓶車。 | 5 | |
16、站在砂輪機正前方進行削磨作業。 | 5 | |
17、非工作需要進入變電室、配電室、發電機房、空壓機房、油庫、危險品庫內。 | 5 | |
18、擅自將電梯卡借給外部人員使用,非工作需要給外部人員開受控門。 | 5 | |
19、搬運、挪動運轉中的電扇。 | 5 | |
20、用壓縮空氣嬉戲打鬧。 | 5 | |
21、攀、坐不安全位置。 | 5 | |
22、從高空往下扔雜物。 | 5 | |
23、冒險進入機器人作業防護區域內。 | 10 | |
24、在指定吸煙室區域外的其他任何地方抽煙。 | 10 | |
25、違章指揮,違反崗位操作規程作業。 | 10 | |
26、私自拆除或行為導致安全裝置失效。 | 10 | |
27、用乙醇(工業酒精)等極易燃易爆物品引火。 | 10 | |
28、非工作需要、未經批準擅自帶領外部人員進入車間參觀。 | 10 | |
29、在廠區內焚燒雜物。 | 10 | |
30、未停機處理異常,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 10 | |
機 械 設 備 不 安 全 狀 態 | 1、機臺設備(含辦公設備)長時間閑置、不使用,未關閉電源。 | 5 |
2、電控柜、電控箱、插座等用電設施出現絕緣外殼破損殘缺等用電隱患,未作出警示標識、未及時聯絡處理。 | 5 | |
3、電氣線路、管線沿地面布設時,未作相應隔離、避繞等防止人員輕易接觸到的防護措施。 | 5 | |
4、電線、網線等線路槽、橋架蓋板未蓋。 | 5 | |
5、高溫烘烤設備區域未作隔離。 | 5 | |
6、將車輛停放到非指定停車位置。 | 5 | |
7、高溫加熱設備未進行區域隔離,周圍5米范圍內放置可燃物品。 | 5 | |
8、充電設備在未充電時未拔出、電源未關閉。 | 5 | |
9、人員可輕易、誤接觸到運行中的機械設備。 | 5 | |
10、加料扶梯扶手未置于外側。 | 5 | |
11、設備病運行, 存在可能因缺失操作指示牌造成誤操作。 | 5 | |
12、設備停用或待修期間有無懸掛和設置醒目的“禁止使用”等告知標示。 | 5 | |
13、粉塵作業場所的電氣設備、除塵設施積灰未定期進行清理,易引發起火事故。 | 5 | |
14、機械手運行存在碰觸人員的危險隱患。 | 10 | |
15、機械設備運轉部位、區域無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或安全防護隔離設施松動、損壞、失效。 | 10 | |
物品 的 不 安 全 狀 態 | 1、危險化學品未進行集中管控、處置,未作單獨隔開存放,現場臨時存放不可超過當日使用量1.5倍。 | 5 |
2、廠房西側連廊禁止堆放物品,廠房東側連廊物品堆放存在高空跌落隱患。 | 5 | |
3、物料或可燃物品貼靠電氣、高溫加熱等易引發起火的設備。 | 5 | |
4、化學品、油類儲存時未蓋上等封閉措施。 | 5 | |
5、倉庫物品堆放存在跌落倒塌隱患,與上面燈具的距離小于0.5米。 | 5 | |
6、氣瓶避免暴曬,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氣瓶距離不得少于5米。 | 5 | |
7、物料、物品室外、高空堆放未采取防風吹散措施。 | 5 | |
8、物料、物品本身帶有危險性,應當進行防范而未進行防范。 | 5 | |
9、倉庫區域存放打火機、火柴、手持火槍等引火器具。 | 10 | |
10、物料沿窗、護欄處放置,存在高空跌落隱患。 | 10 | |
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 1、消防設施、電控柜箱等應急操作設備或區域被遮擋、被占用。 | 5 |
2、地面積存明顯水跡、油跡、尖銳物等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誘發物品。 | 5 | |
3、各通道、樓梯進出口堵塞,影響正常通行和緊急疏散。 | 5 | |
4、東區門控的門因工作需要通過時未做到“即開即關”。 | 5 | |
5、行車不用時,吊鉤和遙控器懸空通道上且可被來往人員、車輛接觸到。 | 5 | |
6、高空窗戶、擋墻、護欄高度低于90cm未進行安全防護。 | 5 | |
7、危險易引發傷害事故部位、區域未進行警示標識。 | 5 | |
8、照明不足。 | 5 | |
9、車間通道堵塞,物料未依規劃區域內放置。 | 5 | |
10、車間地面通道存在絆腳物。 | 5 | |
11、工夾具應未放在指定位置,安全穩妥防止墜落和傷人。 | 5 | |
管理缺陷 | 1、新進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現場操作考核未通過的就安排獨立上崗作業。 | 5 |
2、“四新”教育即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上馬時未對相關接觸人員進行安全告知教育。 | 5 | |
3、召開班前會未宣導安全內容,布置工作時未交待相應安全注意事項,導致引發安全傷害事故。 | 5 | |
4、兩人以上多人協同操作的,主管未指定有操作經驗的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 5 | |
5、事故隱患長期未采取措施進行改善的。 | 10 | |
6、公司相關安全事項宣導不到位,導致員工不知道的。 | 10 | |
7、外施工對接人員未依照相關安全協議執行相關告知、監督等事項。 | 10 | |
8、危險隱患長期存在且應被安全管理人員意識到而未意識到的。 | 10 | |
9、事故處理未依“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未調查清楚、未采取防范措施、未處理事故相關責任人員、未對相關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 10 | |
10、存在隱瞞、虛報等影響安全事故調查進展工作的。 | 20 | |
11、事故隱患未改善或整改不到位而引發安全事故的。 | 20 | |
其他 | 1、同一非不可抗拒事故發生原因在一年內重復發生。 | 100 |
2、發生非客觀原因起火事故。 | 200 |
5.2 扣罰是每月對部門最高主管或實際管理人進行統計扣罰,部門內應逐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罰或處分。
5.3 部門存在同一安全隱患問題2處(含)以上的,扣罰標準金額按照2倍進行統計。
5.4 檢查中提出上表未涉及的安全隱患事題,初次不納入扣罰,發生部門應積極整改,重復發
生的納入扣罰統計。
5.5 存在上表未涉及的嚴重、明顯且易引發事故,人員應意識到而未意識到的安全隱患問題,
扣罰標準根據影響后果比照上表事項處理,應提前通知責任整改部門并達成一致。
5.6 公司日常發布的安全相關規定要求均為安全檢查內容,扣罰標準根據影響后果比照上表事
項處理,應提前通知責任整改部門并達成一致。
六、相關表單
6.1 安全檢查報告表(附件一)
第3篇 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置、設備、設施投用前的安全檢查管理,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范》(q/sy1245-2009)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的煉油化工企業(以下簡稱煉化企業)以及為其服務的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定規范了煉化企業所有新、改、擴建、工藝設備變更、停車檢維修、事故后恢復開車等項目投用前安全檢查的管理要求。
第四條 名詞解釋
(一)投用前安全檢查(pssr):是指在工藝設備投用前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檢查確認,并將所有必改項整改完成,批準投用的過程。
(二)必改項:是指投用前安全檢查時發現的,可導致項目不能投用或投用時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項目。
(三)待改項:是指投用前安全檢查時發現的,會影響投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并在運行過程中可能引發事故的,可在投用后進行限期整改的隱患項目。
(四)人機工程:是指使工作人員與設備、作業工具安全而有效地結合,環境更適合于人員作業,人機界面達到最優匹配的系統工程。
(五)一級操作變動:是指新建或經過重大技術改造后主要生產裝置的開工、主要生產裝置大檢修的開停工、涉及多套或全廠公用工程開停工和重要運行方案調整等重大操作過程。
(六)二級操作變動:是指輔助生產裝置的開、停工,主要生產裝置大機組等重點設備的開、停和切換,重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投用,關鍵控制儀表、電氣設備維修等重要操作過程。
(七)三級操作變動:是指生產裝置內主要工藝設備的開、停和切換,一般技術改造項目或設備的投用,主要控制儀表、電氣設備維修等重點操作過程。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煉油與化工分公司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
第六條 煉油與化工分公司和企業的生產運行部門是投用前安全檢查的牽頭管理部門,對投用前安全檢查過程實施監督。
第七條 煉化企業根據本規定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實施細則,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第八條 企業基層單位執行本單位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實施細則,對本規定提出改進建議。
第九條 限上及被列入國家或中國石油集團(股份)公司重點控制的新、改、擴建項目,由企業組織做好投用前的自檢自查工作后,于投用前30天向煉油與化工分公司提交投用申請,煉油與化工分公司負責組織投用前檢查驗收,或由其委托所歸口管理的企業組織檢查驗收,煉油與化工分公司負責督察指導。
第十條 限下及企業重點控制的新、改、擴建項目,由分廠組織做好投用前的自檢自查工作后,于投用前15天向企業提交投用申請,企業組織相關專業部門聯合實施投用前檢查驗收,并由企業各部門分專業負責跟蹤待改項目的整改。
第十一條 限下小型及廠控重點新、改、擴建項目、工藝設備變更、停車檢維修、以及事故后恢復開車(限于一、二級操作變動)等項目,由屬地單位組織做好投用前的自檢自查工作后,于投用前7天向所在分廠提交投用申請,分廠組織投用前檢查驗收,企業各相關部門實施督察指導。
第十二條 限于三級操作變動的工藝設備變更、停車檢維修、以及事故后恢復開車等項目,由屬地車間向分廠提出投用申請后,屬地單位組織投用前檢查驗收,分廠各相關部門實施督察指導。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第十三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是各煉化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工藝設備變更、停車檢維修、事故后恢復等項目投用的先決條件。
第十四條 根據項目管理權限,煉油與化工分公司、煉化企業、分廠及屬地單位等,均應成立相應的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按照事先編制好的檢查清單進行投用前安全檢查。
第十五條 根據項目規模和任務進度安排,投用前安全檢查可分階段、分專項多次實施。
第十六條 投用前的工藝設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藝設備符合設計規范和安裝標準。
(二)所有保證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技術文件準備就緒。
(三)相關操作與維護人員得到足夠的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資質。
(四)所有工藝危害分析提出的改進建議得到落實和合理解決。
(五)所有工藝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已得到滿足,所有必改項已整改完畢并通過確認。
第二節 成立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
第十七條 各相關單位應根據項目的進度安排,需提前組建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同時,根據項目的管理級別,分別由煉油與化工分公司或企業、分廠、屬地單位的負責人(以下簡稱區域或單位負責人)指定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
第十八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成員由組長選定。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成員由生產、技術、設備、安全、消防、環保、檢維修、人力資源、操作等方面專業人員組成。必要時,還可包括施工、設計、監理人員,以及具有特定知識和經驗的外部專家。
第十九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相關人員職責:
(一)區域或單位負責人。指定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為項目投用前安全檢查的實施提供足夠的資源;與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審議并確認所有必改項已完成整改,批準職責范圍內的項目投用。
(二)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組建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制定和實施計劃;組織召開計劃會、審議會,對檢查清單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安排組員的任務與進度;組織實施投用前安全檢查,并對檢查質量負責;與組員共同確認所有必改項和待改項,落實解決方案,跟蹤所有必改項的完成情況;必要時向上級申請專業技術人員支持。
(三)投用前安全檢查成員。參加投用前安全檢查計劃會和審議會;參與制定檢查清單,并對照檢查清單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跟蹤必改項和待改項的整改情況;必要時向檢查小組組長申請支持。
第三節 檢查前準備
第二十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應針對被檢查項目的性質、工藝設備的特點等確認完善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停工檢維修沒有變更的項目的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見附錄a;新、改、擴建和變更項目的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見附錄b。
第二十一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應召集所有組員召開投用前安全檢查計劃會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介紹整個項目概況。
(二)安排完善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內容。
(三)組員任務分工。
(四)明確進度計劃。
(五)確認其他相關方的資源支持。
第二十二條 組長組織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完善后的審查與確認。
第二十三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應經區域或單位負責人按級別批準、實施,以單位文件形式進行管理并分發至各主管部門及相關人員。
第四節 實施檢查
第二十四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員按照任務分工,依據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對項目進行檢查,將發現的問題填入“投用前安全檢查問題匯總表”(見附錄c)。
第二十五條 現場檢查工作完成后,組長應召集所有組員召開審議會,對檢查情況進行講評和梳理:
(一)各小組組員匯報檢查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審議并將其確定為必改項、待改項,形成投用前安全檢查報告(見附錄d),確認整改項、整改時間和責任人。
(二)分階段、分專項多次實施的投用前安全檢查,在項目整體投用前安全檢查審議會上,應整理、回顧和確認歷次投用前安全檢查結果,編制投用前安全檢查報告。
第五節 批準投用與跟蹤管理
第二十六條 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將投用前安全檢查報告交給區域或單位負責人,根據項目管理權限,由相應負責人審查并批準投用。
第二十七條 項目批準投用后,投用前安全檢查小組組長應繼續組織小組成員跟蹤投用前安全檢查待改項,并檢查其整改結果,直至完成。
第二十八條 各相關部門針對待改項提出整改要求,進行跟蹤驗證。
第二十九條 對于涉及變更的整改項,應將相關圖紙、設計文件、資料等進行更新并歸檔。待改項整改完成后,應形成書面記錄,與投用前安全檢查清單、投用前安全檢查報告一并歸檔。
第四章 審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第三十條 各煉化企業應將本規定納入體系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項審核;發生偏離應報煉油與化工分公司批準,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各煉化企業應組織培訓,相關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定在煉化企業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煉油與化工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煉油化工建設項目投料試車條件》(油化字[2006]185號)同時廢止。
第4篇 加氣站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安全檢查的形式分為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周檢、日檢及專業檢查,每次檢查后填好《安全檢查表》。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安排整改。
(1)綜合性檢查
由公司分管副總于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等節假日前組織綜合性檢查。
檢查內容:設備的完好狀況;充裝作業環境;員工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各類原始記錄臺帳;消防器材保管維護等。
(2)季節性檢查
由公司安全員組織,加氣站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按照季節特點,結合加氣站實際進行檢查。各季檢查重點內容為
春季以電氣設施、防雷、防靜電裝置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夏季以防洪防汛、防暑降溫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秋季以設備運行狀況、工藝執行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冬季以檢查防火防爆和設備情況為主,其余作一般性檢查。
(3)專業性檢查
由公司安全員組織,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周邊地區發生事故案例,結合加氣站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專業性技術檢查。
(4)月檢
由工程部經理組織對各加氣站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5)周檢、日檢
加氣站站長、安全員負責周檢、各加氣站班長負責日檢,檢查主要以充裝、設備運行、防火防爆為主。
(6)檢查后整改處理:
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及人的不安全行為,由公司安全員統計列表,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間,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由加氣站站長組織實施。
第5篇 煉鐵車間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對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與落實,并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車間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車間范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運行與活動的檢查。
三、職責:
1、車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日常安全檢查與管理,制定具體辦法和規定,經車間領導批準后實施。
2、各班組負責各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檢查與管理。
3. 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由專人負責檢查且做好記錄。
四、工作程序:
1主要內容:
1)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的實施情況。
2)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
3)運行控制情況。
4)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工藝設施的安全性。
6)對設備設施管理的安全監督執行情況。
7)車間安全環保、設備設施、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特種設備、普通機械設備的運行情況的定期監督。
8)現場作業的監督執行情況。
9)現場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用電作業、等危險作業活動的實施情況的監督。
10)作業環境的監測
11)崗位、個人防護管理和使用情況。
12)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13)對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違章情況的統計記錄。
2安全檢查類型:
1)日常的例行安全檢查。
a、綜合檢查;
①車間綜合性安全檢查;
②班組綜合性安全檢查;
b、季節性檢查;
c、日常檢查;
d、專業檢查;
①工藝管理;
②設備管理;
③變配電系統;
④儀表管理;
⑤消防管理;
⑥ 崗位衛生管理;
⑦現場檢維修作業;
⑧安全設施、設備(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檢查與監控);
⑨特種設備等;
e、節假日檢查
f、本車間各級人員的檢查;
g、不定期隨機檢查;
3、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
(1)車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車間指令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整理
(2)日常的例行安全檢查
(3)車間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藝安全參數和安全方面的關鍵特性,按照工藝設備和設施的安全操作規程例行日常檢查,并予以記錄。
4、綜合檢查
(1)車間每星期五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車間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參加人員為各班組長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車間安全領導小組總結進行整改,做好記錄。
(2)專項檢查由由車間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
a、關鍵裝置:電器設備、設施、風機房(高壓配電室)、加壓(助燃)風機等;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副主任趙明光。
b、重點部位: 高爐本體、爐皮 、風口及爐頂設備運行狀況等;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副主任王自強。
c、重點部位:熱風爐系統、送風、燃燒、箱體除塵、爐皮冷卻、煤氣設備、設施管道及閥門等;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熱風爐班班長王榮保。
d、關鍵裝置:噴煤系統;磨機、燃燒爐(煤氣檢測)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噴煤班班長張世平。
e、關鍵裝置:行車( 抓渣行車、吸鐵行車);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維修班副班長馬春林。
f、關鍵裝置:煤氣檢測;煤氣檢測議、聲光報警儀運行狀況;每星期五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安全員陳占剛。
j、重點部位:煤氣檢測;煤氣設備、設施、管道、閥門;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安全員陳占剛 。(注:每星期五車間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檢查一次)
h、關鍵裝置:應急器材;過濾式防毒面具、檢測儀;急救箱或急救包、空氣呼吸器、擔架等每星期五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安全員陳占剛。
i重點部位:滅火器材;應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車間安全領導小組每星期五檢查一次;負責人車間安全員陳占剛。
j重點部位:爐前平臺、鑄鐵;渣、鐵口及鑄鐵機運行狀況每天檢查一次;負責人爐前(鑄鐵機)班班長吳建忠。
5、季節性檢查分別由車間、班組負責人,根據當地的地理和氣候特點組織本車間人員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做好記錄。
6、日常檢查:日常檢查分班組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班組各崗位員工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組巡回檢查職責,設備、設施點檢;特別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危險源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報告班組、車間進行整改落實并做好記錄。
7、節假日檢查:主要是對節假日前安全、消防、備用設備設施、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的檢查。
8、各種安全檢查均應按相應的《安全檢查表》進行,科學、規范的開展檢查活動。安全檢查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9、檢查結果的處理
檢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車間,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項填寫“隱患治理通知單”,并按《隱患治理管理制度》執行,車間安全領導小組對所采取隱患治理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10、以上安全檢查管理規定由車間安全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監督執行。
第6篇 安全檢查整改管理規定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搞好各層次和各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努力創造一個舒適的和安全衛生的作業(工作)環境,確保全體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穩定持續發展,參照集團制度 [2008]第71號《安全檢查整改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在開展各層次和各專業(職能)安全檢查及其實施隱患(問題)整改過程中的監控和管理。
第三條 開展安全檢查的最終目的是在于及時發現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狀況和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缺陷,及時消除隱患、排除危險和有害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促進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杜絕或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防止職業危害,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四條 安全生產重在過程控制和預防,公司各級領導、各專業(職能)管理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要在各自的工作(生產)崗位上或各自管轄的范圍內,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扎實有效地做好安全檢查整改工作,切實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凡是因為安全檢查整改工作不及時,或者對違規違紀行為制止不力而導致事故發生的,應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事故單位(部門)相關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
第五條 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過程中,受檢單位(部門)必須指定1-2名相關人員參與檢查,以便掌握和了解查出的隱患(問題);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部門)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并提供有關文件或檔案資料;有權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和詢問;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停止一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或嚴重違反安全衛生標準、規范的作業;有權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有權對存在的隱患、問題或缺陷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考核。
第二章 安全檢查基本規定及要求
第六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 崗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即公司各崗位(機臺)或工種的作業(操作)人員在當班開始操作或作業之前,對本崗位(機臺)或者工種將要開展的作業范圍內的安全防護狀態和狀況所進行的自檢自查,或稱安全點檢。
(二) 安全管理人員的日常安全巡查,即公司的各個層次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狀況所進行的日常安全巡檢,或稱安全例行檢查。
(三) 定期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即有公司(單位)領導參與的,指定檢查人員和明確檢查對象、檢查范圍、檢查內容的而且定期進行的、全面系統的和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定期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各個層次(即班組、部門、分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
(四) 專業(專項)性安全檢查,即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以國家或行業標準為依據的專業(專項)安全檢查,如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安全檢查、機械設備安全檢查、起重設備安全檢查、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等。
(五) 季節性安全檢查,即根據季節及其氣候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不利影響的特性或特點,而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相應的和有特定內容的安全檢查。如防洪防雷檢查、防暑降溫檢查以及節假日安全檢查等。
(六) 隱患整改跟蹤檢查,即對各種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或不合格項落實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或督促檢查。
第七條 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分三個部分,即安全管理、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
(一) 查安全管理。重點是檢查各單位(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情況;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開展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安全檢查整改的情況;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情況以及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的情況:
1、查領導。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是否落實;是否真正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抓;是否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定期研究、部署和檢查、考評安全生產工作;是否真正做到“思想、職責、工作”三到位。
2、查制度。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是否嚴格執行,是否獎懲嚴明。
3、查組織。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是否真正做到“專管成線,群管成網”,即是否做到按專業和職能實施分線管理,是否真正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和領導抓、抓領導,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
4、查檢查整改。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是否定期開展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工作,并且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是否及時整改。
5、查事故處理。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對已發生的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嚴肅處理;是否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6、查安全宣傳教育。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做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并且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做到有計劃、有方案、有內容、有教材、有考核,是否做到嚴格、規范、扎實、有效。
(二) 查安全衛生防護。重點是檢查生產作業現場和作業環境的各類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裝置、附件、信號、標志的合理和規范配備、配置及其完善和完好狀況。
1、生產場所是否寬敞、整潔,地面是否平整、防滑;通風、采光、照明是否足夠;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并保持暢通;平臺、梯子、通廊、過橋的護欄(扶手)是否齊全、完好;溝、坑、井、洞的護欄、蓋板是否完好、有效;危險部位、區域、設備、設施、源點的安全警示信號、標志是否齊全、有效;各類物料、物品、產品、備件、器具的擺設、擺放是否符合定置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各類特殊裝備、設施或場所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場所是否具備防火防爆的安全條件和安全措施。
2、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準確、可靠、有效,并且定期檢測和持證使用。
3、各類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安全附件是否完備、有效,并且符合相關安全規范和安全標準的要求。
4、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線路的安裝、連接及其接地(接零)和絕緣保護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和要求。
5、各類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的貯存、運輸、使用的條件和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是否配備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6、高溫、噪聲、振動、粉塵、煙霧等有毒有害部位、區域、場所是否配備足夠、完好、有效的防護措施和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 查安全操作。重點是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情況。
1、是否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是否按照規定使用各種安全防護器具和設備。
3、作業前是否進行安全點檢和安全交底。
4、作業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定,做到行為安全規范。
第八條 各級安全檢查的頻次和時限為:公司每半年至少組織檢查一次;各單位(部門)每月至少組織檢查一次;分公司每周至少組織檢查一次;班組每天(班)至少檢查一次;崗位(工種)、機組、機臺班前必須進行全面安全點檢一次。
第九條 公司的安全檢查,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安委會成員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檢查內容按《公司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1)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登記本》上。
第十條 各單位(部門)的安全檢查,由單位(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員組織各職能、專業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參與;檢查內容按《單位(部門)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2)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登記本》上。
第十一條 班組的安全檢查和崗位(工種)的班前安全點檢由班組長負責組織;檢查內容按《班組崗位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3)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上。
第十二條 公司各專業(職能)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專業(職能)安全檢查。
第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根據安全生產情況,隨時組織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或突擊檢查和跟蹤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并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考核。
第十四條 為保障各類安全檢查考核工作的嚴肅性、嚴謹性、嚴密性和有效性,在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組織開展的各類安全檢查考核過程中,必須充分明確并切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 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查考核的計劃和方案,充分明確開展安全檢查考核的目的,要求以及組織安全考核的責任人(或負責人)和參與安全檢查考核的相關人員,并于事前進行動員布置且逐一簽名確認。
(二) 必須事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考核表,充分明確檢查考核的項目、內容以及檢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確保做到目標明確,要求嚴格,內容詳盡,方法得當,扎實有效。
(三) 必須依照安全檢查考核既定的計劃、方案及其項目、內容、方法、步驟和要求嚴格實施,防止各類安全檢查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或走過場,確保各類安全檢查考核真正做到“三個落實、六個明確、九個防止”。即:
1、“三個落實”:(1)組織落實;(2)職責落實;(3)內容落實。
2、“六個明確”:(1)方案明確;(2)目標明確;(3)要求明確;(4)責任明確;(5)內容明確;(6)行動明確。
3、“九個防止”:(1)防止形式主義;(2)防止表面應付;(3)防止走馬觀花;(4)防止弄虛作假;(5)防止敷衍了事;(6)防止虎頭蛇尾;(7)防止顧此失彼;(8)防止考核不嚴;(9)防止整改不力。
第三章 隱患(問題)的整改及要求
第十五條 在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中,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應逐項逐條進行登記,并及時向受檢單位(部門)下發《不符合項目整改通知書》(見附件4)。通知書由負責牽頭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填寫,并經單位(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簽發,被檢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必須簽收,且按通知書的要求逐項組織整改,通知書必須存根備案。
第十六條 受檢單位(部門)收到《不符合項目整改通知書》后必須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凡是自己能解決的,班組不推給部門或分公司,部門或分公司不推給公司,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不得拖延。凡因拖延或貽誤整改任務而導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被檢單位(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受檢單位(部門)必須在整改期限內及時完成各項整改任務,并及時向牽頭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填寫《不符合項目整改信息反饋表》(見附件5)反饋整改情況,經驗收、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且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運行)。
第十八條 對那些由于物質技術條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應制訂臨時的應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計劃,并向負責檢查的單位(部門)說明暫時不能整改的原因和理由。
第十九條 負責檢查的單位(部門)收到受檢單位(部門)的《不符合項目整改信息反饋表》或暫時不能整改的原因和理由說明后,應及時將整改或說明情況書面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條文中如與集團規定有抵觸時,應以集團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文件修訂實施記錄:
本規定于2008年10月25日制定頒發。
第7篇 油田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各類生產施工作業啟動前安全管理,確保所有影響工藝、設施和施工安全運行的因素在啟動前被識別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范》(q/sy1245-2009),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遼河油田公司、遼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簡稱油田公司)所屬裝置、設備、設施啟動前的安全檢查活動,控股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中啟動前安全檢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簡稱pssr)是指在企業裝置、工藝設備、設施啟動前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檢查確認,并將所有必改項整改完成,批準啟動的過程。
必改項是指項目啟動前安全檢查時發現的,可導致項目不能啟動或啟動時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項目。
待改項是指項目啟動前安全檢查時發現的,會影響投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并在運行過程中可能引發事故的,可在啟動后限期整改的隱患項目。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油田公司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并對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五條? 油田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六條? 各二級單位執行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七條? 員工接受啟動前安全檢查培訓,執行啟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條? 裝置、設備設施必須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否則不得投入使用。啟動前安全檢查的項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包括租借):
(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溫高壓工藝設備變更項目;
(三)輕烴、煉化裝置停車檢維修項目;
(四)開鉆及鉆開油氣層前;
(五)新工藝、新技術項目;
(六)油氣站場重新投運等其他項目。
第九條? 應根據項目管理權限,成立相應的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按照事先編制好的檢查表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油田公司級所組織的項目和一類鉆井,由油田公司組織啟動前安全檢查,其他項目由二級單位安排啟動前安全檢查。
第十條? 根據項目規模和任務進度安排,可分階段、分專項多次實施啟動前安全檢查。
第十一條? 啟動前的工藝設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藝設備符合設計規格和安裝標準;
(二)所有保證工藝設備安全運行的程序準備就緒;
(三)操作與維護工藝設備的人員得到足夠的培訓;
(四)所有工藝危害分析提出的改進建議得到落實和合理的解決;
(五)所有工藝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已得到滿足。
第四章 成立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
第十二條? 為確保啟動前安全檢查的質量,應根據項目的進度安排,提前組建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根據項目管理的級別,指定啟動前安全檢查組長,組長選定并明確每個組員的分工。
第十三條? 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成員可由工藝技術、設備、檢維修、電氣儀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環保專業人員組成。必要時,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識和經驗的外部專家等。
第十四條? 啟動前安全檢查區域或單位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組建項目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
(二)為項目啟動前各項安全環保措施提供足夠的資源;
(三)保證所有員工接受關于啟動前安全檢查規定的培訓;
(四)審核所有必改項的解決方案,監督檢查并落實待改項的完成;
(五)與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審議并確認所有必改項已完成整改,批準職責范圍內的項目啟動。
第十五條? 啟動前安全檢查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實施啟動前安全檢查計劃;
(二)組織制定檢查表,并組織實施啟動前安全檢查,并對檢查質量負責;
(三)組織啟動前安全檢查計劃和審議會;
(四)安排啟動前安全檢查相關人員的任務與進度;
(五)監督檢查所有必改項的完成情況;
(六)必要時向上級申請專業人員支持。
第十六條? 啟動前安全檢查小組成員的安全職責:
(一)參加啟動前安全檢查計劃和審議會議;
(二)參與制定檢查表,并對照檢查表進行檢查;
(三)確認所有必改項和待改項的解決方案;
(四)確認所有必改項已整改完成。
第十七條? 安全環保專職人員的安全職責:
(一)參與制定啟動前安全檢查表;
(二)協助對員工進行啟動前安全檢查培訓;
第8篇 安全檢查整改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搞好各層次和各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整改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努力創造一個舒適的和安全衛生的作業(工作)環境,確保全體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穩定持續發展,參照集團制度 [2008]第71號《安全檢查整改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在開展各層次和各專業(職能)安全檢查及其實施隱患(問題)整改過程中的監控和管理。
第三條? 開展安全檢查的最終目的是在于及時發現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狀況和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缺陷,及時消除隱患、排除危險和有害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促進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杜絕或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防止職業危害,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四條? 安全生產重在過程控制和預防,公司各級領導、各專業(職能)管理部門和全體員工都要在各自的工作(生產)崗位上或各自管轄的范圍內,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扎實有效地做好安全檢查整改工作,切實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凡是因為安全檢查整改工作不及時,或者對違規違紀行為制止不力而導致事故發生的,應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事故單位(部門)相關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
第五條? 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過程中,受檢單位(部門)必須指定1-2名相關人員參與檢查,以便掌握和了解查出的隱患(問題);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有權要求受檢單位(部門)匯報安全工作情況并提供有關文件或檔案資料;有權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和詢問;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停止一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或嚴重違反安全衛生標準、規范的作業;有權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有權對存在的隱患、問題或缺陷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考核。
第二章? 安全檢查基本規定及要求
第六條? 安全檢查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種
(一) 崗位的日常安全檢查,即公司各崗位(機臺)或工種的作業(操作)人員在當班開始操作或作業之前,對本崗位(機臺)或者工種將要開展的作業范圍內的安全防護狀態和狀況所進行的自檢自查,或稱安全點檢。
(二) 安全管理人員的日常安全巡查,即公司的各個層次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狀況所進行的日常安全巡檢,或稱安全例行檢查。
(三) 定期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即有公司(單位)領導參與的,指定檢查人員和明確檢查對象、檢查范圍、檢查內容的而且定期進行的、全面系統的和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定期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包括各個層次(即班組、部門、分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
(四) 專業(專項)性安全檢查,即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以國家或行業標準為依據的專業(專項)安全檢查,如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安全檢查、機械設備安全檢查、起重設備安全檢查、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消防安全檢查等。
(五) 季節性安全檢查,即根據季節及其氣候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不利影響的特性或特點,而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相應的和有特定內容的安全檢查。如防洪防雷檢查、防暑降溫檢查以及節假日安全檢查等。
(六) 隱患整改跟蹤檢查,即對各種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或不合格項落實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或督促檢查。
第七條? 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分三個部分,即安全管理、安全防護和安全操作。
(一) 查安全管理。重點是檢查各單位(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情況;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開展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安全檢查整改的情況;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情況以及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的情況:
1、查領導。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職責是否落實;是否真正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抓;是否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定期研究、部署和檢查、考評安全生產工作;是否真正做到“思想、職責、工作”三到位。
2、查制度。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是否嚴格執行,是否獎懲嚴明。
3、查組織。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是否真正做到“專管成線,群管成網”,即是否做到按專業和職能實施分線管理,是否真正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和領導抓、抓領導,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
4、查檢查整改。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是否定期開展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工作,并且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是否及時整改。
5、查事故處理。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對已發生的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嚴肅處理;是否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6、查安全宣傳教育。就是檢查各單位(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做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并且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種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做到有計劃、有方案、有內容、有教材、有考核,是否做到嚴格、規范、扎實、有效。
(二) 查安全衛生防護。重點是檢查生產作業現場和作業環境的各類安全衛生防護設施、裝置、附件、信號、標志的合理和規范配備、配置及其完善和完好狀況。
1、生產場所是否寬敞、整潔,地面是否平整、防滑;通風、采光、照明是否足夠;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并保持暢通;平臺、梯子、通廊、過橋的護欄(扶手)是否齊全、完好;溝、坑、井、洞的護欄、蓋板是否完好、有效;危險部位、區域、設備、設施、源點的安全警示信號、標志是否齊全、有效;各類物料、物品、產品、備件、器具的擺設、擺放是否符合定置管理的規定和要求;各類特殊裝備、設施或場所是否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場所是否具備防火防爆的安全條件和安全措施。
2、各類特種設備的安全裝置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完好、準確、可靠、有效,并且定期檢測和持證使用。
3、各類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安全附件是否完備、有效,并且符合相關安全規范和安全標準的要求。
4、各類電氣設備、設施、線路的安裝、連接及其接地(接零)和絕緣保護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和要求。
5、各類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的貯存、運輸、使用的條件和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是否配備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6、高溫、噪聲、振動、粉塵、煙霧等有毒有害部位、區域、場所是否配備足夠、完好、有效的防護措施和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確保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 查安全操作。重點是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情況。
1、是否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是否按照規定使用各種安全防護器具和設備。
3、作業前是否進行安全點檢和安全交底。
4、作業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的安全規定,做到行為安全規范。
第八條? 各級安全檢查的頻次和時限為:公司每半年至少組織檢查一次;各單位(部門)每月至少組織檢查一次;分公司每周至少組織檢查一次;班組每天(班)至少檢查一次;崗位(工種)、機組、機臺班前必須進行全面安全點檢一次。
第九條? 公司的安全檢查,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組織,安委會成員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檢查內容按《公司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1)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登記本》上。
第十條? 各單位(部門)的安全檢查,由單位(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員組織各職能、專業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參與;檢查內容按《單位(部門)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2)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登記本》上。
第十一條? 班組的安全檢查和崗位(工種)的班前安全點檢由班組長負責組織;檢查內容按《班組崗位安全檢查考核表》(見附件3)所列項目進行。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記錄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本》上。
第十二條? 公司各專業(職能)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專業(職能)安全檢查。
第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根據安全生產情況,隨時組織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或突擊檢查和跟蹤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并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考核。
第十四條? 為保障各類安全檢查考核工作的嚴肅性、嚴謹性、嚴密性和有效性,在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組織開展的各類安全檢查考核過程中,必須充分明確并切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 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查考核的計劃和方案,充分明確開展安全檢查考核的目的,要求以及組織安全考核的責任人(或負責人)和參與安全檢查考核的相關人員,并于事前進行動員布置且逐一簽名確認。
(二) 必須事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考核表,充分明確檢查考核的項目、內容以及檢查考核的方式、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確保做到目標明確,要求嚴格,內容詳盡,方法得當,扎實有效。
(三) 必須依照安全檢查考核既定的計劃、方案及其項目、內容、方法、步驟和要求嚴格實施,防止各類安全檢查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或走過場,確保各類安全檢查考核真正做到“三個落實、六個明確、九個防止”。即:
1、“三個落實”:(1)組織落實;(2)職責落實;(3)內容落實。
2、“六個明確”:(1)方案明確;(2)目標明確;(3)要求明確;(4)責任明確;(5)內容明確;(6)行動明確。
3、“九個防止”:(1)防止形式主義;(2)防止表面應付;(3)防止走馬觀花;(4)防止弄虛作假;(5)防止敷衍了事;(6)防止虎頭蛇尾;(7)防止顧此失彼;(8)防止考核不嚴;(9)防止整改不力。
第三章? 隱患(問題)的整改及要求
第十五條? 在各個層次和各個專業(職能)的安全檢查中,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和不符合項應逐項逐條進行登記,并及時向受檢單位(部門)下發《不符合項目整改通知書》(見附件4)。通知書由負責牽頭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填寫,并經單位(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簽發,被檢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必須簽收,且按通知書的要求逐項組織整改,通知書必須存根備案。
第十六條? 受檢單位(部門)收到《不符合項目整改通知書》后必須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凡是自己能解決的,班組不推給部門或分公司,部門或分公司不推給公司,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不得拖延。凡因拖延或貽誤整改任務而導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被檢單位(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受檢單位(部門)必須在整改期限內及時完成各項整改任務,并及時向牽頭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填寫《不符合項目整改信息反饋表》(見附件5)反饋整改情況,經驗收、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且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運行)。
第十八條? 對那些由于物質技術條件限制而不能立即解決的隱患(問題)或不符合項,應制訂臨時的應急防范措施和限期整改計劃,并向負責檢查的單位(部門)說明暫時不能整改的原因和理由。
第十九條? 負責檢查的單位(部門)收到受檢單位(部門)的《不符合項目整改信息反饋表》或暫時不能整改的原因和理由說明后,應及時將整改或說明情況書面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條文中如與集團規定有抵觸時,應以集團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 文件修訂實施記錄:
本規定于2008年10月25日制定頒發。
第9篇 物資采購處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1.1為確保物資在采購、運輸、裝卸、儲存、發放等各環節的安全,保證物資庫房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1.2物資采購處成立安全檢查小組(以下稱“安檢小組”),組長:蔡英寶,副組長:賈國紅、李從軍、李永良,組員:趙天華、張凱斌、趙桂云、宋艷霞、張四本、楊德寬、顧建武、鄭喜珍,其中:趙天華為部門安全生產檢查員兼物資運輸安全生產檢查員,張凱斌為裝卸組安全生產檢查員,趙桂云為中心庫安全生產檢查員,宋艷霞為鋼材庫安全生產檢查員。
1.3安檢小組負責部門日常安全檢查,檢查方式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暴、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1.4安檢小組檢查內容:
(1)查有無違章操作;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每周是否進行設備安全檢查,《設備安全檢查表》填寫是否完整、齊全;
(4)查安全防火、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有無出現疲勞作業現象發生;
(7)查安全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1.5安檢小組每月檢查2-4次,每次檢查需填寫《部門安全檢查表》。
1.6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告知責任人,報告部門安全檢查小組,盡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關設備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應立即執行。
1.7各班組安全檢查員負責班組日常的安全檢查,檢查要點如下:
(1)庫區及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
,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鏟車、行車、電梯等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5)其他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8各班組安全檢查員負責將每周的檢查情況,包括各類工具設備安全檢查表等報告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員。
1.9部門安全生產檢查員根據安檢小組日常檢查和各小組安全檢查員的匯報,編寫部門安全檢查記錄表,報公司生產處備案。
1.10安全檢查記錄表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結果
備注
1
有無違章操作
2
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
每周是否進行設備安全檢查,《設備安全檢查表》填寫是否完整、齊全;
4
安全防火、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備;
5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
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有無出現疲勞作業現象發生;
7
安全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
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安檢組長:檢查人:制表:日期:
第10篇 掘進工作面班前開工準入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為了強化掘進工作面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推動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促進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班組開工準入”指在開工前上崗干部、班組長、安監工、瓦檢工一體實施掘進工作面現場安全檢查,待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開工生產。
2、掘進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由上崗干部牽頭組織“班組開工準入”安全檢查,否則不得開工。
3、安監工對“班組開工準入”安全檢查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協助做好檢查工作。若不執行“班組開工準入”檢查,安監工有權指令停止作業。
4、掘進、機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員安監工的,也要組織“班組開工準入”安全檢查,安監部門要不定期抽查監督。
5、安全檢查的內容
5.1掘進工作面開工前準入檢查評價內容
5.2局扇安設位置、選型是否合理。
5.3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規定
5.4機電設備是否完好無失爆
5.5是否按規定使用前探支護,使用規范
5.6機組是否有急停按鈕
5.7風筒到工作面距離是否符合規定
5.8是否按規定安設“三條線”(靜壓管、壓風管和排水管)
5.9機組噴霧是否符合規定
5.10監測系統運行是否規范
6、經“班組開工準入”安全檢查后,確認工作面無安全隱患方可開工生產。
7、“班組開工準入”檢查后,檢查人員要按規定填寫《鐵鑫煤礦井下作業區域班組開工準入評價表》。
8、“班組開工準入”檢查人員應該到位而沒有到位,影響檢查耽誤開工的,要按“三違”論處,并給予責任者100-300元的處罰。
第11篇 安全管理一般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1、分包單位安全管理
1)總包單位應對承攬分包工程的分包單位進行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資格的審查;
2)當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3)分包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
2、持證上崗
1)從事建筑施工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行業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2)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1)當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及時報告;
2)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應依法為施工作業人員辦理保險。
4、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入口處及主要施工區域、危險部位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施工現場應繪制安全標志布置圖;
3)應根據工程部位和現場設施的變化,調整安全標志牌設置;
4)施工現場應設置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第12篇 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規定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3)工程項目部應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工程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5)對實行經濟承包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6)工程項目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應編制安全資金使用計劃,并應按計劃實施;
8)工程項目部應制定以傷亡事故控制、現場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9)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進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
10)應建立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目標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應對項目管理人員定期進行考核。
2、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
1)工程項目部在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應針對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有針對性,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設計計算;
3)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4)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有關部門審核,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批準;
5)工程項目部應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3、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負責人在分派生產任務時,應對相關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安全技術交底應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棟號分部分項進行;
3)安全技術交底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特點、工序,對危險因素、施工方案、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應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專職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
4、安全檢查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定期進行并填寫檢查記錄;
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后,應由相關部門組織復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當施工人員入場時,工程項目部應組織進行以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3)當施工人員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每年度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6、應急救援
1)工程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應制定防觸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主要內容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
2)施工現場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3)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應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