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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源管理辦法(15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4-04-29 10:20:21 查看人數:96

      危險源管理辦法

      第1篇 危險源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策化的主管部門、范圍、流程、方法、更新頻次和審批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危險源的監控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3職責與分工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領導工作。

      3.2公司安保部門負責對公司危險源進行監控管理;

      3.3各部門應建立部門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及控制措施清單或臺帳,負責對本部門危險源進行監控管理。

      4危險源辨識

      4.1危險源辨識需考慮因素

      4.1.1活動過程:采購、運輸、貯存、作業和服務等。

      4.1.2狀態:正常、異常、緊急。

      4.1.3產生危險源的相關方面:常規活動、非常規活動、措施、作業場所、曾發生過的事故及隱患、有關法律法規。

      4.1.4危險源產生類別: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及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 危險源風險評價

      5.1危險源風險評價依據

      法律標準的符合性;

      危害、事故傷亡程度;

      危害、事故影響規模;

      發生的頻率;

      相關方關注程度;

      公司面臨的風險大小,財產損失額度;

      降低風險的難度。

      5.2風險評價方法:

      對下列六種危險源存在的情況,可直接定為組織級別較高的風險,而不必進行定量計算: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規、標準的;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曾發生過事故,現今沒有合理控制措施的;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會引起停產的;

      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

      5.3本公司主要采用風險評價方法——作業危險評價法和指數矩陣法

      5.3.1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d=l×e×c

      式中:d---風險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人員出現在危險環境中的時間越多,則危險性越大;

      c---發生事故產生的結果。

      表 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預料

      6

      相當可能

      3

      可能,但不經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不可能

      表 2 暴露于危險源環境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

      連接暴露

      6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爾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表 3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

      7

      嚴重,重傷;或較小的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很小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健康要求

      風險值d得出之后,關鍵是如何確定風險級別的界限值,這個界限值并不是長期固定不變。

      在不同時期,公司應根據其具體情況來確定風險級別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續改進的思想。表4內容可作為確定風險級別界限值的參考。

      d 值

      危 險 程 度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160-320

      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

      70-160

      明顯危險,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20

      銷有危險,尚可以接受

      5.3.2風險評價指標矩陣法

      表 5 風險評價指數矩陣法

      嚴重性等級

      災難性

      嚴重性

      輕度性

      輕微性

      可能性等級

      a(頻繁)

      1

      2

      7

      13

      b(很可能)

      2

      5

      9

      16

      c(有時)

      4

      6

      11

      18

      d(極少)

      8

      10

      14

      19

      e(不可能)

      12

      15

      17

      20

      6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

      6.1凡依據國家和地方標準確認為重大危險源的,應按照國家和地方要求定期評估和申報;

      6.2對重要危險源應以消除、取代、工程控制、標識、警告或管理控制、個體防護用品的順序實施風險控制;

      6.3控制措施宜包括:現場各類設備、工藝、檢測、防護等技術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等個人防護措施;制定目標方案、文件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持證上崗等管理措施。

      7危險源的更新

      7.1公司每個煙葉年度應對進行一次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內容的評審和更新,并保存更新記錄;

      7.2根據法律法規、標準的變化,設備更新、產品調整、生產工藝改變、原輔材料變化等情況,公司應及時組織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和風險評價。

      7.3危險源更新后應及時報公司管理者代表審批并發布。

      8檢查與考核

      8.1公司每月組織對危險源的風險控制情況進行1次評估與檢查;

      8.2檢查與考核結果與當月績效工資掛鉤,按照公司《生產經營安全工作目標分類考核標準》執行。

      第2篇 煤礦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重大危險源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傳出或爆發的地方。

      第二條? 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標準》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辨識、申報登記、申報類別、安全評價、登記建擋、風險評估、治理整頓、監控網絡、應急預案建設等,實施全程監控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是指立足本單位實際,依靠有關技術研發單位開發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計算機軟件,通過簡單的人機對話,數據輸入,實現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等級的初次評估。

      (2)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是指本單位在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的基礎上,依法向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申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重大危險源的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應急預案的演練等工作。

      (3)重大危險源的申報類別,是指貯罐區(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煤礦(井工開采);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和尾礦庫。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價,是指基層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等級初次評估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上報的重大危險源危險等級程度進行安全評價,并為所屬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

      (5)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是指各單位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申報、評價,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或檔案庫,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6)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估,是指評估確定重大危險源風險等級,并按風險等級采取應對措施,及時預控或消減風險。

      根據風險值大小,可將風險預警分為5個等級:

      風險等級人員傷害程度及范圍因傷害損失估算(元)預警等級度預警信號顏色
      ⅰ級特別重大風險多人死亡500萬以上巨警紅色
      ⅱ級重大風險一人死亡100—500萬重警橙色
      ⅲ級中等風險多人受嚴重傷害4—100萬中警黃色
      ⅳ級一般風險一人受嚴重傷害1—4萬低警藍色
      v級低風險一人受到傷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輕微傷害0.2—1萬輕警綠色
      一人受輕微傷害0—0.2萬

      (7)重大危險源的治理整頓,是指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的缺陷和立項、監控、整改、審核、消項工作制度,對構成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險源,立即停產整改,并經過注冊安全工程師審核評定合格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8)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網絡是指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構建安全生產信息技術保障體系,在突發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進行應急決策和指揮提供重要依據。

      (9)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是指重大危險源發生失控或傷害事故時暄應急處置方案和應對措施。在分析重大危險源的基礎上,為有效控制或減少事故損失,事先制定危險源的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轉移等技術措施和應急資源保障規定。

      第三條?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控工作的領導,礦成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總工程師

      經營礦長? 工會主席? 黨委副書記

      成? 員:各副總? 生產科? 安監科? 機電科? 地測科

      調度室 ?礦工會? 財務科? 行政科? 供應科

      綜合科? 勞人科 ?護礦隊? 礦醫院? 運輸區? 通風區? 公安科

      領導小組下設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崔長柱兼辦公室主任。電話:6790406

      主要職責:負責對各基層單位上報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匯總、登記建檔、現場核查、分析評估及上報工作;指導各基層單位制定監控措施、編制應急預案;檢查各單位重大危險源應急處置知識培訓情況;督查作業現場檢測監控及安全防護等綜合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礦各部門對業務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監管責任,其它有關單位、部門按管理權限負有相應的責任。

      (1)安監科是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察機構,對全礦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綜合監督責任。

      (2)生產科是全礦井水患、矸石山、地質災害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3)通風區是全礦瓦斯管理、煤塵及火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4)機電科是全礦各種未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5)行政科是全礦危房、排污、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6)供應科、公安科是全礦轄區易燃品、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7)調度室負責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在非常情況下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并讓員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程序、自救互救知識,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

      (8)勞人科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辯識、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知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防控能力,在安全教育培訓時要把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治理等方面的內容納入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計劃。

      (9)計劃科、財務科按照要求要保證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和治理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要核定重大危險源安全費用管理辦法,落實重大危險源技術管理費用,確保資金投入到位。

      (10)礦工會應充分行使監督權力,發動職工群眾辨識崗位重大危險源,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報告。所有從事危險源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了解工作中潛在的危險性,并接受安全措施和事故應急知識培訓。

      (11)救護大隊東區中隊是重大危險源突發事故的專業應急隊伍,擔負礦井應急搶險任務,負有日常重大危險源檢查監控的責任和義務。發生突發事故時,立即奔赴現場投入救災工作。

      (12)各基層單位是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的責任主體,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實行分類監控管理,實時進行監測監控,落實監管部門和人員責任,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掛牌管理,登記建檔,規范填表,報安監部門核實、分類匯總,并按規定報礦重大危險源綜合辦公室備案。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利和義務向安監科報告所發現的重大危險情況。

      (13)礦屬其它部門應根據管理范圍和業務分工不同,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相應的監管責任,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管理的長期重要工作,全礦各單位、各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防治,按照“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要求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體系。

      (1)各單位主要領導和管理部門必須掌握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登記建檔,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定期報告,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評估和監控。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日常檢測、評估、監控管理體系。每兩年至少要對重大危險源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一次安全評估,按照要求落實安全評估報告提出的治理整改措施。

      (3)重大危險源涉及生產過程、工藝、材料、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重新進行安全評估,每次的安全評估報告必須報公司(局)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備案。

      (4)各單位根據各類重大危險源實際分布狀況,明確管理機構和負責人,配備專人進行動態檢測監控,定期分析危害程度,并制定防控措施。

      (5)各單位每月必須落實各項監控措施,及時消除管控漏洞,杜絕傷害事故發生,對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從嚴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6)各單位要把配大危險源管理納入安全基礎管理考核的一項內容,每月按照要求進行自評打分,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第五條?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

      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特大事故的危險源;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一般事故的危險源。

      對于一、二級重大危險源要作為管理和監控的重點對象,由礦長負責組織制定治理、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治理整改期限和責任;對于三、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加強嚴格管理和有效監控,由分管副礦長負責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和期限,嚴格執行真實銷號全程跟蹤管理。

      第六條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存放區重大危險源兩種。

      (1) 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按以下4類物質引用《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臨界量進行確定。

      ①爆炸性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1。

      ②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2。

      ③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3。

      ④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4。

      (2)貯存區重大危險源的確定方法與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基本相同,只是因為工藝條件較為穩定,臨界量數值較大,具體數值見附件一(表1-表4)。

      第七條? 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附件二表1);

      第二類為各類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附件二表2-1~2-7);

      第三類為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基本情況表(附件二表3)。

      要按照公司(局)目前確定的管理重大危險源范圍和重大危險源的分類要求(見附表5-1至5-2)每月度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確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防控措施,相應的指揮部門、班組和專人負責如實填寫附表內的相應項目和內容,于每季度末10日前報礦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范圍包括:煤礦井工開采、火、瓦斯、煤塵、提升運輸、供用電、爆破、沖擊地壓等,貯罐區(貯罐),庫區(炸藥、油脂)、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高溫、高壓、冶煉鑄造、氣焊、燒燙、輻射、電廠、環境污染等方面。

      第九條? 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并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分級建檔管理,建立健全各類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檢測監控參數、技術圖紙及治理整改措施資料。

      第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管部門對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及時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若不能保證安全,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并要限期整改完成。

      第十一條? 各級重大危險源監管部門,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達不到要求等情況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第十三條? 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備、設施,要按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規則》(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位置標注安全標志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以警示所有人員高度重視重大危險源涉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 新建項目涉及重大危險源時,在設計前要進行充分的技術論證,按照程序,報有關部門審批,在施工過程中制定嚴格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在重大危險源環境、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法》和特殊場所安全防護有關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置齊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對特殊用途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試驗,經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六條? 對生產區域因重大危險源失控而發生事故后,可能危及周邊的單位、村莊、居民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管轄單位,要加強與重大危險源相鄰的單位、村莊人員的溝通聯系,及時告知周圍群眾,說明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應急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重大危險源類別

      (一)貯罐區(貯罐)危險源:

      1、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0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0t)。

      2、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0t);氨氣等(臨界量20t)。

      3、毒性物質:氰化鈉(溶液)、碳酰氯等(臨界量1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0t)。

      (二)庫區(庫)危險源:

      1、民用爆破器材:雷管、導爆管等(臨界量1t);銨梯炸藥、乳化炸藥等(臨界量50t);硝酸銨等(臨界量250t)。

      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2、煙火劑、煙花爆竹:黑火藥、煙火藥、爆竹、煙花等(臨界量5t)。

      3、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0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0t)。

      4、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0t);氨氣等(臨界量20t)。

      5、 毒性物質:氰化鉀、乙撐亞胺、碳酰氯等(臨界量1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0t)。

      (三)生產場所危險源:

      1、民用爆破器材:雷管、導爆管等(臨界量0.1t);銨梯炸藥、乳化炸藥等(臨界量5t);硝酸銨等(臨界量25t)。

      2、煙火劑、煙花爆竹:黑火藥、煙火藥、爆竹、煙花等(臨界量0.5t)

      3、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t)。

      4、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t);氨氣等(臨界量2t)。

      5、 毒性物質:氰化鉀、乙撐亞胺、碳酰氯等(臨界量100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t)。

      6、瓦斯抽放站、瓦斯電廠及煤場等場所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四)壓力管道危險源:

      1、長輸管道:①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且設計壓力大于1.6 mpa的管道;②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輸送距離大于等于200km,且公稱直徑≥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中壓和高壓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

      3、工業管道:①輸送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氣體、液化氣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的管道;②輸送極度、高度危害液體介質、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 mpa 的管道;③輸送其它可燃、有毒流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 mpa,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五)鍋爐危險源:

      1、蒸汽鍋爐:額定蒸氣壓力大于2.5mpa、且額定蒸發量≥10t/h。

      2、熱水鍋爐:額定出水溫度≥120℃,且額定功率≥14mw。

      (六)壓力容器危險源:

      1、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類壓力容器。

      2、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壓力容器(群)。

      (七)煤礦(井工開采)危險源:

      1、高瓦斯礦井。

      2、存在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有可能引發傷害事故的礦井。

      4、煤層自然發火期≤6個月的礦井。

      5、煤層沖擊傾向為中等及以上的礦井。

      6、煤層頂板破碎及底鼓,有可能發生頂板傷害事故的礦井。

      (八)尾礦庫危險源:

      全庫容≥100萬m3或者壩高≥30m的尾礦庫(煤礦矸石山應比照尾礦庫進行管理)。

      (九)建筑物危險源:

      已確定為危險建筑物,限于或用于生產、生活活動的建筑物(廠房、庫房、住宅等),有可能發生倒塌事故。

      (十)化學危險源:

      引起火災、爆炸、工業毒害、大氣污染、水質污染等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一)電氣危險源:

      引起觸電、著火、電擊、雷擊等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二)機械危險源:

      速度沖擊、振動、旋轉、切割、刺傷、墜落等形式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三)輻射危險源:

      有放射源、紅外射線源、紫外射線源、無線電輻射源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四)其它危險源:

      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其它危險源。

      第十八條? 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預警監控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凡可采用遠程視屏監控系統的重大危險源均要制定規劃,逐步建立遠程視屏預警監控系統,實現動態、實時監控;要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建立起作業班組→區隊(車間)→礦井、快捷暢通的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系統,班組、區隊(車間)和礦均要明確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相關信息的定時采集、整理歸檔、逐級報告制度,使重大危險源在受控范圍內。

      第十九條? 安全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有害危險因素辨識與危害程度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和評估結論與建議等,形成詳細描述危險源狀況的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公司(局)安全監察部備案。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及要求

      (1)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檢驗,每兩年聘請有執業資質機構進行一次檢測、評估。日常的檢測工作必須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按操作規范進行。檢驗和安全評估業務由持有執業資質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實施或委托國家認可的安全評價資質機構進行。

      (2)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各單位必須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專門檔案,編制和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現場檢測監控,定期對主要設備、設施進行檢測檢驗,保障設施良好狀態和正常使用,做好記錄存檔,嚴加管理。

      (3)建立重大危險源應急管理制度。凡在重大危險源部位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先審后用”的原則,并按規定要求認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

      (4)強化應急預案培訓。各單位必須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事故應急專業培訓,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正確采取應急措施進行避災和自救,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序。

      (5)加強日常應急管理。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研究和制定適合本單位危險源特點的監測措施、預警系統、風險評估方法等安全技術措施,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原則,通過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6)對于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危險源,通過整改避免事故發生的,企業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并進行公示,對于險情隱瞞不報的,從嚴追究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辦法如與上級重大危險源管理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王村煤礦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一:

      表1爆炸性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物 質 名 稱臨界量,t
      生產場所貯存區
      1雷(酸)汞0.11
      2硝化丙三醇0.11
      3二硝基重氮酚0.11
      4二乙二醇二硝酸酯0.11
      5脒基亞硝氨基脒基四氮烯0.11
      6迭氮(化)鋇0.11
      7迭氮(化)鉛0.11
      8三硝基間苯二酚鉛0.11
      9六硝基二苯胺550
      102,4,6-三硝基苯酚550
      112,4,6-三硝基苯甲硝胺550
      122,4,6-三硝基苯胺550
      13三硝基苯甲醚550
      142,4,6-三硝基苯甲酸550
      15二硝基(苯)酚550
      16環三次甲基三硝胺550
      172,4,6-三硝基甲苯550
      18季戊四醇四硝酸酯550
      19硝化纖維素10100
      20硝酸銨25250
      211,3,5-三硝基苯550
      222,4,6-三硝基氯(化)苯550
      232,4,6-三硝基間苯二酚550
      24環四次甲基四硝胺550
      25六硝基-1,2-二苯乙烯550
      26硝酸乙酯550

      表2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類別物 質 名 稱臨界量(t)
      生產場所貯存
      1閃點<28℃的液體乙烷220
      2正戊烷220
      3石腦油220
      4環戊烷220
      5甲醇乙醇220
      6乙醚220
      7甲酸甲酯220
      8甲酸乙酯220
      9乙酸甲酯220
      10汽油220
      11丙酮220
      12丙烯220
      1328℃≤閃點<60℃的液體煤油10100
      14松節油10100
      152-丁烯-1-醇10100
      163-甲基-1-丁醇10100
      17二(正)丁醚10100
      18乙酸正丁酯10100
      19硝酸正戊酯10100
      202,4-戊二酮10100
      21環己胺10100
      22乙酸10100
      23樟腦油10100
      24甲酸10100
      25爆炸下限≤10%氣體乙炔110
      26110
      27甲烷110
      28乙烯110
      291,3-丁二烯110
      30環氧乙烷110
      31一氧化碳和氫氣混合物110
      32石油氣110
      33天然氣110

      表3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物 質 名 稱臨界量(t)
      生產場所貯存區
      1氯酸鉀220
      2氯酸鈉220
      3過氧化鉀220
      4過氧化鈉220
      5過氧化乙酸叔丁酯(濃度≥70%)110
      6過氧化異丁酸叔丁酯(濃度≥80%)110
      7過氧化順式丁烯二酸叔丁酯(濃度≥80%)110
      8過氧化異丙基碳酸叔丁酯(濃度≥80%)110
      9過氧化二碳酸二苯甲酯(鹽度≥90%)110
      102,2-雙-(過氧化叔丁基)丁烷(濃度≥70%)110
      111,1-雙-(過氧化叔丁基)環己烷(濃度≥80%)110
      12過氧化二碳酸二仲丁酯(濃度≥80%)110
      132,2-過氧化二氫丙烷(濃度≥30%))110
      14過氧化二碳酸二正丙酯(濃度≥80%)110
      153,3,6,6,9,9-六甲基-1,2,4,5-四氧環壬烷110
      16過氧化甲乙酮(濃度≥60%)110
      17過氧化異丁基甲基甲酮(濃度≥60%)110
      18過乙酸(濃度≥60%)110
      19過氧化(二)異丁酰(濃度≥50%)110
      20過氧化二碳酸二乙酯(濃度≥30%)110
      21過氧化新戊酸叔丁酯(濃度≥77%)110

      上一頁12下一頁表4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物 質 名 稱臨界量(t)
      生產場所貯存區
      140100
      21025
      3碳酰氯0.300.75
      4一氧化碳25
      5二氧化硫40100
      6三氧化硫3075
      7硫化氫25
      8羰基硫25
      9氟化氫25
      10氯化氫2050
      11砷化氫0.41
      12銻化氫0.41
      13磷化氫0.41
      14硒化氫0.41
      15六氟化硒0.41
      16六氟化碲0.41
      17氰化氫820
      18氯化氰820
      19乙撐亞胺820
      20二硫化碳40100
      21氮氧化物2050
      22820
      23二氟化氧0.41
      24三氟化氯820
      25三氟化硼820
      26三氯化磷820
      27氧氯化磷820
      28二氯化硫0.41
      2940100
      30硫酸(二)甲酯2050
      31氯甲酸甲酯820

      序號物 質 名 稱臨界量,t
      生產場所貯存區
      32八氟異丁烯0.300.75
      33氯乙烯2050
      342-氯-1,3-丁二烯2050
      35三氯乙烯2050
      36六氟丙烯2050
      373-氯丙烯2050
      38甲苯-2,4-二異氰酸酯40100
      39異氰酸甲酯0.300.75
      40丙烯腈40100
      41乙腈40100
      42丙酮氰醇40100
      432-丙烯-1-醇40100
      44丙烯醛40100
      453-氨基丙烯40100
      462050
      47甲基苯40100
      48二甲苯40100
      49甲醛2050
      50烷基鉛類2050
      51羰基鎳0.41
      52乙硼烷0.41
      53戊硼烷0.41
      543-氯-1,2-環氧丙烷2050
      55四氯化碳2050
      56氯甲烷2050
      57溴甲烷2050
      58氯甲基甲醚2050
      59一甲胺2050
      60二甲胺2050
      61n,n-二甲基甲酰胺2050

      附件二:

      表1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

      法人單位名稱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王村煤礦單位代碼77994844-3
      通訊地址陜西省合陽縣王村鎮郵政編碼715306
      填報單位負責人姓名王權利電??? 話0913-6790118
      經濟類型國有經濟
      所在行業采掘業
      成立時間2006.1占地面積666266.7m2
      行業管理部門陜西省國資委職工總數1724人
      固定資產總值19761.01萬元(原值)年總收入萬元年利潤萬元
      主要產品煤炭

      表2-①:鍋爐基本特征表

      鍋爐型號shf20-2.5/400-aⅱ鍋爐名稱20t鍋爐編??? 號2#
      具體位置王村煤礦鍋爐房
      制造廠名鄭州鍋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09.8
      安裝完工日期2009.10投入使用日期2009.11
      設計工作壓力2.5mpa許可使用壓力2.5mpa
      額定供熱量

      或額定出力

      kcal/h

      20t/h

      介質出口溫度400℃
      水處理方法反滲透鍋爐用途采暖
      備注(移裝、檢修、改造、事故記錄)

      表2-②:鍋爐基本特征表

      鍋爐型號shf20-2.5/400-aⅱ鍋爐名稱20t鍋爐編??? 號3#
      具體位置王村煤礦鍋爐房
      制造廠名鄭州鍋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日期2010.10
      安裝完工日期2010.12投入使用日期2011.1
      設計工作壓力20mpa許可使用壓力20mpa
      額定供熱量

      或額定出力

      kcal/h

      20t/h

      介質出口溫度400℃
      水處理方法反滲透鍋爐用途采暖
      備注(移裝、檢修、改造、事故記錄)

      表2-3煤礦(井工開采)基本特征表

      礦井名稱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王村煤礦
      詳細地址陜西省合陽縣王村鎮
      郵政編碼715306主要負責人王權利聯系電話0913-6790118
      上級法人單位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
      建礦日期83.07設計能力150萬t/年實際產量122萬t/年
      煤的牌號貧瘦煤礦井可采儲量3482.3萬t
      從業人數1724固定資產19761.萬元(原值)年利潤萬元
      開拓方式立井
      通風方式兩翼對角
      反風方式主風機反轉反風
      提升方式箕斗井
      供電方式雙回路
      主采煤層傾角2°——20°主采煤層厚度3.0m
      礦井開采深度520—270m生產采區個數3
      回采工作面個數2掘進工作面個數6
      工作面回采方式后退式采高2.8m
      主要落煤方式機采
      主要支護型式液壓支架
      頂板處理方法全部垮落法
      礦井瓦斯等級低瓦斯礦井
      煤層的自燃傾向性不易自燃
      煤層的煤塵爆炸性弱爆炸性
      煤層頂底板含水層情況裂隙含水層、 巖溶含水層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一般
      礦井開采是否受地表水體或洪水的威脅
      煤層沖擊地壓危害程度無沖擊地壓
      煤層賦存狀況(根據煤層厚度和傾角變化、裂隙發育情況、斷層、沖刷帶、陷落柱、巖漿巖侵入破壞等判斷)一般
      開拓巷道的圍巖穩定性1圍巖為比較穩定的堅硬砂巖或石灰巖等 2圍巖為中等穩定的砂巖、砂頁巖或較堅硬頁巖等
      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0.17m3/t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0.59m3/min
      煤層自燃發火期18個月全礦近三個月瓦斯超限次數0
      近三年內瓦斯突出次數0近三年內煤層自燃地點0處
      近三年內主扇故障檢修次數0近三年內供電系統故障檢修次數0
      采面粉塵濃度粉塵:??????? 8.4?? mg/m3呼吸性粉塵:??????? 2.7? mg/m3
      礦井總進風量8348m3/min礦井有效風量率86.9
      礦井最大涌水量300m3/h礦井最大綜合排水量450 m3/h
      地面消防水池容量800m3井下消防水管長度m
      地面爆破材料儲存情況庫房數:0 炸藥(t): 0 t? 雷管: 0 萬發
      井下爆破材料儲存情況硐室數:1 炸藥(t): 1.6 t? 雷管:??? 1 萬發
      有無瓦斯異常涌出區域有無未熄滅的火區
      全礦通風系統復雜程度復雜程度一般
      總進風道和總回風道之間的聯絡巷道數量3
      總進風道和總回風道之間的聯絡巷道的擋風墻堅固程度一般
      有無在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采掘工作
      是否是在建筑物下、水體下或鐵路下開采
      礦井安全是否受其它小礦亂采亂掘的影響
      近5年內傷亡事故起數: 5 輕傷人數:5 重傷人數:0 死亡人數:0
      建礦以來曾發生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全礦或部分區域停產)瓦斯(煤塵)爆炸0火災0
      水災0瓦斯突出0
      其他(注明事故類型):0
      主風機型號,臺數fbcdzno24/2*250? 2臺??? bdkш-6-no182*110? 2臺
      局扇型號,臺數fbd-no5.6? 2*11(2*15)? 34臺
      主排水泵型號,臺數d450-60*6? 3臺
      探放水設備型號,臺數zdy650? 2臺
      絞車提升設備型號,臺數jkmd-3.5*4? 2臺
      帶式輸送機型號,部數強力帶dtl? 4臺??? 落地式dsp-1063/1000? 10臺
      瓦斯抽放系統型號,數量
      安全監測系統型號,數量瓦斯檢測kj-66???? 1 套傳感器使用數量110
      頂板動態kj-216???? 1 套75
      人員定位kj-222(a) 1 套38
      閉鎖斷電裝置型號,數量kdq-3 , 14
      瓦檢儀型號,數量gwj-1a,115
      自救器型號,數量zy-60,1050
      井下固定敷設高壓電纜型號,數量ugsp-6000-3*35+3*6/3+js,6500m

      vv22-6000 3*182,6400m

      vv22-6000 3*35,1500m

      vv22-6000 3*150,5000m

      瓦檢員人數55放炮員

      人數

      31絞車司機人數18
      電工人數152安技管理人員數126安檢員人數37
      全礦技術人員數51高級:5中級:20初級:26
      下井同時作業人數213下井人員中農民工、協議工、外包工所占比例52%
      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問題說明:(不少于三條內容)

      采掘工作面存在瓦斯;

      煤塵具有爆炸性;

      煤層存在自然危險;

      4、 采掘工作面復合頂板;

      5、部分采掘工作面受奧灰水影響;

      備注:

      表4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基本情況表

      單位類型數量(個)單位名稱人數與危險源最近距離
      住宅區1澄合礦務局王村社區100001000m
      生產單位
      機關團體
      公共場所
      交通要道1西韓鐵路1500m
      其它1澄合公路300m

      類型數量(個)簡? 要? 說? 明
      火源0
      輸配電裝置1澄合礦業有限公司11萬v變電站
      其它0

      表5-1王村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測責任落實表

      單位??? 名稱重大危險源名稱具體地點監控措施應急措施單位

      負責人

      負責

      部門

      部門負責人
      王 村 煤 礦井下頂底板水防治采煤、掘進工作面礦長生產科張英旭

      丁天瑞

      井下火災防治井下總工程師通風區李新文
      井下頂板支護井下生產礦長生產科張富魁
      井下瓦斯超限防治礦井井下總工程師通風區李新文
      井下煤塵災害防治礦井井下總工程師通風區李新文
      井下爆破材料庫井下輔運大巷生產礦長供應科李永峰
      地面常壓鍋爐礦井地面工業廣場礦長機電科李建勛
      煤場堆煤管理地面存煤廠礦長銷售科趙喜生
      各種運煤車輛管理車輛停止或行使礦長銷售科趙喜生
      環境保護礦井地面生產系統礦長行政科劉? 海

      表5-2供應科重大危險源監測責任落實表

      單位

      名稱

      重大危險源名稱具體地點監控

      措施

      應急

      措施

      單位

      負責人

      部門

      負責人

      監管

      部門

      部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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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篇 成都地鐵bt項目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

      一、總則

      為了規范成都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加強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成都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機構

      1.督導協調領導小組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薛軍

      組? 員:

      2.各標段重大危險源管理與實施小組

      組長:各標段項目經理

      組員:項目總工、各工區長

      設計、施工監測單位

      組長:項目負責人

      組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專員負責人

      三、職責

      1、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鐵軌道交通工程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對全線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實施督導管理。負責督促各標段項目經理部進行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及控制和預防。

      2、成都地鐵bt項目各標段項目經理部、設計、施工監測單位負責本標段范圍內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包括應急處理和對外協調等工作。負責本標段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及控制和預防,并將結果(附表1、2須經各局集團公司批準)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核備。

      3、各等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責任劃分:

      a) 5a級:責任單位是各標段局集團公司;

      b) 4a級以下(含4a級):責任單位是各標段項目經理部;

      重大危險源的分類與確定

      (一) 危險源辨識、評價與確認

      1、危險源辨識的要求

      危險源辨識應全面、系統、多角度、不漏項,重點放在能量主體、危險物質及其控制和影響因素上。危險源辨識應考慮覆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和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

      2、危險源辨識的方法

      ⑴ 詢問與交流

      ⑵ 利用專家經驗分析現場觀察

      ⑶ 查閱有關記錄

      ⑷ 獲取外部信息

      ⑸ 工作任務分析

      ⑹ 安全檢查表

      ⑺ 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評價法

      3、危險源辨識

      3.1 評價流程

      分析調查危險、危害因素→評定危險、危害影響的程度和規模→依據危害因素風險級別確定中、高度風險危害因素。

      3.2風險評價

      ⑴ 專家直接判斷法

      利用專家經驗,討論評價確定危險源的風險級別。

      ⑵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對經驗分析法無法判定的其他危險源,主要采用本方法進行風險評價,本方法是以與系統危險性有關的三個因素指標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危險的大小,其計算公式如下:d =l×e×c

      式中:d—— 風險性分值;

      l——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 人體暴露于風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c—— 一旦發生事故會產生的損失后果。

      ①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事故或風險事件的可能性大小,當用概率來表示時,絕對不可能的事件發生的概率為0,而必然發生的事件的概率為1,但在作系統安全考慮時,絕對不發生的是不可能的,所以人為地將“發生事故可能性極小”的分數定位0.1,而必然要發生的事件的分數定為10,介于這兩種情況之間的情況指定了若干個中間值,如表1所示。

      表1?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
      6相當可能
      3可能,但不經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0.2極不可能
      0.1實際不可能

      ② e—人體暴露于風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人員或設備出現在風險環境中的時間越多,則風險性越大。規定連續暴露在此風險環境的情況定為10,而非常罕見地出現在風險環境中定為0.5。同樣,將介于兩者之間的各種去規定若干個中間值,如表2所示。

      表2 ?暴露于風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頻繁程度
      10連續暴露
      6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幾次暴露
      0.5非常罕見地暴露

      ③ c—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變化范圍很大,對傷亡事故來說,可從極小的輕傷直到多人死亡的嚴重后果。由于范圍很大,所以規定分數值為1~100,輕傷規定分數為1,把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數值規定為100,其他情況的數值均在1~100之間,如表3所示。

      表3?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分數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10010人以上死亡
      402~9人死亡
      15非常嚴重,1人死亡
      7重大,傷殘
      3嚴重,重傷
      1輕傷(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④ d—風險性分值

      根據公式計算作業的風險程度。但關鍵是如何確定各分值和總分的評價。根據經驗,可參照表4方法進行風險等級的劃分,但應注意風險等級的劃分是憑經驗判斷,難免帶有局限性,不能認為是普遍適用的,應用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正。

      表4? 風險等級劃分(d)

      d值危險程度風險等級
      >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5a
      160~320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4a
      70~160顯著危險,需要整改3a
      20~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2a
      <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1a

      ⑶ 確定重大危險源

      根據作業條件危險評價的結果,d值大于160以上的確定為重大危險源。并且,對下列10種危險源存在的情況,可直接定為重大危險源,而不必進行定量計算:

      ① 跨江河湖海的工程;

      ② 鄰近或穿越既有軌道線路(含鐵路)的工程;

      ③ 鄰近或穿越既有建(構)筑物、道路、重要市政管線的工程;

      ④鄰近或穿越有重要保護性的建(構)筑物或水利設施等的工程;

      ⑤ 重大明挖或暗挖工程;

      ⑥ 需特殊設計或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或新材料的工程;

      ⑦ 不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標準要求的;

      ⑧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及要求的;

      ⑨ 曾經發生過事故,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⑩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事故的風險,且無可靠有效控制措施的;

      4、危險源更新

      4.1當遇到下述情況時,應及時更新:

      ⑴ 經營范圍發生變化;

      ⑵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相關要求發生變化;

      ⑶ 出現事故、事件、不符合事實的評價結果;

      ⑷ 設備、設施發生較大變化;

      ⑸ 施工工藝發生變化;

      ⑹ 相關方抱怨和合理要求;

      ⑺ 其他情況需要時。

      4.2危險源更新后,各標段項目經理部及時組織進行重新辨識、評價和確認,并匯總傳達到相關的單位和崗位。

      (二)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批。

      各標段項目經理部對各自管段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并編制詳細的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涵蓋實現目標所必須的職能、方法、時間表和資源。必須明確重大危險源所需材料、機具數量和規格,人員、水電的準備,信息聯絡等。

      專項施工方案應在臨近重大危險源項目施工前一個月,由各標段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本標段項目總工審查→報上級單位(局)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審核合格,由上級單位(局)法定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并加蓋職業資格章后,方可實施。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按相關規定執行。審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核備。

      (三)動態上報程序

      1、重大危險源管理報表上報流程圖

      重大危險源管理報表上報流程圖

      各標段項目部填寫

      《危險源識別、評價表》

      《重大危險源清單》

      各標段項目部填寫

      《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表》

      報各項目部的局集團公司審批報監理單位審批

      報中國中鐵成都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

      2、報表的上報要求

      ⑴ 危險源清單的上報

      為保證持續、有效地實施危險源辯識、識別、評價及風險控制。各施工標段要將危險源辯識、識別、評價及控制的結果形成文件,填寫《危險源識別、評價表》(見附表1)和《重大危險源清單》(見附表2),報各自局集團公司批準后再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并采取適當措施進行控制和預防。

      ⑵ 動態管理報表的上報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適時監控,施工單位應統計和全面整理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積極作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并按規定的期限進行信息反饋。此項工作的載體為動態管理報表(見附表3)。此報表由各標段項目部負責填寫,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5a級重大危險源實施前7天,施工單位應做好預案啟動的準備工作,將動態管理報表上報駐地監理和指揮部駐地代表(各一份原件),同時上報指揮部備案(兩份原件)。

      4a級風險點實施前5天,施工單位應做好預案啟動的準備工作,將動態管理報表上報駐地監理和指揮部駐地代表(各一份原件),同時上報指揮部備案(兩份原件)。

      (四) 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的培訓和交底機制

      根據已識別的重大危險源和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必須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本單位工班長及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風險管理程序和專項方案的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工班長組織對施工人員的應知應會培訓,要求培訓有記錄、書面交底明確。

      針對重大危險源的技術交底,內容需包括:

      (1)即將通過的重大危險源的級別;

      (2)主要的施工技術參數;

      (3)重大危險源的主要特點(包括使用狀況、結構形式、重要性等);

      (4)施工工藝;

      (5)安全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等。

      (五) 控制要求

      1、在確定風險控制方案時,應考慮到:對于不可容許風險(重大危險源),需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以降低風險,使其達到可容許程度;對于可容許風險,需保持相應的控制措施并進行監視,防止風險變大超出可容許范圍;若找不到降低某不可接受風險的控制措施,則應停止對應的施工生產活動。

      2、重大危險源,應通過對生產經營過程的運行控制;編制應急預案和加強人員技能、知識培訓;制定控制目標、指標;編制管理方案進行控制。

      3、一般危險源,應通過運行控制,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進行控制。

      4、針對重大危險源的內容,要提前15天作好相關產權單位和交通、市政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征得對方的支持和理解,充分搞好必須的準備和配合工作。

      5、建立過程監控和信息反饋

      ⑴ 建立重大危險源實施過程監控預警機制

      重大危險源的施工過程中,要針對工程特點及時調整方案措施,按照標準制定相應的預警值和警戒值,通過監控量測數據嚴格指導施工。達到警戒值時監控量測單位、施工單位必須按程序逐級上報,并立即準備應急預案的啟動。

      ⑵ 嚴格執行控制方案

      在重大危險源(如地下穿越橋樁、管線、建筑基礎、掌子面滲水、局部坍塌嚴重等)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既定的專項方案和措施。

      ⑶ 確保應急預案切實可行

      應急預案應在臨近重大危險源項目施工前一個月,由各標段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并進行演練。應急預案應具有可實施性,人、機、料及社會相關搶險方聯系暢通無阻,確保能及時到位,保證預案啟動后的可操作和有效性。

      五、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檔案

      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重大危險源預防控制方案和應急預案的編制情況:包括不同施工階段重大危險源識別、專項方案、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組織機構,物資設備情況,相關方聯系方式等。

      2、重大危險源方案的審批記錄。

      3、實施前的準備情況記錄。(查施工單位資料)

      4、重大危險源實施過程記錄表。

      5、所有重大危險源規避結束后的經驗教訓總結,主要包括: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情況、主要施工方法(詳細總結所采用的主要技術參數、主要材料)、規避所用時間、監控量測數據及有關數據統計等。

      六、管理活動的節點行為管理

      各管理活動節點統計表

      序號節 點節點要求備注
      12023年5月30日各施工標段將危險源辯識、識別、評價及控制的結果形成文件,填寫《危險源識別、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報各自局集團公司批準后再報指揮部安質部
      2重大危險源項目施工前一個月各標段項目經理部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程序審批后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核備
      3重大危險源項目施工前15天針對重大危險源的內容,要提前15天作好相關產權單位和交通、市政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征得對方的支持和理解,充分搞好必須的準備和配合工作
      45a級重大危險源實施前7天各施工標段將動態管理報表上報駐地監理和指揮部駐地代表,同時上報指揮部
      54a級風險點實施前5天各施工標段將動態管理報表上報駐地監理和指揮部駐地代表,同時上報指揮部
      6危險源更新當遇到4.1條所述的情況時應及時更新,重新辨識、評價和確認,并匯總傳達到相關單位和崗位

      八、處罰

      指揮部將對各標段項目部的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檢查結果納入“季度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評比”,并視具體情況按“安全質量管理辦法”進行全線通報或處罰。

      九、附則

      (1)此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此辦法由指揮部安質環保部負責解釋。

      (3)附表1《危險源識別、評價表》

      第4篇 重大危險源管理法規辦法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引用標準gb18218—202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 各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第五條 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筑物、承建的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重大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 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

      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 公司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必須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評估;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并將評價報告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后,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 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

      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 建立危險源登記臺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大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并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并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 實行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生產過程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 建立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所在區域必須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 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大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 要重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險源分布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和長遠規劃。

      第十八條 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 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制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變化情況,并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大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應優先考慮對重大危險源的改進;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大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四)保衛部門負責重大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當重大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二條 由于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反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由于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2】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及全國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現場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切實履行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職責,落實責任,嚴格執法,促進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規范、科學、有序地開展,現將重大危險源登記、檢測、評估、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與管理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的或者臨時的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目前,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具體重大危險源的等級認定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執行。

      3.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全面負責。

      4.生產經營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具體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要及時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報告核銷。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生產經營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5.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要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6.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其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

      7.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

      8.生產經營單位至少每3年要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進行安全評價并符合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要求的,可不必進行安全評估。

      9.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方法科學,建議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安全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嚴重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7)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

      (8)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10.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要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做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結論負責。

      11.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現場檢測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12.生產經營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以及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檢測、檢驗,并做好記錄。

      13.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責任人、期限等。

      整改期間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裝備,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報送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5.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6.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內重大危險源的檔案,并按照下列規定實行分級報告制度:

      (1)一級重大危險源必須逐級上報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二級重大危險源必須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3)三級重大危險源必須逐級上報至設區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1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并設置專門的管理人員,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各類信息的管理。

      1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重點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

      (2)預防安全生產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3)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等情況;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5)重大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6)重大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的情況;

      (7)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8)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的情況;

      (9)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的情況;

      (10)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維護、保養的情況;

      (11)重大危險源日常管理的情況;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19.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20.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2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罰款:

      (1)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的;

      (2)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3)未對重大危險源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4)未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的;

      (5)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的;

      (6)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監控的;

      (7)未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

      (8)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22.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未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必要的設備、設施資金投入,致使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不認真履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檢測監控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3.在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中,從事安全評估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或出現重大錯誤和評估失實,應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加強對安全生產中介活動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安監總辦字〔2005〕98號)的規定,發證機關應吊銷該中介機構的資質、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2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明知已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監管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單位在執行工作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協調司)。

      第5篇 某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國投安委[2005]1號文件精神,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辦法。

      2、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第二章 管理機構職責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部署、組織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及開展演練,組織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5)組織或參加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對直接監督管理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5、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責任到人,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記、評估和備案

      6、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8、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重點為: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危險源設備維修保養和檢測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9、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及時上報國投集團公司。

      10、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上報國投集團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四章 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1、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12、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2)危險辨識與評價;

      3)報警系統;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6)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7)保護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9)培訓與演練。

      13、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第五章 監督管理

      14、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二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直接監督或授權各生產單位監督;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由各生產單位直接監督;發電單位要做好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對每個重大危險源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15、發電單位構成國家、公司規定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16、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17、各單位要按照所在電網的要求,服從電網調度命令、做好繼電保護裝置的檢定工作,落實防止污閃的技術措施、防止電氣誤操作措施,加強對隔離開關的檢修和維護,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斷。

      18、嚴格執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它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操作、檢修、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19、儲存或現場使用炸藥、雷管時,各單位要依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管理和使用,儲存和使用環節做到“雙鎖、雙管、雙領、雙退” 。儲存應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嚴禁庫區用火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儲存量應低于國家規定的臨界量;使用中必須由專職人員按規程操作,并設立警戒區,完善領取、清退制度。

      20、加強現有放射性物質的管理。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質的安全工作,相關工作人員要熟悉放射性物質的特性和防護知識,配備防護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質必須移交環境保護部門。

      21、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單位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與易燃易爆等物品分開儲存,生產中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22、除生產和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外,各生產單位所屬生活后勤、其它產業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1)接送員工休假、上下班的通勤車、運輸的貨車等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證、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要定期檢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消防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車、超載、酒后開車,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2)柴油罐、乙炔庫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的設計、生產運行、操作、檢修維護的規定。落實防火、防爆的有關規定,做好消防安全預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量低于國家規定的臨界量。

      23、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第六章 附 則

      24、本規定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25、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6篇 煉鐵廠危險源控制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規范危險源管理工作,使危險源點受控。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公司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煉鐵廠作業區、科室每位職工。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術語和定義

      3.1.1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包括固態和動態兩種形態。

      3.1.2危險源辨識是指運用安全系統分析原理,對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周圍環境及人員行為進行考察研究,結合鋼鐵生產行業的歷史事故教訓,找出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不安全因素,這一過程通常稱為危險源辨識。

      3.1.3危險點是指事故的易發點、設備設施隱患的所在點和人員失誤的潛在點。作業中的危險點是指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點、部位、場所、設備和工器具等。

      3.1.4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的或臨時的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3.2部門職責

      3.2.1生產技術科

      3.2.1.1負責對一、二級危險源(點)所在的相關部門負有管理責任,明確一、二級危險源的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人。

      3.2.1.2 監督作業區(科室)對一、二級危險源(點)的檢查、控制管理工作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管理的責任落實情況。

      3.2.1.3負責對一、二級危險源(點)管理和控制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整改、評估、監控,并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告知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在遇緊急情況時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3.2.2作業區(科室)職責:

      3.2.2.1負責對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管理和落實所管轄一、二級危險源(點)的作業區(科室)管理責任,明確一、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作業區級管理責任人。

      3.2.2.2監督班組(崗位)對一、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管理控制工作和督促檢查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責任落實情況。

      3.2.2.3負責對作業區危險源(點)管理與控制情況進行日常檢查。

      3.2.3班組職責

      負責對本班組所管轄一至五級危險源(點)進行檢查和全過程控制,按制定的班組(崗位)安全檢查項目逐項檢查,明確管理責任人。

      3.3危險源辨識

      3.3.1危險源辨識嚴格按照公司《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程序》進行辨識。

      3.3.2各作業區(科室)應每年年初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進行評審具體工作由生產技術科進行組織,并將《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報生產技術科。

      3.3.2在相關的法律法規變更,煉鐵廠的活動、產品、服務、運行條件,以及相關方的要求等發生變化時,可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必要時對重大風險控制進行更新策劃。

      3.4危險源控制

      3.4.1各作業區(科室)根據《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的結果,策劃風險控制措施,排定風險控制優先順序。風險控制措施應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再考慮降低風險措施,將個人防護措施作為最后手段。

      3.4.2各作業區(科室)應該將辨識出來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在班組學習中讓職工學習,讓職工了解自己所處環境的危險源以及這些危險源的控制措施,使職工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3.4.3一旦危險源出現異常,出現設備事故和安全事故,應該馬上打調度室電話(外線:24705002 內線:826)報警,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7篇 煤礦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規范

      第一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重大危險源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傳出或爆發的地方。

      第二條 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標準》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辨識、申報登記、申報類別、安全評價、登記建擋、風險評估、治理整頓、監控網絡、應急預案建設等,實施全程監控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是指立足本單位實際,依靠有關技術研發單位開發的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計算機軟件,通過簡單的人機對話,數據輸入,實現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等級的初次評估。

      (2)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是指本單位在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的基礎上,依法向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申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重大危險源的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應急預案的演練等工作。

      (3)重大危險源的申報類別,是指貯罐區(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煤礦(井工開采);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和尾礦庫。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價,是指基層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等級初次評估的基礎上,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上報的重大危險源危險等級程度進行安全評價,并為所屬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

      (5)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是指各單位通過對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辨識、申報、評價,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或檔案庫,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6)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估,是指評估確定重大危險源風險等級,并按風險等級采取應對措施,及時預控或消減風險。

      根據風險值大小,可將風險預警分為5個等級:

      風險等級

      人員傷害程度及范圍

      因傷害損失估算(元)

      預警等級度

      預警信號顏色

      ⅰ級

      特別重大風險

      多人死亡

      500萬以上

      巨警

      紅色

      ⅱ級

      重大風險

      一人死亡

      100—500萬

      重警

      橙色

      ⅲ級

      中等風險

      多人受嚴重傷害

      4—100萬

      中警

      黃色

      ⅳ級

      一般風險

      一人受嚴重傷害

      1—4萬

      低警

      藍色

      v級

      低風險

      一人受到傷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輕微傷害

      0.2—1萬

      輕警

      綠色

      一人受輕微傷害

      0—0.2萬

      (7)重大危險源的治理整頓,是指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的缺陷和立項、監控、整改、審核、消項工作制度,對構成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險源,立即停產整改,并經過注冊安全工程師審核評定合格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8)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網絡是指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構建安全生產信息技術保障體系,在突發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進行應急決策和指揮提供重要依據。

      (9)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是指重大危險源發生失控或傷害事故時暄應急處置方案和應對措施。在分析重大危險源的基礎上,為有效控制或減少事故損失,事先制定危險源的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轉移等技術措施和應急資源保障規定。

      第三條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控工作的領導,礦成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黨委書記

      副組長: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機電礦長 總工程師

      經營礦長 工會主席 黨委副書記

      成 員:各副總 生產科 安監科 機電科 地測科

      調度室 礦工會 財務科 行政科 供應科

      綜合科 勞人科 護礦隊 礦醫院 運輸區 通風區 公安科

      領導小組下設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崔長柱兼辦公室主任。電話:6790406

      主要職責:負責對各基層單位上報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匯總、登記建檔、現場核查、分析評估及上報工作;指導各基層單位制定監控措施、編制應急預案;檢查各單位重大危險源應急處置知識培訓情況;督查作業現場檢測監控及安全防護等綜合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礦各部門對業務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監管責任,其它有關單位、部門按管理權限負有相應的責任。

      (1)安監科是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察機構,對全礦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綜合監督責任。

      (2)生產科是全礦井水患、矸石山、地質災害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3)通風區是全礦瓦斯管理、煤塵及火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4)機電科是全礦各種未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5)行政科是全礦危房、排污、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6)供應科、公安科是全礦轄區易燃品、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業監管機構,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7)調度室負責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應急預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在非常情況下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并讓員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應急程序、自救互救知識,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

      (8)勞人科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辯識、檢測、監控、治理、防災、避災知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防控能力,在安全教育培訓時要把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治理等方面的內容納入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計劃。

      (9)計劃科、財務科按照要求要保證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和治理整改所需的資金投入,要核定重大危險源安全費用管理辦法,落實重大危險源技術管理費用,確保資金投入到位。

      (10)礦工會應充分行使監督權力,發動職工群眾辨識崗位重大危險源,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異常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報告。所有從事危險源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了解工作中潛在的危險性,并接受安全措施和事故應急知識培訓。

      (11)救護大隊東區中隊是重大危險源突發事故的專業應急隊伍,擔負礦井應急搶險任務,負有日常重大危險源檢查監控的責任和義務。發生突發事故時,立即奔赴現場投入救災工作。

      (12)各基層單位是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的責任主體,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實行分類監控管理,實時進行監測監控,落實監管部門和人員責任,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掛牌管理,登記建檔,規范填表,報安監部門核實、分類匯總,并按規定報礦重大危險源綜合辦公室備案。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有權利和義務向安監科報告所發現的重大危險情況。

      (13)礦屬其它部門應根據管理范圍和業務分工不同,對管理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相應的監管責任,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是一項系統管理的長期重要工作,全礦各單位、各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防治,按照“合理設計、統籌規劃、強化監控、科學治理”要求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體系。

      (1)各單位主要領導和管理部門必須掌握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登記建檔,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定期報告,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評估和監控。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系統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日常檢測、評估、監控管理體系。每兩年至少要對重大危險源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一次安全評估,按照要求落實安全評估報告提出的治理整改措施。

      (3)重大危險源涉及生產過程、工藝、材料、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重新進行安全評估,每次的安全評估報告必須報公司(局)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備案。

      (4)各單位根據各類重大危險源實際分布狀況,明確管理機構和負責人,配備專人進行動態檢測監控,定期分析危害程度,并制定防控措施。

      (5)各單位每月必須落實各項監控措施,及時消除管控漏洞,杜絕傷害事故發生,對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從嚴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6)各單位要把配大危險源管理納入安全基礎管理考核的一項內容,每月按照要求進行自評打分,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第五條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及其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

      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特大事故的危險源;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源;

      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是造成一般事故的危險源。

      對于一、二級重大危險源要作為管理和監控的重點對象,由礦長負責組織制定治理、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治理整改期限和責任;對于三、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加強嚴格管理和有效監控,由分管副礦長負責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和期限,嚴格執行真實銷號全程跟蹤管理。

      第六條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存放區重大危險源兩種。

      (1) 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按以下4類物質引用《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臨界量進行確定。

      ①爆炸性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1。

      ②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2。

      ③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3。

      ④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附件一表4。

      (2)貯存區重大危險源的確定方法與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基本相同,只是因為工藝條件較為穩定,臨界量數值較大,具體數值見附件一(表1-表4)。

      第七條 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附件二表1);

      第二類為各類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附件二表2-1~2-7);

      第三類為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基本情況表(附件二表3)。

      要按照公司(局)目前確定的管理重大危險源范圍和重大危險源的分類要求(見附表5-1至5-2)每月度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確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防控措施,相應的指揮部門、班組和專人負責如實填寫附表內的相應項目和內容,于每季度末10日前報礦重大危險源綜合監管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重大危險源范圍包括:煤礦井工開采、火、瓦斯、煤塵、提升運輸、供用電、爆破、沖擊地壓等,貯罐區(貯罐),庫區(炸藥、油脂)、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高溫、高壓、冶煉鑄造、氣焊、燒燙、輻射、電廠、環境污染等方面。

      第九條 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對各類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治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則,采用先進科技檢查監控手段和治理技術裝備,提高監控、治理的本質安全水平,并對各類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分級建檔管理,建立健全各類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檢測監控參數、技術圖紙及治理整改措施資料。

      第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管部門對發現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必須及時下達書面治理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單位或部門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若不能保證安全,必須責令有關單位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停止生產作業或停止使用運行,制定切實有效的防范、監控、整改措施,并要限期整改完成。

      第十一條 各級重大危險源監管部門,必需加大對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治理整改質量的跟蹤監督力度,對因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達不到要求等情況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具有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從事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作業。

      第十三條 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備、設施,要按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安全色光通用規則》(gb14778—1993)等要求,在其醒目位置標注安全標志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以警示所有人員高度重視重大危險源涉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 新建項目涉及重大危險源時,在設計前要進行充分的技術論證,按照程序,報有關部門審批,在施工過程中制定嚴格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在重大危險源環境、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法》和特殊場所安全防護有關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置齊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對特殊用途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試驗,經檢測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六條 對生產區域因重大危險源失控而發生事故后,可能危及周邊的單位、村莊、居民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管轄單位,要加強與重大危險源相鄰的單位、村莊人員的溝通聯系,及時告知周圍群眾,說明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時的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應急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重大危險源類別

      (一)貯罐區(貯罐)危險源:

      1、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0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0t)。

      2、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0t);氨氣等(臨界量20t)。

      3、毒性物質:氰化鈉(溶液)、碳酰氯等(臨界量1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0t)。

      (二)庫區(庫)危險源:

      1、民用爆破器材:雷管、導爆管等(臨界量1t);銨梯炸藥、乳化炸藥等(臨界量50t);硝酸銨等(臨界量250t)。

      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

      2、煙火劑、煙花爆竹:黑火藥、煙火藥、爆竹、煙花等(臨界量5t)。

      3、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0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0t)。

      4、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0t);氨氣等(臨界量20t)。

      5、 毒性物質:氰化鉀、乙撐亞胺、碳酰氯等(臨界量1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0t)。

      (三)生產場所危險源:

      1、民用爆破器材:雷管、導爆管等(臨界量0.1t);銨梯炸藥、乳化炸藥等(臨界量5t);硝酸銨等(臨界量25t)。

      2、煙火劑、煙花爆竹:黑火藥、煙火藥、爆竹、煙花等(臨界量0.5t)

      3、易燃液體:汽油、丙烯、石腦油等(臨界量2t);煤油、松節油、丁醚等(臨界量10t)。

      4、可燃氣體:乙炔、氫、液化石油氣等(臨界量1t);氨氣等(臨界量2t)。

      5、 毒性物質:氰化鉀、乙撐亞胺、碳酰氯等(臨界量100kg);三氟化砷、丙烯醛等(臨界量10 kg);苯酚、苯肼等(臨界量2t)。

      6、瓦斯抽放站、瓦斯電廠及煤場等場所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四)壓力管道危險源:

      1、長輸管道:①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且設計壓力大于1.6 mpa的管道;②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輸送距離大于等于200km,且公稱直徑≥300mm的管道。

      2、公用管道:中壓和高壓燃氣管道,且公稱直徑≥200mm。

      3、工業管道:①輸送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危害氣體、液化氣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的管道;②輸送極度、高度危害液體介質、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 mpa 的管道;③輸送其它可燃、有毒流體介質,且公稱直徑≥100mm,設計壓力≥4 mpa,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五)鍋爐危險源:

      1、蒸汽鍋爐:額定蒸氣壓力大于2.5mpa、且額定蒸發量≥10t/h。

      2、熱水鍋爐:額定出水溫度≥120℃,且額定功率≥14mw。

      (六)壓力容器危險源:

      1、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類壓力容器。

      2、易燃介質,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pv≥100mpa.m3的壓力容器(群)。

      (七)煤礦(井工開采)危險源:

      1、高瓦斯礦井。

      2、存在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有可能引發傷害事故的礦井。

      4、煤層自然發火期≤6個月的礦井。

      5、煤層沖擊傾向為中等及以上的礦井。

      6、煤層頂板破碎及底鼓,有可能發生頂板傷害事故的礦井。

      (八)尾礦庫危險源:

      全庫容≥100萬m3或者壩高≥30m的尾礦庫(煤礦矸石山應比照尾礦庫進行管理)。

      (九)建筑物危險源:

      已確定為危險建筑物,限于或用于生產、生活活動的建筑物(廠房、庫房、住宅等),有可能發生倒塌事故。

      (十)化學危險源:

      引起火災、爆炸、工業毒害、大氣污染、水質污染等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一)電氣危險源:

      引起觸電、著火、電擊、雷擊等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二)機械危險源:

      速度沖擊、振動、旋轉、切割、刺傷、墜落等形式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三)輻射危險源:

      有放射源、紅外射線源、紫外射線源、無線電輻射源等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源。

      (十四)其它危險源:

      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其它危險源。

      第十八條 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預警監控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凡可采用遠程視屏監控系統的重大危險源均要制定規劃,逐步建立遠程視屏預警監控系統,實現動態、實時監控;要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建立起作業班組→區隊(車間)→礦井、快捷暢通的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系統,班組、區隊(車間)和礦均要明確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相關信息的定時采集、整理歸檔、逐級報告制度,使重大危險源在受控范圍內。

      第十九條 安全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有害危險因素辨識與危害程度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對策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和評估結論與建議等,形成詳細描述危險源狀況的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公司(局)安全監察部備案。

      第二十條 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及要求

      (1)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檢驗,每兩年聘請有執業資質機構進行一次檢測、評估。日常的檢測工作必須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按操作規范進行。檢驗和安全評估業務由持有執業資質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實施或委托國家認可的安全評價資質機構進行。

      (2)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各單位必須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專門檔案,編制和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現場檢測監控,定期對主要設備、設施進行檢測檢驗,保障設施良好狀態和正常使用,做好記錄存檔,嚴加管理。

      (3)建立重大危險源應急管理制度。凡在重大危險源部位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先審后用”的原則,并按規定要求認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

      (4)強化應急預案培訓。各單位必須定期對管理人員進行事故應急專業培訓,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正確采取應急措施進行避災和自救,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序。

      (5)加強日常應急管理。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研究和制定適合本單位危險源特點的監測措施、預警系統、風險評估方法等安全技術措施,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原則,通過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6)對于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危險源,通過整改避免事故發生的,企業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并進行公示,對于險情隱瞞不報的,從嚴追究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辦法如與上級重大危險源管理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王村煤礦

      2023年1月20日

      附件一:

      表1爆炸性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

      物 質 名 稱

      臨界量,t

      生產場所

      貯存區

      1

      雷(酸)汞

      0.1

      1

      2

      硝化丙三醇

      0.1

      1

      3

      二硝基重氮酚

      0.1

      1

      4

      二乙二醇二硝酸酯

      0.1

      1

      5

      脒基亞硝氨基脒基四氮烯

      0.1

      1

      6

      迭氮(化)鋇

      0.1

      1

      7

      迭氮(化)鉛

      0.1

      1

      8

      三硝基間苯二酚鉛

      0.1

      1

      9

      六硝基二苯胺

      5

      50

      10

      2,4,6-三硝基苯酚

      5

      50

      11

      2,4,6-三硝基苯甲硝胺

      5

      50

      12

      2,4,6-三硝基苯胺

      5

      50

      13

      三硝基苯甲醚

      5

      50

      14

      2,4,6-三硝基苯甲酸

      5

      50

      15

      二硝基(苯)酚

      5

      50

      16

      環三次甲基三硝胺

      5

      50

      17

      2,4,6-三硝基甲苯

      5

      50

      18

      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5

      50

      19

      硝化纖維素

      10

      100

      20

      硝酸銨

      25

      250

      21

      1,3,5-三硝基苯

      5

      50

      22

      2,4,6-三硝基氯(化)苯

      5

      50

      23

      2,4,6-三硝基間苯二酚

      5

      50

      24

      環四次甲基四硝胺

      5

      50

      25

      六硝基-1,2-二苯乙烯

      5

      50

      26

      硝酸乙酯

      5

      50

      表2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

      類別

      物 質 名 稱

      臨界量(t)

      生產場所

      貯存

      1

      閃點<28℃的液體

      乙烷

      2

      20

      2

      正戊烷

      2

      20

      3

      石腦油

      2

      20

      4

      環戊烷

      2

      20

      5

      甲醇

      乙醇

      2

      20

      6

      乙醚

      2

      20

      7

      甲酸甲酯

      2

      20

      8

      甲酸乙酯

      2

      20

      9

      乙酸甲酯

      2

      20

      10

      汽油

      2

      20

      11

      丙酮

      2

      20

      12

      丙烯

      2

      20

      13

      28℃≤閃點<60℃的液體

      煤油

      10

      100

      14

      松節油

      10

      100

      15

      2-丁烯-1-醇

      10

      100

      16

      3-甲基-1-丁醇

      10

      100

      17

      二(正)丁醚

      10

      100

      18

      乙酸正丁酯

      10

      100

      19

      硝酸正戊酯

      10

      100

      20

      2,4-戊二酮

      10

      100

      21

      環己胺

      10

      100

      22

      乙酸

      10

      100

      23

      樟腦油

      10

      100

      24

      甲酸

      10

      100

      25

      爆炸下限≤10%氣體

      乙炔

      1

      10

      26

      1

      10

      27

      甲烷

      1

      10

      28

      乙烯

      1

      10

      29

      1,3-丁二烯

      1

      10

      30

      環氧乙烷

      1

      10

      31

      一氧化碳和氫氣混合物

      1

      10

      32

      石油氣

      1

      10

      33

      天然氣

      1

      10

      表3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

      物 質 名 稱

      臨界量(t)

      生產場所

      貯存區

      1

      氯酸鉀

      2

      20

      2

      氯酸鈉

      2

      20

      3

      過氧化鉀

      2

      20

      4

      過氧化鈉

      2

      20

      5

      過氧化乙酸叔丁酯(濃度≥70%)

      1

      10

      6

      過氧化異丁酸叔丁酯(濃度≥80%)

      1

      10

      7

      過氧化順式丁烯二酸叔丁酯(濃度≥80%)

      1

      10

      8

      過氧化異丙基碳酸叔丁酯(濃度≥80%)

      1

      10

      9

      過氧化二碳酸二苯甲酯(鹽度≥90%)

      1

      10

      10

      2,2-雙-(過氧化叔丁基)丁烷(濃度≥70%)

      1

      10

      11

      1,1-雙-(過氧化叔丁基)環己烷(濃度≥80%)

      1

      10

      12

      過氧化二碳酸二仲丁酯(濃度≥80%)

      1

      10

      13

      2,2-過氧化二氫丙烷(濃度≥30%))

      1

      10

      14

      過氧化二碳酸二正丙酯(濃度≥80%)

      1

      10

      15

      3,3,6,6,9,9-六甲基-1,2,4,5-四氧環壬烷

      1

      10

      16

      過氧化甲乙酮(濃度≥60%)

      1

      10

      17

      過氧化異丁基甲基甲酮(濃度≥60%)

      1

      10

      18

      過乙酸(濃度≥60%)

      1

      10

      19

      過氧化(二)異丁酰(濃度≥50%)

      1

      10

      20

      過氧化二碳酸二乙酯(濃度≥30%)

      1

      10

      21

      過氧化新戊酸叔丁酯(濃度≥77%)

      1

      10

      表4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

      序號

      物 質 名 稱

      臨界量(t)

      生產場所

      貯存區

      1

      40

      100

      2

      10

      25

      3

      碳酰氯

      0.30

      0.75

      4

      一氧化碳

      2

      5

      5

      二氧化硫

      40

      100

      6

      三氧化硫

      30

      75

      7

      硫化氫

      2

      5

      8

      羰基硫

      2

      5

      9

      氟化氫

      2

      5

      10

      氯化氫

      20

      50

      11

      砷化氫

      0.4

      1

      12

      銻化氫

      0.4

      1

      13

      磷化氫

      0.4

      1

      14

      硒化氫

      0.4

      1

      15

      六氟化硒

      0.4

      1

      16

      六氟化碲

      0.4

      1

      17

      氰化氫

      8

      20

      18

      氯化氰

      8

      20

      19

      乙撐亞胺

      8

      20

      20

      二硫化碳

      40

      100

      21

      氮氧化物

      20

      50

      22

      8

      20

      23

      二氟化氧

      0.4

      1

      24

      三氟化氯

      8

      20

      25

      三氟化硼

      8

      20

      26

      三氯化磷

      8

      20

      27

      氧氯化磷

      8

      20

      28

      二氯化硫

      0.4

      1

      29

      40

      100

      30

      硫酸(二)甲酯

      20

      50

      31

      氯甲酸甲酯

      8

      20

      序號

      物 質 名 稱

      臨界量,t

      生產場所

      貯存區

      32

      八氟異丁烯

      0.30

      0.75

      33

      氯乙烯

      20

      50

      34

      2-氯-1,3-丁二烯

      20

      50

      35

      三氯乙烯

      20

      50

      36

      六氟丙烯

      20

      50

      37

      3-氯丙烯

      20

      50

      38

      甲苯-2,4-二異氰酸酯

      40

      100

      39

      異氰酸甲酯

      0.30

      0.75

      40

      丙烯腈

      40

      100

      41

      乙腈

      40

      100

      42

      丙酮氰醇

      40

      100

      43

      2-丙烯-1-醇

      40

      100

      44

      丙烯醛

      40

      100

      45

      3-氨基丙烯

      40

      100

      46

      20

      50

      47

      甲基苯

      40

      100

      48

      二甲苯

      40

      100

      49

      甲醛

      20

      50

      50

      烷基鉛類

      20

      50

      51

      羰基鎳

      0.4

      1

      52

      乙硼烷

      0.4

      1

      53

      戊硼烷

      0.4

      1

      54

      3-氯-1,2-環氧丙烷

      20

      50

      55

      四氯化碳

      20

      50

      56

      氯甲烷

      20

      50

      57

      溴甲烷

      20

      50

      58

      氯甲基甲醚

      20

      50

      59

      一甲胺

      20

      50

      60

      二甲胺

      20

      50

      61

      n,n-二甲基甲酰胺

      20

      50

      附件二:

      表1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表

      法人單位名稱

      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王村煤礦

      單位代碼

      -3

      通訊地址

      陜西省合陽縣王村鎮

      郵政編碼

      715306

      填報單位負責人姓名

      王權利

      電 話

      0913-6790118

      經濟類型

      國有經濟

      所在行業

      采掘業

      成立時間

      2006.1

      占地面積

      666266.7m2

      行業管理部門

      陜西省國資委

      職工總數

      1724人

      固定資產總值

      19761.01萬元(原值)

      年總收入

      萬元

      年利潤

      萬元

      主要產品

      煤炭

      表2-①:鍋爐基本特征表

      鍋爐型號

      shf20-2.5/400-aⅱ

      鍋爐名稱

      20t鍋爐

      編 號

      2#

      具體位置

      王村煤礦鍋爐房

      制造廠名

      鄭州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2009.8

      安裝完工日期

      2009.10

      投入使用日期

      2009.11

      設計工作壓力

      2.5mpa

      許可使用壓力

      2.5mpa

      額定供熱量

      或額定出力

      kcal/h

      20t/h

      介質出口溫度

      400℃

      水處理方法

      反滲透

      鍋爐用途

      采暖

      備注(移裝、檢修、改造、事故記錄)

      表2-②:鍋爐基本特征表

      鍋爐型號

      shf20-2.5/400-aⅱ

      鍋爐名稱

      20t鍋爐

      編 號

      3#

      具體位置

      王村煤礦鍋爐房

      制造廠名

      鄭州鍋爐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2010.10

      安裝完工日期

      2010.12

      投入使用日期

      2022.1

      設計工作壓力

      20mpa

      許可使用壓力

      20mpa

      額定供熱量

      或額定出力

      kcal/h

      20t/h

      介質出口溫度

      400℃

      水處理方法

      反滲透

      鍋爐用途

      采暖

      備注(移裝、檢修、改造、事故記錄)

      表2-3煤礦(井工開采)基本特征表

      礦井名稱

      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王村煤礦

      詳細地址

      陜西省合陽縣王村鎮

      郵政編碼

      715306

      主要負責人

      王權利

      聯系電話

      0913-6790118

      上級法人單位

      陜西陜煤澄合礦業有限公司

      建礦日期

      83.07

      設計能力

      150萬t/年

      實際產量

      122萬t/年

      煤的牌號

      貧瘦煤

      礦井可采儲量

      3482.3萬t

      從業人數

      1724

      固定資產

      19761.萬元(原值)

      年利潤

      萬元

      開拓方式

      立井

      通風方式

      兩翼對角

      反風方式

      主風機反轉反風

      提升方式

      箕斗井

      供電方式

      雙回路

      主采煤層傾角

      2°——20°

      主采煤層厚度

      3.0m

      礦井開采深度

      520—270m

      生產采區個數

      3

      回采工作面個數

      2

      掘進工作面個數

      6

      工作面回采方式

      后退式

      采高

      2.8m

      主要落煤方式

      機采

      主要支護型式

      液壓支架

      頂板處理方法

      全部垮落法

      礦井瓦斯等級

      低瓦斯礦井

      煤層的自燃傾向性

      不易自燃

      煤層的煤塵爆炸性

      弱爆炸性

      煤層頂底板含水層情況

      裂隙含水層、 巖溶含水層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

      一般

      礦井開采是否受地表水體或洪水的威脅

      煤層沖擊地壓危害程度

      無沖擊地壓

      煤層賦存狀況(根據煤層厚度和傾角變化、裂隙發育情況、斷層、沖刷帶、陷落柱、巖漿巖侵入破壞等判斷)

      一般

      開拓巷道的圍巖穩定性

      1圍巖為比較穩定的堅硬砂巖或石灰巖等 2圍巖為中等穩定的砂巖、砂頁巖或較堅硬頁巖等

      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

      0.17m3/t

      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

      0.59m3/min

      煤層自燃發火期

      18個月

      全礦近三個月瓦斯超限次數

      0

      近三年內瓦斯突出次數

      0

      近三年內煤層自燃地點

      0處

      近三年內主扇故障檢修次數

      0

      近三年內供電系統故障檢修次數

      0

      采面粉塵濃度

      粉塵: 8.4 mg/m3呼吸性粉塵: 2.7 mg/m3

      礦井總進風量

      8348m3/min

      礦井有效風量率

      86.9

      礦井最大涌水量

      300m3/h

      礦井最大綜合排水量

      450 m3/h

      地面消防水池容量

      800m3

      井下消防水管長度

      m

      地面爆破材料儲存情況

      庫房數:0 炸藥(t):0t雷管: 0 萬發

      井下爆破材料儲存情況

      硐室數:1 炸藥(t):1.6 t雷管: 1萬發

      有無瓦斯異常涌出區域

      有無未熄滅的火區

      全礦通風系統復雜程度

      復雜程度一般

      總進風道和總回風道之間的聯絡巷道數量

      3

      總進風道和總回風道之間的聯絡巷道的擋風墻堅固程度

      一般

      有無在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采掘工作

      是否是在建筑物下、水體下或鐵路下開采

      礦井安全是否受其它小礦亂采亂掘的影響

      近5年內傷亡事故

      起數: 5 輕傷人數:5 重傷人數:0死亡人數:0

      建礦以來曾發生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全礦或部分區域停產)

      瓦斯(煤塵)爆炸

      0

      火災

      0

      水災

      0

      瓦斯突出

      0

      其他(注明事故類型):0

      主風機型號,臺數

      fbcdzno24/2*250 2臺 bdkш-6-no182*110 2臺

      局扇型號,臺數

      fbd-no5.6 2*11(2*15) 34臺

      主排水泵型號,臺數

      d450-60*6 3臺

      探放水設備型號,臺數

      zdy650 2臺

      絞車提升設備型號,臺數

      jkmd-3.5*4 2臺

      帶式輸送機型號,部數

      強力帶dtl 4臺 落地式dsp-1063/1000 10臺

      瓦斯抽放系統型號,數量

      安全監測系統型號,數量

      瓦斯檢測kj-66 1 套

      傳感器使用數量

      110

      頂板動態kj-216 1 套

      75

      人員定位kj-222(a) 1 套

      38

      閉鎖斷電裝置型號,數量

      kdq-3 , 14

      瓦檢儀型號,數量

      gwj-1a,115

      自救器型號,數量

      zy-60,1050

      井下固定敷設高壓電纜型號,數量

      ugsp-6000-3*35+3*6/3+js,6500m

      vv22-6000 3*182,6400m

      vv22-6000 3*35,1500m

      vv22-6000 3*150,5000m

      瓦檢員人數

      55

      放炮員

      人數

      31

      絞車司機人數

      18

      電工人數

      152

      安技管理人員數

      126

      安檢員人數

      37

      全礦技術人員數

      51

      高級:

      5

      中級:

      20

      初級:

      26

      下井同時作業人數

      213

      下井人員中農民工、協議工、外包工所占比例

      52%

      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問題說明:(不少于三條內容)

      采掘工作面存在瓦斯;

      煤塵具有爆炸性;

      煤層存在自然危險;

      4、 采掘工作面復合頂板;

      5、部分采掘工作面受奧灰水影響;

      備注:

      表4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基本情況表

      單位類型

      數量(個)

      單位名稱

      人數

      與危險源最近距離

      住宅區

      1

      澄合礦務局王村社區

      10000

      1000m

      生產單位

      機關團體

      公共場所

      交通要道

      1

      西韓鐵路

      1500m

      其它

      1

      澄合公路

      300m

      類型

      數量(個)

      簡 要 說 明

      火源

      0

      輸配電裝置

      1

      澄合礦業有限公司11萬v變電站

      其它

      0

      表5-1王村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測責任落實表

      單位 名稱

      重大危險源名稱

      具體地點

      監控措施

      應急措施

      單位

      負責人

      負責

      部門

      部門負責人

      王 村 煤 礦

      井下頂底板水防治

      采煤、掘進工作面

      礦長

      生產科

      張英旭

      丁天瑞

      井下火災防治

      井下

      總工程師

      通風區

      李新文

      井下頂板支護

      井下

      生產礦長

      生產科

      張富魁

      井下瓦斯超限防治

      礦井井下

      總工程師

      通風區

      李新文

      井下煤塵災害防治

      礦井井下

      總工程師

      通風區

      李新文

      井下爆破材料庫

      井下輔運大巷

      生產礦長

      供應科

      李永峰

      地面常壓鍋爐

      礦井地面工業廣場

      礦長

      機電科

      李建勛

      煤場堆煤管理

      地面存煤廠

      礦長

      銷售科

      趙喜生

      各種運煤車輛管理

      車輛停止或行使

      礦長

      銷售科

      趙喜生

      環境保護

      礦井地面生產系統

      礦長

      行政科

      劉 海

      表5-2供應科重大危險源監測責任落實表

      單位

      名稱

      重大危險源名稱

      具體地點

      監控

      措施

      應急

      措施

      單位

      負責人

      部門

      負責人

      監管

      部門

      部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供 應 科

      火藥、雷管

      井下火藥庫

      監控

      探頭

      24小時值班

      王權利

      李永峰

      新城分局東區派出所

      耿偉

      6790110

      第8篇 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范例

      第一條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在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者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動。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的等工程口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開挖。

      三、模板工程

      1、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3、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m(含8m ),或跨度超過18m(含18m ),或施工總荷載大于lokn/roe,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

      四、起重吊裝工程

      大型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六、拆除、爆破工程

      1、人工拆除工程;

      2、機械拆除工程;

      3、爆破拆除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特種設備施工;

      4、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5、 6m以上的邊坡施工;

      6、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

      7、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第四條各棟號工長負責本轄區內重大危險源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工程施工前應當根據承建工程的施工范圍和特點,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

      第六條制定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明確具體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與工作職責,做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信息報送、方案編制、措施控制、日常檢查、施工驗收以及應急處置等工作。

      第七條重大危險源施工前必須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口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編制,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或者設備管理部門)共同審核,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加蓋單位印章,再報工程項目總監審查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后,方可實施。

      第八條專家論證審查

      一、本辦法第三條明確的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后都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方案審查后專家組應提出書面論證審查意見,施工單位應根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專家組的論證審查意見書應當作為方案的附件。

      二、經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批準實施后,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驗收,驗收組必須有原方案論證審查專家組成員(至少一人,且本單位專家應除外)和項目總監參加,驗收后應填寫《紹興縣建筑工程重大危險源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驗收記錄》,驗收資料存檔備查。專項施工方案未經驗收通過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后續施工口

      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時,施工單位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專家組成員應在本辦法推薦的專家庫中至少選擇3人。

      四、經專家組審查通過并批準實施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確需修改時,修改后應當按原程序重新組織審查和審批。

      五、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專家組審查的,施工單位不得組織施工。

      第九條建立重大危險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險源公示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在施工現場入口顯著位置或有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口

      第十條編制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按規定配備相應的人員與設施,并組織演練。應急預案編制、審核、審查以及批準程序應參照本辦法第七條執行。

      第十一條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教育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對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應當向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第十二條建立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檢查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驗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驗收情況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由監理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在重大危險源施工時進行巡查、平行檢查以及旁站監理。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力的,應當暫時停止施工。并將有關情況報告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專項檢查。檢查結果作為相關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予以公布或者通報。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燃氣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辦法

      1制定依據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及遼河油田公司安全環保處2023年2月25日關于重大危險源普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燃氣集團公司所屬地區公司,項目部及控股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3術語與定義

      3.1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2本辦法規定了重大危險源的調查、評價、監督、控制等安全管理要求。

      3.3本辦法規定的單元是指一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4職責

      4.1各單位安全環保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4.1.1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1.2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報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4.1.3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整改并上報;

      4.1.4負責對事故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及時跟蹤驗證。

      4.2 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4.2.1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

      4.2.2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4.2.3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組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4.2.4負責監督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源投入。

      5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

      5.1各單位應每年組織一次對重大危險源普查和辨識并上報業務主管部門,向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門上報登記重大危險源。上報登記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5.1.1.危險物質種類和名稱;

      5.1.2.危險物質物理化學特性;

      5.1.3.危險物質數量;

      5.1.4.危險物質所在地及周圍環境;

      5.1.5.危險物質用途;

      5.1.6.危險源輻射區域內作業人員情況(出現頻率、密度);

      5.1.7.危險源輻射區域內設備、設施及工藝狀況。

      5.1.8.安全評價報告。

      5.2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范圍主要包括(長輸站、天然氣貯罐區(貯罐)等。)

      5.3燃氣集團公司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由公司各級部門的主要工作人員組成公司安全評估小組,按確定的評估方法和內容進行評估,并對重大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評審。

      5.4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形成安全評估報告,并按規定報油田公司有關部門備案。

      5.5安全評估報告應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5.5.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5.5.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5.5.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5.5.4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5.5.5重大危險源等級;

      5.5.6安全對策措施;

      5.5.7應急救援措施;

      5.5.8評估結論與建議。

      5.6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項目部要及時上報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6重大危險源監控與控制

      6.1各單位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6.2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發現威脅生產安全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6.3作業人員在重大危險源場所施工作業時,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并報告上級安全主管部門。

      6.4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重大危險源由油田公司監控,燃氣集團公司管理;二級重大危險源由燃氣集團公司監控與管理;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單位部門監控與管理。

      6.5各單位要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隨時掌握危險物質和能量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6各單位應每半年向燃氣集團公司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情況。

      6.7各單位應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燃氣集團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6.8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和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安全評估報告;

      -安全運行情況;

      -歷史事故記錄;

      -管理制度清單;

      -應急預案及培訓演練總結。

      6.9各單位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檢查,并實行領導安全承包責任制。各級安全承包領導按規定進行檢查活動。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完善操作與維修規程,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并做好記錄。

      6.10燃氣集團公司按規定在重大危險源場所安裝和配備安全設備、設施,為作業人員配發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并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懸掛重大危險源風險提示牌(重大危險源風險提示牌主要內容應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具體位置、危險物質及儲存數量、風險及控制措施、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等)。

      6.11燃氣集團公司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應急管理工作。

      7 附錄

      7.1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7.2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

      第10篇 鐵礦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危險部位、場所、設備、設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險預知預控,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危險源點分級控制管理是以控制危險因素為核心,針對生產過程中每個危險源點的危險物質、設備設施狀態、作業環境、人的行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實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級負責和督促檢查。

      第三條本辦法重新規定了我礦危險源控制點定點、分級、控制管理、信息報告、定期檢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內容;

      第二章 危險源控制點定點與分級

      第四條危險源控制點的確定一般考慮以下幾種情況:

      (一)容易發生人身傷亡、火災、爆炸、急性中毒等事故;

      (二)設備安全度低、作業環境不良、事故發生率高;

      (三)具有一定的事故頻率和嚴重度,作業密度高;

      (四)其他潛在危險大。

      第五條根據危險源點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將危險源控制點分為三個級別:

      a級:可能造成多人傷亡或引起火災、爆炸、設備及廠房設施毀滅性破壞;

      b級:可能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終身致殘性重傷),或可能造成生產中斷(一個班以上);

      c級:可能造成人員永久性局部喪失勞動能力(傷愈后能工作但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重傷),或可能造成生產暫時性中斷(一個班以內)。

      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納入礦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管理的,不再列入危險源控制點管理。

      第六條對危險源的危險分析可運用危險因素分析方法和事故模式分析方法。

      第七條安全措施應根據“假想事故原因和條件分析”的結果制定。

      第八條危險源控制點確定后,由安環科組織填寫《危險源控制點登記卡》。

      第九條a級危險源控制點,由公司審批;b級、c級由礦組織驗收,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礦及車間按驗收合格簽署驗收意見的《危險控制點登記卡》,分類分級歸檔建立專門檔案。

      第十條對新投產項目必須在試生產期間開展危險辨識及危險源控制點定點工作。

      第十一條危險源點的控制管理應體現持續改進的管理思想。礦每年將根據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變化情況,組織對危險源控制點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確認,對其控制措施、對策的有效性、完備性進行評價,并予以完善。

      第三章 危險源控制點的異動

      第十二條危險源控制點的異動含升級、降級與撤點。

      第十三條危險源控制點擬異動前,應組織專業人員對危險因素及其危險性、安全控制管理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確認是否提出異動申請。

      提出異動申請時,應填報《危險源控制點異動卡》;升降級異動需同時填報《危險源控制點登記卡》。

      第十四條a級危險源控制點的異動由礦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定批準;b、c級危險源控制點的異動礦安環科審定,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第四章 危險源控制點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在危險源控制區域醒目處應設立危險源控制點警示牌。警示牌內容應包含危險源點主要危險因素、可能的事故傷害模式及應采取的主要措施對策。

      第十六條各危險源點均要制訂《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其中a級危險源控制點的《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備案。《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的內容應具體,針對性、可操作性強,要突出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控制,安全檢查與設備點檢應互為補充。

      《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是班組對危險源控制點進行日常檢查控制的依據和原始記錄。

      當班人員應在設備設施點檢和作業要求的基礎上,按《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內容對本班組管理區域內各級危險源控制點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狀況、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點檢,并作好記錄;各級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責任制要求對所負責的危險源控制點進行檢查,并在《危險源控制點檢查表》相應位置簽字。

      第十七條危險源控制點出現異常,應按管理級別填寫《危險源控制點異常信息反饋卡》逐級上報。上一級管理部門應組織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制訂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十八條礦級領導職責

      (一)負責組織本礦開展危險源控制點分級控制管理,督促車間和科室落實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與措施。

      (二)了解本礦危險源控制點分布情況,每月對本礦的a級危險源控制點檢查一次,并在檢查表上簽字。

      (三)對新投產項目,按規定及時組織進行危險辨識分析工作,建立危險源控制點,確保安全生產。

      (四)對a級危險源控制點存在的失控因素投入資金及時進行整改,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對確實無力整改的,及時上報公司相關職能部門。

      第十九條車間級領導職責

      (一)熟悉本車間危險源控制點分布情況,每半月檢查車間各級危險源控制點控制情況。

      (二)負責組織本車間a、b、c級危險源控制點控制管理,落實危險源控制點管理辦法與措施。

      (三)對本車間危險源控制點的失控因素組織整改,車間確實無力整改的,應向礦長及職能科室報告,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二十條工段級領導職責

      (一)負責實施本工段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管理,熟悉各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內容,每周檢查a、b、c級危險源控制點控制情況。

      (二)對本工段各級危險源控制點的失控因素組織整改,若確實無力整改應上報車間,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二十一條班組長職責

      (一)負責實施本班組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管理,熟悉各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內容,本人或指定專人至少接班后、班中、交班前三次檢查控制情況,認真填寫檢查表。

      (二)對班組各級危險源控制點的失控因素組織整改,若確實無力整改應上報工段,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二十二條崗位操作人員職責

      (一)熟悉本人負責的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內容、防范措施、應急預案,按規定認真檢查并登記。

      (二)發現危險源控制點的不正常狀態,立即上報和做好記錄,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二十三條職能科室職責

      (一)熟悉本礦危險源控制點分布情況,參與制訂a、b級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對策及控制管理。

      (二)對車間無力整改的危險源控制點失控因素,接到報告后立即深入現場安排處理。

      (三)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承擔控制的危險源控制點的運行控制。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部門職責

      (一)組織開展危險源控制點分級控制管理,制訂、落時實施辦法,負責綜合管理。

      (二)負責組織對危險源控制點的“系統分析”工作,推行控制技術,不斷落實、深化、完善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管理。

      (三)分級負責組織危險源控制點的建點驗收與升降級及撤點審查。

      (四)堅持按期檢查本級危險源控制點的控制情況:

      1、礦安全環保科及相關職能科室每月對本單位的a、b級危險源控制點至少檢查一次;

      2、車間安全組(員)每周對本車間的a、b、c級危險源控制點至少檢查一次(有工段的車間安全組每月二次,工段安全員每周一次);

      3、負責危險源控制點的信息管理,開發運用先進信息控制技術,不斷提高危險源控制點的動態控制水平;

      4、督促檢查各級對失控因素的處理和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

      5、對危險源控制點失控而發生的各類事故,認真調查分析,按本規定查清責任并及時報告領導;

      6、負責按本規定的內容進行考核。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五條新投產建設工程在試生產期間,有關單位和職能科室不配合開展危險辨識及危險源控制點定點工作,扣責任單位500-1000元。

      第二十六條職能科室未按職責分工對各級危險源控制點進行檢查與控制管理,一點次扣科室長100元,累計累扣。車間各級未按職責分工對各級危險源控制點進行檢查與控制管理,一點次扣主管領導50元,累計累扣。

      第二十七條對危險源控制點運行中的失控因素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及時報告或上級要求的隱患整改不落實,扣責任車間3000元;扣車間主要領導300元。導致事故的,按礦有關規定考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上級規定不符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安全環保科負責解釋

      第11篇 燃氣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辦法

      1制定依據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及遼河油田公司安全環保處2023年2月25日關于重大危險源普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燃氣集團公司所屬地區公司,項目部及控股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3術語與定義

      3.1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2本辦法規定了重大危險源的調查、評價、監督、控制等安全管理要求。

      3.3本辦法規定的單元是指一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4職責

      4.1各單位安全環保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4.1.1負責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1.2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報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4.1.3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專項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整改并上報;

      4.1.4負責對事故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及時跟蹤驗證。

      4.2 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4.2.1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

      4.2.2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4.2.3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組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4.2.4負責監督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源投入。

      5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

      5.1各單位應每年組織一次對重大危險源普查和辨識并上報業務主管部門,向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門上報登記重大危險源。上報登記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5.1.1.危險物質種類和名稱;

      5.1.2.危險物質物理化學特性;

      5.1.3.危險物質數量;

      5.1.4.危險物質所在地及周圍環境;

      5.1.5.危險物質用途;

      5.1.6.危險源輻射區域內作業人員情況(出現頻率、密度);

      5.1.7.危險源輻射區域內設備、設施及工藝狀況。

      5.1.8.安全評價報告。

      5.2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范圍主要包括(長輸站、天然氣貯罐區(貯罐)等。)

      5.3燃氣集團公司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由公司各級部門的主要工作人員組成公司安全評估小組,按確定的評估方法和內容進行評估,并對重大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評審。

      5.4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形成安全評估報告,并按規定報油田公司有關部門備案。

      5.5安全評估報告應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5.5.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5.5.2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5.5.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5.5.4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5.5.5重大危險源等級;

      5.5.6安全對策措施;

      5.5.7應急救援措施;

      5.5.8評估結論與建議。

      5.6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項目部要及時上報公司,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6重大危險源監控與控制

      6.1各單位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6.2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發現威脅生產安全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6.3作業人員在重大危險源場所施工作業時,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并報告上級安全主管部門。

      6.4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管理與監控。一級重大危險源由油田公司監控,燃氣集團公司管理;二級重大危險源由燃氣集團公司監控與管理;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由各單位部門監控與管理。

      6.5各單位要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隨時掌握危險物質和能量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6各單位應每半年向燃氣集團公司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運行情況。

      6.7各單位應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時報告燃氣集團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6.8燃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部和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安全評估報告;

      -安全運行情況;

      -歷史事故記錄;

      -管理制度清單;

      -應急預案及培訓演練總結。

      6.9各單位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檢查,并實行領導安全承包責任制。各級安全承包領導按規定進行檢查活動。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完善操作與維修規程,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并做好記錄。

      6.10燃氣集團公司按規定在重大危險源場所安裝和配備安全設備、設施,為作業人員配發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并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懸掛重大危險源風險提示牌(重大危險源風險提示牌主要內容應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具體位置、危險物質及儲存數量、風險及控制措施、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等)。

      6.11燃氣集團公司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應急管理工作。

      7 附錄

      7.1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

      7.2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

      第12篇 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唐公司)所屬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切實做到對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據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黑龍江龍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條 制定本辦法的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使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規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龍唐公司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穩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長期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系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國家、大唐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大唐集團公司發布的《發電廠構成重大危險源目錄》。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評估標準,重大危險源等級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及危害程度分為四級:

      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特大人身事故或特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7000≤d 值、并且 d1≤30 的危險源。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重大人身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5000≤d<7000、并且 30<d1≤50 的危險源。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人身事故或設備事故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3000≤d<5000、并且50<d1≤70的危險源。

      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人身傷害或設備異常的危險源,危險性大小d<3000、并且70<d1 的危險源。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龍唐公司系統范圍內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為了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的監督,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作為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領導機構,負責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第七條 所屬單位要成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機構。

      第八條 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關于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各項規定和相關要求。

      (二)督促所屬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存在問題整改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組織所屬單位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實施監控管理,對存在的重大問題落實整改方案和整改資金,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屬單位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及演練,并組織實施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每年結合春、秋檢活動對所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五)督促所屬單位對國家級重大危險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請有資質的安全評估部門對其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安全評估的結論制定整改計劃,使其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九條 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和龍唐公司有關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和相關要求。

      (二)按照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做好本單位所屬重大危險源的建檔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提出《安全評估報告》。

      (三)按照龍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報有關數據、報表、報告,同時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五)及時如實匯報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出現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必須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日常管理,責任到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記和評估

      第十條 龍唐公司和所屬各單位要分別建立重大危險源臺帳,龍唐公司要及時跟蹤和監督所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情況。各所屬單位將重大危險源臺帳、評估報告、整改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報龍唐公司安全生產部審核后留存備案。

      第十一條 各所屬單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逐級抄報龍唐公司和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評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沒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單位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 所屬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由生產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開展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自查評估工作,提出《安全評估報告》,并上報龍唐公司。《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四)重大危險源等級;

      (五)安全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措施;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第十三條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龍唐公司。

      第十四條 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及時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到當地政府備案,并逐級上報龍唐公司和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第十五條 重大危險源評估辦法

      重大危險源風險評估工作是重大危險源管理的關鍵環節,龍唐公司按照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對重大危險源評估要求,統一規范所屬各單位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評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重大危險源評價主要依據各類設備、設施、危險物質安全技術管理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以及大唐集團公司、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標準。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必須廣泛查找資料,使評價依據準確,引用標準最新,更具有權威性。參考文獻如下:

      1.易燃易爆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典型消防規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工業防火與防爆》、《重大危險源辨識》、《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 電氣設備、設施類危險源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電力典型消防規程》、《工業防火與防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電力系統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程》。

      3. 壓力容器類危險源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火力發電廠金屬技術監督規程》。

      4. 有毒有害物質類危險源

      《職業性接觸毒性危害程度分級》。

      5. 起重、交通、運輸類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筑施工機械使用安全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對某一重大危險源的評估,應將該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包括重大危險源的概況、地理位置、人員情況、管理機制、周邊環境、建筑狀況、應急能力等。描述應包含以下內容:

      1. 重大危險源銘牌與參數表

      2. 對設備或設施的描述

      1)現場平面圖;

      2)周圍環境(廠房、道路、辦公場所、人員聚集場所);

      3)結構設計材料(有關安全的材料);

      4)結構設計數據(壓力、溫度、容積);

      5)基礎結構(穩固);

      6)緊急情況通道及標識;

      7)事故時人員疏散通道及標識。

      3. 對生產過程的描述

      1)設施的技術目的;

      2)生產過程的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物理和化學反應、操作及存儲、循環及廢料管理);

      3)作業條件(使用過程及與安全有關的數據如:壓力、溫度、電壓、高度等);

      第13篇 某煉鐵廠危險源控制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規范危險源管理工作,使危險源點受控。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公司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煉鐵廠作業區、科室每位職工。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術語和定義

      3.1.1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包括固態和動態兩種形態。

      3.1.2危險源辨識是指運用安全系統分析原理,對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周圍環境及人員行為進行考察研究,結合鋼鐵生產行業的歷史事故教訓,找出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不安全因素,這一過程通常稱為危險源辨識。

      3.1.3危險點是指事故的易發點、設備設施隱患的所在點和人員失誤的潛在點。作業中的危險點是指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點、部位、場所、設備和工器具等。

      3.1.4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的或臨時的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3.2部門職責

      3.2.1生產技術科

      3.2.1.1負責對一、二級危險源(點)所在的相關部門負有管理責任,明確一、二級危險源的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人。

      3.2.1.2 監督作業區(科室)對一、二級危險源(點)的檢查、控制管理工作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管理的責任落實情況。

      3.2.1.3負責對一、二級危險源(點)管理和控制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整改、評估、監控,并組織制定應急預案,告知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在遇緊急情況時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3.2.2作業區(科室)職責:

      3.2.2.1負責對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管理和落實所管轄一、二級危險源(點)的作業區(科室)管理責任,明確一、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作業區級管理責任人。

      3.2.2.2監督班組(崗位)對一、二、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管理控制工作和督促檢查三、四、五級危險源(點)的責任落實情況。

      3.2.2.3負責對作業區危險源(點)管理與控制情況進行日常檢查。

      3.2.3班組職責

      負責對本班組所管轄一至五級危險源(點)進行檢查和全過程控制,按制定的班組(崗位)安全檢查項目逐項檢查,明確管理責任人。

      3.3危險源辨識

      3.3.1危險源辨識嚴格按照公司《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程序》進行辨識。

      3.3.2各作業區(科室)應每年年初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進行評審具體工作由生產技術科進行組織,并將《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報生產技術科。

      3.3.2在相關的法律法規變更,煉鐵廠的活動、產品、服務、運行條件,以及相關方的要求等發生變化時,可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必要時對重大風險控制進行更新策劃。

      3.4危險源控制

      3.4.1各作業區(科室)根據《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的結果,策劃風險控制措施,排定風險控制優先順序。風險控制措施應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再考慮降低風險措施,將個人防護措施作為最后手段。

      3.4.2各作業區(科室)應該將辨識出來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在班組學習中讓職工學習,讓職工了解自己所處環境的危險源以及這些危險源的控制措施,使職工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3.4.3一旦危險源出現異常,出現設備事故和安全事故,應該馬上打調度室電話(外線: 內線:826)報警,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14篇 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

      1 范圍

      本規定明確了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樺南風電公司)重大危險源三級監督管理主體的職責、日常管理、登記、評估和備案、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監督管理主要內容及考核。

      本規定適用于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大危險源法 2002.11.01

      gb 18218-2000 重大危險源辨識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 大唐集團制〔2005〕4號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二十五項反措導則

      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大唐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崗位責任制

      3 重大危險源分類

      3.1 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級重大危險源、集團公司級重大危險源兩種。

      3.1.1 國家級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0)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1.2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范圍見附表1。

      3.1.3 集團公司級重大危險源是指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以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3.1.4 集團公司級重大危險源范圍見附表2。

      4 管理機構設置及職責

      4.1 管理機構設置

      4.1.1 重大危險源實行公司、風場和班組三級管理。

      4.1.2 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級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總負責人,對公司所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和管理負責。

      4.1.3 風場廠長為風場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負責人,對風場所屬重大危險源的監督和管理負責。

      4.1.4 值班長為班組級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負責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日常的監督和管理。

      4.1.5 安全監察部為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公室,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統一管理重大危險源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

      4.2.1 各級監督管理責任人職責

      4.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4.2.1.1 是公司級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第一責任者,負責組織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各級人員責任制,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4.2.1.2 認真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的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親自批閱和傳達重大危險源文件、指令和通報,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并組織落實。

      4.2.1.3 掌握有關的安全規程、制度,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標準,并抓好制度的貫徹執行。

      4.2.1.4 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危險源管理和使用中的存在的問題,組織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做到對重大危險源的可控在控。

      4.2.1.5 遵照上級指示精神,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年度工作目標,審定有關重大危險源的重要活動和重大措施,按企業控制重傷和事故的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實行分級控制,確保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

      4.2.1.6 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監督體系和保證體系,從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目標出發,搞好重大危險源工作,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4.2.1.7 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整改計劃,并保證所需費用的落實。

      4.2.2 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4.2.2.1 每年初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4.2.2.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的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4.2.2.3 組織編制年度重大危險源檢查、評估、整改計劃,審批重大危險源的運行方式、重大試驗和重大檢修(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4.2.2.4 組織生產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與審批重大危險源規程,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4.2.2.5 經常聽取安監部的重大危險源情況匯報,參加或組織研究解決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和重大危險源中遇到的問題。對自己簽發的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4.2.2.6 主持重大危險源的檢查與評估,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及時組織解決重大危險源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2.2.7 負責組織編制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重大危險源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考試及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工作;主持全廠性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

      4.2.2.8 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參加或主持有關重大危險源事故的調查處理。

      4.2.3 安全監察部職責

      4.2.3.1 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2.3.2 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與檢查。

      4.2.3.2 負責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編制工作,并對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進行監督。

      4.2.3.4 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的使用管理。

      4.2.3.5 負責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日常監督與管理工作

      4.2.3.6 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事故調查分析,督促檢查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實。

      4.2.4 安全監察部主任(副主任)職責

      4.2.4.1 認真貫徹國家、集團公司和省公司有關重大危險源的指示精神和有關各項規章制度。

      4.2.4.2 及時組織檢查重大危險工作開展情況和反事故措施落實情況,并抓好整改驗收。

      4.2.4.3 根據重大危險源工作需要,每年組織對重大危險源規程、制度、規定或補充規定進行復查,監督執行情況。

      4.2.4.4 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督體系(網),加強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做到資料齊全、內容具體、數據準確。

      4.2.4.5 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的制訂與實施情況,提出考核意見。

      4.2.4.5 掌握重大危險源安全動態,對重大隱患和缺陷,及時以“安全監察通知書”的形式督促有關單位盡快消除。

      4.2.4.6 重大危險源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及嚴重的不安全現象時,要及時到達現場收取第一手資料,并按“四不放過”的要求,搞好調查分析和處理,落實防范措施。

      4.2.5 生產部職責

      4.2.5.1 生產部是重大危險源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反事故措施計劃、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技術審定,并督促實施。負責解決重大危險源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提出措施并組織實施。

      4.2.5.2 監督檢查風場認真貫徹檢修工藝規程,保證檢修質量,杜絕重大危險源事故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4.2.5.3 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分析發生的重大危險源設備事故,負責專題事故分析報告審查,從技術方面查找事故原因。

      4.2.5.4 審查和組織風場修編各類重大危險源的技術標準。

      4.2.5.5 組織貫徹《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并結合重大危險源大小修、技改工程,落實各項重大危險源反事故措施,組織落實反措資金。

      4.2.5.6 經常深入現場,掌握重大危險源設備缺陷,做好重大危險源缺陷的統計、分析、組織消缺和考核工作。

      4.2.6 生產部主任職責

      4.2.6.1 在樺南風電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重大危險源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匯總、制定、審查重大危險源設備大修、技改工程項目反事故措施計劃,并對反事故措施的正確性負責,督促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實施。

      4.2.6.2 在設計、審核、鑒定重大技術改進、科研項目時必須同時考慮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工作,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

      4.2.6.3 匯總、審查、編制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反事故措施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列入檢修計劃,優先實施。

      4.2.6.4 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技術管理,加強技術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季節性反措要求做好反措計劃的落實,做到超前管理,科學防范。

      4.2.6.5 參加重大危險源分析會和事故調查分析會,從技術和管理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意見。

      4.2.6.6 參加各種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查活動,對重大危險源方面存在的重大隱患及時提出有關技術方面的整改措施,并督促執行。

      4.2.6.7 組織編寫和審批重大危險源的整改計劃和有關經費的落實,并監督實施。

      4.2.6.8 組織編制和修訂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規程及技術質量標準、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2.6.9 經常深入現場,掌握重大危險源設備的運行狀況和主要設備缺陷,并督促和指導及時消除。定期組織運行分析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意見,不斷增加重大危險源的科技含量。

      4.2.6.10 參加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習。

      4.2.6.11 指導重大危險源設備事故處理,參與事故調查,研究、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組織落實。

      4.2.6.12 制定重大危險源設備調試方案并確保其正確性。

      4.2.7 風場廠長職責

      4.2.7.1 是風場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第一責任者,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運行負直接領導責任。

      4.2.7.2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大危險源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并根據重大危險源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訂實現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按車間控制輕傷和障礙、班組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可靠運行。

      4.2.7.3 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自查活動,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指導重大危險源工作,考核違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的失職行為。

      4.2.7.4 嚴格執行各項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考核。

      4.2.7.5 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對重大危險源的認識和責任心。

      4.2.7.6 掌握重大危險源設備的安全狀況,定期開展運行分析,掌握重大危險源設備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消除意見和建議,使重大危險源處于完善可靠狀態。

      4.2.8 值班長職責

      4.2.8.1 是本班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運行負直接管理責任。

      4.2.8.2 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控制異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標,按重大危險源的設備系統進行安全分析預測,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異常,并進行安全控制。

      4.2.8.3 帶領本班組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有關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各項規程制度。

      4.2.8.4 每天至少組織一次對本班組重大危險源工作環境、安全設施、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和登記上報。

      5 重大危險源登記、評估和備案

      5.1 風場應建立各類重大危險源動態管理臺帳,隨時記錄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情況。

      5.2 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評估工作應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按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備案,并逐級上報省公司和集團公司。

      5.3 生產副總經理每年第一季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形成《安全評估報告》,經省公司審核后上報集團公司。

      5.4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重大危險源等級;

      --安全對策措施;

      --應急救援措施;

      --評估結論與建議。

      5.5 《安全評估報告》要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5.6 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按照本規定及時上報地方政府、集團公司、省公司安全生產部。

      6 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6.1 安全監察部要對涉及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防火防爆、緊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和考試。

      6.2 安全監察部要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健全和完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應經常開展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6.3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應急救援機構及其職責;

      --危險辨識與評價;

      --報警系統;

      --應急設備與設施;

      --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保護措施程序;

      --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培訓與演練。

      6.4 國家級的重大危險源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要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7 監督管理

      7.1 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公司、風場和班組三級管理,對每個重大危險源都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公司生產部要做好專業管理,各風場要做好整改和監督,班組要著重做好監督檢查。

      7.2 凡是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保衛部位,并落實保衛責任,嚴防外力破壞。

      7.3 凡是構成國家、集團公司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場所等,都要列入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7.4 安監部每月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風場廠長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值班長對重大危險源每天至少檢查1次,在存在較大隱患時,三級負責人都要增加對重大危險源的巡檢次數。

      7.5 生產部和風場要將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問題納入到“問題庫”進行管理,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間,安監部應對問題整改情況要做好監督。

      8 監督管理主要內容

      8.1 電氣設備

      8.1.1 升壓站

      8.1.1.1 電氣設備及母線的電瓷外絕緣應按要求進行定期清掃。

      8.1.1.2 母線懸式絕緣子串應按規定定期測絕緣或檢測零值絕緣子。

      8.1.1.3 水泥架構有無嚴重龜裂腐蝕、混凝土脫落、鋼筋外露等缺陷。

      8.1.1.4 避雷針(線)的防直擊雷保護范圍是否滿足被保護設備、設施和構架、建筑物安全運行要求。

      8.1.1.5 雷電侵入波的防護應符合規程要求,并滿足升壓站設備的安全運行。

      8.1.1.6 110kv及以上變壓器中性點過電壓保護完善并符合反措,主變中性點裝有兩根與地網不同處相連的接地引下線。

      8.1.1.7 接地電阻按規定周期進行測試,接地電阻應合格,圖紙資料應齊全,接地引下線與接地網的連接情況,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測;運行10年以上接地網(包括引下線)應進行開挖檢查。

      8.1.1.8 應及時消除鐵磁諧振過電壓的隱患。

      8.1.1.9 升壓站所有電氣設備應按期進行檢修,電氣試驗應合格。

      8.1.1.10 隔離開關操作機構的動作情況應靈活、無卡澀,隔離開關閉鎖裝置應可靠、齊全,應滿足開斷母線電容電流能力。

      8.1.1.11 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耦合電容器等不應存在滲漏油現象。

      8.1.1.12 高壓電器設備必須裝設調度編號和設備、線路名稱的雙重編號牌,且字跡清晰,標色正確。

      8.1.1.13 控制盤、儀表上的控制開關、按鈕、儀表、保險器、壓板的標志應齊全、規范、清晰。

      8.1.1.14 常設的戶外架構上的“禁止攀登,高壓危險”、屋內間隔門上的“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應齊全、規范、清晰。

      8.1.1.15 電氣一次系統模擬圖板與實際一次系統設備和運行狀況必須相符。

      8.1.1.16 建立嚴格的防誤裝置管理和使用制度,落實責任,認真執行。

      8.1.1.17 斷路器遮斷容量應滿足要求,按要求進行開斷速度測試和動作電壓試驗。

      8.1.1.18 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裝置配置必須符合規程和反措要求,保護裝置及相關設備應定期檢驗。

      8.1.1.19 制定繼電保護防“三誤”措施并實施。

      8.1.2 主變壓器

      8.1.2.1 變壓器的油色譜分析結果和含水量應合格,油的電氣試驗應合格。

      8.1.2.2 變壓器應按期進行檢修,電氣試驗必須合格。

      8.1.2.3 變壓器油箱、引線接頭及其他部件不應存在過熱現象。

      8.1.2.4 變壓器套管和儲油柜油位是否正常,通油部件是否存在較為嚴重的滲漏油現象。

      8.1.2.5 變壓器的鐵芯、鐵軛是否存在接地現象。

      8.1.2.6 變壓器冷卻系統等重要部件不應存在嚴重缺陷。

      8.1.2.7 變壓器有固定滅火裝置,定期進行試驗。

      8.1.3 電纜夾層及溝道

      8.1.3.1 電纜孔洞和盤面之間的縫隙應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嚴密封堵。

      8.1.3.2 電纜豎井和電纜溝防火隔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8.1.3.3 電纜夾層、電纜溝內不應有積粉塵。

      8.1.3.4 在通向控制室、繼電保護室電纜溝道或墻洞及盤柜底部開孔處應采取電纜防火堵料、填料或防火包等材料封堵。

      8.1.3.5 靠近帶油設備的電纜溝蓋板應進行密封。

      8.2 非生產防火

      8.2.1 建筑物或者場所應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消防安全檢查手續情況。

      8.2.2 建筑物的使用情況與設計的使用情況應一致;

      8.2.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間距情況應齊全并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8.2.4 消防設施運行,消防栓狀況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應符合有關規定,消防水壓應足夠。

      8.2.5 消防(電源)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8.2.6 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辦法》的有關規定,建立防火檔案,并做到每周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且做好記錄。

      8.2.7 對工作人員,更值人員應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8.2.8 應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救援預案。

      8.3 交通安全

      8.3.1 應制定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8.3.2 通勤車輛應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8.3.3 嚴禁嚴重超載或超速行駛,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駕車。

      8.3.4 車輛應定期進行檢修維護,禁止帶病出車。

      8.3.5 駕駛員長途出車,應持有出車審批單。

      8.3.6 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監督、考核、保障制約機制,落實責任制,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有效制約。

      8.4 生活水系統

      8.4.1 生活水系統要重點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防外人破壞。

      8.4.2.1 按飲用水標準定期對生活水系統進行消毒和化驗,確保水質合格。

      9 附則

      9.1 本規定由大唐樺南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9.2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15篇 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強化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杜絕重大生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各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對危險源進行的排查情況,現道路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辨識、管理和監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道路路新建、改擴建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有可能引發道路施工重大人身傷害及設備、財產損失的各種危險因素。

      第二章 重大危險源辨識

      第四條 以下危險性較大專項工程應當確定為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程:

      一、填筑工程

      二、高邊坡工程

      三、基礎開挖工程

      四、地下結構,井坑橋梁等

      五、隧道工程

      六、腳手架工程

      七、起重吊裝工程

      八、與鐵路、公路交叉工程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地質地貌、當地氣候、周邊環境等具體情況以及所承擔的施工范圍和進展,在開工前辨識并列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上述8類危險性較大專項工程存在的主要重大危險源可以參照附件1。

      第三章 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

      第六條 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應當編制詳細的名錄,經自審和工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查確認后,由建設單位做為工程施工許可安全生產的措施材料一并報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施工方案因施工圖設計變更或施工條件影響發生變動的,施工單位應將施工方案變動后增加的重大危險源及時補充和完善,并經自審和工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查確認后由建設單位報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施工單位應當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施工現場顯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可能導致發生的事故類別、注意事項及保障措施。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處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必須取得考核合格證書,方可參加公路水運工程投標及施工。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等。

      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負責人。包括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和項目總工。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

      第九條 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施工船舶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電工、焊工等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臺帳,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管理臺賬和制度報工程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備案。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對第四條所列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工程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專項工程施工安全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3.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

      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第十二條 對于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根據專家論證審查意見進行完善,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通過相關部門的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后,方可組織實施。

      一、填筑工程。

      1.采用土方填筑的工程。

      2.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填筑工程。

      3.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二、土方開挖高度≥8m的高邊坡。

      三、基坑工程。

      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四、坑深大于5米、單跨跨徑大于100米或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橋梁工程。

      五、隧道工程。

      六、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七、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對其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評估,加強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時發現安全生產隱患,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查驗。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定期對其責任管理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的檢查,作出書面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整改。

      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堅持每天對其責任范圍內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建立個人檢查、評估臺帳,并將隱患整改、排除情況作出書面記錄。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其責任管理范圍內統一編制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的演練。

      施工單位責任管理范圍以外的專業工程承包單位應當各自編制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人員進入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前,應當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應當包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等內容。施工單位設在工程項目的管理機構應當在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活動前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當明確工程作業特點和重大危險源,針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具體預防措施,相應的安全標準,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安全技術交底應當形成書面交底簽字記錄。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理臺帳,按規定認真編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在內的工程項目監理規劃、實施細則和旁站方案,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八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的跟蹤監理。對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整改通知,并對整改情況負責跟蹤監督,直至整改到位;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下達暫時停工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及時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相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建立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制度,對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動態監管。

      第二十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監督方案中突出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現場核查,發現名錄與實際不符的,應當責成施工單位及時完善。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并對每個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建立監管臺帳。對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和過程控制情況;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方案和保證措施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施工現場與內業資料的相符性;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評估臺帳;工程監理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履行監理職責的情況等。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對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中,發現施工單位及其人員未按照本辦法履行規定職責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或者停工整改,并視情況降低信用評價等級。情節嚴重的,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部門通報,建議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向有關資質證書頒發部門建議降低資質等級,同時向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頒發部門建議收回有關安全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考合格證。

      發現工程監理單位未按照本辦法履行規定的監理職責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并視情況降低其信用等級。情節嚴重的,應當按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或提出處罰建議;

      建設單位申請施工許可未履行本辦法的,施工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情節嚴重的,項目停工整頓,全省通報批評。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當把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的識別、控制與管理情況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各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未認真履行工程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源監督與檢查職責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監管責任。

      危險源管理辦法(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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