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維修基金管理制度范例
博盈投資廣場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博盈投資廣場各項設備設施售后的維修管理,維護租戶的利益。
維修基金,由法律規定的專項用于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基金;建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于物業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的維修、改造、更新等
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是:大樓的共用部位即大樓主體承重結構部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即大樓內的電梯系統、中央空調系統、照明系統、消防設施、中央監控系統、保安系統等;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墻等。
維修基金的繳納:
物業的維修基金應該由該物業的業主繳納,業主按照物業的2%比例繳交首期維修基金。原因有:一是比較科學,同類物業不管在市區或郊區,不管房價差別有多大,本體造價差不多,維修的成本比較接近。二是比較公平,具備可操作性。主管部門可對多層、高層等幾種主要不同物業分時段、定期確定一個平均價,統一參照執行。三是數額不大。
維修基金的管理:
物業維修基金的產權屬于業主,不應由物管公司收管,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維修,不能自由取出,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于購買國債或者用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維修基金自存入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維修基金利息凈收益轉作維修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維修基金的使用:
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審定后實施,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業主研究決定,業主續籌。在監督機制上,接受市、區兩級物業管理部門會同指定銀行對物業維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第2篇 維修基金管理使用續籌制度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現行有關法規,結合中南花園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此制度.
一、編制目的:
主要是應付****花園共用設施設備的非預見性故障以及使用時間過長所發生的設施設備損壞所用的巨額費用的支出。
二、基金的管理:
共用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所有,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保證共用基金的使用正當。中南花園的基金款必須在銀行設立專戶帳號存款,專款專用,嚴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單位私自挪用。
三、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必須由物業公司提出使用方案,報由業主委員會進行審核,審核方案認為可行屬實,由業主委員會組織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進行討論決定是否使用,討論通過后,由業主委員會向房管所遞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門的監督及指導。
2、當發生設備損壞,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情況比較緊急時,業主委員會可代替全體業主行使權利,可免除舉辦業主大會議事,但事后要在業主大會中將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向全體業主報告,接受業主監督。
3、共用維修基金只用于區內設施設備的改造及更換,不得挪用他用。
4、維修基金的使用范疇;日常的維修保養不屬維修基金使用范疇,此費用如物業公司負責。
5、維修基金適用于區內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超過5000元。大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用超過10000元。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費用超過5000元的設施設備改造。
6、電梯的維修基金使用與小區的維修基金獨立使用,當電梯發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本座樓的所有業主按產權面積承擔,可用業主購房時所繳的維修基金,不夠時按一定比例籌款。
四、基金的續籌管理辦法
1、當儲備的維修基金不夠維修改造時,可按20元/平方米,由業主委員會向廣大業主籌集。
2、當電梯房業主的維修改造電梯時,基金不夠使用時,可由業主委員會向本座電梯業主按實際所需款與住房面積的比例收取。
五、本修改制度于二00*年*月*日起開始實施。
某花園業主委員會
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一月一日
第3篇 物業小區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12
物業小區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12
**家園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屬業主的共有資產,為加強**家園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簡稱“本體基金”)的管理,保障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有效利用本體基金維護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設施(以下簡稱“共用部位”),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根據《深圳市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規定》、深物價[1998]136號《關于住宅(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問題的通知》及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本小區本體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家園管理處是負責業主房屋本體基金的收繳及管理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二、管理處必須配備專業財務人員,對小區房屋本體基金進行準確核算,并按每個單位登記專帳,設立專用帳號存儲本小區的本體基金。每三個月將本體基金的收支情況在《管理報告》中公布一次,接受有關部門和業主的監督和質詢。
三、管理處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下年度使用本體基金的計劃及預算,提交業委會審議通過。
四、管理處動用本體基金必須履行規定的程序和手續,其中:日常維護和零星小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管理處負責人和本棟樓長共同簽證后支付,并作為本體基金支出記帳憑證;用于中修以上維護工程或維修金額1001元以上的,須經本棟占60%以上業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出具“施工項目清單”,由業委會主任或該棟樓長(或20%以上業主)、管理處負責人簽字,作為本體基金支出記帳憑證。
本體基金確實不夠支出時,經占60%以上的業主同意,可由該棟的業主分攤。
五、如業委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不同意使用本體基金用于中修以上維護工程,管理處認為有充足理由使用,或該項目實施涉及特區城市管理、房屋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有關規定的,可經福田區住宅管理部門核準。
六、管理處使用本體基金實施對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維修養護時,按支出額執行相應的費用定額標準。
七、本體基金的主管部門是市住宅主管部門,接受福田區住宅管理部門對本小區的本體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具體指導和監督。
八、本制度參照《深圳市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規定》及有關文件制定。
第4篇 物業項目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常州市房管局、常州市財政局常房發[2001]7號和常財基[2001]1號以及常房發[2001]9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做好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以下簡稱本體基金)的代收代交和續籌管理工作。
二、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在辦理業主入伙手續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5元)向業主足額收取本體基金,并開具本體基金專用發票;未交清本體基金的業主一律不得交房。
三、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向業主收取的本體基金,無論總額多少,都必須于五個工作日內如數交到公司財務部。
四、公司財務部在匯總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收取的本體基金后,應嚴格按照市房管局《關于加強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代收代交管理的通知》規定,于每月10號前將本公司上月代收的本體基金解繳市物業管理中心。
五、當維修基金余額不足應歸集基金總額的30% 時,公司各項目管理處/服務中心應積極配合所在區房管局和業主委員會及時進行續籌。
六、本體基金的使用應按照市人民政府常政發[2002]28號以及市房管局常房發[2003]83號文件規定。在接受業主委委托的前提下,制訂維修工程預算書,向市基金中心申請用款,與有資質房屋修繕單位簽訂維修工程合同,實施維修工程,并參與工程驗收。
第5篇 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使用制度
盛智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使用制度
1.0目的
維修基金,由法律規定的專項用于公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后的大修、更新、改建的基金;建立維修基金是為了保障售后的維修管理,維護租戶的利益。
2.0適用范圍
專項用于物業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的維修、改造、更新等
3.0工作職責
(略)
4.0制度規則
4.1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
4.1.1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是:大樓的共用部位即大樓主體承重結構部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即大樓內的電梯系統、中央空調系統、照明系統、消防設施、中央監控系統、保安系統等;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綠地、變配電系統、市政排水設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墻等。
4.2維修基金的繳納
4.2.1物業的維修基金應該由該物業的業主繳納,業主按照物業的2%比例繳交首期維修基金。原因有:一是比較科學,同類物業不管在市區或郊區,不管房價差別有多大,本體造價差不多,維修的成本比較接近。二是比較公平,具備可操作性。主管部門可對多層、高層等幾種主要不同物業分時段、定期確定一個平均價,統一參照執行。三是數額不大。
4.3維修基金的管理
4.3.1物業維修基金的產權屬于業主,不應由物管公司收管,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非合法理由、程序用于維修,不能自由取出,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于購買國債或者用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4.3.2維修基金自存入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維修基金利息凈收益轉作維修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4.4維修基金的使用
4.4.1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審定后實施,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業主研究決定,業主續籌。在監督機制上,接受市、區兩級物業管理部門會同指定銀行對物業維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5.0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6.0支持文件
第6篇 物業小區維修基金管理制度13
物業小區維修基金管理制度(十三)
為規范小區維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小區物業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金用途
小區維修基金僅限于支付小區開業前管理籌備費用及日后小區設施設備大型維修、保養及更換的費用。
(二)基金收取
小區交付使用時,每一位業主都必須繳納相當于其名下單元一個月管理金額的小區維修基金,該基金不可退還,但可以在業權發生變更時,轉至新業主名下。
(三)收入管理
1、每一戶業主按小區入伙時規定的時間繳納。
2、本基金由公司收取,也可以由發展商代收后統一劃入公司賬戶。
3、公司設立專門賬戶進行單獨核算和反映。
4、在會計核算賬務系統進行總賬控制,并在電腦'客戶管理系統'中進行記錄,同時應設置備查簿,登記各業主維修基金的繳納情況。
(四)支出管理
1、一般情況下,公司不能動用維修基金。需動用維修基金,必須取得原業主委托書及新業主產權證明資料,然后辦理基金明細賬戶的變更處理。
(五)結存管理
1、公司應根據小區運作情況,對本基金進行管理,盡可能讓其保值及增值。
2、公司應及時向業主反映其增減變動情況,在財務報告 中予以說明。
3、其結余情況應每半年向業主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監督。
第7篇 小區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使用制度11
小區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制度(十一)
一、物業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的大修、更新、改造的維修保障資金。
二、維修基金歸小區全體業主所有,專款專用,由小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設立專帳管理,閑置時除可用于購買國庫券或者用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途外,嚴禁挪作他用。
三、維修基金自存入維修基金專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利息轉作維修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前,需使用維修基金的,由前期物業管理企業提出使用計劃,經小區管理部門審核后使用。
五、業生委員會成立后,需使用維修基金的,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報小區管理部門核定后使用。
六、使用維修基金應先在增值部分中列支,維修基金增值部分可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統籌使用。需動用維修基金本金的,應經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根據房屋使用年限,按上例劃分使用。
七、維修基金帳戶內金額不足時,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及時續籌。續籌的維修基金,按業主所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八、維修基金帳戶實行統一管理,明細戶按幢建帳,核算到戶。維修基金的使用帳目,由物業管理企業每年一次定期公布,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九、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維修基金余額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十、因房屋拆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滅失的,維修基金的余額應按業主繳交的比例退還給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