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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管理制度兩篇(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9 07:36:06 查看人數:12

      工作管理制度兩篇

      第1篇 工作管理制度兩篇

      本文目錄

      工作管理制度

      小學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

      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

      ”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

      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職能部門,功能室和各班級任課教師向領導

      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

      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

      ,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事故應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

      管部門報告情況,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及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

      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村居安全員保持密切聯系,爭

      取村居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

      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

      室,學校。

      6、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

      生。

      7、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

      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

      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

      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

      可靠。

      小學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2)

      《教育法》規定: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學質量提高。為了更好地發揮教育科研在教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更加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教師科研工作條例

      為實現“創名牌學校、當一流教師”的目標,促進我校爭創科研示范校、教師爭當科研教師活動的開展,不斷提高教師自身科研素質和教育教學水平,教師要做到:

      一、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具有事業心和奉獻意識,講究職業道德,不斷培養、鍛煉和提高自己的教學能力、班級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識,積極參加教育科研理論學習,做到不缺席、不遲到、有記錄、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運用教育科研理論指導自己的工作實踐,積極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徑和方法。

      三、每學期初要有切實的個人科研計劃。要避免計劃流于形式,平時工作中要注意課題的階段性、實施的科學性、方法的藝術性,不斷完善和調整計劃、改進工作。

      四、要善于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撰寫論文和經驗材料。積極主動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研討會、學術會議和論文評選活動。積極訂閱科研刊物。每學年都要爭取在市級以上刊物或研討會上發表論文或經驗文章。

      五、要積極申報和主動承擔國家級、省、市級科研課題,能夠參與學校和其他老師的協作課題研究。并通過各種形式提高科研素質,努力向學者型教師轉變。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條例

      一、樹立“科研興校”意識,健全科研組織、形成科研網絡。學校成立科研領導小組,建立科研室,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規劃落實、課題落實。要與教育科研部門保持密切聯系,與有關部門和學校建立科研信息網絡,保證科研信息渠道暢通,創造濃厚的科研和學術氛圍,真正成為教育科學研究的龍頭校。

      二、明確科研指導思想,制定科研規劃,把教育科研工作列為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結合學校實際,搞好教育科研規劃,確定教育科研工作重點,明確一個時期的重要研究課題。

      三、學校每學年研究課題不少于兩項,做到每個學科都有實驗項目、每位老師都有研究課題,并有經常性的督促檢查,保證科研規劃的實施和課題研究的順利開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學校科研工作規劃、計劃、方案、總結等資料完備,各種規章制度健全。

      五、積極參加國家、省、市各級科研會議及科研活動,并在會議上交流學術論文或工作經驗。校內每學期要召開一次科研理論研討會、論文交流會、成果匯報會。總結經驗、表彰優秀成果和先進個人。

      六、會同有關部門,培養教育科研骨干隊伍。在校內要廣泛開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動,開展科研理論講座,搜集科研信息資料,為教師創造科研條件,向“示范性學校、科研型校長、學者型老師”的目標邁進。

      第三章 教育科研課題立項與申報制度

      遵循“科學性、整體性、可行性和創新性”原則,確立課題研究項目并組成相應課題組。課題組負責人將所選定的課題向學校教科室或有關科研規劃部門申報,然后報教育局教科室審批備案。課題申請人應規范、如實填寫有關材料,報所在學校審批;申請人所在學校按照要求嚴格審查,簽署“是否同意立項”意見;確認同意立項的課題,在規定日期內將校級課題申請書報市教育局教科室備案。市級以上課題,必須在校級課題的基礎上申報。

      教育科研課題申報的基本程序是:

      1、確定選題

      教育科研課題的選題,要以本校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為主攻方向,突出應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著力推動學生全面發展,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升學校發展內涵。具體課題項目的確定,可以來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課題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設計,但是都應該確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實際,列入研究的問題要具體明確,切口不宜過大,同時要注意立意新穎,有時代特點,特別是要具備實際研究的價值和開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寫開題報告

      開題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課題名稱。

      (2)課題界定和理論依據。

      (3)本課題研究的目的、意義。

      (4)研究的主要內容。

      (5)本課題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6)理論假說和研究目標。

      (7)完成本課題的主客觀條件分析。

      (8)過程設計。

      (9)預期成果及形式。

      3、填寫教育科研課題研究項目申請書

      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課題申請書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確定是否確認為校級立項課題。對市級及其以上課題,所在學校應首先審核并加蓋公章,并將課題申請書(包括子課題研究方案)連同開題報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組織人員對課題申請書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

      4、課題主持人資格

      市級以上課題主持人必須是該項目研究的實際執行者,同時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3年以上教齡,專業知識扎實;具備指導開展課題研究的組織能力和學術水平;申請人在課題申報同一期限內一般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以往承擔市教育科研課題未結題者,不得擔當新課題的負責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所有參加人員必須完成其中的一個或一個以上子課題的研究,或負責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務。

      第四章 教育科研過程管理制度

      根據科學規范的管理常規,具體課題的研究進程應注意積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計劃性資料。包括總體實驗設想、設計實驗方案及研究性實施計劃。

      2、基礎性資料。實驗對象的基礎情況,如學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員、父母職業、文化程度,實驗班學生的基礎狀況,個人興趣、愛好、性格,實驗教師的自然情況,學歷、教齡、教學水平等。

      3、過程性資料。主要是指實驗課教案,典型實驗課實錄,課后分析研究記錄,課外活動設計、實施及學生活動情況,教師實驗研究的觀察記錄、隨筆,以及社會、家庭、學校、學生的反映等。

      4、專題性資料。包括專題講座、專題報告、專題研討等研究資料。

      5、效果性資料。包括個案變化及群體變化的資料。

      6、總結性資料。包括學期、學年或專題的研究總結、論文、報告。

      實驗資料在形成、積累、歸檔時,應注意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統性;注意檔案的科學性、適用性。

      學校課題開展研究中期,課題組應填寫《教育科研課題中期評估表》,由學校教科室會同市教育局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有關課題進行中期評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須由課題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學校審批,報市教育局教科室備案:

      1、變更課題負責人;

      2、改變課題名稱;

      3、改變成果形式;

      4、對研究內容作重大調整;

      5、變更課題管理單位;

      6、課題完成時間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終止或撤銷課題。

      對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上述變更的課題,將不予結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課題負責人所在學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銷課題(市級以上研究課題的撤銷,由相關學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見,報請批準立項的部門宣布撤銷課題):

      1、研究成果有嚴重政治問題;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與批準的課題設計嚴重不符,且學術質量、實踐價值較低劣;

      4、獲準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違反課題研究規則的其它情況。

      6、被撤銷課題的課題負責人原則上兩年內不得申請新課題。

      為提高課題研究(實驗)的效益,市級以上的重點課題和校級綜合性的重點課題,一般應設立領導組織、指導組織、課題工作組織。

      課題領導組織。一般有行政領導參與,主要負責對重點課題把關確立;提供完成課題所需時間及必要條件;代管課題經費及提供足夠經費保障;培訓實驗人員,解決實驗進程中重大問題,組織成果鑒定、宣傳推廣成果。

      課題指導組織。一般由學術造詣較深,業務能力較強,有一定科研經驗的教學專業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理論咨詢,跟蹤指導,在實踐過程中掌握實驗方向和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召開研究會、交流會、總結會、座談會,組織有關沙龍。

      課題工作組織。一般由熱心該課題研究、有一定經驗的教師及行政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執行實驗方案,具體實施研究和觀察、記錄、整理研究資料,撰寫實驗報告。

      市級及市級以上課題,所有過程性材料統一交學校教科室歸檔管理,同時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負責督促檢查、幫助指導,過程材料由研究人員管理,但在學期末要連同總結或階段性的論文交學校教科室。

      課題組在組織實施研究的過程中,應在所屬單位領導的支持下,切實履行以下基本職責:

      1、負責課題的設計并組建課題組,進行開題論證、制定計劃及實施方案、組織研討、申請鑒定等。

      2、掌握課題進度,調控進展速度。

      3、結合本課題開展學術活動(如論證研討,考察等)。

      4、制定本組人員業務培訓計劃,并負責指導考核。

      5、安排本課題經費使用計劃和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6、組織學習有關的法規制度,并遵守一切與研究有關的法規制度。

      7、組織成果鑒定及技術資料歸檔工作。

      第五章 課題結題鑒定制度

      1、教育科研課題的結題鑒定和評價,是學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學校申報的各級立項課題,必須規范結題。

      2、課題組在按計劃完成研究任務后,應及時做好材料的匯總、分析和整理工作,認真撰寫課題研究報告(主件)。并認真選編好與課題研究相關的科研論文集、教案集、專著以及在研究過程中制作的軟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課題組必須在正式結題前十五天向相應教科所提出課題結題書面申請,并提供課題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課題鑒定一般采用專家評議方式,包括現場評議或書面評議。鑒定組專家由課題組與相關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教科專家或行政管理人員5―7人組成。鑒定組專家將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現場考察、聽取匯報、審閱機關結題材料等方法,對課題研究成果進行全面評議和鑒定,形成鑒定組集體意見,由組長填寫《成果鑒定書》并由專家組成員簽。

      第六章 監督檢查制度

      1、學校教科室要加強對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兩端管理”(即年初寫計劃,年終寫總結)行為。

      2、學校教科室應經常檢查、了解課題研究情況,檢測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資料,指導研究方法;建立定期報告制度,要求課題負責人定期作出口頭或階段的研究報告;強調課題組的自身建設,抓好計劃的實施和反饋調節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積累和管理。

      3、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課題負責人或延長研究期限的,學校教科室應書面報告市教科所,經同意后方有效。

      4、對立項后無實際進展的課題,經過幫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計劃進行研究者,將中止其課題項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獎勵辦法

      為推動我校科研工作的發展,調動和鼓勵全校教職工科研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獎原則及范圍

      1、優秀科研成果獎評選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獎勵前兩年的優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學公開出版的專著、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經驗材料,均可參加評選。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鑒定與評價

      課題研究工作按計劃完成后,課題組應填寫《課題成果鑒定申表》,接受所在學校組織的成果初步鑒定或結題驗收。課題組提供的鑒定材料,應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報告及課題申請書復印件。鑒定內容主要包括論文、研究報告、研究計劃及研究過程中所積累的問卷、成果統計分析、調查報告、階段研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等全部檔案資料和必要的現場鑒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鑒定評價,應切實執行以下評估標準:

      1、先進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黨的教育方針;選題方向和研究內容具有前瞻性、創新性;研究結論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區同類研究中具有相對的先進性。

      2、科學性。能科學、準確地選擇和運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統計測量手段;立論符合教育科學原理;研究過程堅持科學態度,尊重客觀事實,研究結論真實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規范;成果表達論點明確,資料翔實,依據充分,論證嚴密,邏輯清晰

      3、價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規律,在學術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對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實際問題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了實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術措施。

      課題的正式鑒定驗收,一般由批準立項的部門或者受權管理的部門組織。鑒定一般采取通訊或會議兩種方式。每個課題的鑒定專家一般為5~7人,并設一名組長。專家由鑒定部門指派,也可以由課題組聘請,但須經鑒定部門批準。課題組成員不能擔任本課題的鑒定專家。

      采取會議鑒定方式的,有關報請鑒定的材料應在會前一個月提交給鑒定組。鑒定組在認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照課題申請書預期達到的目標,實事求是地對研究成果提出客觀、公正、全面的鑒定意見,確定是否通過鑒定,并由鑒定組代表填寫鑒定書。

      課題鑒定一般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課題組向批準立項的部門或者受權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教育科研課題成果鑒定申請表》,接受所在學校組織的成果初步鑒定或結題驗收。

      2.準備好鑒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請鑒定專家或接受批準立項的部門(受權管理的部門)指派的鑒定專家,并將文件送交專家手中;

      4.專家鑒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會議方式鑒定者,由專家共同確認并由組長簽署意見;通訊方式鑒定者,各專家將鑒定寄交組長,組長根據多數人的看法簽署意見后再報市教育局教科室。

      結題驗收要在專家鑒定的基礎上,經市教育局教科室確認,發放《教育科研課題結題證書》。

      每一個課題研究規劃期結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對結題的成果進行評選,擇優推薦報刊發表,報送有關部門作為決策參考,或在一定范圍內推廣。

      所有課題研究都要重視成果的推廣工作,可以通過推介會、公開課、專題報告、論文宣讀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將定期篩選對全市教育教學有指導價值的成果進行推廣,并根據《中小學教育研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對其中的優秀成果予以獎勵。

      三、獎勵等級及條件

      1、基本條件

      (1)申請獎勵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圓滿完成任務,成績突出。

      (2)教育、教學科研成果對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大價值。

      2、獎勵標準:分別按國家、省、市、區級獲得的不同等次進行獎勵。

      (參照學校獎懲制度進行獎勵)

      第八章 教育科研檔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檔案資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教育科研檔案資料管理的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發展的重要標志。

      2、學校教科室要配備兼職資料員,加強教育科研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和利用,發揮科研檔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檔案主要包括:課題檔案、管理檔案、綜合檔案和成果檔案等四大類。

      (1)課題檔案:包括《課題審定書》;課題研究方案及論證材料;課題研究計劃及情報資料;課題研究實施過程中有關主要原始記錄、實驗過程記錄及數據處理材料等;研究工作總結及研究成果報告。

      (2)管理檔案:包括年度計劃和總結;工作職責;有關制度;課題研究機構建設資料;教科研方法學習、教育理論學習的文件材料;各種考核記載。

      (3)成果檔案:包括成果鑒定評價、驗收及成果獎勵的有關材料;成果推廣階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實驗課教案集;科研論文集及獲獎證書;學校教科研刊物。

      (4)綜合檔案:包括相關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專項會議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動、外事活動的記錄材料等。

      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需將教師的科研成果檔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檔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師在市級以上刊物或學術交流會上公開發表的論文、公開出版的專著等,均屬存檔范圍之列。有關教師應及時將論文獲獎證(復印件)、校本和專著封面、目錄(復印件),上報學校存檔,并建立個人檔案。

      二、凡在校內科研研討會、論文交流會大會交流的論文或經驗材料,均屬存檔范圍,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條件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推薦發表。

      三、凡上級有關部門索稿,在未公開使用之前,不能與已發表的同論,可在校內研討會或交流會上發表后存檔。

      四、科研檔案管理應分門別類,做到系統、規范,并使檔案管理工作不斷完善。

      五、科研檔案作為科研興校的創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條件時,將利用科研檔案做校內科研成果展,以推動我校科研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經費投入、使用條例

      為了促進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開展,加強對科研工作的管理,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擬定教育科研經費投入、使用條例。

      一、學校科研經費,用于學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課題組的印刷費

      2、學校訂購的資料費

      3、學術差旅費

      4、教師科研成果獎勵(按獎勵條例規定執行)

      二、凡未經學校批準,擅自支出的,學校在經濟上不承擔責任。

      三、經費資助制度

      1、科研經費是為了滿足開展教育科研活動基本要求而設置的一種經常性支出的費用。

      2、學校要想方設法爭取擴大經費來源,支持課題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經費,保證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資料、書刊、設備及必要的會議、差旅費等支出。

      3、學校教科室對立項課題的研究經費可根據研究范圍的大小實行一次性核發或實行實報實銷,并對研究經費的使用負有檢查、監督責任。

      第2篇 學校學院物業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院)物業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負責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特制訂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學校及總公司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職工上崗(轉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三、中心全體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四、要害部位嚴禁閑人進入,其電器、設備、照明等均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對重要的設備設施要定期檢測、校驗,禁止設備病態工作。

      五、高空作業時嚴格執行雙人操作制度,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實行雙人雙鎖的管理辦法,嚴禁擅自存放、領用,以確保安全。

      七、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到崗,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八、嚴格監控保密制度,監控人員在屏幕上看到的情況不得擅自外傳,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上報。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監控重地,有關人員需觀看(或調看)監控錄像,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第3篇 公司企業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衛-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圍:

      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及部分區域衛生。

      二、安全保衛工作

      1、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工作時間不得喝酒,消除火災隱患。

      3、工作時間定期(晚10點、早7點)巡回查看,重點檢查用電、照明、動力、門窗等部位。

      4、報警電話,遇到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并采取必要措施。

      5、每天做值班記錄,并于第二日早向行政部經理匯報情況。

      三、本保潔區域及標準:

      8:30分之前完成九層交易大廳及通往機房通道的衛生。

      具體要求:擦拭辦公桌桌面、電話、電腦、辦公椅、地面拖地、收垃圾。

      要求:用干凈毛巾(干濕兩條)。暫空閑的辦公桌椅。

      保潔標準:無垃圾、無碎屑、無污跡、無死角。

      四、其他: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協助其他部門工作。

      五、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違紀情況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六、行政部對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第4篇 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1、人員錄用原則

      1.1堅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操行良好的基本要求。

      1.2堅持擇優錄用,復退軍人、武警、黨、團員、部隊班干優先的原則。

      1.3堅持試用期制度,符合要求方能正式錄用。

      2、培訓

      2.1培訓方式

      2.1.1崗前培訓:合格者上崗,要做到五個不:“思想不純不錄、軍事動作不熟不錄、業務不熟不上崗、認識不統一不上崗、一般情況不會處理不上崗。”

      2.1.2平時組織經常性的培訓,不斷提高保安人員素質。

      2.2培訓內容

      2.2.1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質。

      2.2.2文化知識學習:提高個人修養及文化素質。

      2.2.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學習:掌握物業管理的基本技能。

      2.2.4法規學習:擒拿格斗、軍體拳、擒敵拳、消防、交通指揮等。

      2.2.6制度學習:公眾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等。

      2.2.7業余技能學習:利用業余時間學習水電維修與安裝、電腦操作與應用、家電維修、園藝等。

      2.3培訓周期:每周培訓一次,每次二小時。

      2.4培訓目標:一人多藝,一專多能。

      3、執勤規范

      3.1一切行聽指揮,令行禁止,嚴格執行《保安分隊排班表》中安排的執勤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2執勤上崗前檢查衣、帽、鞋、襪、帶、證及裝備是否穿戴齊備、規范、統一,不齊備、規范、統一者禁止上崗(非工作時間,嚴禁穿制服)。

      3.3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做與執勤無關之事。

      3.4具備良好的精神面貌,動作規范,流動執勤要二人成行、三人成列。

      3.5上崗期間嚴禁抄手、將手插在口袋中、閑聊、嬉戲、打鬧、喝酒、吃零食、抽煙、會客、看書報。

      3.6認真做好執勤記錄、交接班。

      3.7對住戶及同事友善、和氣、禮貌、熱誠,使用文明用語;制止小區內不文明行為時,要先敬禮認人,不爭吵,難以解決時立即向上級匯報。

      3.8發現可疑問題隨時報告并作相應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時,保持頭腦清醒,不草率行事,不貪生怕死。

      3.9不能行使公安人員職責,但有在小區內查物驗證的權力。

      3.10不允許在小區范圍外查物驗證,但發現現行違法犯罪嫌疑除外。

      3.11不準擅自處理扣押物品。

      3.12不貪贓枉法、私放違法犯罪嫌疑人。

      4、內務管理規范

      4.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4.2保持室內清潔。

      4.3被子疊放整齊、鋪面無雜物、洗涮用具、餐具按規定形式、指定位置擺放。

      4.4制服、鞋帽按指定位置擺放。

      4.5多余的衣物、用品放入貯物柜,桌椅擺放整齊,桌面保持清潔。

      4.6宿舍清潔衛生采取輪流值日,由值班員負責在每天早晨清掃、拖洗。

      4.7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4.8如需外出須向隊長或主管請假。

      4.9注重個人儀表,不得留長發、胡子和長指甲;注重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4.10宿舍必須做到人走燈滅。

      4.11不得在宿舍內賭博、開展娛樂以及其它影響休息和宿舍環境衛生的活動。

      5、獎懲措施

      按管理處保安獎懲制度執行。

      第5篇 回采工作面瓦斯管理制度

      1、原則上2023年底回采工作面全部實行“u”型通風。凡新布置回采工作面,通過瓦斯抽采不能實現“u”型通風,需繼續采用“u+l” 型“二進一回”通風系統的回采工作面,專用回風巷必須實行全風壓通風系統,消滅獨頭巷道,取消局部通風機,使其專用回風巷末端達到通風穩定。

      2、已開始回采的回采工作面,通過瓦斯抽采采用“u”型通風方式不能確保工作面各地點瓦斯不超限時,可繼續沿用原“u+l” 型“二進一回”的通風方式。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回采工作面回風巷的設置

      ⑴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工作面推進長度,其支護方式、支護強度符合有關規定。

      ⑵回風巷與副巷間橫貫的斷面由礦總工程師根據具體條件確定,橫貫的間距不得大于50米,并且在切巷與停采線的對應位置各設一個橫貫。

      ⑶工作面回風巷的回風流必須直接導入采區回風巷或礦井總回風巷。

      ②回采工作面回風巷的管理

      ⑴回風巷的瓦斯控制:回風橫貫以外的回風巷道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回風橫貫以里通往采空區的巷道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5%。回風巷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嚴禁生產。

      ⑵回風巷由回風橫貫到排瓦斯橫貫的區域,要求實現特殊安全管理,隔離人員和導電體,設置柵欄、警標。

      ⑶在回風巷內進行巷道維修和灑水滅塵工作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由一名通風管理干部現場跟班作業;密閉施工時,必須開啟局部通風機,礦總工程師或通防副總必須在現場指揮,否則不得作業。在回風巷進行巷道維修、密閉施工、防塵等工作,只有在瓦斯濃度低于1%,且有瓦檢員全過程監護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回風巷內嚴禁單人作業,進入作業時要執行工作票制度,要佩帶隔離式自救器。

      ⑷回風巷低洼處可能積水時,必須就近設置橫貫,要在橫貫內開挖引水溝靠自流將水引入工作面順槽,不得在回風巷內進行排水作業。

      ⑸回風巷內不允許鋪設軌道、鋼管、電纜等導電物體。因工作需要必須鋪設軌道和鋼管時,必須在進入回風巷前設置絕緣隔離段,嚴防雜散電流導入,回風巷以里要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以防靜電積累。

      ⑹回風巷全長范圍內必須滿足不小于0.5m/s以上風速,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盲巷。回風巷內不能引入全風壓風流滲新的區段必須接入風筒供風。

      ⑺給回風巷供風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回風巷復用且排瓦斯橫貫后部的回風巷不進行密閉時,局部通風機必須保證連續運轉,一旦停風,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程序排放瓦斯;回風巷不復用時,必須對排瓦斯橫貫后部的巷道進行密閉。

      ⑻同時使用的橫貫數量不得超過兩個(工作面前方的回風橫貫和工作面后方排瓦斯橫貫),工作面前方的回風橫貫必須設調節風窗;工作面后方的排瓦斯橫貫必須全斷面打開;與軌道順槽連通的其它橫貫,在其兩端分別構筑臨時閉墻,掛牌管理;復用的回風巷通往已采采空區的橫貫必須構筑永久閉墻。

      ⑼回風巷的斷面必須安全暢通,滿足通風行人需要。否則必須進行維修,維修后的斷面不得小于原設計斷面的4/5。

      ⑽回風巷巷口向里10-15米處必須設置固定瓦斯檢查點按規定進行瓦斯檢查。瓦檢員和管理干部進入回風巷檢查,當被檢測地點瓦斯濃度超過2.5%時,便攜式儀器嚴禁進行開(或關)操作,光學儀器則必須到瓦斯濃度小于2%的環境中讀數。

      ⑾下列地點必須安設瓦斯傳感器:工作面、回風流、上隅角、局部通風機風筒出口的另一側、回風巷內回風橫貫里、外各10-15米處、回風巷口以里10-15米處、回風巷口下風側10-15米處的采區回風巷內。回風巷長度超過1000米時,巷道中部要增設瓦斯傳感器。下列地點必須同時安設一氧化碳和溫度傳感器:上隅角、回風巷內回風橫貫以里10-15米處。各地點傳感器的報警、斷電值、斷電范圍和復電值要符合有關規定。

      ⑿風流進入回風巷前要進行有效凈化除塵,回風巷內不得有煤塵堆積。上、下隅角噴霧在割煤過程中要保持常開。

      ⒀回風巷除風排、抽采瓦斯外,不得進行生產作業,嚴禁設置電氣設備。

      ⒁回風巷必須實行封閉管理。各礦必須制定嚴格的回風巷使用管理辦法,對人員進出回風巷以及在回風巷內進行瓦斯檢查、傳感器安設調校、巷道維修、密閉施工、沖洗巷道、風筒吊掛、瓦斯超限處理等做出明確規定。

      3、上隅角與假巷管理

      ①采用“u+l” 型“二進一回” 通風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下隅角、采用“u”型通風方式回采工作面的上、下隅角的懸頂面積不得大于10m2。

      ②采用“u+l” 型“二進一回”通風方式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通向排瓦斯橫貫的采空區側必須留設假巷。假巷采取打點柱、木垛、或密集柱等方法加強支護,嚴禁采用金屬支架支護。假巷及排瓦斯橫貫內的原錨索、錨桿和托板不得拆卸。

      ③留設假巷的上隅角處要安設凈化水幕,機組割煤時必須開啟。未留設假巷的上隅角處必須經常灑水滅塵,保持濕潤。

      ④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0.8%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4、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頂與周期來壓期間的瓦斯管理

      每個回采工作面必須制定適合本工作面情況的初次放頂和周期來壓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到以下幾點:

      ①確保工作面風流穩定可靠。

      ②適當增加工作面配風量,最大限度地稀釋和沖淡初次放頂與周期來壓期間從采空區擠壓出的瓦斯,防止瓦斯超限或積聚。

      ③加強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風巷的瓦斯監測監控,杜絕瓦斯超限作業。

      ④采用放炮法強制放頂時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重點從炮眼方向、裝藥封泥、一炮三檢、放炮斷電、灑水滅塵等方面嚴格規定,并在現場認真執行。

      ⑤加強防塵管理,經常保持工作面、巷道潮濕。

      ⑥按規定管理人員現場跟班到位。

      第6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1、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項目部成立由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機管員和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及相應組織機構,明確了項目經理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依據工程施工規模,按照國家持證上崗管理規定,配齊與項目管理相適應的專職安全員;同時,在施工各班組均設有不脫產的安全員;設置小組辦公室,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從而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到人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項目部整體安全生產管理基本處于受控狀態。

      2、完善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

      完善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部與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與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這樣將目標責任層層分解,一級抓一級,做到了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在項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各班組成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把治理安全生產隱患、監控危險源、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發生作為考核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的主要內容,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安全生產目標不能實現的將嚴格追究違約責任,從而把安全與生產從組織領導上統一起來,完善另外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設。

      3、針對項目特點,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安全技術施工方案是指導施工現場全部安全生產活動的重要技術文件。在施工準備階段,我們就根據工程規模、結構特點和對原始資料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編制一套符合實際能指導工程全部施工活動的施工組織設計;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單項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并報經監理公司總監審查簽字后發放到項目部實施。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重點監控,制定項目施工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了項目部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了職責分工,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4、項目專職安全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項目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其崗位職責包括:(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項目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組織設計,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工人違章操作行為,對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按章處罰。(3)檢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規定去執行;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項目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范、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督促各班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級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定時、定人、定措施落實整改。(5)對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經理部報告。因此,項目專職安全員的職責決定了其重大作用,項目部在設置專職安全員過程中,必須對其工作態度、實踐經驗以及專業技術能力進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崗。

      5、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安全管理歸根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做好對人的管理關鍵是增強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素質,只有這樣,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范、制度等得以順利貫徹執行。我們的主要措施是:

      (1)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每當一個項目開工,安全警示標語、標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時時刻刻提醒每一位從業人員遵章守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活動為載體,使抓安全工作經常化,從而進一步增強全體從業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項目部要把開展“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周”、“安全生產月”、“百日安全無事故”等活動貫穿于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中,為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項目部每月定期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通報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在開展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限期落實整改;同時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適時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考試。項目部每月組織召開工程安全例會,對本月的工作進行小結,肯定成績,糾正工作中的偏差。

      (3)項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的同時,將安全教育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首先,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的特點及注意事項進行進場安全教育;其次,進行各工種的安全教育,分班組對工人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使其明白該工種怎樣做才安全,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同時我們要貫徹《安全簽到簿》做法,根據民工特點,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項目部簽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員,針對不同工種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則,叮囑到位,監督必備用品,從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數,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時常開展班組安全學習,專職安全員定期組織班組根據工程進度變化、作業環境改變、各季節氣候變化及班組的安全動態學習相關安全生產知識。通過上述活動的開展,從而在公司內部形成了人人講安全、事事抓安全、個個保安全的局面。

      6、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安全技術交底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保證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業人員操作前,專職安全員以書面形式和清楚、簡潔的方法,對施工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安全技術交底區分不同工種、不同施工對象,或是分階段、分部分項、分工種進行,內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問題和危險部位所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概言之,安全技術交底要做到及時、細致,符合現場實際,達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強化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條件。項目部管理人員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崗位責任制、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依據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項目安全性進行定量評價,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完畢后報項目部再組織人員復查。同時,為了確保今后不再出現類似事故隱患,項目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7篇 現場宣傳工作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搞好宣傳鼓動工作,以此加強現場的文明建設激發職工的熱情,調動職工搞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教育職工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維護企業的聲譽,從而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現場宣傳要做到“三個基本統一”。即:宣傳牌規格標準基本統一;內容基本統一;形式基本統一。

      3、新開工地宣傳鼓動工作要及時跟上。根據生產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情況的變化,及時增記新的內容。

      4、宣傳的基本內容要求做到“七有”,即:有公司名稱(招牌);有企業精神、質量方針、經營宗旨方面的內容;有遵紀守法方面的內容;有文明施工方面的內容;有雙增雙節、勞動競賽方面的內容;有表揚好人好事方面的內容;有防火防盜方面的內容。還應根據領導要求及時增添有關方面的內容。

      5、工地的宣傳工作都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5.1、每一工地建筑物要進入首層的通道顯眼處或樓層上的顯眼處,應掛設國家規定標準的質量安全標志牌,應有“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精心施工,確保質量”、“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文明施工”等內容的標語牌。標準一般應為每個字100cm×100cm。

      5.2、其它安全生產和防火防盜方面的標志和標語,應根據質安、保衛部門要求及時設置,特別是鋼、塔籠口、建筑物“四口”、倉庫等重點部位,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語。

      第8篇 職業衛生工作管理制度資料

      1.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單位必須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單位必須重視建立詳細的職業衛生檔案,其應包括:

      2.1.1廠企基本情況:單位簡史、生產工藝流程圖、存在有毒有害的種類和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評價、有毒有害作業群體分布及其健康評定和職業性四種人(職業病、疑似職業病、觀察對象及職業禁忌癥)情況等。

      2.1.2職業健康情況:勞動者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藉貫、婚姻狀況、出入廠時間、勞動合同時限、健康狀況、工種調動、工資發放及出勤情況等)、職業史、危害因素接觸劑量、勞動保護、現病史、職業性健康檢查結果及其健康評價等。

      2.1.3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情況:包括危害因素種類、監測或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

      3.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3.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內容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設施等。

      3.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應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30日內申報,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發生變更后30日內申報變更內容。

      4. 用人單位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4.1單位負責人和安全技術部門、醫療部門、工會組織及車間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定期接受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培訓。

      4.2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5. 用人單位必須建主健全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定期檢修保養制度。確保防護措施正常運轉,是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的重要保證。

      5.1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采用密封、通風、吸塵、凈化等防護措施,并與生產設備同步運行。

      5.2用人單位必須確立負責檢修保養部門和人員,制定各類防護設施的檢修保養周期,記錄檢修情況及時間,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做好應急處理等。

      6.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各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7.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7.1提供、運輸、貯存、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原材料,應當有中文說明書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產品成份檢驗報告、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7.2貯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告標識。

      8.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及定期檢測制度,對極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學品和產生高危害物質的工藝或場所應設置監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應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登記管理,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9.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組織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10.用人單位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

      11.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12. 用人單位應建立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和職業病報告制度。

      12.1按照《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12.2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勞動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內容包括事故時間、地點、發病情況、患者去向、死亡人數、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

      13.用人單位一旦發現職業病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當按國家職業病報告規定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14.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化學毒物預防知識、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

      15.用人單位必須建立未成年工和女工職業衛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滿16周歲而未滿18周歲)。不得安排懷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幼兒有害的作業。應設置女工衛生室,有專人負責并建立女工衛生個人檔案。

      16.用人單位必須建立招工及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招工過程嚴格把關,防止冒名頂替或招收童工(未滿16周歲),同時把好崗前體檢關,杜絕職業禁忌癥患者進入禁忌崗位;

      16.1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

      16.2在己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

      17.建立有害作業轉移承包管理制度。

      17.1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17.2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承包時,應當在協議書上清楚載明職業衛生專項工作要求(包括:工序、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配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及其作業人員的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等)。

      18. 建立防暑降溫和健康保健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暑天高溫期間控制加班加點,合理調整作息時間;改進落后的高溫作業工藝,增添必要的通風降溫設備; 供應清涼飲料及提供充足的開水,保證工人身體水鹽代謝;高溫作業禁忌癥患者應及時調離高溫作業崗位,作妥善安置。

      第9篇 風電場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加強風電場現場生產管理,規范各類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保證人身電網設備安全,依據《安規》、《風電場運行規程》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票管理規定

      2.1 電氣工作票(簡稱“工作票”)制度是《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重要組成部份,是“三票”管理(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制度之一。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是保證人身安全、電網安全、設備安全的重要組織措施。

      2.2 工作票是允許在電氣設備及其相關場所進行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明確安全職責,向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實施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

      2.3 在風電場電氣設備上及其相關場所工作,填用的工作票及作業安全措施票有下列5種:

      l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附錄1);

      l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附錄2);

      l風機工作票(附錄3);

      l事故應急搶修單(附錄4);

      l作業安全措施票(附錄5);

      2.4 工作票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2.4.1 風電場場長為工作票現場管理的負責人。

      2.4.2 安全生產部負責工作票制度的制定、執行的監督、考核工作。

      2.5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安全責任(見第9.工作票的使用與考核)

      2.6外單位施工人員

      2.6.1電網公司系統內的施工單位應將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合格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名單送交主管風電場的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2.6.2電網公司系統外施工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現場、具有安全施工經驗,并經主管風電場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批準備案后,持“施工許可證”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工作。工作票簽發人及負責人由新天科創公司相關人員擔任。

      3 工作票執行規定及原則

      3.1 在電氣設備上及其相關場所的工作,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

      相關場所的工作:系指雖在變電站(發電廠)場區內的工作,且從事的工作與電氣設備無關。如:綠化、建筑物維護等工作。

      3.2 填用各類工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的工作

      3.2.1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 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安全措施者。

      3)高壓電力電纜需停電的工作。

      4)直流保護裝置、通道和控制系統的工作,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5)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2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 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2) 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步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運行人員用絕緣棒、核相器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5)大于《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2-1距離的相關場所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以及無可能觸及帶電設備導電部分的工作。

      6)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3.2.3填用風機工作票的工作為:

      進入風機工作需將風機變壓器停電的工作。

      風機控制系統盤柜二次接線、照明、加熱等回路上的工作。

      風機葉片、輪轂、齒輪箱、剎車盤等轉動設備上的注油、檢查、測試以及風速儀、風向標、航空指示燈等機艙外部的工作。

      發電機、偏航系統、變槳系統及電纜回路上的工作。

      風機液壓系統及回路上的工作。

      風機螺栓力矩的測試緊固。

      3.2.4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事故應急搶修單的工作為:

      事故應急搶修工作是指:電氣設備發生故障被迫緊急停止運行,需短時間內恢復的搶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變電站發生事故,應急搶修能在7小時內恢復設備運行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填寫事故搶修單,否則填寫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

      3.2.5 填用作業安全措施票的工作為:

      1) 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風機工作票及事故應急搶修單的工作需同時填寫作業安全措施票。

      2) 作業安全措施票應填寫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施工注意事項,不得與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互相替代。

      4.第一、二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說明

      4.1第一種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說明

      4.1.1單位:風電場名稱

      4.1.2簽發編號: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順序編號

      4.1.3 工作負責人:填寫現場工作負責人姓名

      4.1.4 工作班組:**風電場檢修維護小組

      4.1.5 工作班人員(不包括工作負責人):填寫參加工作的人員姓名10人以上可寫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

      4.1.6工作任務欄:

      工作地點及設備雙重名稱:填寫實際工作地點和檢修設備雙重名稱。如:“110kv設備區 1號主變101開關”;全站停電的工作,只填“**kv **變電站”。

      工作內容:填寫具體工作內容及設備調度編號(名稱)。如“101開關檢修、試驗、清掃”。

      4.1.7計劃工作時間:根據調度批準的計劃工作日期及時間填寫。

      4.1.8安全措施:左側內容,由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票簽發人填寫。

      “已執行”欄是由工作許可人確認完成左側相應的安全措施后,在“已執行”欄內劃“√”。

      當左側欄內的某項安全措施無法完成時,(如:應合接地刀閘,但由于現場接地刀閘不能操作而改為掛接地線時)工作許可人要在未執行項右上方劃×,并在右側“已執行”欄內具體注明原因,同時在“補充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欄內填寫實際完成的安全措施,并加以詳細說明。

      4.1.8.1應拉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

      填寫因工作需要而應拉開的所有開關和刀閘,包括填寫前已拉開的開關和刀閘。只填寫設備編號,不填寫設備名稱(有重復編號的,以電壓等級區分)。

      填寫原則:先高壓、后低壓;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內;先開關、后刀閘;先保護屏的小開關、后保險。

      例:101、102開關,101-2、101-4、102-2、102-4刀閘、

      2201開關,2201-2、2201-4刀閘、

      將301小車拉至檢修位置

      2201、101、301控制電源開關或2201 101 301控制保險

      4.1.8.2應裝接地線、應合接地刀閘:

      填寫因工作需要合上的所有接地刀閘。接地刀閘只填寫調度編號,并注明共幾組。

      例:2201-47、2201-27、101-47、101-27接地刀閘

      裝設的攜帶型接地線,要注明裝設的地點和組數。接地線的編號由工作許可人根據實際情況在填寫人留出的空格處填寫。

      例:“在2211-5開關側掛(×)號地線”;“在2211-2線路側掛(×)號地線”。

      4.1.8.3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誤碰等措施:

      填寫因工作需要所裝設的絕緣擋板、臨時遮欄(包括網欄、圍欄、伸縮式遮欄、固定遮欄、警示帶等統稱為“遮欄”)、標示旗和所懸掛的各種標示牌等,注明裝設和懸掛的地點或設備名稱。絕緣擋板的裝設應有編號,并注明裝設地點。

      措施填寫順序按先一次、后二次;先室外、后室內;先遮欄內、后遮欄外;先出口、后通道;先掛牌、后掛旗的順序進行填寫。

      例:在 *號變、***、***、***開關、電流互感器、端子箱四周設置遮欄,向內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并設置出入口及檢修通道。在*號變、***、***、***開關處掛“在此工作”標示牌。

      在相鄰的***、***運行設備間隔架構上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標示牌。

      在*號變控制、保護屏前、后分別掛(放)“在此工作”標示牌。在相鄰的***、***運行設備屏設置遮欄并掛“運行設備”標示旗。現場裝設的安全固定遮欄、臨時遮欄,應做到將檢修設備和運行設備可靠、明顯地隔離。遮欄裝設規范,出入口要有明顯標志。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如果線路有人工作,應在線路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工作地點設置“在此工作”標示牌。在安全圍欄面向停電檢修區,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填寫防止二次回路誤碰的安全措施;

      許可人根據工作需要在相鄰運行設備懸掛“運行設備”標示旗和裝設安全遮欄或室內圍欄;在調試、檢修設備上懸掛“調試設備”標示旗等。

      對安裝在固定遮欄內的檢修設備應填寫“打開××遮欄門、取下固定遮欄上的‘止步,高壓危險’及架構上的‘高壓危險,禁止攀登’等標示牌”,并面向工作地點掛 “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4.1.8.4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或注意事項:

      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應將工作地點四面及上下方鄰近的帶電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設備的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斷開后的帶電部分也應填入,并提出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項或增設專人監護等。

      使用吊車工作時簽發人應注明鄰近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并要求設專人監護。

      4.1.8.5補充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許可人填寫,根據現場情況填寫對施工人員的特殊安全要求,補充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需要補充的安全措施。沒有需補充的安全措施應為空。

      變電站內饋線開關線路側有工作時,應將線路側隔離開關把手上懸掛的“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填寫在本欄中。

      4.1.8.6工作票簽發人簽名:

      填寫工作票簽發人姓名、簽發日期及時間。

      4.1.8.7收到工作票時間:

      值班運行人員接到工作票后根據工作任務、停電范圍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寫內容是否正確、審查無問題后,立即填入收到工作票日期及時間并簽名。如發現問題及時返回,重新填寫或補充完善。

      4.1.8.8確認本工作票1-7項:

      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共同審核工作票無誤,且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正確完善,并由工作負責人在所執工作票 “安全措施” 欄右側“已執行”欄劃內“√”。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雙方確知,并分別簽名,工作可以開始,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工作的日期及時間。

      4.1.8.9確認工作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本施工項目安全措施:

      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全體工作人員明確后在工作負責人收執的工作票及運行人員收執的工作票分別簽名,以示確知。

      4.1.8.10工作負責人及工作班人員變動情況:

      工作負責人非特殊情況不準變更。如確需變更,應由原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工作負責人只允許變更一次。

      工作負責人若因故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

      若工作負責人需要長時間離開工作的現場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履行變更手續,并停下工作告知全體工作人員及工作許可人。原、現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再進行開工。工作許可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所收執的工作票上。

      工作票簽發人在現場時:工作票簽發人通知值班負責人,向工作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命令全體工作班成員暫停工作,集中撤離工作現場,收回工作票。工作票簽發人將工作票交給現工作負責人正式辦理交接手續。雙方認為無問題后,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現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給值班負責人并經許可后,帶領全體工作班成員進入工作現場,宣布開始工作。

      簽發人不在現場時:簽發人將變動情況分別通知原、現工作負責人和值班負責人,同時命令全體工作班成員暫停工作,撤離工作現場,由現、原工作負責人認真進行交接,雙方認為無問題后,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值班負責人代替簽發人填寫變動時間并簽名,并將變更情況在“備注”欄內注明,經許可后方可開始工作。

      若原工作負責人因故必須離開工作現場而新工作負責人不能及時到達工作現場時,工作班內又沒有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工作負責人的工作,原工作負責人應令工作班終止工作,撤離工作現場,向許可人交回工作票。待新工作負責人到位,重新向許可人履行許可手續后,帶領全體工作班成員進入工作現場,開始工作。

      工作人員變動時,由工作負責人填寫變動人員姓名、日期及時間,在對新增加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進行簽名,方可允許其開始工作。

      4.1.8.11工作延期:

      工作不能按計劃完成時,當日工作,應在工期尚未結束前,由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負責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二日以上工作,應在批準期限前一日辦理申請延期手續。經批準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延長的時間,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雙方簽名。延期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否則重新辦理工作票。

      4.1.8.12每日開工和收工時間(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寫):

      a工作票可使用十五個工作日,每日收工后,工作班人員應清掃工作現場,開放已封閉的道路,并將工作票交回運行人員。工作負責人應會同運行人員檢查施工現場情況,無誤后雙方簽名并填上收工時間方告收工。次日復工重新辦理許可手續,雙方簽名后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并召開現場班前會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或專責監護人帶領,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b 如工作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應重新填寫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方可連續工作,但應在原工作票的“備注”欄內注明,并蓋“已執行”章。全部工作完畢,工作班應清掃、整理現場,施工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后,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人員詳細交待施工情況和遺留缺陷,會同運行值班人員驗收設備、核對現場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內容,雙方簽名并記入終了日期及時間,工作方告終結;

      c 二次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值班運行人員必須認真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工作(校驗、處缺等)后,值班運行人員應進行驗收,檢查由二次工作人員所做的臨時措施是否恢復,記錄填寫是否清楚、明確,其后值班運行人員方可予以結票;

      4.1.8.13工作終結:

      工作結束后,清理工作現場及所有材料、工具,工作負責人應進行周密檢查無問題,所有人員撤離工作現場,設備及安全設施全部恢復到開工前狀態。工作負責人會同工作許可人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并填寫相關記錄等。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終結時間,雙方簽名方告工作終結,并由工作許可人在工作負責人所執工作票的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蓋“已執行”章。工作負責人可帶領工作班全體成員撤離變電站。

      4.1.8.14工作票終結:

      臨時遮欄、標示牌已拆除,常設遮欄已恢復。值班運行人員根據調度命令拆除工作地點全部接地線、拉開全部接地刀閘后,工作許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寫工作票終結時間并簽名,方告工作票終結。并在工作許可人所執工作票的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蓋“已執行”章。

      4.1.8.15備注:

      a 需設專責監護人的工作,由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填寫,填寫監護工作地點及具體工作內容。設置專責監護人的工作現場,專責監護人臨時離開時,應通知被監護人員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現場,待專責監護人返回后方可恢復工作;

      b “其他事項”填寫工作票中需補充的內容。

      4.2第二種工作票格式及說明

      4.2.1 單位欄:**風電場

      4.2.2編號欄: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順序編號

      4.2.3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欄:填寫現場工作負責人姓名

      4.2.4 班組:**風電場檢修維護小組

      4.2.5工作班人員(不包括工作負責人):填寫參加工作的人員姓名10人以上可寫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

      4.2.6 “工作任務”欄:

      “工作地點(地段)及設備雙重名稱”:填寫具體的工作地點(地段)及設備的雙重名稱。

      室外:變壓器設備區: *號主變;220kv設備區: ****開關;110kv設備區:(***線) ***開關;35 kv設備區:(***線)***開關;10 kv設備區:(***線) ***開關 ;保護、控制室:*號變保護屏、控制屏。

      室內:***kv設備區:(***線) ***開關;保護、控制室:***保護屏、控制屏。

      4.2.7“工作內容”:填寫具體工作內容及設備調度編號(名稱)。如“**開關**缺陷處理”,“**保護校驗”

      4.2.8“計劃工作時間”欄:

      按照計劃工作時間填寫。

      4.2.9“工作條件”欄:

      詳細填寫注明停電或不停電(或其它性質工作),工作地點鄰近四面及上下方保留帶電設備名稱。

      4.2.10“注意事項(安全措施)”欄:

      填寫因本項工作所做的所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包括因工作需要斷開的低壓開關、刀閘及熔斷器;帶電工作時,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投、退情況;遮欄、標示牌懸掛情況;相關設備的運行情況及安全距離;防止發生事故的其他安全措施等。

      簽發人簽名,并注明日期及時間。

      4.2.11“補充安全措施”欄:

      由工作許可人根據工作范圍內的設備運行情況和作業環境需要特殊注明的注意事項及需要補充的安全措施。沒有補充的事項可以為空。

      4.2.12“確認本工作票1-8項”欄:

      由工作負責人會同工作許可人共同審核工作票內容和安全措施無誤,并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正確完善,雙方簽名并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工作日期及時間。

      4.2.13“確認工作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本施工項目安全措施”欄:

      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工作班全體人員明確工作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本施工項目安全措施后,全體工作人員明確后在工作負責人收執的工作票及許可人員收執的工作票分別簽名,以示確知。

      4.2.14“工作票延期”欄:

      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運行負責人提出申請(屬于調度管轄、許可的檢修設備,還應通過值班調度員批準),由值班運行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并填寫相應的日期及時間。

      4.2.15“工作票終結”欄:

      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材料工具已清理完畢,遮欄、標示牌、電源、壓板等設備和安全措施恢復到許可前狀態,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共同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名,并填寫日期及時間,工作票方可終結。

      4.2.16“備注”欄:

      工作許可人填寫需補充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等;在指定位置加蓋“已執行”或“作廢”章。

      5. 變電站(發電廠)事故應急搶修單格式及使用說明

      5.1 填寫與許可

      1)事故應急搶修單應由工作負責人根據搶修布置人布置的搶修任務填寫。手工填寫應用黑色或藍色筆,不準使用紅色筆或鉛筆。搶修單一式二份,填寫內容正確,字跡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否則應重新填寫。

      搶修任務布置人:

      應由公司檢修維護部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擔任。搶修任務布置人應掌握安全生產實時信息及電網、設備運行狀況和事故現場情況,并具有指揮、協調搶修工作的能力及權利。

      2) 事故應急搶修單一份應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按值移交。工作許可人應將事故應急搶修單的編號、工作任務、許可及終結時間記入運行日志。

      3) 事故應急搶修需進行的倒閘操作,必須經相關調度批準,并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4) 搶修工作負責人不能兼做其他工作,必須始終在現場監護。不得離開搶修現場。

      5.2 填寫格式

      1)“單位”欄:

      如:“**風電場”

      2)“編號”欄:

      填寫風電場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的順序號。

      例:“10-001”

      10----年份

      001---順序編號

      3)“搶修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欄:

      填寫事故搶修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姓名。

      4)“班組”欄:

      填寫搶修工作班組的名稱。如“**風電場檢修維護班”。

      5)“搶修班人員(不包括搶修工作負責人)”欄:

      填寫參加搶修工作的人員姓名(10人以上可寫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共 人”: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

      6) 搶修任務(搶修地點和搶修內容)欄:

      a“搶修地點”:

      填寫實際搶修工作地點及設備雙重名稱。

      如“110kv設備區 1號主變101開關”

      b“搶修內容”:

      填寫搶修工作的具體內容(處理缺陷工作應注明缺陷內容)。

      如“110kv設備區 1號主變101開關事故搶修”

      7)“安全措施”欄:

      a 填寫因搶修工作需要拉開的所有開關和刀閘(包括搶修前已經拉開的開關和刀閘);

      b 填寫因搶修工作需要斷開的二次設備:低壓交直流開關、刀閘、保險等;

      c 填寫因搶修工作需要裝設的接地線和應合的接地刀閘(絕緣隔板),并注明裝設的具體地點;

      d 填寫因搶修工作需要裝設的臨時遮欄、標示旗及標示牌等,并注明裝設的具體地點或設備名稱。

      8)“搶修地點保留帶電部分或注意事項”欄:

      填寫搶修設備鄰近的前、后、左、右、上、下各方帶電部分及其注意事項。

      9)“事故應急搶修單的1-5項由工作負責人 根據搶修任務布置人 的布置填寫”欄:

      由工作負責人填寫。

      10)“經現場勘察需補充下列安全措施”欄:

      工作負責人根據變電站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后的運行方式以及設備元件損壞情況,填寫需要補充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經許可人(調度/運行人員) 同意后,已執行”:

      由工作負責人填寫許可人(值班調度員/值班運行人員)姓名、日期和時間。

      11)“許可搶修時間”欄:

      許可人帶領搶修工作負責人查看事故搶修現場、交待安全措施、辦理許可手續后,填寫許可日期和時間并簽名。

      12)“搶修結束匯報”欄:

      搶修工作結束后,清理工作現場及所有材料、工具等,工作負責人進行檢查無問題,所有人員撤離工作現場。工作負責人向許可人匯報搶修工作結束,并會同工作許可人進行檢查、驗收后,填寫現場設備狀況及保留的安全措施、搶修工作結束時間、相關記錄,雙方簽名,在事故應急搶修單右上角空白部位加蓋“已執行”章,方告事故應急搶修單終結。

      6.風機工作票格式及使用說明

      6.1單位欄:**風電場

      6.2編號欄: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順序編號

      6.3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欄:填寫現場工作負責人姓名

      6.4 班組:**風電場檢修維護小組

      6.5工作班人員(不包括工作負責人):填寫參加工作的人員姓名10人以上可寫10人,在第10人姓名后加“等”。

      “共 人”:填寫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人員的總數。

      6.6 “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欄:

      填寫具體的工作地點及風機的故障名稱。

      工作地點如“***風電場*期,***線路,***風機。”

      工作任務如“處理***故障”,“處理***缺陷”

      6.7 “工作條件和安全措施”欄:

      根據現場情況填寫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具體措施,包括斷開風機升壓變跌落保險,裝設接地線及鎖定風機遠程控制操作程序,斷開風機內部的斷路器、開關和保險等工作。防止發生事故的其他安全措施以及為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逃生措施等。

      6.8 “確認工作負責人布置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措施”欄:

      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工作班全體人員明確工作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安全措施后,在工作負責人收執的工作票及許可人員收執的工作票上分別簽名,以示確知。

      6.9 計劃工作時間:根據風電場批準的計劃工作日期及時間填寫。許可工作時間:根據風電場批準的許可工作日期及時間填寫。

      6.10“工作延期”欄:

      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前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運行負責人提出申請,由值班運行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簽名,并填寫相應的日期及時間。

      6.11“工作票終結”欄:

      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現場,材料工具已清理完畢,風機斷路器、開關、保險、遠程操控程序等恢復至工作狀態,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共同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名,并填寫日期及時間,工作票方可終結。在工作票右上角空白位置加蓋“已執行”或“作廢”章。

      6.12“備注”欄:

      工作許可人填寫需補充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等;

      7.作業安全措施票格式及使用說明

      7.1 作業安全措施票必須與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變電站(發電廠)事故應急搶修單、風機工作票配合使用。每張工作票必須附帶作業安全措施票。作業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并收執。

      7.2 作業安全措施票格式填寫:

      單位:×××風電場

      班組:×××檢修維護班

      編號:編號必須與工作票編號一一對應。

      例 10-00-001-y(r、f)

      10----年份

      00----月份

      001---順序編號

      y:第一種工作票,r:第二種工作票,f:風機工作票

      7.3工作地點及工作任務欄:填寫工作票所列工作地點和工作任務。

      7.4作業小組負責人及作業人數欄:填寫工作票負責人及作業人數。

      7.5 作業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所列作業開始時間及結束時間。

      7.6 危險點欄:填寫本項工作中應注意的危險點及重要注意事項。

      7.7安全措施欄: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保證本項工作安全及人身安全的相關技術措施及安全防護措施。

      7.8 工作安排人由工作票簽發人簽名并填寫工作安排日期。

      7.9 作業人員簽字欄: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工作班全體人員明確工作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和安全措施后,全體工作人員明確后在作業安全措施票上分別簽名,以示確知。

      7.10 作業完畢后在作業安全措施票右上角空白位置加蓋“已執行”章。

      8.變電站(發電廠)倒閘操作票格式及使用說明

      8.1單位欄:**風電場

      8.2編號欄:

      例:10-00-001

      10----年份

      00----月份

      001---順序編號

      8.3發令人欄:填寫操作票發令人姓名,發令人由風電場值長擔任。

      8.4受令人欄:填寫操作票受令人姓名,受令人由風電場主值及副值擔任。

      8.5 發令時間、操作開始時間及操作結束時間欄:由操作監護人進行填寫。操作監護人由風電場值長或主值擔任

      8.6 監護操作、單人操作、檢修人員操作欄:根據操作的性質及方式進行選擇。

      8.7 操作任務欄:填寫發令人下達的倒閘操作任務。

      8.8 操作項目欄:根據系統運行方式填寫倒閘操作任務的正確操作順序及步驟。每操作完一步,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進行復查。

      8.9 備注欄:填寫因故中斷倒閘操作的原因及說明。

      8.10 操作人、監護人、值班負責人(值長)簽字欄:應在倒閘操作前,確認操作票所列內容正確無誤后分別簽字。

      9.工作票的使用與考核:

      9.1風電場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管理應遵循《電業生產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以下簡稱《安規》)中的有關規定。“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的保存期至少為一年。“三票”管理要先把住執行前的審核關,考核重點應放在執行過程中,嚴禁無票作業、無票操作。所有工作票、操作票、作業安全措施票應認真書寫,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手工書寫的工作票、操作票應用仿宋體(簽字除外)。

      9.2工作票

      9.2.1 工作票使用前必須統一格式、按順序編號,一個年度之內不能有重復編號。

      9.2.3 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前一個工作日送達運行人員,可直接送達或通過傳真、網絡傳送。但傳真傳送的工作票許可應在正式工作票到達后履行。第二種工作票可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工作的許可人,事故應急搶修單可在工作開始前按規定手續辦理。

      9.2.4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簽發許可手續。

      9.3工作票的有效期與延期:

      9.3.1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

      9.3.2第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應在工期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負責人提前申請(屬于調度管轄、許可的檢修設備,還應通過值班調度員批準),由運行值班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第一、二種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9.4工作票所列人員基本條件:

      9.4.1工作票的簽發人應是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本規程,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本單位分管生產領導批準的人員。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書面公布。

      9.4.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和本規程,經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工作負責人還應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

      9.4.3工作許可人應是經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有一定工作經驗的運行人員或檢修操作人員(進行該工作任務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員);工作許可人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氣工作人員。

      9.4.4專責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設備情況和《安規》的人員。

      9.5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職責

      9.5.1工作票簽發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9.5.2工作負責人: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

      4)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安規》,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

      9.5.3工作許可人: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9.5.4專責監護人:

      1)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范圍。

      2)工作前對被監護人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安規》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9.5.5工作班成員:

      1)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并履行確認手續。

      2)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并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3)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9.6工作許可要求:

      9.6.1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完成以下手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9.6.2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對具體的設備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9.6.3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9.6.4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確認、簽名。

      9.6.5運行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接線方式。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的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先取得對方的同意并及時恢復。變更情況及時記錄在值班日志內。

      9.7工作監護要求:

      9.7.1工作許可手續完成后,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并履行確認手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行為。

      9.7.2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工作負責人)不許單獨進入,滯留在高壓室和室外高壓設備區內。

      9.7.3若工作需要(如測量極性、回路導通實驗、光纖回路檢查等),而且現場設備允許時,可以準許工作班中的有實際經驗的一個人或幾個人同時在它室進行工作,但工作負責人應在事前將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予以詳盡的告知。

      9.7.4工作負責人,在全部停電時,可以參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電時,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員集中在一個工作地點,不致誤碰有電部分的情況,增設專責監護人和確定被監護的人員。

      9.7.5專責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專責監護人臨時離開時,應通知被監護人員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現場,待專責監護人回來后方可恢復工作。若專責監護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由工作負責人變更專責監護人,履行變更手續,并告知全體被監護人員。

      9.7.6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暫時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員。原工作負責人反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行同樣的交接手續。

      9.7.7若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履行變更手續,并告知全體工作人員及工作許可人。原、現工作負責人應做好必要的交接。

      9.8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要求。

      9.8.1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現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繼續工作,無需通過工作許可人。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開放已封閉的通道,并將工作票交回運行人員。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負責人應重新認真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開現場站班會后,方可工作。若無工作負責人或專責監護人帶領,作業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9.8.2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以前,任何人員不準將停電設備合閘送電。在工作間斷期間,若有緊急需要,運行人員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況下合閘送電,但應先通知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工作班全體人員已經離開工作地點、可以送電的答復后方可執行,并應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識牌,恢復常設遮攔,換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識牌。

      2)應在所有道路派專人守候,以便告訴工作班人員“設備已經合閘送電,不得繼續工作”。守候人員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離開守候地點。

      9.8.3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應按下列條件進行:

      1)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2)將該系統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

      3)應在工作負責人和運行人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后,由運行人員進行加壓實驗。

      9.8.4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9.8.5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運行人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辦理轉移手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帶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9.8.6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班應清掃、整理現場。工作負責人應先周密的檢查,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后,在向運行人員交待所修項目、發現的問題、實驗結果和存在問題等,并與運行人員共同檢查設備狀況、狀態、有無遺留物件,是否清潔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結束時間。經雙方簽名后,表示工作終結。

      9.8.7待工作票上的臨時遮攔已拆除,標示牌已取下,已恢復常設遮攔,未拆除的接地線、未拉開的接地刀閘(裝置)等設備運行方式已匯報調度,工作票方告終結。

      9.8.8只有在同一停電系統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終結,并得到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的許可指令后,方可合閘送電。

      9.8.9已終結的工作票、事故應急搶修單應保存1年。

      9.8.10檢修工作結束前,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重新簽發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原工作票蓋“作廢”章。

      9.8.10.1部分檢修設備將加入運行,需要變更安全措施。

      9.8.10.2值班人員發現檢修人員嚴重違反《安規》行為,經勸說無效收回工作票。

      9.8.10.3檢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繼續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廢)。

      9.8.10.4工作票破損,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不清。

      9.8.11工作許可人審查工作票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將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簽發。

      1)計劃工作時間已過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寫錯誤。

      3)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不符合規定。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不明確。

      9.9工作票的考核

      9.9.1運行和檢修部門應在每季度末對已終結的工作票收集匯總,并統計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問題,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每季度對公司所轄風電場的工作票進行統計、匯總、檢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張扣除工作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50元。

      9.9.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無編號。

      2)工作票填寫漏項。

      3)未按規定簽名。

      4)工作內容(任務)不具體,或工作地點不明確。

      5)工作內容(任務)欄設備沒有使用雙重編號。

      6)安全措施填寫不具體。

      7)接地線無編號,裝設地點不明確。

      8)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規定辦理工作負責人變動手續。

      10)未按規定辦理工作延期手續。

      11)應使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種工作票。

      12)已設遮欄、標示牌沒有注明確實的地點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損,殘缺不全,污穢看不清楚。

      14)未蓋“已執行”或“已作廢”章。

      10.操作票的使用與考核:

      10.1倒閘操作

      10.1.1倒閘操作應根據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的指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發布指令應準確、清晰,使用規范的調度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即設備名稱和編號。發令人和受令人應先互報單位和姓名,發布指令的全過程(包括雙方復誦指令)和聽取指令的報告時雙方都要錄音并做好記錄。操作人員(包括監護人)應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順序。對指令有疑問時應向發令人詢問清楚無誤后執行。

      10.1.2倒閘操作可以通過就地操作、遙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遙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設備應滿足有關技術條件。

      10.2倒閘操作的分類

      10.2.1監護操作:由兩人進行同一項的操作

      10.2.1.1監護操作時,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做監護。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熟練的運行人員操作,運行值班負責人監護。

      10.2.2單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0.2.2.1單人值班的變電站或發電廠升壓站操作時,運行人員根據發令人用電話傳達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復誦無誤。

      10.2.2.2實行單人操作的設備、項目及運行人員需經公司發電運行部批準,人員應通過專項考核。

      10.2.3檢修人員操作:由檢修人員完成的操作

      10.2.3.1經公司安全生產部考試合格、批準的本單位的檢修人員,可進行220kv及以下的電器設備由熱備用至檢修或由檢修至熱備用的監護操作,監護人應是同一單位的檢修人員或設備運行人員。

      10.3操作票

      10.3.1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員填用操作票

      10.3.2操作票應用黑色或藍色的鋼(水)筆或圓珠筆逐項填寫。用計算機開出的操作票應與手寫票面統一;手寫操作票票面應使用仿宋體填寫并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應填寫設備的雙重名稱,即設備的名稱和編號。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模擬圖或接線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票項目,并分別手工或電子簽名,然后經運行值班負責人(檢修人員操作時由工作負責人)審核后簽名。

      10.3.3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10.3.4下列項目應填入操作票內

      10.3.4.1應拉合的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倒閘)、接地倒閘(裝置)等},驗電,裝拆接地線,合上(安裝)或斷開(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空氣開關、熔斷器,切換保護回路和自動化裝置及檢驗是否正確無電壓等。

      10.3.4.2拉合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倒閘)、接地倒閘(裝置)等}后檢查設備的位置。

      10.3.4.3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在拉合隔離開關(倒閘)、手車式開關拉出、推入前,檢查斷路器(開關)卻在分閘位置。

      10.3.4.4在進行倒負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檢查相關電源運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10.3.4.5設備檢修后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范圍內接地倒閘(裝置)已拉開。接地線已拆除。

      10.4倒閘操作的基本條件

      10.4.1有與現場一次設備和實際運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統模擬圖(包括各種電子接線圖)。

      10.4.2操作設備應具有明顯的標志,包括命名、編號、分合指示,旋轉方向、切換位置的指示及設備相色等。

      10.4.3高壓電氣設備都應該安裝完善的防誤操作閉鎖裝置。防誤操作閉鎖裝置不得隨意退出運行,停用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應經本單位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短時間退出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時,應經風電場場長批準,并應按程序盡快投入。

      10.4.4有值班調度員、運行值班負責人正式發布的指令,并使用經事先審核合格的操作票。

      10.4.5下列三種情況應加掛機械鎖:

      10.4.5.1未裝防誤操作閉鎖裝置或閉鎖裝置失靈的倒閘手柄或網門。

      10.4.5.2當電器設備處于令備用時,網門閉鎖失去作用時的有電間隔網門。

      10.4.5.3設備檢修時,回路中的各來電側刀閘操作手柄和電動操作倒閘機構箱的箱門。

      10.5機械鎖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鑰匙要編號并妥善保管。

      10.6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

      10.6.1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電源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禁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刀閘)。

      10.6.2 操作開始前,應先在模擬圖(或微機防誤裝置、微機監控裝置)上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后,再進行操作。操作前應先核對系統方式、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復誦制度(單人操作時也應高聲唱票),宜全過程錄音。操作過程中應按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步,應檢查無誤后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10.6.3監護操作時,操作人在操作過程中不準有任何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操作行為。

      10.6.4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發令人報告。待發令人再行許可后,方可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閉鎖裝置。解鎖工具(鑰匙)應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禁止擅自使用解鎖工具(鑰匙)。若遇特殊情況需解鎖操作,應經防誤操作裝置專責人到現場核實無誤并簽字后,由運行人員報告當值調度員,方能使用解鎖工具(鑰匙)。單人操作、檢修人員在倒閘操作過程中禁止解鎖。如需解鎖,應待增派運行人員到現場,履行上述手續后處理。解鎖工具(鑰匙)使用后應及時封存。

      10.6.5電氣設備操作后的位置檢查應以設備實際位置為準,無法看到實際位置時,可通過設備機械位置指示、電氣指示、帶電顯示裝置、儀表及各種遙測、遙信等信號的變化來判斷。判斷時,應有兩個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時發生對應變化,才能確認該設備已操作到位。以上檢查項目應填寫在操作票中作為檢查項。

      10.6.6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刀閘)、高壓熔斷器或經傳動機構拉合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刀閘),均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還應穿絕緣靴。接地網電阻不符合要求時,晴天也應穿絕緣靴。雷電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禁止在就地進行倒閘操作。

      10.6.7裝卸高壓熔斷器,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或絕緣臺上。

      10.6.8斷路器(開關)遮斷容量應滿足電網要求。如遮斷容量不夠,應將操動機構(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開,應進行遠方操作,重合閘裝置應停用。

      10.6.9電氣設備停電后(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觸及設備及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10.6.10單人操作時不得進行登高或登桿操作。

      10.6.11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設備電源,但事后應立即報告調度(或設備運行管理單位)和上級部門。

      10.6.12手動切除交流濾波器(并聯電容器)前,應檢查系統有足夠的備用數量,保證滿足當前輸送功率無功需求。

      10.6.13交流濾波器(并聯電容器)退出運行后在此投入運行前,應滿足電容器放電時間要求。

      10.7下列各項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0.7.1事故應急處理。

      10.7.2拉和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

      10.7.3上述操作在完成后應做好記錄,事故應急處理應保存原始記錄。

      10.8同一變電站的操作票應事先連續編號,計算機生成的操作票應在正式出票前連續編號,操作票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字樣,未執行的應注明“未執行”字樣,已操作應注明“已執行”字樣。操作票應保存一年。

      10.9操作票的考核:

      10.9.1發電運行部應在每季度末對已執行的操作票收集匯總,并統計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問題,報公司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每季度對公司所轄風電場的操作票進行統計、匯總、檢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張扣除操作票操作人、監護人和值班負責人50元。(發令人如為本公司負責人,扣除50元。)

      10.9.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無編號。

      2)操作票填寫漏項。

      3)未按規定簽名。

      4) 操作任務不具體,或操作地點不明確。

      5) 操作項目欄設備沒有使用雙重編號。

      6)操作票破損,殘缺不全,污穢看不清楚。

      7)未蓋“已執行”或“已作廢”章。

      11附則

      11.1 本制度由新天科創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11.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庫房管理工作制度

      庫房管理制度

      1、產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產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產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 產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 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6 產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產品有明顯標志。

      7 貯存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明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8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產品過期、變質。及時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產品

      9 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定期通風換氣。

      10 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11 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第11篇 安全行車管理工作制度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運行工區駕乘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1 安全行車規定

      1.1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1.1.1 工區所有車輛的駕駛人員(含操作隊值班車輛)均應由公司批準的具有駕駛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駕駛工區機動車輛。

      1.1.2 駕駛人員應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1.1.3 操作隊值班車輛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操作隊隊長、當值值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做到出車及時、駕駛安全;工區生產用車駕駛人員應服從駕駛班班長的統一調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車;

      1.1.4 操作隊值班車輛應履行車輛每日交接手續,確保油料充足,車況良好,不符合車輛交接條件的,接班人員應及時指出,并向駕駛班班長匯報。

      1.1.5駕駛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工區、操作隊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1.1.6 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1.1.7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1.1.8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

      1.1.9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1.1.10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1.1.11 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1.1. 12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1.1.13 車輛的出行執行派車單制度。

      1.1.14 駕駛班應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1.1.15 執行行車任務時,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工區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途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16不準酒后駕車,駕駛中不準打手機,不準吸煙,不準與同車人說笑、聊天。

      1.2 乘車人員安全規定

      1.2.1 乘車人員有提示、督促駕駛員安全行車的義務。

      1.2.2 乘車人員應提前告之駕駛員的行駛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駕駛員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2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2.1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2.2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2.3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2.4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2.5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2.6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3 安全行車獎懲

      執行公司及工區的《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

      第12篇 汽修廠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汽車修理廠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1、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加蓋名章。

      2、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3、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加蓋會計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名章。

      4、財務工作人員對本部門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受理原始憑證應堅持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則,對記載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5、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廠長)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6、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作好內部審計。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7、財務審計每季度一次,審計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廠長)。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經理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工作由總經理(廠長)監交。

      工作管理制度兩篇(十二篇)

      本文目錄工作管理制度小學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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