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8 19:18:02 查看人數:82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

      第1篇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汽油 柴油 稀料 氧氣 乙炔 乙醇 丙酮 硫酸 鹽酸 堿類 油漆

      3.職責

      安環處負責監督檢查;物資供應公司負責實施、保證工作

      4管理要求:

      4.1人員管理:

      做好全員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增強環境保護和安全意識;對具體的物品有一個明確的認識,防患于未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不輕易放過一個不安全因素。

      4.2采購管理:

      4.2.1各單位根據生產和生活所需的易燃油品及化學品,根據《物資采購計劃管理》的要求編制采購計劃,在實施采購時一定要遵守國家對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的管理規定,選擇有國家認可的,有生產經營資質的廠家和單位,尤其是要考慮到環境保護和安全衛生的要求,優選低含硫量、低污染、低毒性、低腐蝕性的產品。

      4.2.2采購時應向供方索取所購msds(材料安全數據表)等相關材料,并將信息傳遞給使用部門。

      4.3搬運及儲存管理:

      4.3.1庫房管理:易燃、油品及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庫房、專用場地,并設專人管理;庫房附近應當配備消防和滅火設施,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專用庫房不應與生活區及其它設施在一起,庫房內應陰涼、干燥、通風,地面應是硬質地面并具防滲措施,庫房員要經常檢查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情況,發現滲漏、破損等及時采取措施,庫房內要有符合規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2篇 明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貯存管理制度

      (一)氧氣、乙炔的使用及貯存

      1、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年限進行技術檢查,使用送檢合格的氣瓶。

      2、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砼車運輸,不得同庫存放;在運輸貯存氧氣和乙炔時,應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使用過程中防止氣瓶受暴曬。

      3、使用氧氣和乙炔時,兩種氣瓶距離不得小于8米,氧氣瓶距離明火不小于10米,乙炔瓶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嚴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紗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接觸;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橡皮管及割炬等。

      6、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應堆放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遠離火源或與火源有效隔離。

      (2)模板、木枋堆場周圍應有醒目的防火標志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7、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單獨分類存放,庫房周圍有醒目的防火標志及足夠有效地消防器材。

      (2)開啟油料、油漆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時,應采用碰擊不發火花的工具。

      (3)使用以上材料時,操作者嚴禁吸煙,操作范圍內亦嚴禁煙火。

      (4)性質不明,包裝損壞的貨物一律不得同庫存放。

      (5)保持庫房通風整潔。

      (6)貨物堆碼不應超高,垛底應有墊襯。

      第3篇 住宅車庫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小區車庫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是指: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稀納水、酒精、石蠟、氧氣、乙炔等物品,應禁止進入車庫內存放。

      2.車庫內不準使用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的電器設備。

      3.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入庫,必須先到安管部申請登記,經檢查符合安全標準備案批準后,在指定地點存放,并上報主管領導。

      4.對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定期嚴格檢查,并在倉庫外顯要位置設立危險標志。

      5.在車庫的顯要位置應放置專用滅火器材。

      6.車庫內嚴禁吸煙,未經批準嚴禁使用明火,嚴禁火種入庫。

      7.車庫通道要保持一定距離,不準在通道上停車堵塞通道。

      8.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車庫。

      第4篇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5篇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險物品的保管及使用

      1.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設立專人負責,入庫應建立品名、數量、購進日期、有效期、存放要求等管理檔案,發放使用應建立出入庫、數量、使用單位,并由使用科室負責人簽收。有毒、放射性物品按其相應制度執行。

      1.2對庫存物品應做到定期盤點,帳物相符。除保障實驗室正常使用外,嚴格控制對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險物品的購置,盡量做到零庫存。

      2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險物品存放、衛生消防安全

      2.1設立特定區域存放,保持環境的清潔衛生,物品排放整齊,方便識別,防止相互污染。

      2.2 易燃、易爆試劑應放在低溫通風、干燥處(如通風櫥下或專柜內),并根據專業消防安全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防爆器材,并做到對器材的定期檢驗更新,確保有備無患。

      2.3對有毒、放射物品,嚴格按照保管及發放此類物品的存放管理制度進行保管及發放,加強管理。

      第6篇 商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商場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為確保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防止人身傷害和財產意外損失,根據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要求及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嚴禁任何部門、廠商駐場人員及其他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進入單位。

      二、禁止任何部門、廠商駐場人員及其他人員將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停入單位停車場內。

      三、任何人如發現可疑物品均應即時報告單位的安全人員,單位的安全人員在專兼職消防員的監護下在室外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其周圍環境不得有火種。

      四、廠商若經營列入國家規定的危險品種類的商品,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準;必須具備國家及地方安全部門及消防機構頒發的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和與此相關的證明、證件和文件、資料等。否則嚴禁在本單位經營。

      五、在裝修改造過程中有關單位臨時使用的化工原料、易燃物品(如油漆、酒精等),其品種、數量以當天用量為限,必須書面報經單位的專兼職消防員同意,且不得在單位范圍內存放過夜;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過程中,其周邊環境不得有明火和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設備;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燃品必須集中保管;對于裝修用易燃品采用集中保管的方法存放。

      六、違反上述管理制度者,根據本規定將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7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裝運、貯存、領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單位裝運、貯存領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

      3術語

      3.1燃燒材料

      在空氣中受到火燒或高溫作用時,能立即起火燃燒,且火源移走后仍繼續燃燒的材料。

      3.2易燃液體

      閃點小于或等于45℃的液體。

      3.3可燃液體

      閃點大于45℃的液體。

      3.4閃點

      液體揮發出的蒸氣與空氣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夠閃燃的最低溫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

      4易燃易爆品危險性分類

      (1)閃點≤28℃的液體為甲類,28℃<閃點≤60℃的液體和易燃危險固體為乙類,閃點≥60℃的可燃液體和可燃固體為丙類。

      4.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

      4.1.1甲類

      a.石油醚(60-90)—閃點-21.7℃;

      b.石油醚(90-120)—閃點-21.7℃;

      c.苯—閃點4.44℃;

      d.工業甲醇—閃點11℃;

      e.異丙醇—閃點11.67℃;

      f.無水甲醇—閃點12℃;

      g.二氯乙烷—閃點13℃;

      h.丙酮—20℃。

      4.1.2乙類

      a.乙酸酐—閃點49.4℃;

      b.鋁粉—粉塵爆炸濃度范圍為35--301g/m3。

      4.1.3丙類

      a.三氟化硼乙醚—閃點63.9℃

      b.二乙醇胺—閃點146℃

      c.間苯二甲酰氯—閃點280℃

      4.2對于各類物品,應根據其易燃易爆危險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4.3甲、乙兩類物品是本公司生產所用物品安全管理的重點,對于其運輸、裝卸過程及儲存現場應按《危險點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5裝卸運輸要求

      5.1裝運易燃易爆物品時,應事先進行嚴密檢查,發現容器和包裝物損壞、不牢固或滲漏時,必須進行重裝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裝運。

      5.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裝運。

      5.3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裝運。

      5.4受陽光照射后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裝運時應采取防止陽光照射的措施。

      5.5遇水燃燒的物品,裝運時應采取防水的措施。

      5.6裝運過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載工具,應徹底清除遺留物。

      5.7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庫區的汽車,應按庫區要求安裝汽車排氣管火星熄火器。

      5.8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不得同時載客。

      5.9裝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翻滾、拖拉、重壓、傾倒。

      5.10嚴禁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將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運。

      5.11到外地運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門辦理運輸許可證。

      6貯存要求

      6.1易燃易爆物品應該分類貯存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資混合貯存。

      6.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和場地,應保持陰涼、通風、干燥、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爆要求,不準架設臨時性電路,工作結束或下班,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6.3對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隔離存放。

      6.4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或容易積水的地點。

      6.5受陽光照射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溫的地方,必要時,應采取降溫及隔熱措施。

      6.6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進行檢查,并有檢查記錄,防止自燃爆炸。

      6.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裝、容器應完好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6.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場地,必須有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檢查制度、物品保管領用制度、防火規定等,做到各種原始記錄完整。

      6.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應配備品種數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6.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點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語和“嚴禁煙火”

      的標志。

      6.11不準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場地附近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特殊情況,須經經營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6.12氫氣瓶、乙炔氣瓶嚴禁與氧氣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熱源,與明火作業地點的距離不小于10米。

      7領用要求

      7.1申請領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寫明物品的名稱、牌號、規格、數量及技術要求,辦理領用手續,妥善管理。

      7.2各單位應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現場存放總量,試驗、研究用料每種數量不得超過10kg;生產用料每種數量不得超過200kg,現場存放應符合本制度第6條有關要求。

      8火災撲救

      8.1易燃易爆物品的裝運、保管、領用人員應了解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特征,掌握相應的撲救常識,學會使用滅火器材。

      8.2對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災,應根據物品的火災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撲救方法和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8.2.1金屬鉀、鈉、鈣、鎂、鈦、鋁粉及電石等各種忌水的物質不能用水滅火。

      8.2.2比水輕、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體,須采用泡沫滅火,若不夠時可用噴霧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體可以用水滅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4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體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滅火。

      8.2.5對粉塵狀固體著火,不能用密集水流滅火,應該用二氧化碳、氮氣或霧水滅火,鋁粉用細砂滅火。

      8.2.6對于其它固體物質著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滅火劑滅火。

      8.2.7撲救氣體火災時,首先要切斷、堵塞氣體來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氣滅火。滅火時人要站在上風處。

      9廢物處理

      9.1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易燃易爆產物及報廢物品應妥善處理,不得隨便傾倒、拋棄。

      9.2需要公司集中處理的易燃易爆廢物由經營部會同產生廢物的單位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0獎懲

      10.l各單位應每月進行撿查。保管人應經常進行檢查。經營部不定期進行檢查。

      10.2對于違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視情節和損失程度進行處罰。

      11動火規定

      11.1易燃、易爆工房嚴禁煙火,不準使用電爐和其它明火熱源。生產用電爐應有準用證。

      11.2易燃、易爆工房進行生產期間,工房內嚴禁進行施焊或動用明火。

      11.3易燃、易爆工房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首先由生產單位的安全員自查,確認符合動火條件時,向公司經營部提出申請,經經營部有關人員現場檢查后辦理動火手續。

      11.4焊工和其他動火人員在作業前要熟悉現場環境,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作業。焊工和其他作業人員在未接到動火證前不準作業,現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拒絕作業。

      第8篇 車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首先門衛人員要做好宣傳工作,并及時制止“三品”進入車站。

      二、車場安全員做好旅客,駕售人員宣傳工作,及時制止“三品”上車,并報告保衛科。

      三、售票員、驗票員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制止并報告保衛科。

      四、駕乘、隨車售票員、車輛租憑人勸阻旅客攜帶“三品”上車,并報告保衛科。

      五、售票員做好宣傳工作,嚴禁車輛攜帶“三品”。

      六、車輛出站時,嚴格檢查,杜絕“三品”上車,形成群防群治,各層次、多網絡嚴查“三品”。

      第9篇 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商品有:發膠、摩絲、油墨、粘膠劑、衛生球、賽璐璐制品、殺蟲劑、顯像管、酒類等(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進場);

      2 易燃、易爆商品進貨時,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證;

      3 存放部位應獨立封閉、通風,避免高溫和陽光直射;

      4 易燃易爆品周轉庫和柜臺擺放數量不準超過二天的銷售量;

      5 易燃易爆商品嚴禁混車運輸、同庫存放和交叉銷售;

      6 對易燃易爆商品實行“四專”管理措施,即:專車運輸、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單獨柜臺專人銷售;

      7 各商場經營的易燃易爆商品具體品種、貯存庫位、保管員和售貨員分別報保衛處登記存檔,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落實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貨、貯存和銷售。

      第10篇 貴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貴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限額領退料手續。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壓線等保持安全距離,倉庫要用磚石砌筑。

      3、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和濕度表。門窗應向外開,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墊板的鐵釘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設備和專用啟填充工具,并應有消防設備。庫區應設置“嚴禁煙火”標志。

      4、有毒物品和危險物品應分別儲存在可靠的專設處所,設指定擬人負責,嚴格管理制度。

      5、對有毒或有危險性的廢料處理,應在當地公安、衛生機關的指導下進行。

      6、貴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有項目部專人審批,記錄清楚。

      第11篇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進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按照物品的性能、燃點進行分類、單獨存放和管理。

      二、必須按實際用量計劃采購、庫存、不準超量長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員必須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牢固、密封,壓力容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容器不得破損、變型、泄漏,要定期檢查維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須通風、清潔、通道通暢、配電線路性能良好、接頭牢固、隔離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須收回妥善保管,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集中安全處理。

      七、辦公場所、住宿區域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12篇 易燃、易爆、劇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要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專用地點。嚴禁混放。庫房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2)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批準、檢查、驗收及領取手續,要有嚴格的出入庫制度。

      (3)對管理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和業務學習。

      2、劇毒物品的管理

      (1)儲存保管劇毒物品必須有專用庫房或保險柜。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手續健全,帳物相符。庫房堅固防盜、通風干燥,必須備有特殊防火器材。

      (2)劇毒物品須經使用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領用。在領取過程中要由學校保衛處、實驗實訓中心及使用單位三方簽字。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要對劇毒品負全責。

      (3)對于劇毒品殘留液的處理,均按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并設專人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3、各類氣體鋼瓶的管理

      各類氣體鋼瓶要分開存放保管,必須避免爆曬或強烈震動,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及腐蝕性物品隔離。存放地點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要將使用規定貼在室內或室外明顯處,警示有關人員遵守。在使用時,要區分不同的化學性質。要設專人負責,及時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將防范措施具體化。

      4、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品的單位,必須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環境的物質。

      5、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的出入庫必須有精確的計量和記載,嚴加保管。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用剩物品按數量及時退庫,任何人不得將此類物品帶出實驗室。

      6、對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人身安全,污染環境等危害的,依法追究責任。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1.目的:為了加強對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汽油 柴油 稀料 氧氣 乙炔 乙醇 丙酮 硫酸 鹽酸 堿類 油漆3.職責安環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易燃信息

      •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93人關注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存放處應設置明顯的標識。配齊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須有良好的通風、隔熱降溫設施,并定期檢測;2、危險品倉庫內,除安裝防爆 ...[更多]

      • 某水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 某水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92人關注

        水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工作崗位上的干部、職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規定。2、易燃易爆崗位要嚴 ...[更多]

      • 明確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貯存管理制度
      • 明確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貯存管理制度92人關注

        (一)氧氣、乙炔的使用及貯存1、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年限進行技術檢查,使用送檢合格的氣瓶。2、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砼車運輸,不得同庫存放;在運輸貯存氧氣和 ...[更多]

      • 易燃易爆危險點分級標準及管理制度
      • 易燃易爆危險點分級標準及管理制度87人關注

        目的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本質安全,使三級危險點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易燃易爆危險點的管理。危險點定義原則高壓管 ...[更多]

      • 易燃易爆場所的管理制度
      • 易燃易爆場所的管理制度82人關注

        第一條企業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以實現整體防爆安全。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有爆炸危險的工 ...[更多]

      •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十二篇)
      • 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管理制度(十二篇)82人關注

        1.目的:為了加強對易燃、油品及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辦法。2.適用范圍:汽油 柴油 稀料 氧氣 乙炔 乙醇 丙酮 硫酸 鹽酸 堿類 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