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統計報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篇有關統計報表管理制度,本文僅供參考,敬請閱讀!
為加強全局統計工作,強化統計職能,發揮統計在各項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現有條件,切實加強統計現代化建設,逐步實現統計工作規范化,統計調查科學化,統計計算和輸出處理現代化,統計服務優質化。
二、各職能部門要加強統計基礎工作,不斷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和統計資料管理及歸檔制度,為保證統計數據準確可靠奠定基礎。
三、各單位要有明確的統計工作人員。其基本職責是:
(一)組織協調本局相關統計人員,認真貫徹《統計法》,執行和落實統計調查任務。
(二)組織協調本單位承擔的統計工作,負責統計報表的催報、送審和報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圍內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和統計監督權。
(四)熟悉統計分類、指標含意、計算方法、統計編碼,負責對本人承擔統計工作的咨詢、指導。
(五)開展統計分析,為上級提供有決策依據的統計資料。
四、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準確、及時地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統計報表上報和統計分析任務,不得虛報、漏報、瞞報、遲報、拒報。
五、凡屬上級下達的臨時性統計任務,由對口單位按照上級要求和統一標準,按時、按質搜集和整理、提供本單位基礎數據。
六、本著減輕基層負擔、減少工作環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機關科室能夠獨立完成的統計任務,不再安排基層;通過電話能夠了解的數據和情況,不再使用網絡;通過網絡可以上報下達的數據,不再使用紙張。
七、統計報表必須經過單位負責人核實,主管領導核準、簽字后方能上報。未經主管領導核準、簽字,辦公室不得加蓋印章。
八、對經主管領導核準的統計數據,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如果發現錯報、誤報,應當責成有關人員和統計人員進行核實訂正。
九、各單位要積極開展統計資料分析利用工作。
十、提供和公布統計資料,必須經主管領導核定和同意。
十一、統計工作受到上級表揚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受到批評的,在年度公務員考核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監督落實。
第2篇 電能計量原始數據統計報表管理制度
電能計量原始數據、統計報表管理制度
1 為明確原始數據、統計報表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的程序和權限,確保數據真實、可靠、齊全、準確、保管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2電能計量原始數據是原始記錄的重要組成部分。原始記錄是通過建立在觀察、測量、試驗或其它手段所獲事實的基礎上證明已完成的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提供客觀證據的文件。它是計量人員的工作記錄,是考核計量工作質量、處理計量差錯或事故、仲裁計量糾紛的原始憑證,也是企業制訂計量工作計劃、發展規劃、經濟核算的重要素材。因此,要求做到齊全(不散失)、清晰(字跡工整、不隨意涂改),準確(不錯記、不漏記)、保管完善。原始記錄可以是手寫或打印,要推行現代化管理手段,積極采用計算機有效完成對工作記錄中原始計量數據檔案資料的貯存、計算、統計、查詢、打印等工作。
3電能計量原始記錄應格式規范,填寫符合要求。
a)電能計量原始記錄的分類:
1)檢定或校準(含原始觀測記錄、計算和導出數據在內)等溯源記錄;
2)計量管理工作記錄(實施計量管理手冊及程序文件、計量檢測體系的審核、評審等過程中的反饋記錄);
3)計量檢測記錄。
b) 電能計量原始記錄的作用:
1) 計量器具測量能力及其所處狀況的證明;
2) 為測量工作連續性、繼承性提供保證;
3) 擔負計量檢測體系過程控制,以及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的憑證;
4) 證實計量數據的可溯性(包含有足夠的信息,使之具有復現性、可追溯性)。
c) 電能計量原始數據(記錄)的要求:
1) 格式設計規范、統一;
2) 如實、詳細、完整,應保持其“原始性”;
3) 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數據可靠,嚴禁弄虛作假;
4) 更改、保存、銷毀應符合一定的要求;
5) 使用應符合有關規定。
4電能計量部應配合公司計量管理機構加強對計量原始數據(記錄)的監督管理,定期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原始數據(記錄)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弄虛作假等行為要及時處理。
5電能計量統計報表是綜合評價,以電能計量管理工作實施情況為主要內容的有關報表,為確保其數據真實有效、有據可查,必須做好原始數據的收集、歸類、分析、整理前期工作,做到填寫正確無誤、數據認可簽章手續完整,上報及時。
6計量原始數據是電能計量檢測體系第一性原始記錄,由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登記、造冊),并明確保存期限。計算機檢測數據由部檔案員配合計算機管理員進行軟盤備份(每季至少一次)。計量原始數據(記錄)的保存期如下:
a)檢定(含現場檢驗)或校準記錄:
1)屬于計量標準的,應長期保存,直至報廢或不再有參考價值為止;
2)高壓在用電能計量器具:3倍于檢定周期;
3)低壓在用電能計量器具:2倍于檢定周期。
b)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計劃:三倍于檢定周期(至少3年);
c)能源、經營、工藝控制檢測記錄:3年;
d)環境參數記錄:3年;
e)其它記錄:視其重要性,另行自定。
7統計報表由部主任或專責人負責收集資料進行填報,在上報時應自備一份,交部檔案管理員歸類存檔,并明確保存有效期限(至少3年)。
8原始數據(記錄)、統計報表應做到安全貯存、保管妥善、安全并保密。
9原始數據(記錄)、統計報表應按類別保存,以便查詢,并指定專人保管。
10確因工作需要保管原始數據(記錄)、統計報表,須辦理借用手續。未經部檔案管理員或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