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庫房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品庫房嚴禁煙火,嚴禁閑人進入,并通風良好。
(2) 易燃易爆品庫房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管理和使用,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3) 易燃易爆品進庫前,要認真檢查,做到所進材料要要與貨單相符,并且做到材料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不收。
(4) 在收材料時,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要認真對材料的質、品種、數量進行核對,無疑問時方可入庫。
(5) 易燃易爆品要分類堆放整齊,并掛牌標志。
(6) 在發料時要做到沒有料單不發,沒有安全員簽字不發,用途不明不發,沒有防火措施不發。
(7) 發完料后,要及時對庫房材料進行清點,并及時鎖好門窗。
(8) 要定期檢查庫房備用的防火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