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門禁管理規定制度
門禁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業主/使用人的整體利益,確保業主/使用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保證小區正常的進出秩序,特制訂以下管理規定。
1、業主/使用人憑業主證進入小區各入口;
2、業主/使用人未攜帶業主證的,參照以下方法執行:
2.1依照對外來人員身份確認程序執行;
2.2由當值保安員帶領對本公司的業主服務中心確認身份;
2.3由當值保安員詢問業主/使用人住所確認身份。
3、租用或通過其它合法途徑使用者,應到客服中心辦理業主證或臨時出入證,臨時出入證的使用期限由業主收據為準,到期該證自動作廢;
4、外來人員到訪需在保安員利用對講系統說明,得到被訪業主同意后方可憑本人身份證登記清楚放行進入小區;
5、外來參觀人員需由銷售人員陪同或佩帶由銷售部發放的參觀證才允許進入園區;
6、施工單位工作人員進入園區,需到服務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證,并隨身佩帶進出小區;
7、內部工作人員需佩帶工作牌進出園區;
8、業主/使用人車輛進入小區,應配合主席維護員進行身份確認后進入小區;
9、外來車輛進入園區應征得被訪業主同意后方能進入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