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專一附小信息上網與網站管理制度
師專一附小信息上網與網站管理制度
一、網站管理機構
(1)學校網站在校園網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2)網絡中心負責制定網絡管理辦法,規劃網站公共欄目的設置,負責審核批準公共欄目上網內容,重要內容需校園網領導小組同意批準。
(3)網絡中心兼顧網絡技術與網絡編輯兩種功能。網站各承包欄目的上網信息由欄目的承包部門負責組織和審核。網絡中心負責校園網站的網頁面設計、網頁制作、網頁更新、上網信息技術編輯、信息上網發布和網站技術管理。
二、網站內容設置
(1)網站可設中文和外文版。
(2)網站的總體欄目設置由網絡中心提出方案,報校園網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3)學校各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向網絡中心申請設置本部門網頁,或在學校網頁中申請設立專欄。
三、信息發布管理
(1)學校網站欄目的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每個欄目均需設立負責部門和信息員。各部門在網絡中心有關人員的協同指導下,按照規定的格式編排本部門負責的欄目并組織上網信息。
(2)各部門信息員負責提供本部門分管欄目的上網稿件。
(3)上網發布的信息不得違反國家和本院有關保密的規定。
(4)上網稿件提交給學校網站,同時提交與電子文本稿件內容相同的紙質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審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園網領導小組及分管領導審閱和簽署意見后,再交網絡中心技術人員上網發布。
(5)學校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學校分管領導終審簽發,部門級欄目的上網稿件由部門主管領導終審簽發。為確保網站內容的時效性,上網信息要及時更新。
(6)信息上網與網站運行的日常工作由網絡中心技術人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