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務管局 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本著對單位負責,降低采購成本,實現物資采購全面管理的目標,使采購全過程中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程序:
1、各業務股室本著節儉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采購申請。
2、辦公室根據各業務股室上報的采購申請,及時匯總,填寫《物資采購單》,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統一報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派專人與相關股室采取詢價、比質、比價的形式共同采購。
3、采購數額較大的物資須經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4、計劃外急需采購的物資,由股室填報《急需物資請購單》,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批準。
5、采購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低廉、供貨及時。
6、采購物資一律入庫驗收,購物發票需經經辦人、驗收人、批準人簽字后方能報銷。
7、采購人要嚴格履行職責,自覺維護單位利益,努力提高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增強跟蹤辦事、負責到底的責任意識,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盡職盡責,努力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
二、物資采購遵守的原則
1、所有采購事項必須提前進行書面申請,未經審核批準的請購物資一律不得采購,違者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庫內已有閑置物資應首先使用。
3、凡本地區能解決的,不到外地采購。
4、按要求需通過政府采購程序采購的物資,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5、在比價過程中,嚴格執行同類企業比質量、同樣質量比價格、同樣價格比信譽的原則,擇優確定采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