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銷售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石油銷售公司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xx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從事勞動的員工。
第三條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集團公司等相關管理規定。
第四條專業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二)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公司綜合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四)公司綜合辦公室全面監督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五)各部門負責配合綜合辦公室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六)財務部門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所需費用進行預算支付。
第六條應急管理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第七條主要目標及危害因素
公司要根據各自作業場所確定各自存在危害因素的主要目標和危害因素類別。
第八條工作要求
(一)培訓
公司綜合辦公室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二)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
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在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禁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三)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四)應急物資管理
1、公司應根據各自實際儲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并設有專人管理.
2、防爆區作業應有可燃氣體檢測儀,定期檢測或保養,確保作業安全。
第九條監督與處罰
(一)公司應督查庫站對安全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未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和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二)公司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