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設在實底上。不準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與頂接實。材料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木垛支設要符合三個面(三個面成平面)一條線(各層接觸點必須在一條線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與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須用楔子加緊,接頂處不準加楔子。木垛應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規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側要打齊。
5、木垛同層不得墊重墩重楔。回木垛時,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舊木垛,不準先回后支。
6、上、下兩巷超前支護方式,要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檔處要不少于4根長鋼梁或雙楔梁。
8、打密集、對柱、斜撐柱及叢柱時,其數量、規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9、打密集時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繩空隙。
10、戧柱要卡在放頂線一排或放頂線第二排的頂梁牙口上;無頂梁時,支在另一排的柱頂上。如戧柱柱頂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緊。
第2篇 l礦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設在實底上。不準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與頂接實。材料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木垛支設要符合三個面(三個面成平面)一條線(各層接觸點必須在一條線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與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須用楔子加緊,接頂處不準加楔子。木垛應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規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側要打齊。
5、木垛同層不得墊重墩重楔。回木垛時,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舊木垛,不準先回后支。
6、上、下兩巷超前支護方式,要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檔處要不少于4根長鋼梁或雙楔梁。
8、打密集、對柱、斜撐柱及叢柱時,其數量、規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9、打密集時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繩空隙。
10、戧柱要卡在放頂線一排或放頂線第二排的頂梁牙口上;無頂梁時,支在另一排的柱頂上。如戧柱柱頂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