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業現場管理與審批制度
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特殊作業指危險性較大,危害程度較高的作業,進行這種作業不僅對作業帶有風險,對周圍亦可能造成危害,例如高空、高溫作業,危險物品處理,危險場所應急處理,大型吊裝作業等等。進行這種作業屬于強制性授權,并取得許可之后,方可作業。
二、特殊作業應取得授權,并取得許可之后,方可作業。
三、應建立授權工作流程識別的制度。
四、特殊作業就編制作業計劃,制定防范措施,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在進行作業前,應將許可范圍清單發放給受影響的部門。
六、責任部門及責任
1、實施特殊作業的部門對本作業負責。
2、人和許可簽發人承擔相應責任。
3、做好記錄。
4、安環部保留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