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z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街道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的管理,進一步規范集體資源的發包、集體資產的出租出售、建設工程招投標、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等涉及社區基層權力的公開透明運行,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從源頭上預防信訪問題的發生,結合社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充分體現“管理集中、分級負責、監管到位、規范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加強e資產管理,實行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分類管理,維護社區各類資產的安全和完整,規范資產處置程序,提高資產價值和經營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建立健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把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確保集體資產不流失。
2.堅持“三個公開”的原則。即公開發布信息、公開中標結果、公開協議和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動使社區基層權力運行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陽光”操作。
3.堅持服務群眾的原則。把維護群眾根本利益作為規范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4.堅持責任追究的原則。對違反社區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規定的,將視情節和后果給予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內容
(一)社區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轉讓、出借等)。
1.集體所有的門面、住房等資產的發包。
2.其他相關集體資產的發包。
(二)社區小型工程的發包。
1.道路、土建工程的發包。
2.綠化、裝潢工程的發包。
3.其他小型工程的發包。
(三)社區財務管理的公開。
(四)社區物資采購。
四、操作程序
(一)社區集體資產(資源)及小型工程發包的程序
1、社區集體資產及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在征得開發區預審同意后,必須事先由社區討論通過,授權居民代表會議討論票決同意,相關會議記錄應書面留存;并報開發區紀工委備案。社區資產的轉讓必須先進行評估,并按有關規定報批,未經批準處置屬違規違紀行為。
2、社區集體資產、小型工程需要發包的,必須在該社區會的主持下公開進行競爭性發包(競價、競爭性談判等)。
3、社區會對集體資產和小型工程發包的,必須在正式發包前10天內發布相應的公告并在社區固定的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必須存檔。
4、公告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擬發包的集體資產、小型工程的基本情況;
(2)承、發包的標的,交、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的資格條件;
(4)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地點、截止時間;
(5)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截止日期;
(6)發包的時間、地點;
(7)發包的方式;
(8)社居委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5、社居委更改公告內容的,應當在承包、承租、轉讓申請截止日5個工作日前作出相應的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各承包、承租、受轉讓申請人。
6、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報名,并領取申請書及有關文件材料。
7、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在申請截止日前遞交申請書,并提交相應的資格證明。
8、社區委員會對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統一的應價牌。
9、申請截止日期后,經審查符 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3家(含3家)以上,否則應重新發布公告,如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仍未達到3家(含3家)以上的,可在有關單位監督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進行談判競價,確定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0、社居委按照公告的時間、地點組織發包活動;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進場投標。公開開標前應事先報告開發區紀檢組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有必要,將派員到場監督。
11、社居委派出的主持人在確定有效投標在3家(含3家)以上的前提下,按照對收益性的項目按“應價者最高者得”的原則,對支出性的項目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應價者最低者得”的原則,當場宣布最終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
12、社居委與確定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當場簽訂確認書,并在三日內簽訂正式協議。應繳款的承包人、承租人、受轉讓人三日內將應繳款項繳至社區委員會集體帳戶。
13、社區委員會在一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在社區固定公開場所進行張貼公告。同時社區應當在兩周內將發包的主要過程和中標結果(確認書)、協議、錢款繳納情況報開發區紀檢組備案。
(二)社區財務公開
1、社區集體資源和集體資產的收益和支出情況,要列入居務公開內容,按居務公開要求將社區的收益、支出逐項逐筆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2、居民征地、拆遷賠償明細,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3、扶貧款物和各類捐贈的收受和使用須按居務公開要求將收受、使用情況在居務公開欄公布。
4、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協作費的使用,按居務公開要求在居務公開欄公布,并具體到補貼對象、補貼金額、協作費每筆的具體用途和對象。
5、涉及其他財務往來的,必須按上級的的要求進行公開。
五、保障制度
1、社區黨總支主要負責同志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措施。
2、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納入兩委干部的年度考核內容。
3、社區兩委將建立檢查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對社區集體資源、資產、資金透明運行管理的情況組織檢查、抽查,對各種違規行為,將深入調查,嚴肅查處,并報開發區黨工委處理。對違反本意見的規定引起居民集體訪、越級訪、異常訪的,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