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9
住宅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九)
小區會所是全體業主休閑,娛樂消費的公共場所,為了構建文明、和諧、衛生、舒適、有序的公共使用環境,依據《物權法》及《xx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特制訂《xxzz園住宅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望本小區業主自覺遵守。
1、不得在會所內遛狗。
2、垃圾須放入入垃圾桶,嚴禁亂扔亂放。
3、公共物品使用后應主動整理整齊,不隨地吐痰,不亂涂亂畫,、不隨地拋物,應珍惜物業保潔人員為大家的辛勤勞動
4、不得有在會所公共免費場所處睡覺、喧嘩、抽煙、打牌等影響他人的不文明行為。
5、自覺遵守會所制定的公共場所使用的各項管理規定。
6、業主應和諧謙讓,嚴禁在會所內吵架斗毆等嚴重影響其他業主公共利益的行為。
7、愛護會所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遵守《xx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自覺規范業主行為,尊重物業服務企業依據規約在本小區實行的各項管理,服從業主大會、業委會及物業服務企業對違反規約而履行的勸阻、制止工作及其他依法管理決定。
9、如有違反上述管理制度的,會所管理人員和物業服務企業安保人員有權制止并勒令違反者當場改正其不文明行為。
10、對首次違反上述條例,且不執行會所管理人員和物業安保人員勸阻當場自行改正的,會所管理人員和物業安保人員有權將其請出會所,其他業主、會所管理人員及物業安保人員均有權對其不文明形象拍照或攝像。并以函件形式在三日內將《不文明行為規勸書》送達業主。
11、若業主第二次違反上述條例的,且不執行會所管理人員和物業安保人員勸阻當場自行改正的,會所管理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將其不文明形象在小區宣傳欄上公示,以接受全體業主的批評和教育。
xxzz園住宅小區業主大會
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