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秩序管理制度
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識別卡
01:車輛通過小區物業安防門崗,由門崗工作人員收發識別卡,并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及時登載記錄
02:識別卡僅作為進出私人住宅小區的通行識別,不作為車輛停放泊位和車輛保管憑論證
03:識別卡的持卡人,如有遺失識別卡憑有效證件向管理處報備和辦理新卡手續,物業小區的門崗工作人員加強對車輛進出的盤查是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安全防范門禁工作的基本任務
停車場地車輛停放秩序服務
01:車輛停放秩序服務是指車輛進入停車場地之后,按序停泊車輛場地工作人員負責停車場地的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場地公共秩序的治安防范和場地的保潔工作
02:對在停車場地停放過夜的車輛進行登記并做好交接班確認記錄
03:憑有效停放憑證查驗確認之后放行車輛離開停放場地
04:場地工作人員對在停車場地受損的車輛負有管理責任如;人為刮踢砸等的行為沒有及時制止,碰撞行為沒有及時要求肇事者賠償,則由當班執勤的工作人員負責賠償修復費用
05:進入停車場地的車輛,只能按序停放泊車
06:車輛停放泊位要取得固定泊位,必須向車位的擁有者產權業主辦理車位購買或租賃手續
07:車輛停放秩序服務收費標準按當地物價局公布的指導價格標準執行
通過場地工作人員的推銷成交出售產權車位,按相關規定,獎勵該產權車位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五給場地工作人員
通過場地工作人員的介紹成交租賃產權車位,按相關規定,獎勵該產權車位租金的百分之十給場地工作人員
停車場地服務費
停車場地使用費既租金,己購買產權車位的只收場地服務費
車輛失竊報案
01:憑有效停車場地服務收費單據,
02:持車輛有效相關證件和購置發票以及車主本人有效證件,
03:場地工作人員協助車主向公安機關報案
04:待公安局結案之后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場地服務人員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