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社區出入管理制度
(小區)社區出入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出入**國際社區的相關人員及車輛。
二、凡園區業主及其自備車輛,憑出入證出入園區,檢查工作由保安門衛負責,希望各業主積極配合:
1、業主出入應主動使用智能一卡通系統或出示《業主身份卡》;
2、裝修人員出入應主動出示《臨時出入證》;
3、自行車出入應下車推行,并出示《業主身份卡》或《臨時出入證》;
4、無《業主身份卡》或《臨時出入證》時,請出示有效證件并經保安人員登記核準后進入。
三、外來人員及車輛應遵循以下規定:
1、入園區前須在門衛室辦理來訪登記手續,經門衛許可方可進入;
2、出租車不得駛入園區內,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門衛保安人員同意、登記、留押有效證件后方可進入;
3、運輸車輛(2噸以上)進入園區前應預先向物業管理處有關部門申請,獲準后方可駛入,但不能長期停放。在園區內的行駛路線及停車點均應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出園時如載貨須在保安部門辦理出門手續。裝修隊提物、運貨出門時,須經業主簽字、保安核實后,方可放行;
4、入園區時,即應遵守物業有關綠化、衛生、治安等管理規定。
四、違反上述管理規定者,物業管理處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區或實施處罰后逐出園區。
aa物業管理處
二0**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