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大樓公共場地使用管理制度
辦公大廈(樓)公共場地使用管理制度
a.適用范圍
適用于轄區內公共場地的使用管理。維護客戶利益,保障公共場地規范、合理使用。其職責包括:
1]物業部員工負責巡查、糾正公共場地不規范使用現象。
2]保安員負責對通道、大堂等處不規范使用現象進行巡查、糾正,并及時向物業部匯報。
3]物業管理中心其他人員在發現公共場地不規范使用現象時,均有責任制止或向有關人員報告。
b.工作程序
a)物業部
1]大物業助理/客服主管在日常工作時應注意檢查客戶有無私自使用轄區內的公共場地、有無在窗外和玻璃及吊頂上懸掛、張貼招牌及廣告的情況出現。
2]對違反公共場地使用規定的,損壞公共場地設施、設備者,物業部員工除責令其拆除、撤銷違章物品、修補破損部位并恢復原狀外,還應根據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3]物業部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應注意檢查公用場地清潔衛生,對于亂涂、亂畫、亂貼等現象應及時制止并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b)保安員及管理中心其他工作人員均有責任對公共場所不規范使用現象進行制止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