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管理制度
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管理制度
一、按照衛生部《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方案》與年度計劃開展工作。
二、各監測點需獲取準確的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資料,包括0—4歲兒童名冊、兒童死亡報告卡、0—4歲兒童死亡監測季報表、全國兒童生命監測質量控制表等資料。
三、對轄區發生的5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監測點需上門詳細了解兒童出生、治療、死亡的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對于醫療機構發生的個案,由經治醫師填寫死亡個案卡,并報轄區婦幼保健機構。
四、執照《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方案》,各監測點應嚴格遵照質控頻次、范圍進行監測質量控制調查,發現有漏報情況,應及時進行補報。
五、各監測點應全面掌握轄區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的動態變化、主要死因變化,并提出和制訂改善兒童保健服務的新對策。
六、積極配合各級進行的質量控制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