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小校本課程改革管理制度
遠寧實小校本課程改革管理制度
1、校本課程開發應該按照校本課程開發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進行。
2、在開發前要進行前期調研工作,調查學校師生的課程開發趨向,調查主要采用問卷、采訪等方式進行。
3、校本課程的認定,由負責開發的教師選好課題,并寫出課程簡介,再向學校教導處申請。經學校校本課程領導小組論證審核后才能確立。
4、校本課程的開發要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體現地區和學校特色,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5、教導處負責校本課程的管理和評價工作。
6、形成校本課程開發激勵機制,對入選校本課程開發集的教師給予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并作為評優、評先、晉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