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壓線路運行管理制度
1、堅持每月對低壓線路和配電裝置、接戶線,進行一次巡視檢查,遇有大風、大雨、大雪和用電高峰季節要增加巡視檢查次數,并做好各種記錄。
2、巡視檢查設備時,要按照《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規定的安全距離和要求進行。
3、設備維護檢修必須堅持停電、驗電、掛短路接地線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檢修堅持檢修負責制,檢修要保證檢修質量,修必修好。
4、架空線路附近和電纜溝上,不能蓋房、栽樹,堆放雜物,必須保證規定的安全距離。
5、每年要對低壓線路、配電室、接戶線進行兩次設備定級,定級標準按《農村安全用電規程》中的有關規定進行,對三類設備應制定更改大修計劃。
6、在巡視檢查中,如發現有威脅人身安全的缺陷應采取全部停電,部分停電或其它臨時性安全措施及時安排消缺。
7、在巡視檢查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做好記錄安排消缺計劃。
8、增加惡劣天氣(大風、雷、雨)過后,低壓線路和設備的巡視次數。
9、每月按時上報運行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