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清洗、置換、取樣環節“三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在檢修、清洗、置換、取樣環節中的“三廢”合理處置,保護公司及周邊區域的環境衛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檢修、清洗、置換、取樣環節中的“三廢”的管理部門為公司安環部。
2、在作業時,作業部門要到安環部辦理“三廢”處置手續,有專職環保員到現場檢查確認物料收集、處置設施的配備情況,并和施工隊簽訂安全環保承諾書,然后出具環保作業許可證,專職環保員要隨時抽查監督執行情況。
3、在檢修時,要用氮氣把物料(特別是易揮發、易燃、易爆的)置換倒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儲罐中,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4、清洗時一般用自來水,清洗液集中收集處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在取樣時,樣品和廢液集中倒入廢液專用容器中,加蓋密封。
6、在檢修、清洗、置換、取樣環節完畢后,清掃工作現場,有安環部和施工隊共同驗收確認簽字,檔案有安環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