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巡檢管理制度
一、管網巡檢工作以每二個月(8周)輪換一次,各巡檢員須做好換區巡檢的準備工作,避免出現漏檢現象,每漏檢一處,扣罰50元。
二、巡檢員要熟悉市區燃氣管道的走向,閥門、凝水缸、調壓器等管道設備的位置、技術狀況及運行狀態(如管道腐蝕情況,閥門啟閉狀態等)。
三、巡檢員應按燃氣管網巡檢安排對管道設備進行定期巡查,做好巡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四、巡檢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 檢查煤氣管道供氣是否正常,管線、閥門、凝水缸有否漏氣,調壓器有否漏氣和調壓不正常,閥井是否有垃圾,積水情況等;
2、?? 檢查燃氣管道沿線是否有燃氣異味、水面冒泡、樹草枯萎或燃氣泄出聲響等異常現象。
3、?? 檢查煤氣管道安全保護距離內路面填土是否完好,有無塌陷或開挖現象;
4、?? 檢查煤氣管道上有無植樹,搭建違章建筑,堆放物品等;
5、?? 檢查閥井蓋、凝水缸,調壓箱是否完好,有無丟失或損壞。
五、發現管道漏氣等緊急險情,巡檢員要立即向所領導報告,并采取疏散無關人員、設立警戒區等措施控制事故現場,待搶險人員到達并經現場指揮人員同意后方準撤離現場。
六、發現在燃氣管道安全距離內有違章施工或有礙安全供氣時,巡檢人員應及時向有關單位主動交涉,查明施工單位負責人及電話,向施工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處理意見向有關領導報告,并應及時落實處理情況直至該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七、巡檢員要積極配合搶修搶險工作,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