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0”分填入成績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2、成績考核中(期中、期末等考試)發現如有作弊行為,經教育不改者該科成績記為“0”分,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取消優秀班級評選資格。
3、學生的學業成績需記入學籍表,做為升留級、畢業的依據,并填寫學生成績單,通知學生家長。
4、學生操行評定要填寫操行評語和操行等級,并通知學生家長。
獎勵與處分
1、獎勵:每學期評選先進班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并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處分:對極少數犯有嚴重錯誤的學生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和勸退等處分。
3、獎勵和處分都要有書面材料,實事求是,經校委會討論通過,校長批準,方可實施。
4、凡受到獎勵和處分的均記入學籍檔案。
畢業與肄業
凡思想品德表現合格,畢業成績達到學籍管理中畢業文化成績合格標準和體育達到合格標準的學生可以取得“初中畢業證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發給“肄業證”。畢業、肄業證書由縣教育體育局驗印,學校頒發。
第2篇 七中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贛州七中學生學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
二、教務處建立學生學籍檔案,由班主任填寫成績、品德評語交教務處保存。學生受到的各種獎勵或處分均要入檔。
三、學生必須參加期中期末考試,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的應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交教務處備案。
四、學生因病休學的必須呈交請求休學報告及醫院證明,經學校同意,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書,休學期限為1年。休學后不能提前復學。
五、學生因特殊原因可準予轉學,須有家長書面申請辦理手續,并發給轉學證書及學籍檔案材料。
六、學生畢業后,學籍表填寫完整,整理后交檔案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