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和作業區。
2 管理職責
2.1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宣傳、教育、防治和職業病的統計、報告等日常管理工作。
2.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為有職業禁忌的職工和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2.3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職業危害防治用品和設施進行日常檢查,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2.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職業危害防治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保持其正常運轉。
2.5站長負責為職業危害因素的宣傳、教育、日常監測、保健津貼發放、個人防護用品采購和職業衛生體檢等工作提供資金保證。
2.6各作業區負責本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宣傳、教育、防治工作,并將本區存在和新增的職業危險因素及時向安全監察部報告。
2.7各部門和作業區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和生產單位的生產成本。
2.8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須組織一次職業危害辨識工作,對本公司存在的職業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辨識結果進行申報并存檔。
3.2員工上崗前、離崗前和解除勞動合同前須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在崗員工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體檢結果須告知本人并存檔。
3.3員工上崗前須經職業衛生教育,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在崗員工每年須經職業衛生教育和考試;職業衛生教育和考試情況須存檔。
3.4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3.5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須設立警示標識,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3.6安全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公司范圍內的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存檔。
3.7按國家和集團的相關規定給員工配備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3.8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
3.9安全管理人員組織疑似職業病人在具有資質的職業病檢查機構進行診斷,確診為職業病后,安全監察部填寫職業病登記表,并上報集團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具有資質的職業病檢查機構予以確認。
3.10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現行標準向在崗員工發放保健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
3.11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