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監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保障生產運行人員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橫河煤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評價制度。
一、橫河煤礦通防科是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整個礦區、生產作業區和所有從事生產運行的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應急救援及其它監測的聯系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二、制訂橫河煤礦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計劃,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內容:
(一)監測點分布圖;
(二)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三)監測的周期;
(四)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
三、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
(一)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向勞動者公布。
四、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時的處理原則:
(一)及時向所在部門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
(二)在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三)進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場所配備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
(四)對超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制訂治理計劃并加以落實;
五、實施部門及經費保障
每年安監站要提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的經費計劃,保證必要的經費來完成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