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勞務管理制度
1. 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 進場后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 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 分包進場后,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 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 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 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