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區日常管理制度
1、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75條的規定: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1、必須繪制火區位置關系圖,注名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管理卡片。火區位置關系圖和火區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2、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247條,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遵守下列之規定:
(1)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
(2)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3)必須定期檢查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濃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以及防火墻墻體。發現封閉不嚴或有其它缺陷或火區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4)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簿。
(5)礦井作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位置關系圖中注名。防火墻的質量標準由煤礦企業統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