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人定量管理制度
一、危險場所實行定人定量管理,不得超員超量。
二、民爆器材庫房管理人員對貫徹執行本崗位的安全定員定量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執行責任。
三、各庫房嚴格執行定員定量管理,在危險品庫房醒目位置設置標牌,標明定員定量。
四、進入庫區正常人數不能超過2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庫人數時,要向主管領導申請同意后方庫入庫。
五、庫存危險品定量管理,不得超過行業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存量規定。
六、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人員到達危險場所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定員的管理規定。
七、臨時性作業需進入庫區的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公司安全保衛人員陪同并做好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