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水長輸管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管線巡線管理,規范管網安全巡線人員的行為,堅持“早發現、早上報、早預防”的原則,確保管線安全平穩運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管線巡線檢查及相關管理工作的程序、標準和要求,適用于管理處管轄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巡線管理。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生產運行科是油氣水管線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在管理處范圍內指導、監督和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管線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行業標準和管理規定。
(2)負責與上級業務管理部門的協調。
(3)負責組織制定管理處管線巡線管理的相關制度。
(4)負責組織管線應急演練,結合主要裝置和危險源定期修訂管線應急預案。
(4)負責引進和推廣管線巡線管理的先進技術。
(5)負責管線巡線的信息管理和各類報表、歸檔等工作。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剖枪芫€hse信息管理部門,其職責為:
(1)負責制定管線安全管理規定、標準。
(2)監督管線巡線單位安全保護的日常工作。
(3)負責管線安全保護實施方案的審核確認工作。
(4)負責建立管線安全保護的各項檔案。
第五條 管線管轄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上級部門及管理處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
(2)根據上級部門、管理處安排和實際工作需要,對管線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提出修訂建議。
(3)負責組織管線巡線管理人員和管線巡線工的專業技術學習、培訓。
(4)對各單位負責的閥室、陰保站、清管站及測試樁、穿跨越、宣傳牌等管線附屬設施等進行檢查、維護,做好管線的巡護、防腐調查、陰極保護效果監測、清管作業工作和管線發生火災、爆炸、第三方破壞等突發性事故應急搶險等工作。
(5)負責制定管線突發事件現場處置預案的編制、演練、總結、評價。
(6)對管線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上報,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7)組織員工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操作,指導員工按《設備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熟悉設備正確的操作方法與維護保養知識。
(8)對管線沿線各截斷閥室、陰保站配備的消防設施及安裝的壓力表、安全閥等儀表建立相應的設備管理臺賬,對失效、到期的進行登記、校驗或更換。
(9)對本單位各項資料進行填寫、收集、整理、存檔。
第三章管線附屬設施的保護
第七條 管線附屬設施的保護對象:
(1)天然氣管線沿線測試樁、百米樁、轉角樁、里程樁;
(2)管堤及水工保護構筑物,防洪設施;
(3)清管站、閥室、陰保站及其供配電系統;
(4)管橋、涵洞、管線專用或兼用橋梁、伴行路;
(5)標志、標識、警示物。
第八條 管線設施的保護范圍:
(1)埋地管線中心線兩側各5米;
(2)配氣站、閥室、清管站、陰保站等設施的圍墻或建(構)筑物外墻以內。
第九條 管線管轄單位必須對管線附屬設施進行巡查、維護、檢修,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生泄漏等安全事故必須搶修。
第十條 按照巡線工作 “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巡查工作分日常巡查、年度巡查和特別巡查(日常巡查指正常運行時對主管線及其配套設施的正常巡查;年度巡查指每年對主管線上的各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詳細的專項檢查,提出主管線設施安全年度詳查報告;特別巡查指發生自然災害等較嚴重的破壞或出現其他危險嚴重影響管線安全運行的巡查)。
第十一條日常巡線為每月兩次的不定期巡線,對管線沿線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對發現的問題當天填寫在“管線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附錄一:管線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上,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維護大隊應在第一時間向生產運行科和質量安全環??茀R報,提出解決方案并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 建立重點區域檢查臺賬 (附錄二:重點部位管網巡查及巡查人員登記表),重點檢查區域應專人負責,重點檢查區域包括埋深較淺的地區、溝壑地帶、公里跨越地帶、鐵路跨越地帶和施工活動頻繁區等,這些地區極有可能受到施工等其他因素導致管線受損。專職管線安全巡查人員和站場巡查人員應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線路的重點巡查區域,巡線時應堅持重點巡查和徒步檢查,并將重點巡查區域的巡查情況填寫在巡查記錄上。
第四章 管線附屬設施的監督
第十三條 巡線人員或管理處任何人員發現有危害管線安全的行為時,都應立即進行制止,并上報質量安全環保科。
第十四條 對于巡線人員勸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動時,立即質量安全環???由質量安全環保科牽頭組織管理處人員趕往現場查看情況,并收集、獲取現場的危害活動證據,制止其危害行為。
第十五條 對于可能造成管線破裂泄漏的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110”進行處理。
第五章 教育培訓
第十六條 教育培訓部每季度應組織一次管線安全巡線人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包括管理處的規章制度、管網系統圖、線路危害識別和風險預防、記錄填寫等各方面內容,提高巡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巡查技能和責任心,確保巡線工作能做到“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培訓活動應建立記錄。
第六章 考核
第十七條 根據每月巡線情況,由生產運行科和質量安全環保科對維護大隊進行月度考核,報人事科匯總。具體考核辦法件附錄三。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生產運行科負責解釋,自2022年2月1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