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獸藥經營管理制度
鄂爾多斯市獸藥經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鄂爾多斯市獸藥經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獸藥經營單位購進獸藥必須從合法的供貨單位采購,所購獸藥品種必須是由通過 gmp 認證廠家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
二、取得自治區農牧業廳審核發放的獸藥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非強制獸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購進的獸藥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獸藥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合格證核對無誤。
四、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技術員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的人員數量要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不得少于 2 人并至少有 1 名通過執業獸醫考試人員。
五、獸藥經營人員要定期進行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等教育或培訓。
六、在營業時間,應有專業人員在崗,并佩 戴標有姓名、職務等內容的胸卡。
七、《獸藥經營許可證》及相關技術人員執業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八、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
九、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十、建立獸藥銷售登記,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 1 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 1 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 3 年。
十一、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十二、應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 、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
十三、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十四、獸藥要有專人管理,分類保 管,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