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步行街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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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公司管理,更好地為現階段租戶及工程建設服務及提高公司各部門處理突發事件之效率,現物業公司特于日常工作時間外設立值班經理負責制度如下:
一.現階段參與輪值經理主管如下:物業副總經理、客戶服務中心主任、工程部正副經理、安防部副經理、行政部主任共6人;
二.輪值經理職責為:在物業公司行政辦公室下班時間后,負責整個步行街與辦公室事務之接待、監管、巡查、處理特別事件及協調部門配合之工作,具體如下:
1.于辦公室招商中心展廳所有人員(包括加班人員)離開后,負責檢查上述區域水、電、門、窗、電腦等關閉完好情況;
2.輪值時,至少巡查一次工地及物業公司在管區域;
3.檢查各部門員工當值情況,協調處理各類突發事件,作為應急處理,事后將詳情結果匯報副/總經理;
4.值班經理當值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許停關手機/對講機,隨叫隨到,不得擅離職守,每天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情況;
并附排班值日表一份。
周檢排班表(從3月10日~16日)周開始執行,延續到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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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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