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商業店面管理制度
大廈(小區)商業店面管理制度
1 制度內容
1]商業店面的廣告牌要統一尺寸規格,外凸尺寸、傾斜度統一,保持外觀整齊。
2]層高高于5米的店面做分層裝修施工時應告知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
3]空調位置安裝及冷凝水排放要符合規定,不對相鄰物業造成影響,不直接將冷凝水外排影響市容。
4]餐飲店面應經相鄰物業產權人同意,并取得工商、稅務、衛生檢疫等合法手續。餐飲應妥善解決油煙排放,不得隨意設置排氣裝置向室外排煙影響相鄰物業。
5]不得在商店墻壁、路面及行道樹上牽搭繩子晾曬衣物,妨礙觀瞻。
6]與住宅緊鄰的店面晚間經營不得噪音干擾他人休息。
7]安裝射燈、霓虹燈禁止對相鄰物業造成光污染。
8]商業店面的用水、用電以商業用途計價。
9]禁止隨意在外墻開門、窗或在窗上加設外置防盜網。
10]垃圾應放置于物業管理處指定的堆放處,不得隨意丟棄。
11]禁止在店前占道經營。
2 適用范圍
大廈/小區配套商業店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