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校區商場管理制度
商場管理制度
為營造本商場安全、整潔、有序的經營、購物環境,根據北華大學安全消防及商業網點管理有關規定,后勤集團特制定校區內商場及商業網點管理制度。
1、商場內禁止吸煙或動用明火。
2、經營業戶禁止私接亂拉電線和電源插座,不準使用電熱水器、電飯鍋、電取暖等設備。
3、業戶在經營中,物品擺放整齊,嚴禁在營業室外擺放商品。
4、保持好商場內環境衛生,垃圾必須傾倒在指定地點,禁止隨意亂堆亂放或堆放到營業室外。
5、嚴禁在營業室外部隨意張貼宣傳廣告。
6、不得擅自動用、損壞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7、不準隨意拆卸、損壞原有營業設施,包括(門、窗、玻璃、照明系統、隔斷及營業位的整體結構)。
8、愛護公共區域設施,不準隨意損壞衛生間大小便池、上下水管線、供暖管線等設施。
9、不準在商場內罵人、賭博、打仗斗毆、酗酒鬧事。
10、不準在商場內進行一切非法活動。
按照上述規定,本商場管理人員有權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不聽糾正者,視情節處以50元―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立即解除合同,并由當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一切后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