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電視監控室管理制度
學院(校)電視監控室管理制度
一、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二、電視監控室禁止如下行為:
1、會客;
2、無關人員隨意進入和觸動、使用設備;
3、使用接警、指揮通信設備撥打無關電話;
4、隨意改變、調整和移動監控設施設備;
5、使用大功率和強磁場電器;
6、違規操作或利用監控設備(包括電腦)從事與監控無關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監控室的設施、設備、器材、工具、技術說明書和其他檔案資料、辦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聲喧嘩和各類娛樂活動;
9、吐痰、吸煙、飲酒、使用明火、做飯或吃飯等;
10、存放各種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蝕、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雜物和私人物品。
12、隨意亂配亂丟鑰匙等。
三、電視監控室應及時做好登記:
1、交接班登記;
2、配備物資物品用具登記;
3、各級各部門檢查記錄登記;
4、故障排除登記;
5、查詢情況及外來人員觀訪登記等。
四、保持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的良好環境。室內要保持整潔、肅靜和空氣流通,設備上不準有灰塵;室內溫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對濕度小于85%,特別要避免潮濕。
五、未經保衛處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